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在阳台上眺望着福州美景……
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高耸入云,仿佛是一座又一座连绵起伏的山岭,高楼的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那平坦、宽阔的水泥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车辆川流不息,一辆辆飞驰而过,卷起一阵风。到处绿树成荫。
看着看着我心动了,便对姑姑说:“姑姑,我们去玩玩吧!”“好!”姑姑一口答应。我们先来到了南江滨。只见四处绿意盎然,花香扑鼻;那美丽的花园里到处百花斗艳,花团锦簇,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我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走了许久,我和姑姑拖着疲惫的身子,好不容易爬上了金山大桥。金山大桥就像一条睡着的巨龙,横卧在闽江中间。
站在桥上,一阵阵风拂过,我俯视着南江滨,眺望北江滨,真是心旷神怡。
“想知道福州的过去的`样子吗?”姑姑问。
“想”我回答。
姑姑意味深长地说:“过去我们福州被称作‘纸裱福州城’,到处道路不平,电灯不明,电话不灵,这些都是旧福州的写照,房屋大都是用木材建的。而现在一座座高楼先后竣工;你看现在道路都是柏油路,给交通带来方便,车辆不会‘乱蹦’了。哪像以前,道路凹凸不平,每当下雨路就泥泞了,走路不小心就会摔倒,没下雨时,到处尘土飞扬。那时,连最热闹的南街,也只不过宽4、5米。那时
接着我们又来到了热闹非凡的中亭街,中亭街都是欧式风格建筑,“即使不到欧洲,在中亭街也可饱览欧式建筑!”我情不自禁的说。这意味着福州的发展是多么迅速啊!
中亭街到处人山人海,我与姑姑走进一家电器点,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令人眼花缭乱。那以前的黑白电视,已退休,代替的是背投彩电、高清彩电、等离子彩电等。一个穿西装的中年人走进商店,大约十分钟后,那个中年人推着购物车,笑容满面地去结帐,我想他一定买到了心仪的电器。
“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我们那时候,哪有什么电视啊、空调啊、液化气啊、洗衣机啊、冰箱啊……天热只能扇扇子,做饭得烧木材、煤球,洗衣服得用手洗,食物放久就不新鲜了……以前我们每个月只能吃一斤肉,吃肉等于过年,常常吃地瓜,还有哪已吃厌的萝卜干……你看现在到处都有超市,买菜多便利,物美价廉,人们穿着时髦,哪像以前都常穿着打着许多补丁的衣服,要有一件好看的衣服是不容易的。现在女的靓,男的酷;女的青春靓丽,男的西装革履,英姿飒爽;老的端庄朴素,少的可爱活泼……真是变化太大了。好了,我们去吃肯德基吧。”说完,我们出了电器店,姑姑拉着我朝肯德基走去……
夜幕降临了,我和姑姑又来到了解放大桥,解放大桥上灯火辉煌,仿佛是一条飞架台江与仓山的彩虹桥。中洲岛也亮起了五颜六色的灯,活像是点缀在闽江上美丽的宝石。
当我正陶醉在这迷人的福州夜景时,姑姑说:“我们该回家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回家了。
我的家乡——福州在一天天地发展,在一天天地进步,我相信它必定会走向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流淌的瞬間,歌声是美的,无需修饰。歌声给人以美的享受,沉醉在歌声里,我们可以抛掉事业学业带来的烦恼,抛掉生活带来的不快,抛掉城市带来的喧嚣,抛掉自身带来的压力。在歌声里,我们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湛蓝,一片新绿,寻找自己所梦想的美好,所期待的幸福。在歌声里,我们可以肆意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想象力,造就美好的未来!
我爱歌声,正因它的美。学校的“校园歌手大赛”刚结束,但我仍旧意犹未尽。回想当时的那份惬意,难以言喻。
入场时,我们便看见几个选手在那儿紧张地准备着,等我们坐定,他们便一一被带到帷幕后面。台下的我们兴致勃勃,不知台上的他们是否跃跃欲试?我们期待着。主持人上台了,开始了他们的报幕,紧接着第一位选手登台了,她身着一件红裙,带着一脸微笑,看起来像是要唱喜庆之类的歌曲,可是她却带来了一首《海那边》。这首歌旋律优美,她唱得绘声绘色,婉动听,我们仿佛真的置身于大海那边,看着湛蓝湛蓝的大海,踏着清凉清凉的浪花,闻着来自海的气息,那种幻想好美,令人陶醉!接着第二位选手出场了,她带来的曲目是《卓玛》。随着音乐响起,她便舞动起来,丰富的`表情配上她清脆的歌喉,将来自青藏高原的卓玛演得出神入化,她的歌声悦耳动听,仿佛把人带进了卓玛的生活当中,令人神往!
随着时间悄悄地溜走,最后一位选手亮相了,她就是我们班的“百灵鸟”。她身着傣族服装,唱的是充满民族韵味的曲子《有一个美丽的村寨》,她是在我们的掌声中开始的,常言道:“最好的总是留到最后。”我们班的“百灵鸟”就是最棒的!她唱得十分动情,把傣族姑娘的那种特有的美展现在我们面前,同学们静静地听着,一个个陶醉的样子,啊,她真美,唱得更美!末了,我们又一阵掌声响起,为她动听的歌喉,为她比赛的成功,她成为了“校园十佳歌手”之一,我们为她感到骄傲!
虽然大赛结束了,但给我的那份惬意我却难以忘怀。
歌声是美的,是流淌的小溪,它带着我们去另一个世界――一个充满快乐的世界!
读了《骆驼王子》后,我有一种温馨感,仿佛自己是在温暖的怀抱里,让我无比地幸福。
书中讲了有五只骆驼,其中四只是大骆驼,一只中等骆驼,因为它最小,受着其它骆驼的宠爱,所以被称为骆驼王子,四只大骆驼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它,让我十分感动。
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姐姐、弟弟在树林里玩,突然来了一只蜜蜂,在我身边转悠,我很怕,就立刻跑回爷爷家,那只蜜蜂也回来了,我吓的就打它,它竟然在我耳朵上叮了一个包,我疼的直叫,姐姐回来立刻就和弟弟去外面找可以止疼的药。因为姐姐有这方面的特长,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姐姐拿着草药磨碎了,给我放在耳朵上,呀,真的.好多了,姐姐让弟弟又去弄点草药,她给我弄这弄那,我非常感动,说:谢谢你,姐姐。姐姐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过了一会儿,弟弟回来了,我又换药了药。又过了两个小时,已经不再疼了,正好这时妈妈也回来了,她看了看说:这怎么了,我把事情一五一五地给妈妈说一遍,妈妈听了,高兴地说:你姐姐真是个好孩子。
啊!生活中处处都是爱,让我用勤劳的双手来创造更多的爱。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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