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

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6 16:15:07
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

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一】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血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

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

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死,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二】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三】

十一在舅舅家偶然间见到妹妹的书橱中有一本书《盗墓笔记》,以前有所耳闻,翻了几页,发现与我想象的并不一样,不是一本纯记录性质的笔记,而是一部小说。

相比与普通的笔记,我对于它小说的本质更感兴趣,因为基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知识,单纯的笔记怕是看不懂的,小说就好,有了情节就有了看下去的动力。

全书就以“我”为记录人,几下了所听所见的一系列离奇、恐怖又充满悬疑的故事。围绕着四个古时的墓葬的盗挖而展开,呈现了另一种行业诸多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当然是小说就有虚构。

有几个名词很有趣,倒斗就是指盗墓;土夫子就是盗墓人;粽子说的就是类似僵尸的\'东西。

还有几样常见的道具,第一当然得是洛阳铲,用来确定地下墓穴的构造,现实生活中洛阳铲之于盗墓,乃至正式考古,地质勘探的效果都是非常之巨大。其效用不在超声波、红外线等现代化高科技的遥感技术之下;黑驴蹄子,用来对付粽子的;武器,防身之用,还有一系列的户外登山工具。

作为短期内狂热的意淫户外发烧友,看着这些算得上世界顶级的装备,不免暗咽口涎,其性能,其价值无一不流窜于膏肓之间。户外登山者之宝,可被这些土夫子就这么利用了,有些可惜,有些浪费。不过这些倒斗的人也的确降旗发挥的淋漓尽致,甚至奇效,好像这些玩意就是为他们而设计的。

四个古墓都绝非平常的墓穴,就连明十三陵、清东西陵都不能比拟的。设计之繁复,构造之精巧,不是当代的一般建筑师能企及的。人而却也都被这几个土夫子盗了,这就是小说,主人公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脉络主线暗含汪藏海一人,上网查了一下,是元末明初的一个建筑大师、风水大师,几座城池,就连紫禁城都是他设计建造的。就这么一个人贯穿与这四个墓藏里,其中还有两个是他所设计的。

墓中多藏有陷阱,暗箭,可这些似乎太过幼稚的东西没有出现在这盗墓笔记中。其替代品往往是一些离奇的生物,从尸鳖到蚰蜒,这有点像星河舰队的巨虫。还有就是叫不上名字的奇异生灵,再有就是比如山海经中才可一见的上古神兽。这些比其所谓的陷阱暗箭多了几分恐惧与震撼。

小说从始至终没有写到这几个墓葬的真实墓主人的身份,这本身就颇具悬疑,或许是对死者的一种敬畏或是盗艺不精,未尝达到墓室的核心地带,再或就是小说的一种写作手法了。

历来盗墓者无不是为了墓藏中的金银财宝、玉石古董而去,这本说的主人公们也不例外,可奇怪的是书中并未描写什么带出来的东西怎么怎么值钱,或许对于一般的宝贝古董他们都不屑一顾,抑或是他们倒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不可现世。比如一只蛇眉铜鱼,不过拇指般大小,拍卖价高达一千万,可主人公口袋里就有两个,却不显得有什么兴奋。用他们的话说,真正能值钱的撑死两千万,再多都是炒作,有行无市的。真正的宝贝都是无价之宝,就是真的没有价,卖不出价钱的。所谓唐宋之后无宝,也就是了。堂堂明清帝陵的陪葬尚不及汉前的诸侯,更不要说比什么上古神器了。之所以比不了是因为明清以后陪葬就仅有金银珠宝瓷器等东西,一来年代较近,二来金银之物本有市价,涨幅不会很高。比如战国青铜器其命运就不以此类了。可以说全中国2/3的财富还埋在地下,这毫不夸张。虽说小说写得能让人长生不老的玉俑,能让人心想事成的参天青铜树等等都令人难以接受,单从这方面和墓葬的构建上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事实——古人的博大智慧,现如今的不可能或许早在远古都是能够解决的。之所谓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元年的奇迹时代就是说在这1000年中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秦皇陵兵马俑,万里长城,埃及金字塔,空中花园等等等等。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古人的造诣不免自惭形秽,但那确实有时真的,真真切切的摆在眼前,不由得你不相信。就书中的这个汪藏海的心机甚至算计了千年之中无数的人,他的机关构造不知让多少后世人成为其陪葬。小说的学构成分滤去不看,书中提到两处尚未被成功盗挖的陵墓,骊山秦皇陵还有就是武则天和李治合葬的乾陵。想了想我影响中去过的清西陵中的雍正泰陵也未被盗过。转念一想可能这种无“宝”的皇陵应该不在那些土夫子的考虑范围之内吧。其实我也心存疑虑,怎见得秦皇陵真的就尚未被盗呢?但从理论上想想,如果被盗也就是一个人,两千年的历史中仅有一个人成功盗过,而且盗出的东西至今尚未面世。因为如果有第二个人再进过这个墓穴,肯定会发现盗挖的痕迹,不用说着就肯定大白于天下了。而那个唯一的盗墓者隐两千年而不露一丝痕迹也未免太冤了些。所以我宁愿相信秦皇陵从未被盗挖过。想想也对,历史的传说,现代化的勘测无不指向秦皇陵内机关凶险这一事实。个人,恐怕无人有胆去甘当殉葬吧!

最后就是土夫子了,由衷的敬仰他们。离奇的经历、渊博的知识、强大的技能无一不令人神往。话说一个高深的盗墓者必是一个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地质学家、堪舆学家、建筑工程大师甚至还得是心理学家等等,给他个院士头衔不为过。记得一句主人公的话:“为了获得一点点财宝不惜毁坏一个文物,也就是最低级的盗墓者才做的出来!”

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四】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五】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之说,与中华文明相伴相随,是人类文明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魑魅魍魉,人们心中满怀恐惧,而诸天神祗,人们心里更多的是敬畏。事实上,妖鬼可怕么?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生活惨淡难以如意,即使是死了又有何妨呢?神祗可敬么?不可敬,信仰只是人心的自我安慰,天平盛世,不见有诸神赐福,战火纷飞,不见有神灵降世。既然如此,鬼神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习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习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六】

说起《盗墓笔记》,这固然不是一本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而是一本虚幻的小说。但它丰富了我的暑假,时而带给我恐惧;时而带给我悲伤;时而带给我欣喜,让我陶醉其中。

故事发生在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是个盗墓贼,从古墓带来一份珍贵的战国帛书后逝去。而那份帛书一直传到了五十年后的吴邪的三叔手中,吴邪和三叔偶然进入一个古墓,却发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秘密,使得他不得不卷入这个蓄谋已久的阴谋。后来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八次盗墓经历,八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似乎关联着什么,隐藏着什么。这令吴邪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解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这都没有解答,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想。但我读完这8本书后,感悟深触。故事中那些人冒着生命危险盗墓,这是为什么?答案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贪婪!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可以***害!总之他们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吴邪呢?当胖子和闷油瓶失踪时,是谁在四处寻找,奔波?是谁在不顾家族荣誉,低三下四地求别人?是吴邪!相比起那些“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的人。他是用真心来交朋友!他爱亲人朋友胜过爱他自己!

所以,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吴邪,他,虽然软弱得像水一样,但在极寒的严冬里,再软弱的水也会结成坚硬的冰!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把别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吴邪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到这里,我不禁大喊:“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有,请你们好好珍惜!对亲人,朋友亦是如此!

把盗墓笔记写在作文里【七】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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