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这可怎么办啊?——谁叫我在书店看上那价格不菲的《哈利·波特》,谁叫我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弄得现在手头全部家当只有5元,可那本书却要价26。8元,这不是为难我嘛!
哎,对了!我灵机一动,可以去卖旧书嘛,那些外国小孩也不都是自己挣钱的吗?我用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挑出二十来本不太喜欢的书,没办法,只好忍痛割爱了。
当当当当,踏上征途!
很快我来到了书市,走到一家书摊前,问:“请问你收旧书吗?“”不收!“我只好离开换另一家,哪想到整个书市都被我走遍了,愣是一本也没卖出去。
我心里那个气啊,可是又没有什么办法。哼!就你们能摆摊,我就不能摆?你们不收,我自己卖!把你们的生意都抢走,看你还嚣张!说干就干我毛手毛脚地把一大堆书摆在地上,呵!万事俱备,只欠顾客了。
哈哈,买卖兴隆!
这时过来一位学生模样的小男孩,走到我摊前,指着《读者》与《青年文摘》问:“这两本多少钱?“哈,买卖来了我赶紧上前”这两本四块钱。“他愣住了:“你半价卖出不亏啊!”我只是一笑,把原因说了一。当他把钱递过来时,我的手都在抖——这可是我第一次凭自己的努力得到的钱啊!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小平头”,他指着书问:“怎么卖?”我也不知道他指哪一本,只好说:都半价。”听到这话,他俯身拾起十三本原是我藏品的连期的《百花》:我要这几本,25块,行,我就买,不行就算了!“
我一听,唯恐错过这么大的一笔生意,连忙点头。不过,他刚一走,我就后悔了,应该收他26元的,亏了。哼!狡猾的“小平头“,连小孩都欺负!
我越卖越过瘾,挣了60多元,现在买两本都绰绰有余了!
班师回朝!
当我手捧盼望已久的《哈利·波特》回到家时,跟老妈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一说,你猜怎么着?我妈眼都直了,差点没把我一顿臭揍!嘻,不赖吧!
第一次“自力更生“,让我深切地体会到挣钱的艰难,生存的不易,对父母也有了另一层面的理解。
重点部分(一般指事情发展高潮处)要详写,写具体,写详尽,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
因为任何事情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发生、发展的。环境写好了,写出特点来,还能渲染气氛,表达感情,使文章更生动。
写老师,一定是挑灯批改作业,雨天送我们回家;写父母,总是冒着风雪背着我们去看医生;写朋友,总是最初要好,然后有了误解,最后又好起来了。亲爱的同学们,这是一个现代社会,别让80年代的流行统治我们21世纪的头脑,别人嚼过的馍馍已经索然无味,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伟大的,后来的效仿者常常落入“东施效颦”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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