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是一位农民,她很普通、很平凡。从来不会打扮自己,有时甚至很土气。我曾羡慕许多同学的妈妈都有好的工作,穿的漂亮、大方……这种虚荣心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扩散,我与妈妈交谈减少了,我不知道她的烦恼,更不知关心她。
下午老师留了一份特殊的作业对父母说:“我爱您”。我写完其他作业后便坐在椅子上发起愁来。这时妈妈推门进来,看我愁眉苦脸的样子便问我:“瑞瑞怎么了?”我吱吱吾吾的说:“妈,今天……老师留了一个作业……”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那就赶快做吧!”说完,妈妈就去做饭。
吃完晚饭后一直没说,快九点的时候,我有点困了,天哪!我可不想落下一个不写作业的恶名。
我便开始说了。
在说的时候不知不觉脸红了起来,还没等我说完,妈妈就说:“老师布置的作业应该是让你们对父母说我爱您吧!”我愣住了,刚想问您怎嘛知道的,您笑着对我说:“完成作业吧!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
我便一丝不苟的对妈妈说:“我爱您妈妈。”妈妈表现的故作镇定,好像这句话本来也要说一样。我的作业完成了,便去背英语,过了一会儿,我想吃一点小点心,就看见妈妈在自己的房间里偷偷哭了,是爸爸把妈妈气哭了?不是呀!爸爸不在家,妈妈的手机也在我这。家里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是我把妈妈气哭的?更不是,我一回来便写作业,写完作业后吃饭吃完饭后对妈妈说完我爱您后就听录音了呀!
难道是我说的:“我爱您”把您感动哭了。是的。
我发现父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交流,,只要真心去交流,父母都会回答你的,这正是因为父母爱我们!
有那么一天,当我的爱不幸成为你的负担,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悄悄地离开,因为你的快乐是我幸福的依据,如果仅仅因为我的存在而造成你的痛苦,那也为了你,也为了我,我必须从你的生活里消失,希望你可以把我彻底地忘记不留一丝的痕迹,宁愿你忘怀了而快乐,不愿你因为我而忧伤,不必为我难过,即使在遥远的地方回忆着此刻的微笑,我依然会禁不住幸福地笑起来的。
爱是生命里一笔真正珍贵的财富,一笔永远只会太少不会太多的财富,我执著地保留对你致高的的爱意,是因为我明白,它是我今生最美丽的拥有。为了你,我真诚无悔地爱过、恨过、笑过、泪过,而且我学会了毫无保留地付出。是你,令我感受生命中的最完美,让我在这个欲利横流的世界上还拥有一份值得用心呵护的经历,我还需要什么呢?
好了,请允许我悄悄地爱你,这就足够了,让这真诚越来越少的俗世还飘流着这样的一个动人的传奇,美丽绝伦的身影在幸福的爱的光环里走过,一双深情的眼睛,远远的默默把她追随,今生今世~~~~~'~~
今天,老师布置了一个特殊的家庭做业,对爸爸、妈妈说“我爱你”。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在想:应该对妈妈说,还是对爸爸说呢?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对爸爸说比较好。
我正在做作业,爸爸回来了。像往常一样,爸爸跟妈妈打了个招呼就走进了书房。我也跟了进去。
我不想告诉他我的这份特殊作业。于是,我对爸爸说:“爸爸,我爱您!”爸爸一楞。
“哼!你心中有什么小九九我还不知道,缺零花钱了吧?”
“自以为是!”我顶了一句。
“那肯定是考得不好!”
“我今天就是要对你说‘爸爸,我爱你’仅此而已,爱信不信!”
爸爸笑笑说:“我受宠若惊,从前这样都是有下文的。如果今天不是这样倒怪了!”
算了,我还是找个机会对妈妈说吧,看看能不能让妈妈感动一把。
不一会儿,妈妈把菜烧好了,端上看着这几道色香味俱全的菜,心里想:这每道菜里都蕴含了妈妈无限的爱啊!我们饱餐一顿后,我便跟妈妈进了厨房。趁妈妈洗碗的时候,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我帮你洗碗吧!”妈妈听后一愣,呆了一会,然后绷着脸说:“我不用你洗碗,你还是去看书吧!”
哎,真是一次尴尬的表白。
我爱茉莉花芬芳的清香,柳树低垂的柳枝、合欢树像伞,但我更喜欢四季常青的雪松。
从远处看,雪松有两层楼高,像一座绿色的塔矗立在校园中。近看,雪松的主干越往上越细,主干和枝都是棕色的,枝上长着排列整齐的针形绿色叶子,如果你轻轻用手触摸,他就会刺痛你的手。
层层叠叠的绿叶,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相处和睦,就像久违的朋友在窃窃私语。
秋天,其他植物的叶子都变黄了,撇落在地上,但雪松却依然矗立在校园中;冬天,冬雪给它披上了银装,远远望去,就像一颗特大的白色圣诞树,美丽极了!
啊!雪松,你一年四季,默默无闻地用你的枝叶美化了校园的环境,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欢乐;雪松我喜欢你默默无闻的奉献,不怕风吹雨打、勇于战胜困难的精神,我赞美你——雪松!
最近在看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这本书。
在新华书店是因为书名吸引了我。拿回家后打开被其中的一段人物描写深深打动,那文字真好,仿佛书中的人物就站在你的面前,栩栩如生。
原文是:老人七十八岁,看起来不像,顶多七十岁。气色很好。他经常戴一副老式的浅茶晶的养目镜——这幅眼镜大概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眼睛很大,一点没有汪混浊,眼角有深深的鱼尾纹。跟人说话时总带着一点笑意。眼神如一个孩子。上唇留了一撮疏疏的胡子,花白了。他的人中很长,唇髭不短,但是遮不住他的微厚而柔软的下唇。相书上说人中长者多长寿,信然,他的头发也花白了,向后梳得很整齐。他常年穿一套宽大的蓝制服,天凉时套一件黑色粗毛线的很长的背心。圆口布鞋,草绿色浅袜。
作者因为每天坐公交车,这位老者家就在他等车的地方,所以作者就从开始观察他到深入了解他。也就引出这本书的第一章节,叫《闹市闲民》。本章节描写出在北京这座闹市中有这么一位生活非常优闲的老人,他有老伴和儿孙但不去和他们居住,说“乱”。他生活非常简单,一日三餐面条馒头。但他做的面条可是非常精致,用一根削细的筷子把稀面顺着碗口“赶”进锅里。他拔的鱼儿不断,一碗一根。而且粗细如一。
这段文字也让我印入脑海,作者用仔细的观察,把一个在闹市生活的老北京简乏味的一日三餐写的如此生动。大家就是大家,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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