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很多敬佩的人,比如冒着风雨指挥交通的交警叔叔、站在三尺讲台上耐心教学的老师、冲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但我最敬佩的,却是一位平平无奇的环卫工人。
他是一位看起来快六十岁的老人,穿着一身橙色的环卫工作服,工作服上有两根银色的带子,可以在黑暗里给司机或者行人发出信号,不要撞到他。他满头白发,脸上长满了皱纹,他的手很大,宽宽的,并且因为长久的劳动,变得十分粗糙。
在我的记忆里,有件事我一直久久不能忘怀。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还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地面的温度足以烤熟一个鸡蛋了;知了不停地在树上鸣叫着,像是在控诉这炎热的天气;行人们打伞的打伞,戴遮阳帽的戴遮阳帽,戴墨镜的戴墨镜。我在外头玩了一会儿,就热的满脸通红。实在热得受不了了,就想着去买瓶水喝。
来到小卖部旁边,我看到一位年轻的小伙正站在那里,边看着手机边吃着零食,零食吃完了,就将零食袋随手扔到了地上。这一幕正巧被那位环卫工老人看到了,他走到小伙子身边,温和地说道:“小伙子,请你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去吧。”小伙子看了看老人,无动于衷,继续看着手机。我心里想:“老人该怎么办呢?小伙子可不听他的呀。”只见老人面带微笑,继续用温和地语气说:“小伙子呀,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随手丢垃圾,那我们的城市就会变成一个垃圾场。我们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能好受吗?”小伙子听了,又看了看我,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就把零食袋捡起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看着这位年迈的环卫工人慢慢地向远方走去,即使汗水浸透了一身,他依然在烈日下做着看似平凡而又伟大的事,我的心中百感交集。我想:他为人和蔼可亲,又十分敬业,用真心去打动别人,改掉我们身上的一些坏习惯,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赞扬和尊敬吗?
看着他的身影,我又想起了一句话:总把太阳扫成月亮,总把他乡扫成故乡。环卫工人冒着酷暑,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换来了我们优美整洁的生活环境,他们当然是我们最值得敬佩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妈妈学校的门卫爷爷。大家可能会问,门卫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我想说,我这个门卫爷爷很厉害。
门卫爷爷姓杨,也属羊。他总说:我是小羊,他是老羊。我们就是一对爷孙俩。门卫爷爷长得很威武,不高不矮,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子。他是个很幽默的人,每天都笑呵呵。虽然爷爷只念过小学,但他很会讲故事:西游记、水浒传、济公传……都让你听得捧腹大笑。爷爷不仅会讲故事,而且还特别能干:会炒一手好菜、会修电器、会修剪花木……
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一次纸飞机比赛。我折着各种不同形状的纸飞机,尝试哪种纸飞机飞得更远。可是有的飞机一飞出去,就直接降落了;有的飞机在空中兜了一圈又飞回我身边了。爷爷看见了,走过来说:“要使飞机飞得远,头一定要尖,翅膀一定要小,这样就可以减少纸飞机在空中飞行的阻力。“接着,爷爷教我折了一个小巧的细长的纸飞机,这架纸飞机的头很尖,翅膀很细。爷爷开始示范了,只见他左腿在前,右腿在后,呈现一个弓字部,右手拿着纸飞机,眯着一只眼,对准一个目标扔了出去。只见纸飞机像出膛的子弹一样向前飞去,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好远啊!爷爷,你太棒了!”我不禁大喊起来。爷爷呵呵地笑了,说:“做任何事情都要开动脑筋,这样你会越来越棒的。!”最后,我用爷爷教我的本领,在三年级组纸飞机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
爷爷虽然只是个门卫,但他却像这个学校的主人一样很负责任。每一天下午,我回妈妈学校,都能瞧见爷爷忙绿的身影。一个佝偻着的身影,肩上扛着一桶饮用水,从一楼到二楼,从二楼到一楼,再又从一楼到三楼……就这样,一楼一楼地扛,从老师的办公室到学生的教室,只见他背上的衣服都湿透了,额头上都布满了豆大的汗珠,斑斑银发都黏在了额头上。我总说:爷爷,你歇会儿吧!爷爷总说:没事,我正好可以锻炼身体!这就是一位幽默,又负责任的门卫爷爷。
虽然门卫爷爷不是我的亲爷爷,但在我心里,他就像我的亲爷爷,一个让我最敬佩的人。
你们都有最敬佩的人吧?如果你要问我敬佩的人是谁,我会骄傲的回答:“我敬佩我自己的妈妈!”
虽然我的妈妈今年已经四十一岁了,但是,妈妈还是做得一手好菜!那做菜水平,连一级厨师都得“甘拜下风”!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可谁知电梯竟然坏了!气煞我也!我想飞上去吧,又没有翅膀。唉!我必须得爬楼梯上去了!我一步一步往上爬,豆大的汗珠滚下来,我“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可是一想到妈妈做的菜:什么红烧鱼呀,清蒸鲤鱼呀,红烧排骨呀等等,我就垂延三尺,立马来了劲头,一阵风似的回到家里。果真,我刚到家,便看见一桌子的美味佳肴。妈妈捋一下额前的刘海说:“快吃吧!一看你就饿了!”我便开始一阵狼吞虎咽,那顿饭我吃的可香了!
我不仅敬佩妈妈的美食家,更敬佩妈妈对所有事情都认真的态度。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翻出了作业,草草完成,急忙玩电脑游戏,还不时大喊:“冲啊!”“哎呀,又挂了!”这时妈妈过来说:“你作业写完了吗?就玩电脑?我便梗着脖子双手叉腰,扯着嗓子大喊:“怎么没写完?不信你检查!”我刚说完,妈妈就疾步走到我的书桌旁,拿起了作业开始检查。这时,我的心一下子就紧到了极点,生怕出什么错误。忽然妈妈脸一沉,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知道,狂风骤雨就要来了,只见妈妈指着我练习本上的读拼音写汉字气呼呼的说:“你说说,人家拼音明明是惭愧,你为什么写存库”妈妈眼睛瞪的圆圆的,就像两个快爆炸的灯泡,眼眉也拧成了两个疙瘩,要是妈妈头发长的话,也成了爆炸头。我只好承认错误:“老妈我错了我不该马虎。”见我态度比较诚恳,妈妈这才原谅了我。
啊!我为有这么个妈妈而自豪,我为有这样的妈妈而骄傲,我更为有这样的妈妈而幸福,我要大声说:“妈妈,你是我心目中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语文老师姓张,我们都亲切地叫她张老师。张老师是一位年轻的老师,二十岁左右,一头乌黑的长发,远看像一道黑色的瀑布,水汪汪的大眼睛像镶嵌在脸上的黑宝石,柳叶眉,一张樱桃小口,讲起课来生动有趣。
张老师特别会观察学生的变化。有一段时间,我的学习成绩不错,考了几次高分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们也向我投来了羡慕的目光。这时我觉得自己已经做得不错了,于是得意洋洋,有些飘飘然,上课不如以前专心了,作业不如以前认真了。这一骄傲不要紧,学习成绩直线下滑,这些怎能逃得过张老师的眼睛?课下,张老师叫我去她的办公室。我想,去办公室还有什么好果子吃?路上我做好了种种应付老师的准备,可是一走进办公室,我紧张得喘气都有些急促,我低着头站在张老师面前,不敢看她的眼睛。出乎意料的是她不但没有责骂我,还和蔼可亲地给我讲起了《龟兔赛跑》的故事。最后她问我:“兔子为什么输了比赛?”我小声说:“因为它太骄傲了。”张老师说:“对,你就像这只小兔子,太骄傲了,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从现在开始能不能做到谦虚好学?”我连连点头。自从张老师语重心长地和我谈心之后,我不再骄傲,踏下心来好好学习,成绩很快就提了上来。
这就是我们的张老师,她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和风细雨般地和同学交流,当然她上起课来更是生动有趣,引人入胜。
一次,张老师讲《海底世界》这一课,听着她娓娓动听的范读,我仿佛潜入海底,认识了海底许多小动物,有靠肌肉伸缩爬行的海参,有梭子鱼、乌贼、章鱼等,还看到了形态各异的海底植物,直到下课我才“浮出水面”。瞧,张老师讲课就是有这种迷人的魅力。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张老师,我们永远爱您!
他,打架斗殴、饮酒抽烟、不穿校服、染头烫发,无论在老师眼里,还是学生看来,他内外都是一个坏学生。逃课从来都是他的拿手好戏,换学校更是家常便饭。但无论是在哪个学校,家里的电话最常报到的就是他的班主任。而关于大学,他没有想过这个严肃的问题,他之所以还在读高中压根就是“听”家里人的安排。直到高二那年因打架又被转校,来到了新的班级遇到了她。
她,学校的校花。她是一个勤奋向上并且积极进取的学生。不仅品学兼优,而且温柔善良、更是学校培养的重点对象。在学生眼里,她让女生嫉妒得红了眼,因为追她的人都可以排几条街了,更赢得不少外校男生的青睐。
就高中的老师资深的教学,老师管教坏学生的方法就是让好学生坐在坏学生的旁边。毫无疑问,他被安排到她的后面。从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知道了自己要堕入爱河了,特别是她那樱桃小嘴发出那让人如痴如醉的甜蜜声音,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学霸了,从此她的背影是他坚持上课不睡觉的唯一理由。
喜欢是喜欢,却不一定要说出来。年轻时,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最突出的表现方法就是不断作弄她,这个男孩子喜欢女孩子的表现,似乎连男生自己也没有发觉。
随着他的捣蛋行为的进行,他发现原来她除了是一个好学生外,也有捣蛋的一面。她也有坏学生的一面,只是当好学生久了,大家都习惯了她这个好学生的形象,而他和她的关系也逐日好起来。
突然有一天,她对他说:“其实你那么多鬼点子,相信智商不会低,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呢?如果你好好学习,成绩一定不会差。”他沉默,没有说话。
他喜欢她,却不敢对她说。他知道在品学兼优的她的面前,自己是那么的卑微。他知道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有资格配得上她,于是,他决定努力学习,只为跟上她的脚步。
他开始拒绝那些所谓的酒肉朋友,穿起那件久违的校服,不喝酒,不抽烟,不打架,头发也变成了以前自己总是嘲笑的学生平头。
他以前的“朋友”说他变了,他笑一笑:“人总要成长。”
老师、同学也说他变了,他摸摸头,红了脸:“以前不懂事。”
她也说他变了,他扬起嘴角:“你以为啊!小心点,哥很快就超越你。”
从此,他真的做个好学生,以前上课都是迟到,早退,逃课的,如今,不仅没有迟到,没有早退,没有逃课,相反,每天来得比谁都早,走得比谁的晚。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努力一点,就跟不上她的脚步,更没有资格在毕业后跟她表白。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如此疯狂的,为了一个人忘了时间,忘了一切,只为做更好的自己,一个配得上那个人的自己。
青春时的喜欢是最单纯的,也是最暧昧的,更是最动心思的。他,每天起得老早的,只为背几十个单词,看多几道计算题,那么回学校,他就有跟她讨论的话题了,这样他才可以有更多和她接触的机会,也只有这样源源不断的动力才支撑自己走下去。
果然,在他的努力和她的辅导下,他的成绩有了质的飞跃,他在高考前的最后一次大考中,一度跃进了年级前十。
高考前一个星期,大家都在为高考作最后的冲刺,而他却约她到学校门口的奶茶店喝奶茶,说是答谢她对他的辅导。
她捧着奶茶,笑嘻嘻,漂亮的小脸蛋显得更加迷人。
他问她,高考后,想去哪个城市读大学。
她说北京,然后反问他的去向。
他说,上海。
然后俩人对笑一下,似乎整个世界都在那一瞬间静止了……
终于,高考在炎热的夏天结束了,青春似乎也在毕业那天老去。
后来,他去了北京上大学,而她去了上海。再后来,他们都出来工作了。再次见面已经是五年后了,他们都说彼此都好逗,他去了她想去的北京,而她却去了他想去的上海。
俩人互问对方原因,答案是一样的:因为那里有你!
姐姐,我来替你爱
一见倾心
午后,蔚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阳光明媚的洒在车窗上,鸿钧的心情也如这晴朗的天气般,明媚,潇洒。
鸿钧在一个房地产集团做销售,因为他工作努力,又具才华,年纪轻轻就被提拔成了销售部门的总经理。而今天是他上任的第一天,真可谓精神饱满心情爽,如鱼得水在职场。
一路上,他手握方向盘,哼着小调,开心的向单位奔去。一举一动间便流露出那种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气质。睫毛轻轻颤动着嘴角微微轻抿抿出一道优美的弧度闪着粉嫩的光彩。到了十字路口,红灯亮起,他稳稳地停下了车,安静的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涌动。
突然,一个年轻女子,手捧着一大堆的文件,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高跟鞋。一不小心摔倒在他的车前。鸿钧一个箭步冲出车外,将她扶起。她的眼中充满了焦急的神色。原来,这名女子叫欣然,她正巧也是去鸿钧所在的房地产报到的。她还有一个乖巧伶俐的妹妹,要不是妹妹非要和她一起练瑜伽,也不至于上班迟到。今天是她第一天上班,却意外遭遇了这样一件事。得知了事情的原委,鸿钧将她扶到了自己的车上,一路向单位绝尘而去……
他看着她的侧脸,一双钟天地之灵秀眼不含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肤色晶莹如玉。不由得心中荡起一片涟漪。而她看他俊朗的面孔如雕刻一般,五官分明。心中也不由得有一种小小的悸动。两人就这样在车上谁也没有说话,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芳心暗许
“你是怎么回事?连着两个月一套房子都没有卖出去,如果你在这个月中还是没有业绩,那趁早卷铺盖走人!”上司的话像是一盆冷水,浇到了欣然的头上。是啊,自己可能真的不适合这份工作吧。哎。
正想着,“怎么了?欣然。我今天又加薪了。晚上请你吃饭吧”原来是鸿钧笑着向自己走来了。看着他兴高采烈的样子,欣然的心里五味杂陈。只好将自己的委屈告诉了鸿钧。
鸿钧得知后,不以为然的笑笑说“傻丫头,没事的。不是还有我吗”。说完,牵着她的手走进了酒吧。
他向自己所有的客户和朋友介绍了欣然,说她是自己的女朋友。欣然不由得愣住了,他这是在向我示爱吗?可是他从来都没有上说过喜欢我。她转身想要离开,不想接受这一份施舍的爱情。突然,鸿钧从后面揽住了她的纤腰。从口袋中,取出一个细致精巧的小盒子。掀开盒子,一所前所未有的光芒绽放开来。他走到了她的身前,单膝着地,深情地说“嫁给我,好吗?欣然,我要让所有的朋友为我作证。我爱你”。
欣然的杏眼中含满晶莹的泪水,她觉得此时此刻是她最幸福的时候了。其实她早已经对眼前的男子芳心暗许了。可是,她不知道自己和他能不能配得上。而现在,终于心想事成了,她觉得自己就像做梦一样。但是,这样的梦好像来的太早了些。她还是转身离开,留下了他在身后悲哀的呼唤,呼唤。
步入婚姻
虽然欣然没有答应鸿钧的求婚,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在工作中,他总是发动自己的能力默默地帮助她。他知道,如果告诉她真相,她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在鸿钧的默默帮助下,欣然的业绩步步高升。她觉得自己还是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的。不由得很开心,可是,为什么鸿钧来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难道他真的伤心了,不再理自己了吗?想到此,又不由一阵悲哀。
有一天,欣然在与一个客户谈判的时候。那个客户不小心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欣然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鸿钧不来找自己,他是不想让自己认为他给她的是一份施舍的爱。突然心中莫名的感动。她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走进鸿钧的办公室。开门的一瞬间,她看到他正在失神的看着她的求职资料上的照片。
鸿钧抬头,眼前竟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不由得愣住了。欣然笑颜如花走到了他的身边。问“上次的求婚还算数吗?”鸿钧听后,眼中泪花闪动。不住的点头“算。”说完拥她入怀。
喜鹊枝头春意闹,玉栏桥上伊人来。两个相爱的人儿,手挽手,肩并肩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飞来横祸
从此,两人幸福的走到一起。携手共看夕阳西下。并肩向往美好未来。
好景不长,许是苍天嫉妒有情人。有一天,鸿钧需要加班,欣然下班独自回家。想象着回家后做他最爱吃的红烧肉,想着他每次吃红烧肉时的馋样,不禁莞尔一笑。
虽然他们没有在一起,可是鸿钧的\'心里一直惦念着欣然。不知道她到家没有,正想着突然头有些眩晕,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他急忙给欣然打电话,可是不知为什么手机却关机了。
欣然正边想边走着,突然一辆大车飞驶而来。她吓坏了,一时间竟然忘了躲避。转眼,车过,人倒。血落。
鸿钧给欣然打不通电话,心想不妙。急忙往回赶。果然,在回家的路上围着许多人。他疾步向前,眼前正是自己心系之人。他狂怒的喊着“快叫救护车,快救救我老婆。”欣然看到鸿钧,强忍着剧痛扯出笑靥。她说“老公,别急。不要为我担心,你一定要幸福啊。我爱你。”
当鸿钧将欣然送到医院的时候,欣然已经无力回天,香消玉殒了。鸿钧仰天长啸:苍天为何如此待我!让我与心上人阴阳两隔。
借酒消愁
鸿钧失去欣然,如同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他从此一路消沉,不再上班,不再关心尘世的一切。他多想随她去。日夜思念着娇妻的笑颜如花。你怎么忍心?如何舍得留我一人在世上。那里黑不黑,你说过最怕黑。
这都怪我,如果我和你一起走,你就不会。想着自责塞满了头脑。他整日沉沦在酒吧里,一杯一杯的灌自己。醉了吧,醉了就不那么伤悲。
这时候,一个女子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从眉宇间到明眸皓齿,俨然就是欣然。鸿钧一把抱住了她。哀伤地说:“欣然,欣然。不要丢下我。”
这女子走到鸿钧跟前,忧伤的说“我不是欣然,我是她的妹妹,欣若。”说完叹了一口气。“那日你们结婚,我在外地教瑜伽,没有来参加你们的婚礼。谁知姐姐她却……”
鸿钧听完,整个人如同虚脱了一般。欣然,你的出现,终究是我的一场梦。
泪,顺着脸颊滑下。打在心上。失去你,怎一个哀字了得。那是剜心的痛。
默默照顾
自从欣若回来后,经常来找鸿钧。她时不时的炖鸡汤给他。安慰他,鼓励他。逝者如斯。可是活着的人还要坚强地活下去。
欣若像他的红颜知己,不断地关心他,照顾他。给他讲她们姐妹小时候的故事。鸿钧听得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泪如雨下。正如欣若所说,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在她的无微不至关心下,他逐渐将欣然锁在了心底。但是,从来不曾忘记。
又一天,欣若和往常一样盛着鸡汤送来。同事们都夸她长得漂亮,善解人意,劝鸿钧好好珍惜她。鸿钧恍如梦中人惊醒一般,自己接受欣若的照顾如同理所当然般,可是,自己的心中只有欣然,怎能再装下一个欣若呢?
欣若将鸡汤放下后,转身离去。看他的表情,是那么的不自然。她的关心,他只当做视而不见。原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住在了自己的心里。只是,他是“姐夫”啊?她怎能将姐姐的老公据为己有。况且,他是如此的深爱姐姐的。
恍然大悟
走不进的世界就不要硬挤了,作践了自己,难为了别人,何必呢?欣若不再来找鸿钧,她将自己的心事上了一把锁。没有钥匙,绝不开启。
鸿钧仿佛又少了什么,他的脑海中时常浮现欣然和欣若的身影。
中午,他伏桌而憩。突然觉得有一个女子的身影向他走了过来。似欣然,亦像欣若。她如仙子一般,脸上依旧笑靥如花。她轻轻地呼唤他的名字。他起身想要抱住她。却不知该叫谁的名字。女子幽幽的说“还记得欣然归天时说的话吗?她要你幸福,她才会安心。而今,你的世界里有了欣若,你是因为放不下欣然而不接受她。其实,你已经爱上了欣若,但是你又不愿意对不起欣然。可是你知道吗?这样你只会伤了两个女子。满目河山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鸿钧惊醒,想起欣若对他的点点滴滴。不由得心生感慨。他起身,寻她而去。
再次牵手
他走到欣若面前,缓缓的说:“我喜欢你,可是你介意我曾经深爱你姐姐吗?你愿意接受我吗”欣若听了以后,含着泪点了点头。说“我愿意接受,我不介意姐姐住在你的心里,我和你一起缅怀她。”
清明时节,他和她站在芳草萋萋的墓碑前,静静地望着墓碑上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依旧笑颜如花。
“欣然,你安息吧。我想我会幸福的。”
“姐,你放心。我会替你好好的爱着他的。”
墓碑上,她的眼中仿佛溢着泪花。写满深深的祝福。最爱的两个人,祝你们幸福。
他和她牵手离去,身后,是他们无尽的思念。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死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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