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前,一双白皙细嫩的手飞速地在键盘上敲打着。写作这个东西,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我竟如此痴迷......
——题记
读书,会使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踢球,会使你翱翔在自由的天空中;种植,会使你感受到绿色的生命在萌发;绘画,会使你漫步在奇思妙想的世界里,挥动饱满想象力的画笔,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一副七彩画......凡事都有它的迷人之处,而我痴迷的,却是曾经被我认为最枯燥无味的写作。
初识写作——不屑
其实,以前的我对写作根本不感一点儿兴趣。
刚开始认识写作,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孩子都爱玩嘛,只要能玩的就都是好东西。所以一得知写作就是整天趴在写字台上写文章时,我就觉得它很枯燥,乏味得很,感到很不屑:“切,写什么作啊,那么枯燥无味的事情,有什么好做的!唉!写作的人真可悲啊!还是玩最好了!”
“泼”完“水”后,我便又屁颠屁颠地去找亲爱的闺蜜玩去了...... 尝试写作——担心
就那样浑浑噩噩地晃了三年,我五年级了,对写作还是提不上感兴趣。
但那一年,我对写作的情感发生了巨大的逆转。
那一年,县里举办征文比赛,全县五年级学生都可以投稿,优胜者可以得到相当的奖励。
要知道,我是个好胜的人,毫不犹豫地报了名,但报完名后我就后悔了:我根本就不会写作,还参加什么比赛啊!啊!完了完了!不行不行,我不能认输,我要赢!
我第一次认真地读完了整本的作文书,收集了很多好词好句和写作手法,以前都是乱看一气就完事了。
我在脑海里构思了许多故事情节,又打了很多底稿,费死我的`脑细胞了!要不是为了取胜,我才不会没日没夜、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写文章呢!这可是我第一次为了写作这么卖力啊!
交稿时间很快就到了,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修改完呢!我皱皱眉,把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一篇作文交了上去。
我既兴奋又担心,兴奋是因为那是我精心打理的一篇作文,我有信心获奖;担心是因为我怕自己基础还不行,落得一场空。
爱上写作——痴迷 又浑浑噩噩地过了几个月......
“六一”颁奖时......
我当时的心情,是激动?是兴奋?还是......感激?
当我从校领导手里接过那张金灿灿的奖状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成功了!原来我不是完全失败的!
那张奖状,竟使我迷上写作。
领奖后,我坚信自己有写作这方面的潜能,在作文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没事的时候,静下心来,望望蓝天,动笔写写。
随着我的作文不断在网上发表,我对写作也越来越痴迷,在写作方面上不断取得成就:我独自写的《爱在细微处》系列获得亲朋好友的赞赏;我的作文常多次被老师当做范文全班朗读......
写作,是你的出现,让我从一个疯疯癫癫的“假小子”变成一个文静优雅的女孩子;让我爱上那刚劲有力的方块字,爱上那具备优美线条的标点符号,爱上那墨香散发的纸页......
轻轻揣摩着手中散发着墨香的纸页,细细品味着文中优美动人的字词段落,“沙沙”修改着文中不和意的词句,痴痴幻想着能与文字相伴永久......
——后记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 ——《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者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看书让我着迷。今天中午放学回到家,我连鞋都没脱,直接拿起《团圆》看了起来。妈妈说:“吃饭了。”我没有说话,妈妈让姐姐叫我,姐姐说:“别叫了,让她一会儿自己吃饭,咱们先吃吧!”妈妈和姐姐吃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朝着我喊:“该上学了。”我才反应过来,赶紧把书放下,背起书包去上学了。到了学校门口吓我一跳,还好没有迟到,但我饿了。
进了教室,我低着头静静地走到座位上,抱着肚子,趴在课桌上,拿起《团圆》看了起来。
老师走进来,吓了我一大跳,她说:“这一节课是阅读课。”我高兴地大声喊:“好好好……”可是大家都说:“不要。”我又拿起《团圆》看。下课铃声响的时候,也把我吓了一跳。
第二节课是体育课,老师让我留在教室擦黑板,我说:“好的。”我一边擦黑板一边看书,结果一不小心把粉笔碰到了地上,我的心里非常害怕。下课了,老师走过来问:“擦完了吗?”我说:“没有,老师。对不起,我把粉笔碰到地上啦。”老师笑眯眯地说:“没事,你是怎么碰的?”我说:“我刚才一边看书一边擦黑板,不小心把粉笔碰到地上了。”老师摸了摸我的头,让我回到座位上。
上课了,语文老师说:“这节课自由活动。”大家高兴地一起喊:“好好好。”此时同学们都在玩,只有我一个人在看书。
我真是一个爱看书的小书迷。
身在周庄的那些令人陶醉的日子,至今都令我难以忘怀。
周庄位于苏州城东南30多公里处,是一个典型的水乡古镇,依河成街,桥街相联,虽已经历了九百多年苍桑,却仍完整地保存着原有的水乡古镇的风貌和情韵。
犹如一朵浮在水面上的睡莲的周庄,它的美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
在春光明媚的日子,泛起一叶小舟尽情地荡漾在一条条水巷中,春风夹着柳叶的香气拂过脸旁,看那波光粼粼的湖水,小船轻摇,绿影婆娑,一派"吴树依依是水流,吴中舟楫好夷游"的迷人景象,看着路旁江南女子窈窕的身影,任她们银铃般的笑声传入耳鼓,天堂的
生活也不过如此吧!
不久,夜幕渐渐降临,火似的红霞把整个小镇染成了一片血色,古色古香的店铺上了门板,人去街空,一片静寂,在河边漫步,走过小街,穿过小桥,或凝视宁静的水面,或仰看天际点点繁星,或倾听屋里传出的隐隐欢声笑语,放纵自己的思绪,尽情地享受小镇的这片宁静,也真是别有一番情趣!
享受了一番周庄美景,江南的美食也自然不容错过!鲜美至极的三味圆,皮薄馅嫩,晶莹剔透;香酥美味的万三蹄,咸甜相宜,肥而不腻;醇美可口的\'青团,肥而不腴,压舌生香……面对这种种佳肴,怎能不让人垂涎三尺?
周庄,似梦境一般美丽,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周庄,似星辰一般耀眼,永远散发着迷人的光芒;周庄,似诗歌一般渊远,让人品尝之后,永感回味无穷。
结束了一天忙碌的学习,总不免有些疲倦。走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心思总在刚才的题目上,一不留神就错过了绿灯。
我有些呆滞地站在斑马线的一头,低头望望表,却是不早了。无心逗留,等到下一个绿灯的出现,便匆匆的走了。
回到家,被繁杂的习题压得喘不过气来。愈来愈觉得烦躁,扔下一堆习题跑了出去。
不经意抬头,却看到一幅似画般美丽的色彩!那天边已然被这晕黄染上了,从那一片晕黄中,几多红云轻飘在旁边,似点缀一般,依稀还可以看见中间夹杂着的一丝蓝光。
一切都被黄昏笼罩着。它慢慢的收拢起来,映在那高耸古老的楼层上,罩成了一片灰暗,然后渐渐散出金黄色的光芒。
这是多么美丽的\'景象!我着迷的望着天际那边的色彩,心中的烦闷与愁绪似乎也都随着这大自然赋予的美景而散去了。我感到心中一片的宁静与平和。
自古以来,人们都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其实不然,我觉得,夕阳只有在接近黄昏的时候才能绽放出它最美的光芒,那是落下之前的最后一抹光辉,既是结束,但它更是预示为新一天开始作准备。黄昏,让我着迷的黄昏,绝不是停止结束的意思。
等残阳收起最后一缕光芒,夜幕也就慢慢降临了。我怔怔的望着那天际,还在回味着黄昏美丽的滋味。
黄昏,真让我着迷。
不知什么时候,就那样被你吸引。从一开始的抵触、不情愿到渐渐陶醉其中,你的光芒一点一滴在我面前展现,让我身不由己地靠近,再靠近……这样,无法自拔地——爱上你。
你的名字呀,叫词!
看你。春花秋月,山映斜阳令我魂牵梦萦;千山暮雪,西湖寒碧让我向往无比;茅檐低小,萋萋芳草,闲池桃花,怎一幅美妙的古时风光!花自飘零水自流,车如流水马如龙……不论是你的幽寂还是你的繁华,我都想一一领略!多么想去,你描绘的世界,你记述的年代……
听你。或凄凉婉转,或豪情万丈,美妙如此的你啊,比任何一部交响曲更令我陶醉……感受你的忧伤,感受你的快乐,感受你的闲适,你的激情,是世界上最让人满足的事……快乐地大笑,悲伤地啜泣,豪迈地歌唱……心事,都道出了吗?
懂你。我不懂你……那样深沉的你啊,又有谁能真正读懂呢?那些所谓的理解,不过是人们强加于你的思想吧!也许真的有知音被你遇见,不过就算如此,也只是“镜中月,水中花”,一个模糊的影子,却终不是,真正的你……但即使这样,你的光芒也足以令我震撼,令世人震撼!让所有喜欢你的人深深陶醉在你的魅力中,甘愿就此沉沦……
是啊,是心甘情愿的呵。我是那样感谢能与你遇见,终究没有与你错过。陶醉其中,便是我此生荣幸。你的美,就这样镌刻在我生命中,刻骨铭心……
——题记
“温故而之新,可以为师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反之”,“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一条条古训在耳边轻吟,每一条都富含着深刻的道理,引人沉思,《论语》中的博大精深,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领悟明白的,它跨越了千年尘埃,吹散了腐朽阴霾铸成了不朽的千古绝唱。曾经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一种叫做”永恒”的东西的,那些一直被人们都传通的事都发生在看不见的地方,让我们无从感触,而直到我接触《论语》后,才知道为什么它要以流传千古,因为它的一切内涵都是与生活和做人的基本道理息息相关的。一直在努力的表达着,用仅存的温暖去书写。
它让我们懂得了什么呢?和那片天空一样柔软的感受,它们一直带着”有意义”快活的前行,无所顾盼的前行。简洁的话语中透出须臾般永恒的真谛,它让我懂得了用不同的方式思考。
它让我懂得了什么呢?天空的尉蓝,云朵的匿迹,暗影收敛的脚步,知道与理解的诚实,父母与亲人的.忧虑与爱,学习与思考的正比性。它让我懂得了一定要好好珍惜,要坚持最初的方向。
它让我懂得了做呢?还以为道路一直都会平坦,航程一直都有光束,行途一直都有温暖,自己会一点点放弃。它让我懂得了五彩与缤纷的梦,虽然喜爱,却是为了更有意义的美好事物的存在。
在《论语》宽阔的道路上前进,总会路过那些温良与美好,总会学会善良高尚,去相信航程绝不会是无尽天光,去相信幸福的曙光。
《论语》使我懂得的,使我坚信的,就随着它的流传而日久弥新,不被风化。
爱,有的时候不需要山盟海誓的承诺,但他一定需要细致入微的关怀与问候;爱,有时候要梁祝化蝶的悲壮,但他一定需要心有灵犀的默契与投合;爱,有的时候不需要雄飞雌从的追随,但他一定需要相濡以沫的支持与理解。
暑假,爸爸为了丰富我的课余生活,给我报了聚华篮球培训班,听到这个消息,我欣喜若狂,整个人,好像注入很多兴奋的血液。
每天完成作业,爸爸便送我参加篮球训练,今天不知为什么,鞋有些磨脚我训练完还要打比赛。这可怎么办,趁中间休息时,我告诉了一旁看我训练的爸爸。爸爸说:“把鞋子脱下来鞋我给你把鞋垫弄一下。”穿上好了些,可没一会儿又开始磨脚了,我又告诉了爸爸。
又开始训练了,我一回头,爸爸不见了。我有些着急,又有些害怕。他去哪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训练结束了,休息十分钟要打比赛了。忽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站在爸爸原来那里,是爸爸!我几乎叫出来了,急忙冲过去,爸爸从手提袋中拿出一双鞋,把他递给我。我惊喜万分,爸爸大口喘着粗气,胸脯随着呼吸的节奏一起一伏,隐约可以看到爸爸心口的跳动。好像抹了妈妈最红的胭脂。他的头发已经被汗水结成几绺,有些还夹杂着几根白发。头发都直立起来,还挂着几滴汗珠,汗珠仍在不停地下滴,有的顺着额头流下,在额头前留下几滴清晰的痕迹;有的甚至还流到了他的眼睛里。爸爸衬衣的领口已经被汗水浸湿了,紧紧地裹在脖子上,简直能拧出水来,被浸湿的面积仍在不断向四处蔓延。
“多喝水,注意安全,把鞋换上,我还有点儿事先走了。”简单的叮嘱后,爸爸转身离开,走向门外。这是爸爸的汗水和我的泪水同时滴在那饱含深情的鞋上,顿时湿了一片。
爸爸,您为满足儿子能更好的打球所流下的汗水儿子看到了;您为儿子的成长所做的付出,儿子记在心底;儿子用自己的努力,回报您的爱。
其实爱都在细微之处,只要你有一双善于发现爱的眼睛,爱无处不在。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