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狗,我家就有一只那!你想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吗?哈哈,不和你绕圈子了,它叫小黑!
它披着黑色的绒衣,脸上镶嵌着一对玻璃球似的眼睛;湿湿的鼻子下长着一张小巧的嘴;耳朵耷拉在脸上,一副笨笨的样子!虽然看着笨笨的其实它才不笨那!
它呀!还和其他的狗狗不一样,他竟然爱吃汤拌饭!你一定想问为什么?呵呵,那还发生在那件案上。晚上,我们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坐在餐桌上吃着饭,突然哦的一声惨叫打破了我们宁静的气氛。那半天是小黑吃骨头的时候没嚼烂而掐到了,爸爸、妈妈一看这,急忙把小黑送往医院。经过了好几天他才好了呢!从哪开始,他就不吃骨头了。他怪不怪?
还有这小东西可通晓人意了。只要你叫一声小黑,过来,它马上就会冲过来,歪着头看着你。说一声乖它肯定会一蹦三尺高。小黑会把一个小球叼到自己的小床上玩。不过一会儿,小球就遍体鳞伤了。不过有时它会悄悄把我们的'鞋给叼走,让我们哭笑不得。听,老爸又在嚎了:死小黑记得有一次,小黑玩得高兴了,在客厅里乱拉。老妈发现后,它被狠扁一顿,那叫声,高得姚明都会气得干瞪眼。然后,小黑夹着小尾巴,溜进厕所拉了一坨粪。弄得妈妈又好气又好笑。另一次,我们全家(包括小黑哦去山上玩。忽然,从另一个地方跑来了几个人。小黑见了,立马冲上去,汪汪地叫。幸好爸爸抓住了它,否则后果不堪设现在啊,小黑已经会跟着我们上街了。每次上街,总有一些人盯着小黑看。它可不害羞,大摇大摆地走着。真好笑!
你喜欢他吗?反正我喜欢,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到我家看看哦!
狗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乖巧,通人性,很讨人喜欢.狗的叫声响亮,不大不小,而是中气十足.它们的颜色丰富,有灵敏的器官.狗的生性灵活,如果你仔细观察了,就会觉得非常有趣.
狗毛的颜色以黑、黄、白为主.黑的紧守家门,凶猛无比.黄的漂泊流浪、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而白的却温顺可爱,纯洁活泼,言听计从,适合居住在楼房里的人伺养.
狗有灵敏的器官.它的耳朵就像一个接收器一样灵敏,不管你在方圆100米内的任何一个地方叫它,它都能朝你所在的方向奔来.狗的嗅觉也很了不起,即使你把它丢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它也能找到你.像犬寻找主人的例子已经数不胜数.美国就有一对夫妇曾经把自己最心爱的牧羊犬丢失了,但半年后,这条丢失的牧羊犬却靠着自己灵敏的嗅觉和四条了不起的小腿伤痕累累地出现在了主人面前.
睡眠是恢复体力,保持健康必不可少的休息方式.狗每天都需要14到15小时地睡眠,它们不是一次就睡足,而是分成几段.狗的智力大约是人的四分之一,如果经过良好的训练,它们将会非常优秀.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觉得狗是非常可爱、了不起的小动物呢?既然我们成为了它的主人,就应该尽自己的努力去照顾它们.
它的流浪狗生涯短暂,但它得到了快乐;第二次,它遇见了自己的主人,真正的主人,最后老去;第三次,它变成了一只母狗,在警犬生涯里度过,最后死于劫匪的子弹下;第四次,它保卫着自己爱的“狗”,第五次,它被那坏主人丢弃,但它回到了它的家,告诉了它那以年迈的主人伊森,它就是贝利,用温馨的画面结束了电影。
我们做为小学生,我们的使命是什么?我们只有一个使命,我们要好好学习,即使不是名列前茅,也要做最棒的自己,即使并不聪明,也要拼劲全力。
这就我们的使命。
它叫贝利,它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的主人叫伊森。某天善良的小男孩伊森发现了被关在车内枯渴的狗,他救出了它并带回了家。它病好了,被取名为贝利,与小主人玩耍、欢乐,每一天都幸福四溢,伊森一家都非常爱它。它为伊森找到了汉娜,它喜欢看伊森为橄榄球奔跑,喜欢看伊森舔汉娜,喜欢在夕阳下追着他们奔跑......可是,坏心眼的人却放火烧毁了他们温暖的家,烧毁了他们平静的生活,烧毁了伊森的未来。贝利一直在努力,保护它的家,保护伊森,它吠醒了沉睡的伊森,救了一家的性命,制裁了坏心眼的犯人,却还是抵不住不幸---巨大的屋梁砸断了伊森的脚,他再也不能为橄榄球而奔跑,不能去自己想上的学校,他失去了生活的信心。他开始悲观消沉,认为世界是多么不公平,多么不幸,他没了梦想,没了奔跑的力量,他能拿什么去支持他爱的人,他甚至觉得别人的爱都是对他的同情。于是他拒绝汉娜的爱,拒绝贝利的爱,选择了离开。幸福的日子一夜间就支离破碎,贝利永远都不明白他最可爱的主人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它那么努力的奔跑、陪他玩耍,他都坚持要离开。伊森走了,贝利失去了活力,已值年暮,它没有精力奔跑,没有精力散步,甚至不想去瞧那条它曾经感兴趣的马狗,但它却每天都在想念伊森。朝思暮想,心心念念的主人终于出现在它身边,在冰冷的手术台上,一双温暖、令人怀念的手抚摸着它,它终于再一次沐浴在主人温柔的目光下,可为什么目光里充满悲伤。它的灵魂离开了这副躯体,又钻进了另一副躯囊。这一世,它度过了如人般青春活力的青年时代。
这一世,它是一名警犬。它的主人是一名警察,他孤独、严厉,他会表扬它,但不会让它上自己的床。它总是看着主人辛劳地工作,总是看着主人一人默默的吃饭,总是看着主人对着照片冥想,望着照片中的女人流泪。这一世,它明白了“孤独将会是人生中最大的困难。”因为它无时无刻也在想念着伊森。一次出警中,它救了掉下水坝的女孩,又为被犯人埋伏的主人挡了子弹。当主人回过头时,它还在死死地咬着犯人,一直在流血,它也毫无知觉,它觉得它表现的很好,主人的眼神也是这么告诉它的。主人抱着血泊中的它,抑制不住的泪水频频落下。他们是伙伴,是战友,更是带给彼此慰藉的朋友。早已在某天深夜,他的.心就对它敞开,两个拥有各自思念之人的灵魂相互依偎,他被它救赎着,直至它生命最后一刻。这一世,它度过了如人般兢兢工作,奉献社会的壮年时代。
嗷,贝利,它又转生了,这一次它是个招人喜爱的大耳朵短腿的柯基。它被一个善良、可爱,却内向、缺爱的黑人女孩领养了。她们在一起生活的多么快乐,彼此是多么地了解,她在想什么,它都能知道。天地间仿佛只剩下她们俩,不需要任何人的介入。“披萨?”“披萨。”“冰激凌?”“冰激凌。”她在它面前永远都那么活泼开朗,可却在人前冷漠胆怯。有一次她哭了,一向了解她的它竟十分茫然,她说:“我们之间不需要任何人插入,对吗?我们彼此都那么相爱,对吗?不被爱又怎样,你为什么不是我的男朋友呢?”它听着,懵懵懂懂。但邂逅与幸福总是在那么不经意间悄然来到,她遇到了她的真爱,它也遇到了它的憧憬。他们组成了新的家庭,幸福美满,和谐相爱。有一天,它憧憬的身影随着女孩一家出了远门就再也没回来。它也渐渐老去,在女孩的细语中安详离开。它拯救了她,给她孤独的灵魂带去陪伴与慰藉,为她与她的他牵了红线,这一世它明白了“爱是最温暖的东西。”这一世,它度过了如人般安详无忧的暮年时代。
“过了几辈子我终于又遇到了你。”狗的生命是多么地短暂,历经几世,也不过人类匆匆一时,这一世,贝利与伊森再次相遇。在相遇之前,它被一个打鼻环的贫穷女孩抱养,她喜欢它,可她的他却讨厌它,可它并不明白,直到她的他把它丢到荒郊野外都不明白。但幸运的是,它在这僻壤下找到了老朋友---那只像马的狗。它开始幻想,伊森他是否也在附近。没错!他在附近,它嗅到了,那朝思暮想的灵魂的味道。它奔跑着扑向伊森的怀中,可伊森却一脸淡漠茫然,可能是如今他俩都变了样----贝利换了副躯体,而伊森不再是曾经活泼可爱,青春洋溢的少年,而是满脸皱巴巴、愁眉苦脸的老人,可是贝利还是一嗅认出了他。面对贝利,伊森不再如从前一般坚定不移、斩钉截铁地留下它,而是立即把它送到收留所。也许是常年积累下的抑郁、无志、消沉而引发的孤独怅惘,使伊森找回了贝利并收留了它,取名“巴拿”。刚开始,伊森只是想让这条如故的狗陪伴他度过余生,可贝利太高兴了,它终于找到了伊森,它想和伊森玩耍,可是伊森却整日愁眉苦脸、抑郁寡欢,无论它怎样逗他笑 ,他都无动于衷。贝利很不解,过了好久它终于明白:能让伊森高兴的人还有汉娜,他们互相舔舐时是多么快乐。贝利跑到了一座公园,它在那闻到了汉娜的味道。命运就是这么奇妙,贝利再一次将汉娜带到了伊森身边。两人相遇,情不言而喻,尽管汉娜早已为人妇,子孙满堂,家族兴旺,伊森白发苍苍,面容臃肿憔悴,但他们还是彼此吸引,彼此爱恋。伊森终于舔了汉娜,终于快乐起来,他的灵魂得到了救赎。某天,明媚的阳光下,贝利把从货仓里的橄榄球叼出,让伊森陪他玩耍,它凌空跳跃,来回奔跑,咬自己的尾巴转圈圈,这无不让伊森惊讶,冥冥中,他已察觉,“它是贝利,贝利,贝利。”伊森和贝利彼此拯救,这一次,它收获了圆满。
它完成了作为一条狗的使命,就是带给主人幸福与救赎。因为它不是人类,它不明白人类复杂的情感,例如离开、迷茫、孤独、胆怯,所以它能用它的忠诚、善良、可爱来感化这些孤独的心灵。片尾以一条狗的自述,对人生进行总结。
生活的意义
首先要开心
力所能及的事情要竭尽全力的去帮助别人
舔你爱的人
对过去的事不要一副苦瓜脸
对未来也不要愁眉苦脸
要活在当下
副歌响起,印在我脑中的是一句话“be here now 活在当下。”
我非常想拥有一只可爱的宠物狗。暑假里终于如愿以偿,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狗。
我给小狗取了个时髦的名字――汪汪。它长着黄白相间的毛,灵敏的耳朵一有声响它的就竖立起来。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黑色的鼻子,像一个小球一样圆。嘴巴大大的,尾巴长长的。跟别的狗比,简直“美呆了”。汪汪有一个特点――总是很“懒”,每次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又吃,所以身体长得很胖,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看起来真的让人发笑。
汪汪是那么的温顺,我每次回到家,它就跳到我身上和我亲热。爸爸爱干净,每天早晨都给它洗脸,我也经常给它洗澡。但大小便总是控制不好,家里都是它的气味,妈妈不时地发出几句怨言。
不幸的是,前几天汪汪生了一场“病”,喉咙里好像有一块东西卡住了,经常发出“扼扼”的叫声,趴在地上的汪汪,除了喝水不再吃饭了,显得那样憔悴,爸爸怕它得了不好的病,马上做出决定,把小狗流放,他带着小狗,骑上自行车,来到卫生院那边,放在一户人家门口,就走了。
我非常想念汪汪,第二天清晨,我就和爸爸再去看小狗,只见那户人家的小孩正在逗小狗玩,我真有点依依不舍,但心里默默地祝福它。
我永远忘不了你,可爱的汪汪我梦寐以求的小狗。我一定会再去看你!
从古至今,狗一直是人类的忠实朋友。狗有好多种,有军犬、猎犬、家犬、宠物犬等等。这些犬都是由一种动物的自身演化以及人类的驯化而来的。
在很古很古的古代,那时没有狗,狗是由狼演化而来。在那时,有一种不吃人的狼,有一群人就再一起养了这种狼。他们把这种狼放在家里养着,不让它们出去捕食,给它们提供肉等食物,还进行了长期的训练。过了很长时间,这种狼就被驯化成狗。主人走到哪里,忠实的狗就跟到哪里,这些人就把狗的一部分带出了亚洲,走到了欧洲、美洲、奥洲等地。从此,狗就流行起来了。
在人类的精心照料下,也许是人类的需要,狗的种类、样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终于人类离不开狗了,当然狗也离不开人类了。 狗是最忠诚的动物,都说狗通人气。人们抓住狗的这一特点,把它利用到了生活中各个方面。队里有狗立下的功劳,队里往往会养一些狗,在作战中让狗去抓住敌人,在军用飞机场也要养狗,安全检查的时候让狗去知道哪个人带着毒品。猎人要养猎犬,在捕捉动物的时候,狗跑得快,可以追上动物。牧羊人
要养牧羊犬,在赶羊的时候,牧羊犬可以帮助撵羊或圈羊。
一些农户,特别是深山里的独门孤户,要养看门犬,在家里没有人的时候可以防小偷。一些老人可以养宠物犬,能使老人不寂寞,不孤单,让老人觉得快乐。在极为寒冷的北极地带,狗拉雪橇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从古至今,狗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这种缘分越来越深,
至今狗都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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