思绪的一切都从这里启程,未来的梦想为我指引方向,木舟在水中漂浮,那里载满了书。
我读着《哈利·波特》,我忆着《绿山墙的安妮》,我有着《外公是颗樱桃树》,我看着《海蒂的天空》……但唯有一本书让我扬起了理想的风帆,扬帆远航。是它——《直到世界尽头》。
在我迷离之际,是你一语点破了我的悲观,让我重拾球拍,回到那熟悉的地方。面对教练一次次地责骂点评,我没有像原先一样一走了之,而是在心里积满了刻苦与奋斗。
还记得那日,我和平常一样去打球,哪知来了一位新教练,为了了解大家的情况,让我们打比赛,可怜我才去了不到两周呀!但是教练一声令下,只得硬着头皮上了场。三局下来,我以大比分之差输掉了比赛。虽然,此时的我已经大汗淋漓,精疲力尽了。但教练仍黑着脸狠狠地训斥了我,他的神情好像一头雄狮,似乎随时可以把我吞噬,他的眼神如七月的暴雨打在了我的身上,他的动作像八月的暴风,骤然喷发了——随手拎起球拍,朝我背后就是一击,打得我踉跄了两步,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并声色俱厉地说:“去做100个蹲步并步转体,50个仰卧起坐。真丢人!”虽然教练的最后几个字,说的比较轻,但我仍听了个一清二楚。内心煎熬着我,面对这样的折磨,我无力反抗,只能机械地做着一个个动作,泪水汗水混合着流淌,脸憋得通红,再也忍不住了,我喊出了你的那句经典“不是你今天感觉不好,就可以随随便便输掉的”,话一出口,我觉得舒畅了许多,猛一抬头,看到了教练那充满些许鼓励的眼神……
经历了那次伤痛之后,我似乎一下子成长了许多,教练说,我有球感了,动作到位了,坚强了……我知道这都源于你的支持、教诲,我此时真正起航了,梦想的航船正披荆斩棘地驶向——《直到世界尽头》!
利用国庆假期的七天时间,我读完了林丹的自传《直到世界尽头》,感受颇深,受到很大启发。现在,他是一名世界冠军,很多人都是在赛场上迷上林丹的,霸气的球风,健硕的身材,但是这个真性情的汉子也有很多不为人知的过去。从前,他是个放荡不羁、个性猖狂、爱顶撞教练的运动员。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光靠他之前的性格,是打不出来的,那么他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往事?从而变成世界冠军了呢?
林丹从小就被当成女孩养,小时候,妈妈很喜欢给小林丹留长头发,有时还会抹上红脸蛋,拿他当女孩子养。后来林丹九岁上了体校,那时,条件真的很艰苦。九岁的小林丹几乎每天都要哭上一场。有时候,他会练着练着就突然哭起来,等哭完了接着训练。回到宿舍,他还会和同样从外地来的想家的小同学一起抱头痛哭,而且几乎每天都要给他的爸爸妈妈写一封信“妈妈,我想你了,快来看我吧,把我带回去。”
幼年小林丹曾每天写给父母一封这样的信。转眼间林丹十二岁了,他第一次拿到了全国少儿比赛的男单冠军,当时特高兴,虽然只是个业余比赛。他信心满满,以为一定能进福建队,结果却选入了八一队,唉,那时,失落、难过的心情是肯定有的。去了八一队,他领到的军服已经是最小号的了,可还是大得像麻袋,裤腿都被挽进去了好多。体校,只有半天的课,进了八一队,半天训练改成了全天训练,读书时间很少,训练也比体校的更专业。
前两年,小林丹自我感觉非常好,整天活在自己的世界里。1996年、1997年的全国青年锦标赛,他基本在第六名和第八名之间徘徊,甚至有的时候连小组赛都没有出线,所以林丹才知道羽毛球打得好的人很多。1997年林丹人生中的第一次军训到来了,地点选在南日岛,而且不准带零食、水果,反正一律都不许带,看到了就没收。他到了那儿,才知道根本没有热水,要洗冷水澡,那可是冬天!所以军训了20天,他的印象中洗了3次澡,一个星期一次。基本上就是那个脸盆接水,往头上一倒,然后拿毛巾一擦,浑身会起鸡皮疙瘩!而且三餐没什么肉,菜则是自己种的……
别看超级丹现在血性十足,其实也是被国青队开除过的,1998年林丹去成都参加全国少年比赛,在最后决赛中胜出夺得冠军。赛后在全队的庆功宴上林丹和一个伙伴比赛吃辣椒,结果却遭到惨败,还吃出了急性阑尾炎,最后动了手术才治好。那时候,中国羽毛球队在福建集中训练,鲍春来、邱波辉,他们都去不了,只好林丹去,结果打成这样,只好被开除了。那次比赛打完后,回到看台,被所有教练批了一顿,狠狠的批,如暴风骤雨一般。
在这期间,林丹认真了,知道什么是敬业了。林丹在书中说:“比赛不是你今天感觉不好,就可以随随便便输掉的。”他在改变,教练也发现林丹和以前不一样了,于是便让他又回到了国青队。在国青队,别人都觉得他是靠关系进来的,结果林丹用冠军证明了自己。就这样,林丹渐渐在国家队里稳定下来,他们的公寓在地下室,但是国家一队住宿舍楼,二队住地下室,二队成绩好的升一队,一对成绩不好的住地下室。
林丹经历了很多的曲折,包括“林一轮”这个称号。林丹的张扬背后是一条不平凡的`锤炼之路。林丹成长了许多,他用自己坚毅的性格,一次又一次证明他有这个实力,他给我们创造了多少个惊喜,以前那个脾气暴躁、容易生气的“死”小孩林丹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成熟、心平气和还有沉稳。还记得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吗?最后一球他打得如此沉稳,最后以李宗伟出界而获得了冠军。尽管他只是80后其中一员,但是他却代表了我们所有人,不管成功与否,不管平凡与否:我们很平凡,但是我们可以做成一些不平凡的事;无论别人如何看我们,我们也要按照自己的路走下去,直到世界尽头!
看完这本书,令我很感动。少年摩摩是一个偷窃、召妓的男孩,但他在认识伊博罕先生后,竟完全的改变了!!他在伊博罕先生的照顾下,感觉到了温暖,还与伊博罕先生进行了一趟改变一生的旅行。我觉得伊博罕先生真厉害,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还是坚持着要以快乐、开心的心情活下去,直到最后一秒钟......。就是这个地方,让我几乎快掉下眼泪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人的生命可以是坚强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努力,不应该被一点点挫折就被击败了,跌倒了,要赶快站起来,面向阳光,继续前进。人是有无限可能的!
我一直把林丹的成功归结于他的霸气,他与生俱来的霸气,然而,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真正的了解林丹如何从蹒跚不稳到健步如飞。他曾经被国青队开除,被称为林一轮,还有雅典的梦一场。他受到打击后,反思,克服,最后不断成长。从04年的年少轻狂、08年的世界之巅直到12年的高处不胜寒。张扬的背后不断自省,在跌倒中不断成长。
不用感概我们没有林丹那样的运气,其实是我们没有他那么努力。谁都羡慕领奖台上的风光,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付出应当的汗水。只有自己流过的血和汗,不会欺骗你。成功的背后有多少的辛酸,我们不知道,但他们痛并快乐着。人总要有所敬畏,才不至于太浮夸,才能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得稳当。人生不能无所敬畏,不管是普通凡人还是世界冠军,都应该脚踏实地。从成长角度来看,失败或许是好事,漫漫行路客,我们能做的就是一路不断的积累经验。
林丹是无与伦比的,注定成为世界羽毛球史上的传奇。在林丹之前,羽毛球界没有“王”,只有“诸侯”。不论是早前的四大天王,还是后面的陶菲克和李宗伟。成绩上没有人超越林丹,气质上没有人可以比林丹更霸气,所以,羽毛球的.世界里,林丹是“王”,王者林丹。林丹之后,未来的王者在哪里还看不见。林丹会选择坚持到里约么?不打球的林丹会做什么?商圈?娱乐圈?继续体育界?29岁的林丹已将生命中最光彩的礼花绽放,下一站的精彩在哪里?所有喜欢他爱他的球迷会一直注视着他。
在自序中,他说:“我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真诚、坦然与从容。”你可以在这本书中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他的情感。直到世界尽头,因为他们实实在在地存在过、灿烂过,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那些共同的记忆,还会延续下去,直到世界尽头。
1.他穿着白衬衫,外头在套上一件灰色的工作罩袍,硬梆梆的两撇小胡须下方是象牙色的牙齿,而他开心果形状的绿褐色双,要比他添染上智慧斑点的褐色皮肤来的明亮多了。
2.太阳隐没在群山之间,天空变成紫色。
3.让我一个人独自待在冰冷、黑暗、没有感情的公寓里。
4.这些会令人想起过去的家具,那并不是一段美好的过去,而是一段老旧的\'回忆,就像一支会发出过时老人味的粗麻布扫把。
5.她让我想到隔壁邻居的母猫,一只漂亮的小母猫──喜欢跑到阳台,在阳光下伸懒腰,生活、呼吸、眨眨眼睛彷佛就只为了引起别人的赞叹。
6.我看到我的父亲孤单地坐在沙发椅上,就着落地立灯的圆形光线读书,落地灯的灯光就像是他书页上另一抹熏黄的意识思想。
时光,木马似的旋转,我吮吸着秋天的气息,品味窗外“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美景,于是恍然一想,这已是我度过的第十六个秋天,似水的年华就这样不经意的在指间滑过,我似乎还沉浸在充满稚气的.日子里。十六岁,演奏着一个妙龄少女的青春舞曲,承载着高中女生的美好憧憬……
从咿呀学语到饱读诗书,这一路上布满了荆棘,是亲人用鼓励是我不会摒弃信念,让我学会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身体力行,亲自实践。
小学六年,我一直在众人的赞美声中度过的,与同学们嬉戏打闹,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似乎一马平川,毫无阻挠。
初中三年,却让我饱经坎坷,无忧无虑的生活早已化为泡影。学习中经历了从得意到失意的过程,几乎整日沉浸在批评声中。我生活在欲哭无泪,欲叫无声的困窘之下,想要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洞口。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高中生活看似步入正轨,但依然险境重重。与同学之间的摩擦却成了学习中的困扰。但我想我会自己冲破险境,全身心的投入进学习中去。
在这漫长的十六年里,每当我的心情处于低谷时,便会回忆起与同学之间欢乐的时光,也许回忆可以为我带来些慰籍,也许时光会随波逐流,人事会情随事迁,但回忆永远泯灭不掉,因为它是无形中的翅膀,伴你在湛蓝的天空翱翔,因为它是有形的益友,让你在失意中微笑。我站在我站在十六岁的尽头张望,让美好回忆永远铭记心中!
故事里的女主角是一个图书管理员,整日和书打交道,而她本人更是涉猎大量的阅读,精通各国语言甚至盲语。在电影里的设定中,她是一个永远活在27岁不会变老的女人,而在百年岁月的流逝中,唯有图书馆让她安心,因为只有在这里,她看得到她的历史,看得到自己曾经存在的痕迹,看得到整个时代的变迁。当一切都在变化时,图书馆仿佛永恒。
而在另一部关于“时光”的电影里,《时光旅行者的\'妻子》长大后第一次遇见自己来自未来的丈夫,也是在图书馆里。女主角瑞秋麦克亚当斯一脸惊喜地与男人相认,她从六岁起就知道她会嫁给他,此时图书馆仿佛圣洁的教堂,见证着她一生唯一的爱恋。
在片中,男主角亨利随时随地都会消失,他像秋千一样,在女主角的生活中荡来荡去,然而当一生将近,她还记得他临终的遗言,他说:“我爱你,永永远远。时间没什么了不起。”
原来,能打败时间的,唯有爱。
众所周知的《蒂凡尼的早餐》,男主角唯一一次表明心迹就是在图书馆里。他们手拉手在早晨的第五大道散步,去蒂凡尼定制戒指,到超市里偷面具重回童年……爱情仿佛很远,又仿佛很近。
赫本扮演的一心想要富有的贫穷女子,最终放弃了挤入上流社会的伪装面具,终于不再在蒂凡尼玻璃窗外彷徨徘徊。也许她心该归属的地方,并不在蒂凡尼,而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在那里,第一次有人真心说爱她,她也终于明白,“人们相爱,互相属于对方,这是真正获得快乐的唯一机会。”
电影里的图书馆正是纽约公立图书馆,而看过它的全景的模样,也许真的会让人生出对爱情的神圣和憧憬来。
在电影《***都市》里,卡莉终于要和“大人物”结婚了,而一生读书、爱书、写书的她决定在图书馆里举行婚礼,也就是纽约公立图书馆。虽然片中他们还有婚礼一劫,没能成行,但电影作为全球女性观众的生活风向标,立刻掀起一阵在图书馆里的风潮。
在散发着木质香味的书架间说出“我愿意”,在历经时代过滤的书海间牵起爱人的手,让书中大大小小的人物一起见证一段爱情的美好和忠贞,也许图书馆比教堂更温暖和浪漫,也更有说服力。如果爱情有其归属的地方,那它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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