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深有感动,故事里的人物老师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对尊严的执着坚守。
其中的一段让我感触颇深。故事的内容是:有一天,天上,好像要下雨,这时桑桑的妈妈来了,要去接桑桑,桑桑妈妈看见纸月,对纸月说:“你今天先回我家吧,不然走到半路就会淋湿的。”纸月拒绝了,她说:“外婆在家等我呢。”桑桑的妈妈说:“我已经找人给你外婆送信,不会有问题的。”说着拉着桑桑和纸月的手往家走。
从这一段中,我知道了我们大家应该要互相帮助,有人遇到困难一定要帮助他。我也有一次,遇到困难,这道题不管我怎么想都想不起来,我苦想了好几分钟,我的同桌来了,说:“遇到难题了吗?”我说:“是的。”同桌看了看这道题,就帮助我解答这道题,我津津有味的听着他说,那一次我真的心存感激。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写生字,我看我的同桌都不写,便问他怎么了,他说他的笔忘记带了,我毫不犹豫的把笔借给了他,他说:“谢谢你!”我说:“不用谢,你上次帮助了我,这次该我帮你了。”
我们大家应该互相帮助,你帮助了他,当你有困难时,他也会帮助你。如果人间能多一点爱相信人间会更美好!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了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跟骆驼成为了朋友。骆驼王子的发情期到了,渐渐的疏远了骆驼群。有一次,骆驼王子看到了一个雌骆驼,想跟它远走高飞,可又怕遇到危险,没人保护,于是就又回到了骆驼群。骆驼王子一个人到悬崖上逛,碰到了一只的狼,狼本来是不敢吃骆驼王子的,因为骆驼王子身体庞大,可是,骆驼王子一步步往后退,最后骆驼群来了,把狼吓跑了。首领遭到了死亡,是因为被老虎吃了。本来首领死不了,可是,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首领才遭到了死亡,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其他骆驼都不想跟骆驼王子做朋友。最后骆驼王子遇到了沈石溪。
我的读书笔记是: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不惜一切代价和骆驼王子成为了朋友。(除了生命)这里表现了他们二人的勇敢精神。最后,他们二人收留了骆驼王子,表现了他们和骆驼群真正的友谊。
四头成年骆驼和一只小骆驼,大骆驼一直都在小骆驼身边,爱他,但是,在小骆驼的青春逆反期时,大骆驼过于溺爱,他们形影不离,最后大骆驼死了,小骆驼自己无法生存,由一头珍贵的野骆驼,变成了一头一文不值的家养骆驼。
感悟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小骆驼之所以变成家养骆驼,是因为它没有锻炼的机会,家人过于溺爱而造成的,它一直生活在爱中,自己分不清自己能吃什么,不会对付狼、豹等食肉动物,不知道什么水能喝,这样离开家人,自己怎么能独自生活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等名言警句,都是要告诉我们,要锻炼自己,磨练自己。
感悟二:不要过于溺爱孩子。
一些家长总是关心孩子,但关心过了头,就成了溺爱,因此,让孩子多去闯荡,多锻炼,大家想想,如果大骆驼不那么溺爱,让小骆驼去锻炼,说不定,它会一直当野骆驼,并把野骆驼族群,发扬光大!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这是曹伯伯七八十年代完成的作品,时代离我们很遥远,但读起《草房子》这本书,却感到那么亲切。
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似乎可以独立成章,但它们内在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一切都与油麻地这个地方有关,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故事的一切都围绕着他们展开。桑桑是一个聪明活泼好动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学习生涯中做的好事数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一切不得不使我边看书边笑。
但是在医疗那一章,又让我多次流下泪水。在那章桑桑被诊断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找名医,但是又一次次的失败,我为桑桑这样短暂的生命流下泪水。在几乎要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房里,为他熬药,鼓励他。终于桑桑的爸爸访到了名医。当看到桑桑的病痊愈的时候,我高兴的又一次流下了泪水。从此随着时间的流动,桑桑懂事了很多。
故事中的桑桑在六年的学习生涯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我不是也有同感吗?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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