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后的今天,我又遇上了初三毕业升学,在陌生的考场门口再次张望时,却再也无法找到那个熟悉了十五年的身影为我守候。
猛然想起,妈妈与我久违已经有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了。
依稀记得,妈妈会变戏法,总是能从怀里掏出我想要的东西,如芝麻糖、锅巴、果冻,而最多的是苹果。
我爱吃苹果,却从未对妈妈说过“谢谢”!
有一次妈妈开玩笑说:“儿子,我看着你吃比妈妈亲口吃还要香,等我老了你再买东西给妈妈吃。”每每于此时,我就跑到妈妈的怀里说:“妈妈,你老了,我养活你!”妈妈笑了,笑得眼眶里都盈满了泪水。
后来,到了四年级,面对日渐繁难的课业负担,我和妈妈交流的次数就不如往常那么多了,她有时想和我逗乐子,但一看到我在做作业,便不忍打扰,放下苹果就坐在一边了。
妈妈因患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时,我正在忙六年级期中考试,当我拿着进步很大的成绩通知单回到病房时,那么多人围着妈妈,我手上的单子顿时掉在地上。爸爸拾起揉皱的通知单拉着我的.手说:“***妈一直在等你。”我猛地趴在妈妈身边,苦苦呼唤她,处于半昏迷状态下的妈妈有气无力地用手指了指床头柜上堆放的苹果,眼角涌出了泪水。妈妈的手慢慢冰凉了,松开了,任凭我的号啕声在病室回荡,却始终没能看到她再次睁开眼睛。
今天,我背负着妈妈的嘱托,在考场上答卷,我相信我不会让她失望。
有些事,错过就是永远;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不要忽略任何爱的表达,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学习用品或水果,因为毕竟有多少爱能够从头再来呢?
落日熔金,暮云四合,晚霞带着我无尽的哀思落在故乡那抔荒冢上。云无语,草默默,思绵绵,恨悠悠。
《西游记后传》。讲述的是发生在唐僧取经的300年之后。此时唐僧虽然已经成佛,但如来佛祖圆寂后魔头无天迫使三界大乱,唐僧不得不和徒弟们一起降妖伏魔。
孙悟空系列:
最多情的孙悟空--2002年《齐天大圣孙悟空》,扮演者:张卫健;最平庸的孙悟空--1999年《西游记Ⅱ》(《天地争霸美猴王》《云海翻腾孙悟空》)扮演者:陈浩民;岁无厘头的孙悟空--《大话西游》(月光宝盒》《大圣娶妻》)扮演者:周星驰。
猪八戒系列。最浪漫的猪八戒--1999年《春光灿烂猪八戒》,扮演者:徐铮;最有阿Q精神的猪八戒--2003年《福星高照猪八戒》,扮演者:黄海波;最搞笑的`猪八戒--2004年《喜气洋洋猪八戒》,扮演者:高泓贤。
东洋版《西游记》。不能容忍日本版的《西游记》,剧中的师徒四人一路借宿都睡榻榻米,猪八戒体形瘦削,打斗起来会使出举起汽油管子喷火的奇招。
西洋版的《西游记》美国推出的电视剧集《美猴王》,故事人物取材自《西游记》,但剧情却让中国人看得七窍生烟。剧中观音将与唐三藏有感情戏,两人还将穿梭时空3000年,跑到现代来相会。
《西游记》,中国的骄傲,可是,为什么要把好好的《西游记》改编的“面目全非”呢?为了什么?是不是其他名着也会走上这条路呢?!
“我最漂亮,我最艳!呀诶!我最艳......”粉毽唱着。
“行了,真烦!”老鸡毛毽气呼呼又不耐烦的说。(主人有了新毽子,便不会宠它了)
主人来了,拿起了那个漂亮的毽子。“哦!我是世界上最美的毽子!”它边唱边跳舞。气的老鸡毛毽直喘粗气。
“呦!”鸡毛毽叫了下——它掉了一根毛。
“ 报应。”老毽子讥笑着。
“臭东西,看吧,你快完蛋了!”粉毽说。
他俩乱说着,其他毽子也来凑热闹。虽然不知道说些什么,就这么,晚上过去了。
早晨到了
随着公鸡的打鸣声,太阳出来了。粉毽依旧唱着歌,可这回是讥笑老毽子的:
你看,
粉毽你多么漂亮!
真美丽!真美丽!
有人嫉妒你,
谁让你美丽。咯咯的母鸡,你在干什么。
老毽子听了,脸阴沉沉的。
主人踢着粉毽,粉毽边跳舞边嘲笑老毽子。突然,粉毽散架了。主任皱了皱眉头,把粉毽扔进垃圾桶里。老鸡毛毽哈哈大笑:“你也有今天。”这时,一阵风袭来,老鸡毛毽从窗台掉到了地上,鸡毛折了。
“真倒霉,今天坏了两个毽。”主人说着,并把老鸡毛毽也扔了。
明天,你也许还会看见主人在踢毽子。但那毽子是文明,谦虚,没嫉妒心的。
在中国,恐怕连目不识丁的文盲,也能一知半解地听闻《红楼梦》是本奇书。至于稍识三两个字的国民,自然更会知晓《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古典名著,并且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据重要地位。再读点书,没人不知道在本国古往今来的作家之中排名论序,曹雪芹先生倘若是亚军,那么冠军位置铁定空缺无人。换言之,《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犹如泰斗,凭你学者专家,抑或百姓平民,若有只言片语的只弹不赞,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亵渎,那些红学家们的痛心疾首状恐怕立时三刻就能令你无地自容。
《红楼梦》究竟有多伟大?有例为证,譬如人家托翁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巨著甚多,流传其广,尤其是《战争与和平》,连诸多文学大师包括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一干人等皆推崇备至,万千读者更是顶礼膜拜,怎不见出来个“托学会”抑或是“战学会”?偏偏本国之中,一部残缺之作竟有数百年的研究,其评点、评论、题咏、索隐、考证的范围之广,人员之众,绝对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单是这一条,可见它的伟大之处莫说当世谁可比肩,就是后世也可断言无人望其项背。
《红楼梦》的伟大之处林林总总,难以一言以蔽之,其中之一便是开篇即埋下草蛇灰线,暗示了最终诸人的结局。从主角到配角,无一遗漏,可见曹公心思之细密,的确令人叹为观止。然则流传后世的版本中,痛失了三分之一以上的部分。作为文学作品而言,凭你有多优秀伟大,也该遵循“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原则,然一部数百年前的残缺之作却被奉若神明,冠绝天下,甚至到了“连一个标点符号也改动不得”的.地步,其伟大程度难免有若干泡沫之嫌。
一部作品最最重要的便是大结局,盖因或有作者开头尚能字字珠玑,句句锦绣,写到后来不免才思枯竭,虎头蛇尾,当不起一部好作品之说;或有作者开头言语钝涩,写到后来反倒愈来愈流畅通达,不失为一部传世佳作。是否功亏一篑或者扭转乾坤全在结局的安排和功力,失去结局,犹似一个正常的健康人失去了下半身,完全不能行走站立,纵然有十分伟大,此时也去了三分。你几时见过一个残疾运动员再优秀,再能创造奇迹,因而成绩便能超过一个同样优秀的健康运动员?此乃客观事实决定,并非人力所能改变。
红迷常振振有辞,《红楼梦》缺失又如何?维纳斯断臂,残缺之美可不是依旧闻名天下,无人能及?此语实是大谬不然。维纳斯是一件活生生的艺术品,眉目分明,形象具体,美丑妍媸令人一目了然。《红楼梦》却完全不同此类,其抽象性注定了“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它的缺失之憾与维纳斯的残缺之美绝无可比性。故而,以此强辩,徒增笑柄。
《红楼梦》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世界文学史上分量颇重。独此一句,便可见泡沫。且不谈中西文化的差异,单是谐音人名这一节,洋人就不知所云,何谈理解,欣赏乃至推崇?曹公固然是功力已臻化境的语言大师,他又岂能一应周全到举世上下人人能读?莫说洋人,就是本国之内的同胞,若属少数民族不谙汉语,恐怕也是如对天书。换言之,一部不能在全世界普及的名著岂能妄称“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诚然,曹公将汉文学博大精深和美妙绝伦的魅力发挥到极至,可惜只能由汉语读者孤芳自赏,《红楼梦》虽伟大,局限性也可见一斑。与其鼓吹这部连完整译本尚空缺的奇书乃世界名著,不如放下妄自尊大的心态,潜移默化宣扬汉文化,直至洋人都十之八九成为汉语通,谁还敢质疑《红楼梦》并非世界名著?
《红楼梦》的伟大也在于曹公的创造力独步天下,这一点迄今无人敢比。此话当真有过满之嫌。李太白一代诗仙,尚因珠玉在前,不敢题诗,然后效仿崔氏作出“凤凰台上凤凰游”的名句。曹公的功力尚未达仙境,哪里就能才思泉涌到面面俱到的程度?譬如黛玉葬花,甄士隐顿悟后的“什么好什么了”的好了歌,在全书中虽属画龙点睛的神来之笔,然细究之后,原来这些是人家冯梦龙三言里早已用过的桥段。其余细节不胜枚举。曹公借鉴引用他人的创意原也无可厚非,只是一味撇清,堆砌盛赞他的伟大,泡沫不免又多了几分。
本国风俗,习惯造神。N年前,国际歌里分明写道: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我们却偏偏大唱“人民的大救星”。造神的结果是举国上下走火入魔,大伤元气若干年。将《红楼梦》的伟大渲染到登峰造极,一览山小无异于造神,其结果同样有人重蹈覆辙。譬如刘心武先生。昔日的“刘心武”三字是一块响当当的金字招牌,他的作品甚至被翻译成十种以上的文字出版发表。如今刘先生沉迷于红学研究,迹近走火入魔。先是丢掉自己的金字招牌,然后时不时语不惊人死不休地俨然以红学家自居高谈阔论,虽屡遭正宗专家的驳斥,却依然孜孜不倦。本国就此少了一个优秀的一流作家,却多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三流红学家,也不知是《红楼梦》的伟大遗留出的泡沫,还是泡沫堆砌出了伟大。
还原历史真相,研究科学真理,为了这两样一味使出钩深索隐的态度,倒也算是严谨可爱。然一部文学作品,再多的假语存,再多的真事隐,终逃不了虚构的环节。用钻牛角尖的较真精神去研究这点虚构,自然是无穷无尽没完没了,继而派别丛生,你方唱罢我登场,接着各执一词,研究成果滚滚来。譬如起初是研究作品本身,结论可得出“连一个标点也改动不得”,再开始研究曹雪芹本人,莫说曹氏的六亲九族,只怕连与曹家沾边的阿猫阿狗也有来龙去脉。如此研究,最终既不能在官方的史书上添记一笔,也不能出来个某某原理造福后代,只不过在《红楼梦》的伟大上堆砌一层又一层的泡沫,留给国人闭门欣赏罢了。
他们是说,我是属鸡的,但是却有狗的鼻子,真是个怪物。我很理直气壮的.辩解,你们不希望我记住你们的味道吗?记住你们的味道就意味着你们将永远是我的朋友,不会被遗忘。就算以后我们不在一起了,就算我们的样子都变了,我还可以知道你们是谁呀!他们说我好伤感,为什么要提离别,还早着呢。
可是他们不知道,其实我是想让我自己习惯,让他们习惯,这样到离别的时候就不会很伤心了。虽然我这样天真的想着,可是我知道,不会的。不会因为这样的习惯而到时不会伤心。我还是会很怕,很怕。怕离别的到来,怕一毕业又像小学一样,在街上遇到谁也不认识谁,怕到时候我会很不习惯。
我习惯了有他们的陪伴,习惯了每个星期天早上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打篮球,有他们的陪伴;习惯了每次校运会大家在操场上努力的奔跑着,为了班级;习惯了每次校运会去给男生们加油,看着他们跑得气喘吁吁的给他们送水;习惯了每次受委屈时,哭泣时,他们一大帮的死党来安慰我,来帮我一起去“欺负”让我受委屈的人。
真的一切都习惯了,我怕我离开了他们我会不知道该怎么办,万一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又没在我身边,我会哭泣,我会很伤心,很伤心的哭泣。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爱笑的女生,不会是会经常哭泣的柔柔弱弱的女生,可是到时,我会没那么坚强的,所以好怕,好怕。
其实我会那么用心的去记住他们每一个人的味道,就是怕到离开他们的时候会找不到他们。就算他们找不到我,我也会找到他们的。因为,我会用味道去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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