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森林医生,是常见的留鸟,在我国分布较广的种类有绿啄木鸟和斑啄木鸟。它们专门觅食天牛、吉丁虫、透翅娥、蠢虫等害虫,每天能吃掉1500条左右。由于啄木鸟食量大和活动范围广,在13.3公顷的森林中,若有一对啄木鸟栖息,一个冬天就可啄食吉丁虫90%以上,啄食肩星天牛80%以上,所以,人们称啄木鸟是“森林医生”。
啄木鸟约有180到200种,它们以在树皮中探寻昆虫和在枯木中凿洞为巢而著称。多数啄木鸟为留鸟,少数种类有迁徙的习性。大多数啄木鸟终生都在树林中度过,在树干上螺旋式地攀缘搜寻昆虫;只有少数在地上觅食的种类能像雀形目鸟类一样栖息在横枝上。多数啄木鸟以昆虫为食,但有些种类食果实。
吸汁啄木鸟一般在一定季节内吸食某些树的汁液。春天,占据各自领域的雄啄木鸟大声鸣叫,并常常啄击空洞的树干,偶尔还敲击金属,从而增加声响,但在其他季节啄木鸟通常无声。啄木鸟多无社群性,往往独栖或成双活动。不同种的啄木鸟形体大小差别很大,从十几厘米到四十多厘米不等。如绒啄木鸟长约15厘米,北美黑啄木鸟长约47厘米。啄木鸟能够在树干和树枝间以惊人的速度敏捷地跳跃。
它们能够牢牢地站立在垂直的树干上,这与它们足的结构有关。啄木鸟的足上有两个足趾朝前,一个朝向一侧,一个朝后,趾尖有锋利的爪子。啄木鸟的尾部羽毛坚硬,可以支在树干上,为身体提供额外的支撑。它们通常用喙飞快地在树干上敲击,以寻找隐藏在树皮内的昆虫,确定之后,它们坚硬的喙能够飞速在树皮上啄出一个深深的小洞并闪电般伸出长长的舌头捕捉到昆虫。
猫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它乖百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长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小面孔,上面有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还有一个红扑扑度的小鼻子,它虽然是食肉动物,可是长得一点都不像凶猛的食肉动物。
猫也是哺乳动物,它是胎生的,小猫靠吃母亲的奶长大。家猫可以在人类的休息常所生活。那野猫呢?野猫一般生活在草原上,靠草原上的草来荫蔽自己,猫身手敏知捷,在野外猫靠敏捷的身手来捕捉在草丛飞鸟,其实家猫也是被野猫训化过来的。
许多人说猫怕水,不敢下水。其实猫也敢下水,也可以游道泳。不过那只是生活在野外的猫。猫是一种非常干净的小专动物,不管去到那里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滑滑的。世界是最小的猫只有钢琴键那麽大,才两厘米。世界是最胖的猫有十五公斤重。在古埃及那里的人把猫奉为最神属圣的东西。哪里有许多的猫的金像,它是最神圣的东西。
我们还在外婆家的时候,表姐送给我了两只小松鼠。她说,这是从南宁带来的!嘿嘿,真是笑死我了,托朋友从南宁带到英山,又从英山带到南宁,这两只小松鼠的旅游了。
这两只小家伙尖嘴猴腮,四只滴溜溜的小眼睛好像永远在寻找着什么。他们四肢灵活,行动敏捷。身上灰褐色的毛,光滑得好像擦过油。今天妈妈拿了两个拇指粗的核桃喂它们,只见一只小松鼠跑过来,两只前脚抱着核桃啃呀啃呀,还不时发出“咔咔咔咔”的声音,好笑极了!
这两只小松鼠真可爱!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亲爱的同学们,相信你们都唱过这支儿歌吧。你们喜欢小白兔吗?今年的夏天,我去了乡下的姥姥家,姥姥家就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
小白兔穿着一件雪白的衣裳,就像一个小雪球,眼睛红红的,像是两颗宝石。嘴巴是三瓣的,吃东西的时候咯咯直响,特别有意思。是一个帅气十足的兔小弟。
这位兔小弟不但长得好看,还是一位美食家呢,它喜欢吃新鲜的胡萝卜和白菜,这些都是姥姥菜地里种的,没有施加化肥和农药,都是很有营养的。每当我喂它的时候,小白兔就像一个小孩一样,用两只前爪捧着,三瓣嘴一动一动的,连胡子都跟着颤动,吃得津津有味。
小白兔的邻居是姥姥养的几只母鸡,它们通常很友好,和平共处,偶尔,也会闹些小矛盾。就是姥姥喂鸡食的时候,小白兔也赶过来凑热闹,母鸡大婶们很生气。一起啄它,小白兔就机灵的躲开,可过不了多一会儿,就又悄悄地潜伏回来,扒着鸡槽边,探出头去抢吃鸡食,这样,又难免被啄一通。小白兔就又“逃走”。这样来回几次,看起来像是开玩笑,做游戏。母鸡们吃几口,就到旁边找水喝,这是,小白兔趁机飞速的跑过去,大吃几口,等母鸡大婶们发现,咕咕叫着,拍打着翅膀,奔跑回来护食的时候,小白兔已经吃饱,心满意足的溜回树荫底下,舒服地趴在地上,要美美的睡上一觉了。说道这里,你们知道小白兔是怎么睡觉的吗?绝不像你在图画书上看到的那么优雅,它和小猪一样,把四条腿伸开,像是伸懒腰,如果是热天,它还会把地面上的干土扒到一边,躺在露出的有湿气的细土上,一只耳朵贴着地,像是随时准备逃跑似的躺下,其实,如果没有什么动静,它会躺到你叫它起来吃晚餐呢。哼,是个“小懒虫”。
在姥姥家的日子里,我天天拿菜叶萝卜喂它,它吃得饱饱的,就不用再去抢食物被啄了。小白兔也跟我越来越熟了,一见到我,就一蹦一跳的过来,就像是我的朋友。
现在,我虽然离开了姥姥家,但我会经常想起它,打电话给姥姥,不要卖掉它,要好好养着它,明年我还会去看它,希望它每天都快乐!
白色的毛,短短的尾巴,长长的耳朵,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兔子,。
兔子虽然不如森林之王老虎凶猛的,狮子威风,但它却很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它平时很安静,也不乱叫,摸起来也很舒服。它的毛软得像一团白缎子,又白又长。它的身上就像穿着雪白皮袄,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白棉团,真是漂亮极了!
圆滚滚的尾巴躲在绒毛里,不仔细看,还不容易被发现,兔子的尾巴不仅小,而且还很圆,就像一个又小又圆的网球。小白兔的头很小,两只长长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插在头上,只要有一点动静那对耳朵就会测出是否是危险,如果是,它就会快速地逃走。最有特色的东西就是小白兔的眼睛,它的眼睛特别漂亮,有小玻璃球那么大红光四射,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小白兔吃的东西尤其挑剔,一定不能乱吃,除了可以吃干草以外,还可以吃兔粮、萝卜叶子、胡萝卜、人工饲料。小白兔吃的干草一定要是新鲜,最好是春雨过后,湿润时草。如果草很老,会引起小白兔肠胃不通,一般吃完人工饲料或别的很***食物后,也可以喝点水,这样就不会噎着了!
兔爸爸和兔妈妈每两个月会生4至10只兔宝宝,照这样计算,一年大概能生一百到两百只兔宝宝,真是个超级大家庭呢!兔妈妈生兔宝宝前,一定要给它喂点草噢,不然兔妈妈太饿了就没有力气生小宝宝了!
这就是可爱,美丽的兔子,你们想不想也来一只呢?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
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
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
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
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
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
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
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
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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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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