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只有几句一样算抄袭吗

作文只有几句一样算抄袭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9 14:32:41
作文只有几句一样算抄袭吗

作文只有几句一样算抄袭吗【一】

网络抄袭,老生常谈的话题。也许,自从有了互联网,就有了网络抄袭的历史吧。

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文字被别人原封不动搬走时,当时惊讶、气愤的心情简直无以言表,但,面对抄袭,却又无可奈何。更因为,抄袭我文字的朋友竟然还是我QQ上的好友,想来真是好笑。从有限的几次聊天中我知道,她喜欢我的文字,但,因为喜欢而占为己有,似乎说不过去。亦或者,注明转载也就罢了,偏却什么都没有。一气之下,将这位朋友拉进了黑名单,从此再无联系。

一段时间后,无意中又看到一个QQ姐妹将我缅怀父亲的文章照搬回去。可笑的是,我发的文没被飘红,她搬回家发出后竟然被红了。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难道,怀念逝去的父亲,也会是一样的心情?难道她的父亲跟我父亲一样的病魔?天下有这么巧的事情吗?我无法理解,我不能理解。抄袭一篇抒情散文,抄袭一段杂文,或者抄袭一篇小说,似乎还说得过去。如此抄袭怀念亲人的文字,实在是想不明白呢。

后来,为这事我写了一篇。有朋友看到后,建议我去打假论坛揭发,还有的让我直接给她发信息。思虑再三,还是放弃了。说心里话,作为曾经直接交流过的朋友,她好意思抄袭,我还不好意思去责问。也有人宽慰我说,别人这是欣赏我的文采,才照搬回去的。此话听来似乎有点道理,只是,这样的逻辑我不敢恭维,也不能接受。这一段友情,也因此而结束。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通过百度搜索,可以查看自己的文章是否被剽窃?一次,无意中将自己的一篇文章在百度输入,本来,只是想看看,能否被搜到。这一搜吓一跳,竟然发现好几个网站转载了。一一点开查看,还算不错,作者名字还是我,这起码说明了文章出自我手,别人只是转载。

以后,陆续看到听到别人谈论关于网络抄袭的事件。于我而言,已经亲历,也就见怪不怪了。对于原作者,除了无奈,还能怎么着呢?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作品被剽窃,只有无可奈何了。网络文学不比纸媒文学,简单的复制、粘贴,也许一分钟的时间也不需要,一篇文章便到手了。对于那些喜欢剽窃别人文字的人来说,真是太简单太方便了,不用大脑思考,不必太多时间,不需太多精力,别人的心血便成为自己囊中之物。网络里数以亿计的读者,谁会知道那是剽窃别人的成果呢?除了作者自己,谁也不会知道吧?而原作者,又怎么会那么巧的就看到自己的文章被剽窃呢?

很久很久了,不再去百度搜索自己的文章,知道抄袭难免,但还是不想面对。

前几天,无意中看到一个朋友与我同题的一篇文章,兴之所至,点开欣赏。只是,看完后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的滋味。他的这篇文章,95%的内容摘录自我的文章,不是一篇,而是多篇文章之中的片段,如此,凑成了他的这篇文字。这个朋友是从事文字工作的,他进红袖时间不长,但是,他的作品已经数百计了。他的作品我看过一些,语言流畅、文风犀利,文字功底深厚,思想见解独到。曾经,在心里慨叹,不愧是吃文字饭的,与我等只是把文字作为爱好的相比,水平自是胜人一筹啊。

跟一个朋友闲聊,谈及此事,朋友说,人家那是喜欢我的文字,仰慕我的文采,才有所选择摘录的。我无言,如果,通过这样的方式喜欢或者仰慕,我情愿什么都不要。别人将我的文字搬走,我似乎还能理解,以他的才华,以他的文章数,以他的水平,根本不需要这么做啊。那,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真的只是喜欢我的那些文字片段吗?我不知道,也无从知道。

今日,闲来无事,在网站上溜达,又看到了关于网络剽窃的话题。联想前几日刚刚看到的事,将文集中评定为A级的《别让网恋蒙蔽了心灵》输入百度搜索,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网名海的女儿将我这篇文章直接发到了她的博客上;

网名冰冰精灵将此文发在华声论坛,还声明为原创作品;

网名舞中别情将此文发在新浪博客,还被众多的博客圈加精推荐阅读;

网名56wx将此文发在我乐;

网名乍暖还寒将此文发在新浪,只注明来自红袖,没有原作者;

网名甜甜的天空将此文发在搜狐圈子的狼行天下;

网名江南将此文发在自己在雅虎博客的空间里;

网名凡人世界将此文发在搜狐圈子的松原圈,还特意注明:为了尊重那位博友,凡人在发此文前已经征得博友的同意并进行了删改,同时隐去了博友的博客地址,以上仅为凡人个人观点,衷心的祝愿那位朋友早日摆脱痛苦,获得现实的快乐与幸福;

另外,还有网易博客,360圈子,西祠胡同,腾讯博客等好多地方都有转载,只是,到了那里,便不再是转载,而是那些人的“原创”了。

只有文肆,是唯一一个标名了出处和作者的。

看到自己的文章被转载,真的说不出的感受。特别是那个凡人世界,真是太可笑了,简直是大言不惭!相比若干时日前,现在的剽窃更加明目张胆,直接复制,粘贴,省去原来的出处,隐去原创作者,堂而皇之的便成为了剽窃者的原创。

无法言明的感受。默默的从百度里退出,也不想再将别的文章再搜索了。虽说,网络文学被剽窃,对自己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但,还是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成为别人的“孩子”。

自知才疏学浅,码字只是一点爱好,一直以来,对待码字并无过高的要求。没有华丽的辞藻去装饰,只是以简单、朴实的文字记录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如此而已。但,不管怎样,一字一句,都是自己用双手一点一滴从心里敲出来的,对于那些行文优美、语言流畅、思想深刻的写手及其文字,除了欣赏,更多的是崇敬和钦佩。

一篇文章出来,犹如一个婴儿诞生。那一字字,一句句,必定倾注了作者全部的精力和心血,那写文背后的感受和心情,别人又怎么能?对于那些抄袭别人文字的人我真的不能理解,我们在网络上写东西,只是想表达观点抒发情怀,同时与别人交流和沟通,想写才写,从不刻意。费尽心机将别人的文字占为己有,让不知情的读者去吹捧去奉承吗?说到底,还是虚荣心作怪吧。只是,拿别人的心血来粉饰自己算什么泥?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网络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能保证不别原作者看到吗?就算是不被别人发现,偷了别人的东西自己心里会塌实吗?

抄袭,抛开道德和良知不讲,是对原创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一个人的魅力不只在于展示出来的文字,更在于表现出来的行为,文字背后的东西是永远无法抄袭的!但面对抄袭,我们又确实无能为力,只有无可奈何。

作文只有几句一样算抄袭吗【二】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作文只有几句一样算抄袭吗【三】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作文只有几句一样算抄袭吗【四】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薰风的薰。《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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