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抑后扬的方法写鲁迅的作文

先抑后扬的方法写鲁迅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03 05:01:33
先抑后扬的方法写鲁迅的作文

先抑后扬的方法写鲁迅的作文【一】

每每周日去见到外婆时,她那一头银丝,总是让人格外瞩目。

几乎每周日我和母亲都得开展一次无谓的争执——

“你今天去不去看你外婆?”

“不去!”

“不去?不去也得去!”

我总是垂头丧气地听着母亲与外婆说着家常琐碎,心中不自觉魂游天外,当我又回过神来,视线自然而然又看向了坐在我前方的外婆。

这是我第一次仔细端详这个为儿女辛劳一生的女人。她很瘦,瘦得全身只有骨头的重量,像纸片似的。他已经松弛的面部显现出我这个年纪不会有的安详,还是无法忽视她的白发啊,似雪般不见一丝杂色。

只听得母亲又在数落我了:“您看她,每次都心不甘情不愿地给我拽到您这儿来看您;她怎么也不想想您以前为她做了那么多事,她……”

外婆打断母亲的话:“别说了,别说了,我知道她心里还是记挂着我的,要不怎么会放着大好时光不出去玩而来看我这个老太婆呢?”

然后外婆好像对我比了个手势,似在咨询我的意见:“你说是吧?”

我条件反射似的连连点头,情不自禁地开始回想外婆从前为我付出的种种——

她的身体一直不好,我仍记得那个冬天的早晨。以往我中午总在她家中吃饭,为了我中午放学归来能吃上一顿香甜可口的饭菜,她每天都早早地出门买菜。

那天是因前日中午将作业本落在了她家里,于是大早上便要去拿回来。清晨的寒风刺骨,似乎不将人吹得瑟瑟发抖便不作休;尽管裹着厚厚的棉袄,寒风依旧一阵一阵地灌进来,双手像冰块一样毫无知觉。

终于走到了外婆家楼下,但一个身影却让我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她一手提着菜篮,一手扶着栏杆,一件件大衣掩盖不住她羸弱的身躯,她步履蹒跚,一步三喘艰难地向前走去,那单薄的背影啊,我穷尽一生也无法忘却……满头白发在冬阳下泛着耀眼的银光。

如今她已经不能走动了,走一小段路都不堪重负。当我结束了冥想后,母亲也终于与外婆谈完话了。她招呼我离开这儿。

回头看外婆,她的脸依然平和安详,她朝我轻轻地挥手,不长的白发在摇曳中熠熠生辉。

先抑后扬的方法写鲁迅的作文【二】

春娥是我的堂妹。去年春节我跟爸爸回老家,我第一次见到她。说实话,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实在不怎么样:小眼睛,大嘴巴,一头又黄又稀的头发,黑黑的皮肤,确实有点丑。我打心里为她叹息。

春娥比我小一岁,整日里里外外地忙个不停。挑水,喂鸡,打扫屋子,样样都做得井井有条。在我回老家的日子里,每天早晨,春娥都为我端洗脸水,吃饭时又为我和爸爸盛饭,还帮我铺床,送开水,弄得我这个当姐姐的真有点不好意思。每次我要帮她时,她总是满不在乎地摆摆手说:“这点活算什么!没事!”春娥真是个勤快人。

一天,我正在屋子里放陈百强演唱会的录音带,正巧春娥挑着一担水进来,听了没两句,她嘻嘻一笑,对我说:“姐姐,这唱的是啥呀?一点都不好听!”“不好听?”我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这可是陈百强,香港的红歌星!”“我不懂什么歌星,只知道好不好听。”春娥见我不知声,又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姐姐,上次我跟爸爸赶集,听了一位大姐唱山歌,那才真叫好听呢!不信,我唱给你听听。”说完就唱起来。清脆的歌声盖过了录音机里陈百强的歌声,在整间屋子里回荡。听着,听着,我突然发现春娥的歌声是那么动听,那么美。

转眼间十天过去了。我要回庐江了,临行前,春娥送我一本她自己剪贴的窗花图案。

现在,每当我看到那一幅幅精美的窗花,眼前就会浮现出春娥那张黝黑的笑脸。啊,春娥堂妹,你的朴实是任何漂亮的外表都无法相比的美。

先抑后扬的方法写鲁迅的作文【三】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正如歌中所唱到的,我也一直渴望有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的好兄弟、好知己。但是现在,我可以高谈阔论道:“好兄弟?蓝炫坤不就是?”

大前天晚上,看着自己的“超级演说家”演讲,心中百感交集,有兴奋、喜悦,也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那种涌满眼眶而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动。

仍记得在报名参加之前,我永无止境的犹豫着,这是信心突然布满我的心,转折点就是他对我说的那段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他说:“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还指望说服别人?可能有大把大把将你拖向成功的东西在后头呢!”是啊,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不去尝试,怎么知道往后的乐趣呢?实在是佩服他,太有道理了!难不成小眼睛还真的能够看到更大的世界?

有时候我会觉得,它更像一位另类的令人敬重的老师。蓝炫坤的偶像——NBA马刺队球员托尼·帕克说过:“对你如绅士般的人,才配得起你称它为绅士。”这位“蓝绅士”也时常模仿他的偶像,大声地说:“嘿!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定时我又遇到了什么困难去请教他,他总会让我自己先独立思考,全然是一副老师的模样。

说起偶像,“蓝绅士”的偶像多如江之鲫、海之鲈,多得写个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他的见多识广应归功于他爱读书的这个爱好,他的偶像之一正有《三体》中的罗辑,或许是因为罗辑和他一样:爱闯荡、爱拼搏吧!

堪称“身怀绝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他,在篮球方面也能大展身手!尽管不是高个子,但是打起球来却没有半分逊色,好比一颗闪亮的流星划过天际。智勇双全,能攻识守,不写联系换来的三分球技巧更让我心慕手追、望尘莫及。我们几个更是自称为“蓝粉”,他也因为百步穿杨般的三分球被我们称为“蓝来疯”!

我坚信,哪怕有那么一天,你我不再相见,我也会记得你!堪称“中国好兄弟”的蓝炫坤!

愿我与你友谊长存。

“伏尔泰曾说:‘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我和他的友谊,正是如此吧——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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