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04 15:45:20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一】

那一缕芬芳是留在记忆最深处的芬芳。

去年秋天,我奉母亲大人之命前去外公家摘柿子。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了這棵柿子树,从我记事起,便看到了它。

去外公家的路很曲折,每次走那条路总有些许去寻找古堡的气息。外公家的柿子树在院子里,一到秋季,不管是街坊邻居还是亲戚朋友只要是谁的嘴馋了,都会去那棵柿子树上摘上三两个解解馋。柿子树也很争气,每年都会结好多果子,都把枝子压弯了。想起小时候,因为太小所以只能站在院子里看哥哥姐姐们在它身上来回穿梭着。

外公的身子骨有些走样但腰杆子直,论爬树可少不了他,他可不比我们这些个少年逊色。柿子树好像知道外公要爬它似的,故意把树枝长成台阶状。这倒也为外公爬树降低了些难度。昏黄的夕阳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他那消瘦的身子上。他的本领就是无论如何总能把最大最红的柿子摘下来。

外公那干瘪的双手紧紧地握住粗壮的树枝,双腿盘在枝干上。黄昏虽有几分柔和但也有些耀眼。黄澄澄的柿子散发着淡淡的香味,芬芳在昏黄的.斜阳中流淌。他摘起柿子来有些吃力,倒有几分《水浒传》中英雄好汉嫉恶如仇时龇牙咧嘴的面相。我在下面仰视着,他在上面俯视着。他的身影是那么的高大,又是那么的渺小……

又是一阵秋风吹过,不禁油然而生几分凉意与悲伤。那个画面深深地被我藏在记忆的最深处,每逢秋季它便散发出阵阵芬芳……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二】

对于鲁迅来说,那夜归航的豆儿,是一缕芬芳;对于史铁生来说,那北海的菊花,是一缕芬芳;而对于我来说,那个胖胖的女孩是一缕芬芳。

“烦人”的她

初次相识,是刚升入初一的时候,她整天嘻嘻哈哈的,和谁都很熟。每当她与同学侃侃而谈,嬉笑玩闹时,我都很羡慕她(因为我很内向,不爱说话。可能是缘分吧,老班竟把我跟她调成了同桌,当时的我心情如五月的天。可不过半天,我就想一脚把她给踹走,她实在是太烦人了,整天耳边都是她的叨叨声。渐渐地,在她的潜移默化中,我也变得很“烦人”,一下课,就跟她“高谈阔论”。但一看到老班那“吃人”的眼神后,立马就变成了一个乖乖女,装模作样的在那学习,眼神却时不时地瞟向同桌。

勇于担当的她

学校的饭菜虽好,但我总有几样不喜欢。每次,碗中总剩下大半碗菜,可老班又不让倒。于是,我便耍起了小心思,把剩菜放在卫生纸上包起来扔掉。有一次,同桌也吃不完了,便商量着把菜倒在我的卫生纸上。就是这么巧,我们的小动作,被值班的老班发现了。“谁倒的!”老班怒气冲冲地指着剩菜,我低着头,吓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同桌却抢先一步:“是我倒的。”简短的几个字,替我承担了所有责任;简短的几个字,使我心中沉寂了许久的湖面荡起阵阵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拾金不昧的她

同桌虽整天嘻嘻哈哈的,其实家中并不富裕,一年中也只是那几件衣服来回倒替。每次约她去小卖部,她总是微笑着摇摇头。但就是这个贫穷的胖女孩,却有着不平凡的一面。周五最后一节课,我正心不在焉地背着课文,怎料被老班的声音吓了一跳:“小S同学(我的同桌上周五在校门口捡了七十五元钱并上交给了学校,对此给予表扬!”我带着震惊的目光转向了同桌,同时,一个声音从心底传来:“如果有一天你捡到了钱,你会上交吗?”望着同桌微笑的脸庞,我的回答是:“我会!”

可惜,升入初三后,我们就分开了,我很怀念那些与她一起学习、生活的岁月。时光匆匆,带走了光阴,却留下了一路芬芳,嵌在我的记忆深处……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三】

记忆中,母亲身上总是带着饭香。小时候的我总喜欢缠着母亲,最爱在母亲做饭的时候,在她边上看着一碗碗美味的饭菜如变魔术般从她手中诞生。母亲盛好了饭闲下来的空隙,我便把头埋进她的臂弯摇来晃去,嗅着那股使人感到无比安心的气味。

那时候的我总是不老实吃饭,几经大人批评,仍是像个小猴一样爬上餐桌,抓起勺子就将饭菜随意往嘴里扒拉,不少汁水流下了嘴角,我便随手一抹,把脸弄得花猫似的。这时母亲会无奈地笑着看我,抽出一张纸巾将我颊上的汁水轻柔地擦去,抬手时有米饭的清香扑在我脸上。

时光匆匆,我已渐渐长大,不再是当年那个抱着母亲手臂的小孩子。我总是戴上耳机,脑海中充斥着各种音乐,将母亲的.唠叨拒之耳外。母亲记挂着我学习劳累,每天变着法儿给我做各种好吃的菜肴。但我沉溺于自己的世界,对母亲的关心并不在意。有时在家做作业看书,时间一过发现母亲准备的饭菜早已凉透;有时整天溜出门去,告知母亲不会回家吃饭。我不再如小时依恋那抹芬芳,不就是油烟味嘛,又有什么呢?我这样想着,愈发地隔绝了它。

又一个暑假,好不容易盼来的假期,我乐在其中,再次往耳朵里塞满了富有节奏的音乐。假期第一天,母亲照旧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饭桌上,母亲一个劲地把鱼身上最好的肉都夹到我碗里。不一会儿,我碗里就装满了无刺的鱼肉。我只觉得味道不错,急急忙忙地吃完了饭,就想回房间拿耳机继续听一张没听完的音乐专辑。

然而,就当我打开房门,无意间回首望一眼饭桌之时,我发现母亲正坐在桌旁吃着满是鱼刺的鱼尾。空气中仍混合着米饭和红烧鱼的香气,我看着母亲黑发上的几缕银丝,突然间心头一颤。

我曾一度以为,小孩子才会喜爱母亲准备的饭菜、母亲身上的饭香和母亲给予的关心,随着年龄增长,它们解决不了我遇到的问题,也不再是我渴望得到的东西。

我只觉得,那股米饭气味过于寡淡,满足不了一个青春期少年寻求乐趣的心。但其实,母亲的饭香永远是珍贵的,它也许不如令人垂涎的山珍海味,却永远留存在我的记忆里,同母亲给予的爱一起,陪伴着我成长。

这饭香正是爱的芬芳,它不需要能香飘十里,不需要能宛转万端,它是母亲身上最朴实的气味,正是我最难以忘怀的那一抹芬芳。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四】

秋天的公园里,我坐在长椅上,看红枫叶翩翩着飞舞着落下,那一片片枯黄的树叶如同一张张褪色的老照片,向我讲述一段段故事,我不禁浮想联翩。

那同样是一个红叶纷飞的秋天。9月,我认识了一个与我同名的女孩儿。我对她充满了兴趣。然而,也许这就是缘份吧,不久后我们做了同桌。

我渐渐发现了那个看似淑女可爱的她竟是个不拘小节、大大咧咧的女生。

“放学一起走吧!”我正低头忙着整理书包,一个甜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好啊!”我抬起头朝她笑了笑。

下课铃响起,我们挽起手,随着拥挤的人群走出校门。随后,转进一个安静的小路上,小路上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松软的金黄落叶,不是有几片鲜红的叶子夹杂在其中,像是金黄沙滩上的红贝壳。

最初,我们似乎都有些羞涩,小路上安静的`可以听见树叶落地的声音。突然,她神秘兮兮地凑到我耳畔,“你知道吗?我以前很喜欢把漂亮的叶子夹在玻璃板中,然后写上自己喜欢的一句话。”

我的热情瞬间就被她这神经质的行为感染了,“是吗?那该很有趣吧!”说着,我捡起两片落叶,小心地放在手掌上。“让我也试试”……我俩开始谈论女生之间的琐碎小事。不知不觉中,天渐渐暗了。

告别时,她对我说:“注意安全哦!天黑了,要走大路,拜拜!”她很细心,短短的一句话令我无比温暖。我过了马路,回头一看,她依旧站在原地,注视着我离开的方向。瞬间我感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夜已不在黑暗。

后来,我俩成了闺蜜。再后来,上初中,她家里决定带她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去读。送别的那天,她把她最喜欢的几枚枫叶送给了我做书签。她说只有枫叶做的书签夹在书中才会越久月香。

在很多个傍晚,我都喜欢站在地平线上,看黄昏把影子拉长,看夕阳把街道染成暖色调。只是,当晚风吹来时,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些过期的故事。

突然很想找回那种昔日的感觉。打开一本书,一片叶子从一本书中滑落在地上,我回过神来,在恍惚之间,我看见了一片鲜红的叶子上写了一句话,“这不期而遇的温暖,是谁错过的年华?”

友情,是生命里最长情的守望。相隔千里的闺蜜,请一定要快乐着,如同我们曾经那样的快乐般。做彼此永远的知心,在心里的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五】

轻倚时光的路口,听风划过的声音,阳光温暖地洒下来,手执一杯清茶,与那些爱自己的人们,共同回忆那些,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题记

春。水杯

春天是感冒等疾病的多发期,妈妈每天早上都会准时为我装好水杯,然后拍拍我沉甸甸的书包,说:“别忘了喝水。”有时妈妈也会变着花样,于是我的水杯中便有了柠檬水,橙汁或梨子水……每当我到达教室,打开书包,第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水杯,心中的温暖悄然绽放。向着阳光,我将杯里的水一饮而尽。

水杯的温度,残留在手心。

夏。风扇

夏天,太阳在天空尽情挥洒着光芒。空气中充满了燥热。我无精打采地听着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课。班上充满了哀怨声,窗外的知了也不例外。突然,一阵凉风吹来,原来是老师打开了电风扇,顿时,所有的燥热和倦意都消失殆尽,凉爽的风吹进每个人的心田……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那风扇“吱呀吱呀”的响声,也成了最美的天籁……

风扇的凉风,吹入我心田。

秋。雨伞

秋天,时而细雨绵绵,时而又倾盆大雨,天低吼着,把这个城市用乌云笼罩。我没有带伞,只好将书包顶在头上飞快地向家奔去,跑了不知多久,突然有一把雨伞罩在了我头上,我转身一看,是同学。他笑容满面地对我说:“快走吧,下着雨哩,别着凉了。”我们的脚步便更加快了。此时的我,虽浑身湿透,但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雨滴碰撞雨伞的声响格外悦耳……

雨伞上的响声,萦绕在耳畔。

冬。棉袄

冬天,寒风刺骨。每天出门,外婆总是给我再披上一件棉袄,还不忘叮嘱几句:“注意点儿,别受凉了”尽管我一再声明我的衣服已经足够多了,她还是固执地将我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我再也不怕寒风的侵蚀。因为有了外婆爱的棉袄,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可以在寒冬中肆意绽放。

棉袄的厚实,温暖我心房。

水杯的温度,那是爱的温度;风扇的凉风,那是爱的力量;雨伞的响声,那是爱的叮咛;棉袄的厚实,那是爱的召唤……

带着幸福向前走,我收获了爱的芬芳。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六】

小时候,最爱的便是那间小土屋。

我的家乡并不富有,它默默无闻,不争不抢,似乎与世隔绝。它远离城市的喧嚣,一方净土,哺育一方淳朴乡民。

我极少回家乡,但故乡的回忆却是我一生难忘的芬芳。

与别的村庄不同,之所以说它不同,是因为那一间间的小土屋。

大抵是因为我们住的小村庄并不富裕的原因,没有一家盖的是瓦房,大家都住在小土屋中,虽说简陋,但却带有泥土的幽芬。

与别家不同的是我家的小土屋。

爷爷喜静,以至于他所住的小土屋总有种不可喧嚣的感觉。因着爷爷喜静的性子,即使是我这种大大咧咧的性子在遇着他那喜静的性子,也败下了阵。

听爸爸说,爷爷和奶奶都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奶奶知书达礼,温雅端庄,又喜静,所以,当她嫁过去的时候,两人相敬如宾,倒也处得不错。

往后,每当爷爷在书案上写字时,奶奶便红袖添香。

爷爷很爱奶奶。奶奶爱住在小土屋,于是,爷爷和奶奶一块搬到了这——我的家乡。

犹记得,上次回家时我七岁,奶奶已经去世了三年之久。

当我踏进小土屋时,看见爷爷坐在树下的太妃椅上睡着了,他的身旁放着一本《诗经》。

爷爷说,他和奶奶都爱《诗经》,爱文字中所描绘的苍苍的蒹葭,爱那“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时的我,不懂这《诗经》所描绘的意境,不懂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意。但现在的我,虽说不能完全明白,但我能读懂爷爷对奶奶的爱是似海一般深,似天一般广。

爷爷说了许多关于他和奶奶的故事,那时,我年纪小,没有多少是完整的记下来的。但有一件,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奶奶喜欢李清照,她向往着李清照和赵明诚那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爷爷也爱,于是两人时常学着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我走过小土屋,我就想到爷爷与奶奶的那时悠闲、雅致的生活,不禁心生羡慕之情。

晚上,当我睡在木床上,嗅着土屋的芬芳的泥土香味和爷爷书案上传来的阵阵墨香,将我的思绪慢慢拉远,想到了他们的经历。

这小土屋的芬芳,应是爷爷和奶奶带来的。他们带了过来,传给了我……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七】

度过了十几年的荣华岁月,大大小小的事物萦绕着我的一生。在我记忆的深处,总有一碗我永远无法忘记散发着芳香的阳春面。

曾记否?有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撑着一把小花伞,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胡同口。细雨绵绵,使晨光也朦胧在这雨帘中了。透过伞,只能望见她模糊的侧脸。她那微微上扬的嘴角使人陶醉,她那小皮鞋踏着欢乐的雨的鼓点,还哼着童谣。往胡同深处走去。

越来越近了,她也越来越兴奋,像在急切地盼望着什么东西似的。一路上总有几个面摊或早餐店,可她似乎毫不在意,只想去追寻她心中的那一个。终于,她的脚步慢了下来。雨停了,她也停在了一家面摊前。这面摊十分陈旧,做面的工具却洗得锃亮。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阿婆笑着从店内走出来,还是如初的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和一双棕色的布鞋。和蔼的笑容是那么熟悉。“妹子,吃面吗?还是来一碗阳春面?”女孩照例点了点头。两人似乎挺熟的。

阿婆的功夫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炼。戴上手套,先用锅勺舀了几勺水倒入锅中,加热煮沸。又用面网放入一网面,再一边拿了一双筷子搅和,热气腾腾的。不到五分钟,面出锅了。她把面倒入一个瓷碗中。再加入面汤,汤从高处倒下,晶莹丝滑,动作十分娴熟。又背过身去,抓了一把葱花均匀地撒上去。再加入盐、醋、酱油。最后放入花菜、肉屑、豆干、花生米······加入一些油辣椒,一碗阳春面就完成了。她端到女孩面前,女孩三两下就吃完了,色泽亮丽,口感润滑,女孩还舔了舔嘴。刚准备掏钱,阿婆便推了推女孩的手,说这碗面算阿婆请你的吧,以后有什么喜事要来跟阿婆分享分享。挥手道别。

几周后,女孩手拿着一张百分试卷来到面摊。却没有见到阿婆,得知阿婆已经去了另外一个美丽的世界卖阳春面。女孩内心是黯然的,在店前徘徊了很久。之后,再也没去过那个胡同,再也没有见到那位阿婆。

念那芳香的阳春面,更念那位做阳春面的阿婆······

语文作文记忆里的芬芳600字【八】

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中,我们一路向前奔跑,追逐那些所谓的美好。其实,我们太多时候忽略了身边那美丽的地方、那美丽的人。他们或许渺小,或许卑微,或许平凡,但是他们在平凡中创造卓越,让生命溢彩流虹,如同那些尘埃里的美好,在阳光下,让人感到温暖。

她,是众多打工者中的一员,做着卑微的工作——洗脚,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闪耀的心灵。

家境贫寒,14岁就辍学外出打工。本该是花一样的年纪,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她却要做服务员、保姆等工作。后来,她在厦门一家洗浴店做洗脚妹,月收入二三千,但却被老家人误解。然而她却将钱大部分资助给了贫困学生,自己依然过着简朴的生活。她,就是被誉为中国最美洗脚妹的刘丽。在一个经常被人忽视,甚至是被人歧视的岗位上,刘丽演绎了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他,总是问别人还需要什么;他,总是问自己还能做什么。他只是一个工人,却有雷锋般的热情。

郭明义,被称作是“雷锋传人”,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奉献的美好。每天早上,他都提前两个小时去工作,不管是他的工作有多么伟大,他只是鞍钢采石场一名普通的公路管理员,却几十年如一日,累计献工二千多小时。生活中,他热心帮助身边的同事、邻居、朋友,甚至是陌生人。郭明义将奉献社会的信念牢牢烙在心底,这些年捐了多少善款,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自己仍然和家人挤在几十平方的老房子里。郭明义,将小的善行,做到了极致,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精彩!

他们是农民工,一个被漠视的群体,在陌生的城市里追寻自己的梦想,挥洒自己的热情。

201X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农民工兄弟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舞出了农民工的风采。背井离乡,踏上追梦的旅途。他们也是有理想的年轻人,白天在水泥钢筋之中劳作,晚上他们兄弟几个就在街道上练习舞蹈。或许身上沾满了灰尘,裤角裹满了水泥,但是他们的面容不曾疲倦,因为舞蹈室他们最大的快乐。农民工兄弟们,在冰冷的城市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最大的温暖。

尘埃里,其实有那么多美好的人和事,带给我们生命种种感动,时时温暖我们日益枯萎的心灵。愿我们怀着一颗发现美丽的心,在尘埃中寻找生命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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