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丰富的课外生活中,“吃”可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呢!
我最喜欢的是中式古典大餐。这里的品种经典,菜单、口味各式各样。《水浒传》让人流连忘返,《红楼梦》让人又酸又甜,《三国演义》苦中带甜、甜中带酸,还有《孙子兵法》、《儒林外史》等等,常常成为我的“盘中之物”。
与中式古典大餐相比,中式现代大餐愈发通俗易懂些。《红岩》常辣的我满腔热血,《朝花夕拾》则显得平淡些,却又让人回味无穷,这盘大餐可让我吃足了瘾。
接下来是西洋大餐,顾名思义,这全是些外国作品:《老人与海》、《羊脂球》、《茶花女》、《基督山伯爵》等等都是异域的风味独特的佳肴。吃完这些,是不是顿时疲劳全消呢。
吃完大餐后,再吃一点甜点吧:《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书中美丽的画面、扣人心悬的情节、美好的结局是不是让你置身于甜蜜之中呢?
除此之外,还有应有尽有的饮料:健力宝(《体育世界》)、威士忌(《世界军事基地》)、白兰地(《十万个为什么》)……随着年龄的增加,我的自助餐也从以前的“儿童套餐”变成了现在的“豪华经典菜式”。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书带给了我许多的财富,尤其是那次,更让我有着说不尽的感慨:那天,天正下着一场大雨,“轰隆隆———”闪电在空中划过漆黑的夜幕,天很黑,伸手不见五指,河也是黑的,甚至连房屋也是黑的,大雨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不断的往下砸,一阵风拂过,不再是以往那种柔弱。此时,风仿佛是一位发怒的恶魔,所到之处,树摇摇摆摆的晃着,似乎马上要倒了、沾满雨点儿的窗剧烈的抖动着,倾诉着它的不满。我蜷缩在角落,颤抖着,我的心乱的像一团交错在一起的线,我不满,不满为什么我的视力会如此糟糕,不满为什么被人眼里美好的事物在我看来确实模糊不清的景象?以前,我总会为自己的眼睛引以为傲,而此刻,我真希望这是个梦,睡醒后一切都会好的!可是,当睁开眼后,模糊的景象在残酷的嘲笑着我:啊哈哈,你近视了,并且十分糟糕!就在此刻,我顺手拿起了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主人公是一位一生都生活在黑暗中的可怜人——海伦·凯勒,她虽然从小就看不见任何东西,但是她却用对未来有着美好憧憬的一颗心来迎接生活,她虽然因患猩红热而被夺走视力和听力,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她用心带给了自己和他人光明,她用知识充实自己的生活,卡赞扎基曾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制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凯勒真实的写照啊!想想她,再想想自己,我顿时觉得羞愧无比。合上书,这一夜,我一夜未宿。
雨停了,太阳缓缓从山头升起,天空很蓝。
世界说大很大,说小很小。大到走了那么久,还没跟对的人相遇,小到围着喜欢的人绕一圈,就看到了全世界。
——题记
坐在窗前,沐浴着阳光,手中拿着《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这本书。翻开第一篇,情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波动着,仿佛身临情景一般。书中,讲了十二个故事,十二个人的感情,叙事平淡,没有华丽的语言,却足以打动读者。爱情有光彩鲜亮的外衣,别被爱情的外表迷惑,要用内心,感受爱的方向。寻找最合适自己,才是真实的幸福。
引用书中的一句话“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就看看书,好的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多久才到这里,又是一年,还没人来牵你的手,请照顾好自己。”人生中,总会遇到一个对的人,姑娘抬起你高贵的头,在你的那个他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其实你也很优秀。属于你的那个王子,终究会有一天鼓起勇气,带着自信,骑着白马英姿飒爽的走到你面前,拿出戒指单膝下跪,对你说:“余生请多多指教。”所以,在没遇到一个能照顾你的人时,就代替未来的他照顾自己,不要委屈了自己,要对自己好一点。世界虽然很大,但有时候缘分也很奇妙,总有一天月老会亲自拿着红线系在你们各自的衣角。
在爱情的世界里,我们依旧是不知道如何维护一段恋情的新生。我们没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没有人对我们说过山盟海誓的宣言,我们在感情的路上跌跌撞撞,受过的伤密密麻麻,但是依旧看不到感情的终点。本以为爱情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白头偕老,看遍长河落日,看遍大漠孤烟,看到白发横生,岁月变老。我们在感情的世界,还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对未来更是一片空白。我们期盼能有个人长久陪伴,谈笑风生,走过这世界的尽头。我们原以为爱情可以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你是英俊王子,我是美丽的公主,我们天生一对,结局不管有多艰难,我们总会在一起诉说情句佳话。殊不知爱情的世界原来如此艰难,这一生能陪一个挚爱的人一起骑单车,吹微风,数星星就已经太不容易。爱情的路上磕磕绊绊,总有一些我们考虑不到的问题和困难,一路走来太不容易,所以太多人遍体鳞伤,选择了放手,选择了好聚好散。
人生总会遇到几个错的人,才能衬托出那个对的人有多好。你是何璐,他是李冲,总有一个人包容你的坏脾气;你是许念念,他是杨燚,总有一个人会陪你到老,就算你已经去了世界另一个地方。爱的感觉,似乎就像玫瑰,紧紧握住,很痛,仍旧不放手,即使自己遍体鳞伤,因为……不舍得。烟花绚烂但终究短暂,用心铭记才会长久。
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因为是你,晚一点没关系。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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