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俗话说得好,\"事物的本质不是显露在外而是隐藏在内的\"。而韩非子要告诉世人的也正是这个道理。在生活中就常常会有那样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出现,我对那富人的想法厌恶至极,原来一番好意,劝其亡羊补牢,反而被他怀疑为窃贼,当然我们不能排除是\"好心人\"窃的这种可能,但也不能夸其子聪慧而忘记了窃东西之人很可能就是离他最近的儿子。
所以,我要劝这位富人,\"勿以亲疏定善恶调为亲疏只是感情的深浅,这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更不能说明且证明一个人的善恶美丑,定善恶靠事实,而不是感情。
包拯,包青天是妇孺皆知的清官,其为官之清不在于其断案是否详尽周密,明查秋毫,而在于其得到真相后敢***恶人,六亲不认,敢有大义灭亲之举,这也是我最欣赏的地方。而这六亲不认、大义灭亲的背后藏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f恶之人不是远于被害之人,而往往是被害之人的最亲之人。若是人人皆以亲巧定善恶,那么,这个世上就会让好人遭殃,而恶人猖狂,甚至得了便宜卖乖。
宋代大将岳飞,是万人景仰的好,每每提到他,人们心中首先泛起的伯是个忠宇,还有其母为其刺的\"精忠报国\"四个字。岳时刻记得为国而六忠,领导岳家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打得敌军如丧家之大而逃,金兵闻岳家军习胆失魂,然而,宋代皇帝不识忠善恶丑,听信小人秦侩的恶言,害死岳飞,而金去大快,所以宋代天下终沦人金人之手。可悲可恨的不只是秦侩,而是不识忠奸亲小人而远忠臣的宋代皇帝,因为他定善恶以亲疏。
勿以亲疏定善恶,不要认为朋友永远是朋友,朋友永远是善良的,忠诚的也不要认为和你疏远的人永远都是坏人、恶人,事情永远不可能和我们想的一样,忠恶善侯永远要用事实说话,因为事物的本质永远都不是显露在外的,而是隐藏在内的。
勿以亲疏定善恶,它还包括不要认为是亲人,就可以姑息养奸,亲人的手一样可以将亲人引上断头台,更要让亲人分清善恶,惩恶扬善,不时之时更要大义灭亲。
文章先通过一个故事引出观点,然后用对举的方式用事理、事例证明,结构完整。前,注重了对生活本身的思考和反思,激发了写作的灵感,在选材上下了一番功夫,材料正反对比,有事例有分析,所以文章显得很有生活性,有说服力。
有这样一则故事,从前,一只老鹰非常饿了,它飞到森林中去找吃的,这只老鹰碰到了一只猫头鹰,那只猫头鹰说:\"你要找吃的呀,那儿有许多东西吃,飞过这条小溪就到了。不过要记住,不要吃我的孩子。\"老鹰说道:\"好的,谢谢你,不过我不知道你的孩子是什么样子的。\"\"我的孩子呀,是最漂亮的那个小鸟。\"于是老鹰告别了猫头鹰。小溪那边果然有许多小鸟,老鹰生怕吃到猫头鹰的孩子,于是它找到它认为最丑陋的小鸟,痛快地吃了一顿。结果当猫头鹰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孩子被吃了,伤心地哭了。
为什么猫头鹰认为它的孩子最漂亮,而老鹰却认为最丑陋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那是猫头鹰的孩子。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当你问一个小孩世界上谁最漂亮时,他会说是自己的妈妈;当你问一位母亲她认为谁最聪明时她会说是自己亲爱的儿子。为什么每个人都认为与自己关系最密切的人是最棒的呢?可事实并非如此啊。也许那小孩的母亲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妇女;也许那母亲的儿子也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对了,是感情在这里起作用。
正如故事申的猫头鹰,我们天天与自己最亲密的人打交道,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把对他们的看法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感情越深,对他的看法就越好。父亲总不会怀疑自己的儿子会偷他的东西,是吗?
然而,这种建立在感情上的认知是非常容易引起错误的。美国某富豪儿子多次偷他父亲的钱,他父亲也知道他的钱多次被偷,可他总怀疑不到自己的孩子身上,最终他的儿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我们对待事物和认知事物都要从实际出发。故事中的猫头鹰和富豪就是非常典型的教训。
当然,认知事物时带有感情的因素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在认如时要努力去冲破感情的枷锁,从更公正公平的.角度出发,站在天平的两端来衡量所认知的事物的好坏。那样,我们就会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
古语云:“易有三训,一训简易,二训变易,三训不易”,“易与天地准”,之于常识,不也是如此吗?我们生活在常识中,“春暖花开”、“秋高气爽”,我们不假思索地运用它们,是为简易;同一事物不同时刻有不同的表现,变化无穷,是为变易;常识由生活而来,经久适用,是为不易。故庄子云:“道在便溺”。因常识,于生活,我们泰然。
老子云:“大象若希”。正是由于常识之于我们太过习惯了,时常,我们会无所察觉,如同时空之于我们过于静止与绝对,在爱氏之前,我们被蒙骗了千万年。于是我们在恍然后明白,常识虽常,但亦要知之、行之、思之。
所谓的对常识的知之,并非仅仅为热则却衣寒则添衣的自然反射,而是对自然存在的用心观察。没有这用心,何来常识?没有常识,何以行之?不得而行之,必遭祸患。譬如之于人,了解交通拥挤之时间,于约会便不会误时;又譬如拿破仑不知俄国之地广与冬天之寒冷,便因俄国坚壁清野而为滑铁卢之役埋下伏笔。
所以对于常识,要知之。
所谓的对常识的行之,不仅是于知之之后的体证,还是生活的必需,之所以要知且行,系因为知易而行难。行难,故特以行之。常识的知之,是困则眠、疲则休息,是诸葛顺势三分天下,是刘邦知楚强汉弱而强赴鸿门。对常识的行之,是顺应自然、顺时而动,故可避害趋利,所以才有一觉醒来的精神,才有汉朝天下。
所以对于常识,要行之。
至于对于常识的思之,那便是在知行合一后更高的要求。正因为常识之常,所以无形中被我们忽略、习惯,然世间万物莫不在变易中永恒,拘泥而行自己不适合,若死守既得,便永无进步可言。故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诏》曰:“作新民”;曾子曰:“君子无所不用其极”;因为对常识的思之,爱氏提出了相对论,玻尔提出了量子力学;之于历史的,不正是由于对意识形态的思之与变革,再知而行之,才有三十年改革开放而至于今日之中华崛起?
“易与天地准”,也正是凭借常识,凭借与常识同行,我们维系了一个旷古的文明,然而无论是生活还是发展,不知常识无语进步,不行常识无以趋利避患,不思常识却也无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于是,不妨化用子思的“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而说,对于常识,我们要知之、行之、思之,由是,则有泰然的生活与不断的前进。
一语中的——照片不过是回忆的引子。
标题清楚地点明了文章的中心论点,作者思维敏捷,善于思考,能够迅速透过所提供的材料的表象发现照片的本质,即“照片不过是回忆的引子”,它的功能在于记忆和记录。
文章以辩证的眼光,指出是黑白胶片还是数码技术并不重要,量多量少也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拍摄者应“用心体验”和“用心记录”生活,这才是拍照的\'真正目的。只要用心观察和记录,就能够“写下一段永不褪色的记忆。”
文章内容完全符合题意,而且立意颇为深刻。作者结合个人的生活经历,举了一正一反两个生动事例,来印证自己对拍照“真正目的”的领悟过程。文中多次出现“用心”一词,紧扣标题。文章中心突出,思路清晰,并有个人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体验,语言表达流畅生动,文面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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