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是初二的学生了,却还忍不住回想起我们军训的欢乐时光。想想那时的欢乐,想想那时的愉悦,在想想那时的懵懂。就忍不住去想我们的教官。我们是我们教官的第一批学生,在那时我们一齐起床,一齐叠被子,一齐洗脸,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让我们忘记了出来的孤寂之感。
我们的教官是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我们都兄弟姐妹似的,在别的班还在站军姿的时候,我们已经在树荫下歇息,在别的班跑步的时候,我们却在草地上喝水、玩耍。
在我们休息时,教官给我们讲起了他在兵营的故事,什么一人犯错全班受罚,什么去外边玩,当我们问起教官为什么去当兵的时候,他幽默告诉我们:男子汉保卫国家,没什么为什么。而之后,他告诉我们:是因为家里人管不了了,所以才去当兵的。当时我们听了吓了一跳,像教官这么好的人,怎样在童年这么的顽皮。
当我们问教官要QQ号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就给了我们,我们在这一年来都有坚持联络,并且关系异常好。
这届初一军训的时候,我们教官也去了,我和我的好朋友一齐去看教官,教官十分感动,这一年不见他又变得幽默多了,并且他还多了一个外号——“香风哥哥”,因为他经常喷香水,一走过去,那风就染上了教官的香味,异常好闻!
初一的六天虽然十分短暂,但给我留下了很多完美的记忆,好想好想回到那个时候,再品尝一回那军训的乐趣。
在一个灯光明亮的房子里,有个少年,那个少年,虎背熊腰,他提起前脚,对准沙袋,飞起一脚,“砰”那个沙袋应声而倒。
那个少年,是我的死党,他是我的同班同学,身高大约一米六,虎背熊腰、膘肥体壮。我和他认识时,才四年级,那时,我们两个可谓“两个臭皮匠,臭味都一样”。我和他同桌时,我们俩都爱画画。那时我的画技比他高,他便拜我为师,我见他谦虚,便收他为徒在他努力之下,他的画画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
去年考试,妈妈鼓励我,说:“只要你语文上九十,我就给你报你梦寐以求的跆拳道。”于是,我便奋力学习,就连下课也不出去玩,只顾在那里读死书,他便过来劝告我,说:“下课应该出去玩,不应该读死书。”我一听,觉得也对,便上课认真听,下课,好好玩,于是考试后,成绩出来了,是一个开心的数——九十点五!可是,我九十是上了,但是小小来宾哪有什么跆拳道啊!眼看妈妈又要食言,我便把这个苦衷告诉他时,他一蹦三尺高,“你干嘛不早点告诉我,我也在那里学。”“在哪?”我欣喜若狂。“在XX超市XX楼XX跆拳道那里。”他也欣喜若狂的告诉我。后来,他和我和我妈妈去了那里报名。在他的带领下,今天的我,已经突破白带、白黄带,成了百里挑一的黄带。聪明的你,猜一猜:他是谁?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五周已经过去,我和同桌的感情也渐渐友好起来。
我的同桌是一位女生。他有一双又圆又大的“西瓜”眼睛和又黑又长的弯弯睫毛,高高的鼻梁,嘴巴里关着洁白的牙齿,一头乌黑的秀发,穿着整洁的衣服,笑时从不张嘴,吃饭细嚼慢咽,说话声音也是甜甜的,大家称她为“淑女”。
我的同桌是中等生,但在学习上却很不怎么,做作业也很仔细。我的同桌擅长画画,画得画真称得上是“十全十美”,同桌还告诉我,她自己的卧室的贴画许多是自己画的。我真佩服我的同桌。他的优点虽多,但缺点也不少,上课喜欢说闲话,不注意听讲,自习课上问我作业,经常打断正在思考中的我,惹得我经常生气。
我们班同学之所以称她“淑女”,是因为它真有一点淑女的形象,有时做事慢,等的我都急了,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去买早餐,我在外面等她十分钟还没出来,我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只好去找她。唉!他到底还是“淑女”啊!
我同桌的理想很平凡,护士!她说,医生只是给人治病,而护士给人带来的是更多的温暖和呵护。是的,我的同桌确实是一个乐于助人,喜欢帮助同学的人,她慷慨大方,帮助同学,从不害同学,不让同学抄袭作业,我非常钦佩她的品质。
这就是我的同桌,陈琳颖,一位具有淑女形象的女孩,我希望她能改正自己的缺点,努力学习,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
在回家的路上,我常常会看到一位修车的叔叔,即使再热的天气里,他也是坐在那里,帮别人修着车子。他的摊位几乎占据了整个人行道,与现代的的城市文明有点格格不入。他上身穿着暗黑色的短袖军服,下面穿着一条早已看不出什么颜色的长裤,脚蹬着一双黑布鞋。他瘦得皮包骨头,肤色黝黑,感觉脏兮兮的。所以每次从那经过,都不禁加快脚步。
一天中午,我骑着自行车去上学。忽然,只听“嘭”的一声响。我急忙下车一看,只见我的前车胎瞬间扁了下去。这下我可急了。心想,公交车太慢;跑过去又怕晚点。这可怎么办呢?我便焦急地向四处看。忽然想起那位修车的叔叔就在附近。无奈之下,只好去找他看看。
正在这时,天下起了小雨。我推着车子向叔叔那跑去。到了面前,看到修车的叔叔正要收拾工具准备回家。我急忙喊道:“叔叔,等一下,我车子坏了。”
叔叔抬头看了看窘迫的我,又看了看天,说道:“好吧,我给你看看。”
“谢谢。”我高兴地说。
看着叔叔认真帮我修着车子,雨滴一点点浸透了他身上的衣服。我想起之前头脑里那些不该有的想法,便有些不好意思。
叔叔用他那粗黑的手卸下自行车带,用手指仔仔细细地摸了一圈外胎内测,发现一颗小小的铁钉子。他肯定地说:“是铁钉扎带了。”他又给
内胎充气,后将内胎缓缓放入盛满水的脸盆中,
他发现内胎被铁钉扎破的小洞。他便拿出工具一丝不苟地补这个洞。
雨水滴落在他的脸上,我更加愧疚了。不一会儿,他便站起身,对我说:“修好了。”此时的我突然注意到,他的背竟然有点驼。以前听爸爸说起过这位修车的叔叔,他是一个下岗工人。我瞬间感到了他生活的的辛苦,也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和他渐渐变白的鬓角,鼻子陡然一阵酸。
他在收拾工具。这时,雨停了,太阳也出来了。阳光是那么的明媚,那么的温暖。
我歉意地说:“谢谢叔叔。”一摸口袋,瞬间不知所措了。
叔叔看到我有些不对劲,就问道:“怎么了?”“我,我??”我尴尬得不知说什么好,“我,我没带钱!”
“哦,没事,一点小毛病,不用给钱了。快走吧,别晚了上学。”
“谢谢叔叔!”
一股暖流温暖了全身。啊,我沐浴了温暖的阳光。
我最熟悉的人——老妈。老妈今年三十多岁,有一头被剪短的头发,眉毛清秀,眼睛大大(戴着眼镜才大),很有学问的样子。但是,妈妈的以前身体苗条,现在略微有些胖,她老在我们面前嘀咕:“我变胖了!”“我要减肥!”老妈脾气暴躁。有一次,我去楼下空地玩,发现了一根骨头,心想:“哇!‘史前骨化石’啊!”就把骨头拿回了家,然后高高兴兴的回来了,我对她说:“老妈!看啊!‘史前骨化石’!”她就不分青红皂白,使劲地照我的后背打了N下,说:“你怎么捡回来个骨头,万一有传染病怎么办?快扔掉!”我当然不想扔了,捡了多好的一个东西啊,为什么要扔掉?所以我就和她僵着,只要我不扔,她就使劲打我。算了,扔了吧,这老妈,怎么这么死心眼,还用香来驱邪,不用专门的香,用蚊香干嘛?是驱蚊还是驱邪啊?真是迷信的人。反正,就仨字儿——疼、痛、惨!她虽然有时脾气不咋地,但有时也很温柔。有一次,我出去玩了回来,汗像豆子般的流下来,妈妈拿了一条凉毛巾,走到我面前说:“来,臭儿子,妈给你擦擦。”接着,她又叫我坐下来等等,给我烧什么鸡,我想:“肯定是一个超级小的鸡翅。”结果相反,不是超级小的鸡翅,而是一只整鸡,端过来并对我说:“这是我专门给你准备的奥尔良鸡,尝尝看,好不好吃?”有点咸,不过还挺好吃。老妈还很臭美。有一次,她买了件“薄涛”的新衣,一回家就对着镜子打扮了起来,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她自己嘟囔了一句话被我听到了:“我怎么穿都觉得好看!”她把我叫过来,问我漂不漂亮?我一看,心想,这哪是我了老妈啊,分明是个“臭美的家伙”,便逗她说:“你真爱臭美。”妈妈又说:“漂亮女人就得这样啊!”我的天哪!她是个称职的设计师。她对工作总是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到12点多钟。她们设计的建筑分布在全国好多个省、市。她获得了不少荣誉证书,数数数的好的就已经知道她的证书能铺满一个沙发,有全国的、省级的,市级的,一等奖,二等奖,还有??(我的妈呀,太多了!)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老妈,一个既暴躁又温柔,既爱臭美又称职的老妈。
(最后一句话看起来是在写花,但实际上不是,那么是写谁呢?)
2.第二天,我起得特别早,推开窗户,听见一阵“哗…哗…”的扫地声。“是王阿姨在扫地。”我忍不住说了一句。只见她低着头,用一只大口罩捂住了大半个脸,双手挥动着扫帚,认认真真地扫着马路。遇到那些躲在角落里不想出来的泥土、落叶、沙石、纸屑,她就蹲下身子去,用手一点一点地把它们掏出来。
(写得越细致的地方,越让人难忘,最后一句描写就产生了这样的效果。)
3.每当落日的余辉给大地镀上一层金光的时候,公园里就显得格外安静。就在这个宁静的公园里,在这绿叶映衬的花丛中,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位略微驼背的老人。他在这里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时而修枝剪叶,时而停在一棵花前仔细观察。他,就是我的隔壁邻居王大爷。
(这段中有两个反复用的叠词,虽然很简单,但却写出王大爷走路的样子,很有味儿。)
4.清晨,天刚蒙蒙亮,我们弄堂口就开始热闹起来了,不时地飘来阵阵面粉的香味。小行叔叔在人群中穿梭似的走着,照前顾后,忙个不停。真不明白,大清早哪来这么多的顾客?这就是小行叔叔的一个“行”字。
(“刚……就”,这样的句式能够形容出在很短的时间里发生的事情,学会了它,以后就能用。)
5.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去朝阳菜市场买菜。那天,西北风呼呼地刮着。我缩着脖子向前走着。这时,我看见了一位正在卖“心里美”萝卜的老农民。那位农民的黝黑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他头戴一顶大棉帽子,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式棉袄和一双旧棉鞋。在他面前的那堆萝卜上,摆着两朵雕刻精致的“萝卜花”。那鲜艳的红萝卜花好像是在无视威严的冬天,它给人们带来了温暖的春意。
(棉帽、棉袄和棉鞋,一下子就把卖菜农民的外貌特征写出来了。)
6.一天放学回家,我在大院里遇上了这位修搓板的老人,指导《写人的作文写法》。他头发已经花白,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给人一种稳重和蔼的感觉。他肩扛一个旧木凳,手提一个竹筐,里面盛满了工具。这时我想起家里正好有一个搓衣板坏了,就赶忙飞快地跑回家去,从床底下取出了搓板又奔回到他的身旁。“小弟弟,快歇着,我这就给你修。”老人不等我开口,就先亲切地招呼我,我递过搓板,他放下凳子和竹筐就干了起来。他干得那么认真,先拿起一个铁打的两头锋利的工具,对着搓板的`一条棱,另一只手握着一个小榔头,一敲,再用力一推,木板上立刻泛起了一个小木花,随即又落在地上。他的动作是那么准确熟练。
(最后部分写修搓板的过程,写得多么细致啊,这全靠小作者当时的细心观察,加上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才能够这样生动具体地描绘出老人修搓板的过程。)
7.“同志,你想买些什么?”一位细高个儿、大眼睛的服务员满面笑容地走过来。妈妈连忙说:“我想买几枝塑料花。”妈妈望着货架上五颜六色的花,不知买哪一枝好。女售货员好像猜透了妈妈的心思,微笑着从货架上拿下几枝五彩缤纷、鲜艳美丽的塑料花说:“同志,你看这几枝可以吗?”“行,行!”妈妈连声地称赞着。售货员麻利地用绳子将花束在一起,递给了妈妈。
(这一段的对话写得较好,一个是符合人物的身份,还有一个就是小作者把对话与人物的神情和动作结合起来描写,这样就更加生动了。)
8.突然,我听见头顶上传来一阵树木的断裂声,接着一个东西从上面掉了下来,巨大的声音把我从陶醉中惊醒了过来。我定睛一看,啊呀,余莹从树上摔了下来!我赶忙跑过去,看看她怎样了。
(“断裂、巨大”这两个词语用得较准确生动。“啊呀”这个词也用得很生动,让人好像听见了“我”的大叫一样,感到惊讶。)
9.终于到了缝针这一关了,他怕我忍不住伤痛,便不停地和我说话,鼓励我,还用他那蒲扇般的大手在我脸上抚摸着。缝着,缝着。我忽然觉得有些异样,抬头一看,叔叔的额上成片地沁出了汗珠,脸上的肌肉不停地颤动,嘴唇发白,每缝一针,嘴唇便不由自主地抽搐一下,手还紧紧地攥住了我的两只手腕,仿佛缝的不是我,而是他自己一样,我当时还暗笑这位叔叔的胆小:“我都没这样,叔叔怎么这么害怕呀?”殊不知,叔叔是担心我才这样的呀!
(写脸上的肌肉和写嘴唇的抽搐,都很细致,把叔叔关心我而紧张的样子非常具体地写出来了。)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正如歌中所唱到的,我也一直渴望有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的好兄弟、好知己。但是现在,我可以高谈阔论道:“好兄弟?蓝炫坤不就是?”
大前天晚上,看着自己的“超级演说家”演讲,心中百感交集,有兴奋、喜悦,也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那种涌满眼眶而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动。
仍记得在报名参加之前,我永无止境的犹豫着,这是信心突然布满我的心,转折点就是他对我说的那段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他说:“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还指望说服别人?可能有大把大把将你拖向成功的东西在后头呢!”是啊,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不去尝试,怎么知道往后的乐趣呢?实在是佩服他,太有道理了!难不成小眼睛还真的能够看到更大的世界?
有时候我会觉得,它更像一位另类的令人敬重的老师。蓝炫坤的偶像——NBA马刺队球员托尼·帕克说过:“对你如绅士般的人,才配得起你称它为绅士。”这位“蓝绅士”也时常模仿他的偶像,大声地说:“嘿!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定时我又遇到了什么困难去请教他,他总会让我自己先独立思考,全然是一副老师的模样。
说起偶像,“蓝绅士”的偶像多如江之鲫、海之鲈,多得写个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他的见多识广应归功于他爱读书的这个爱好,他的偶像之一正有《三体》中的罗辑,或许是因为罗辑和他一样:爱闯荡、爱拼搏吧!
堪称“身怀绝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他,在篮球方面也能大展身手!尽管不是高个子,但是打起球来却没有半分逊色,好比一颗闪亮的流星划过天际。智勇双全,能攻识守,不写联系换来的三分球技巧更让我心慕手追、望尘莫及。我们几个更是自称为“蓝粉”,他也因为百步穿杨般的三分球被我们称为“蓝来疯”!
我坚信,哪怕有那么一天,你我不再相见,我也会记得你!堪称“中国好兄弟”的蓝炫坤!
愿我与你友谊长存。
“伏尔泰曾说:‘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我和他的友谊,正是如此吧——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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