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包。那是一学期妈妈给我买的,算起来,它已经陪伴我整整三年了,我很喜欢它。
我的好伙伴刚来的时候,长得很漂亮,一看就讨人喜欢。你看,几条彩链将它围得结结实实的,粉红色的外衣上,印着一些五彩缤纷的图案。我把我的好伙伴背在肩上,它的两条背带晃来晃去,尽管有时候装的书太多,把我的肩压得生疼,而我毫不在意,因为我知道书包自己比我更加的辛苦。
我的好伙伴拥有“三室一厅”,非常宽敞。上学时,它用自己的口袋把我的书本整理的井井有条。我背着它走在上学的路上,高高兴兴地蹦蹦跳跳,把文具盒里的文具弄得叮当作响。每当我做作业时,它就会在一旁默默地等待我,好像在鼓励我勇往直前!做完作业,它就会张开大嘴,让我拿出课外书使我的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渐渐地,书包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今天来了《新阅读》,明天又奔来《同步练习》,后天又跑来《知识全解》。小伙伴热情地招待走了客人们,而自己的腰围渐渐变粗,成了“将军肚”,书多得差点没把肚皮撑破。看着它拖着沉重的身子,一步步艰难地挪动步子,我实在不忍心。于是便想办法给它“减减肥”,不得不把心爱课外书拿出来,留下教科书。此时,它又恢复了往日的精神,又活蹦乱跳地与我一起学习了。看着它充满了升级与活力,我格外高兴。
谢谢你,好伙伴!你为我的学习,硬撑着装下那么多的书本,迈着沉重的脚步陪着我学习。我真喜欢我的好伙伴——书包。
我的同桌是孟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一个功课很好的人。
孟凯他的眉毛淡淡的,看起来很漂亮;他的牙齿白 白的,感觉亮晶晶的;他的体型瘦瘦矮矮的,非常可爱;他的皮肤有点黑黑的像巧克力一样,这样的他给人很棒的感觉,再加上他很有礼貌,坐姿很端正,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亲切,笑容像天使一般,所以他的人缘很好,大家都想和他做朋友。
虽然我和他相处的日子不多,可是我很高兴我能和他坐在一起,我希望之后我能和他变成好朋友,更希望可以跟他好好相处,还希望四年级可以坐在一起。
我有一个同桌冤家,她留着一头黑发,夹着两个夹子。她的个子比我高些,非常朴素!她就是胡瑶!我和她天生就是冤家,俗话说:不是冤家不碰头!真没错!
冤家路窄NO。1
我天生就喜欢清静,可却当上了背书组长,怎么也赖不掉听组员背书的责任,而偏偏我的组员是她。所以一到背书时间,我就希望我的耳朵聋了,听不到任何声音!又到了背书时间了,我便扯着嗓子开始喊:我们组的胡瑶背书了——!我拼命喊了十几声,胡瑶这个背书痴呆患者也没反应过来。我跑过去,把她揪了出来让她背。胡瑶慢吞吞地打开书本,开始背:燕子去了,又再来刚背到这儿,我就指出了她的两处错误!让她背一段话,简直比登天还难!这个(文章作者)写得那么糟糕的,害得我背不出。这就是她一句课文错了五六处的时候说的话。每每听到这话,我的怒气就上来了!
冤家路窄N0。2
胡瑶不仅背书一塌糊涂,就连上课时地下活动也不少。有一次,她把脚放在我的椅子上,不论怎么甩也甩不掉。于是,我一狠心,一脚下去,这才赶走了她!这算小的了。有时她更猖狂了!把脚挂在我的衣服上,我怒气冲冲,但毕竟在上课,所以,我饶了她!
冤家路窄N0。3
我和她的事情数也数不清,有机会,我一定花上一个月给你们讲!
虽然我们是同桌冤家,但我们平时关系很不错!这会是我们一辈子的回忆!
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同桌是从云南转学而来的边杨天。他有黑里透红的脸蛋,扁扁的鼻子和一双大大的眼睛。他为人风趣幽默,喜欢跑步。我和他的关系非常差,老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当我们吵架时,老师总会拎走其中的一个人,然而,受罪的经常会是我。
有一天,我们在上美术课,我为了边杨天抢走了我的一张纸而感到生气。那可是我的最后一张纸。我生气地冲过去给了他一拳。他痛了,举起椅子向我砸来。我接住椅子,瞄准他肚子又给了他一脚,他也不客气地给了我两拳。就这样,美术课堂竟然变成了我们的决斗场。老师制止了我们的争斗,我俩别别扭扭,整整30分钟都没有讲过一句话。下课时,我主动打破沉默:“我们谈天吧!”就这样,我们聊了起来。聊着聊着,我们脸上的笑意取代了愤怒,心里一下子觉得温暖快乐了很多。其实,和好的感觉,真的不错!
这样快乐的时光如果能多一点,那该多好啊!妈妈说过,友情分很多种,同学之间的情感是最纯真的,这是值得你用一生去珍惜的情谊。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叫{同桌的你}。虽然我现在和他已经不是同桌了,但我会和我现在的同桌及其他同学友好相处,共同度过小学的快乐时光,长大后,我也一定会常常想起“同桌的\'你”。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书包,它的图案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坐在一个秋千上,小猫的身上还带着银色的蝴蝶结,身上穿着红色裙子,头带一个亮晶晶的皇冠,美丽极了。
我的书包是彩色的,站到远处看,它就象一个小彩虹。它还是我的好帮手,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文具,装多少它都不反对。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泡泡都围着它跳舞,它就象皇后一样。
我要是心情不好,它能给我带来快乐,我很爱护它,把它放在那些柔软的沙发上,我从不把它扔到地上不管,更不会故意弄脏它。
它给我工作,但从来不要报酬,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它为我工作,我也会为它服务。
我会把我的香纸让它含在嘴里,让它一张开嘴就能闻见香气。
我喜欢我的书包,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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