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感情动物,也是群居动物,所以人与人之间不免有来往,有交集。有的人把友情,亲情看得高于一切,甚至超过自己的生命。当然,善待他人无可厚非,但不能对他人抱有很大希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我的爸爸喜欢交朋友,只要是他接触过的人,哪怕是天南地北的,他都要结交,无条件请别人吃喝玩乐。对于他身边的人,他更是真诚相待。
在我们家生活极度拮据的情况下,他对朋友依然很奢侈。有时宁愿自己不吃也要让朋友吃好。记得我上二年级时,我们家庭条件很差,姊妹多,爸爸工资又低,别说吃好的了,连粗茶淡饭都不接气了。常常饿着肚子。妈妈为了省下吃的留给我们吃,经常不吃家里的饭,只要稍微改变生活,他都是让他的同事来饱食一顿。他就没想想自己过得什么日子,都食不果腹了,妈妈一说,他就斥责妈妈小气,没有格局。这种情况持续了六七年,直到他的那个同事调走为止。
他调走以后,爸爸认为他会给他联系亲密呢,谁知一走就杳无音信。爸爸没有抱怨他的一点意思。
爸爸不仅对他的同事是这样,而且对他的身边人也是这样。尤其对待亲戚,更是真诚相待。没事时总是带上礼物走亲串友,而且表现得特别慷慨大方。就拿二姨的儿子结婚这事说吧,别人都拿二千,爸爸竟拿五千,要知道五千可是妈妈三个月的工资啊,可他一点儿也不心疼。妈妈对他的`这种做法也是看不惯,但也无奈,就顺其自然吧。
转眼间,我姐姐考上大学了,我们家带升学宴,请了几桌要好的朋友来,谁知他们都没来,就几家亲戚来,来了只随礼1000元,这时爸爸才明白:不要高估自己和任何人的关系。
经过好多事证明,原来的你以为只是你以为,你对别人的好那是你心甘情愿的,别人对你如何,那是看你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人的关系,否则会令你大失所望的。
完美——一个令人向往的境界。面对完美,我们变的挑剔,用我们狭窄的瞳孔来丈量纭纭众生,我们不曾发现我们的不完美。作为一种高等动物,我们为之自豪,我们用挑剔的眼光来看待我们身边的一切——除了我们自己。
在评价身边事物的时候我们往往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我们那太完美的眼中容不下一点错误,于是剩下的只有悲伤了。何必如此的去挑剔身边的一切呢?没有现实的意义嘛!我们是生活在世界中,我们不是因为完美而生活,而是世界因为生活而完美的。不是吗?审视我们的生活,审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会发现我们并不完美,我们会有缺点,我们会有过错,我们会有痛苦,我们会有失败,我们会有误会……我们不论从生活还是从学习,我们在追求完美,可是说白了我们在逃避过错,我们在逃避现实,我们在埋没自己的过错……因为我们不完美!
我们永远不会满足,因为我们所追求的完美没有刻度,我们无法在生活中找到真正的完美。当我们离开时,我们不会得到我们所要得——如果我们一味的追求完美。也许你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乞丐,他虽然贫困,但他非常快乐,他每天只乞讨今天所须的食物,他从不要钱,他就这样过着他快乐的生活……但有一天,他在一个庙里捡到一包钱,他数了数一共是99英镑,他很开心,但他也很失落,他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他抱着着一包钱想区买东西吃,可是很快他改变了决定,他告诉自己要得到第100英镑后再说。这一天他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乞讨,但他失去了笑容,他开始向行人乞讨钱——为了他第100个英镑。认识他的行人们都十分奇怪他的行为,因为他失去了欢乐,所以行人们便不再给他食物和微笑,他依旧没有笑容,他为了他第100英镑他一整天没有吃东西……到了晚上他只差1个硬币就得到他的第100英镑了,可是路上没有了行人,他拖着病体回了破庙,他没吃一点东西就躺下了……第二天,以是正午了,而行人们并没有见到他,他依旧躺在破庙的地上,正在这时来了一个人——一个富足得人,那人诧异地看着他,问行人“他怎么了”“他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怎么会呢?我前天在这里留了一包钱,共99英镑”“是的,可他希望得到第100英镑,所以……你为什么给他钱?”“因为他的快乐,我希望他更快乐”“可你知道吗?因为你的希望,他失去了生命……”这时,富人把手放到他的鼻下——没有了呼吸……富人诧异地看着远方………听了这个故事,不知你是否会与我有同样的感受——是完美毁了他,是追求夺取了他的生命…朋友,或许你会问:“人就不应该追求完美了吗?”回答是否定的。是的,人生活在世上是应该有所追求,这样的人生才是美好的`,但是过分的追求完美会使我们失去许多东西,这样的完美我们不需要,我们需要的是——像郎平所说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气概。我们应该正确的面对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现实……这样我们才不会掉进“完美”的陷阱中,我们才能在现实中正确的看待自己,正确的看待生活……如果每个人都在盲目地追求完美,那么现实的美就不存在了。
完美很美,她是一个美好的境界,我们应该用现实的美去打开她的大门……
《别相信任何人》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失忆女子克丽丝穿过迷雾,找到接近事实真相的故事。按理说这样一个故事属于一个老套的故事,这种构思也是写烂了的手法,很容易落入俗套。但作者沃森却借失忆这个框架,以克里斯寻找人生轨迹为主线,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这样一个主题,使该书融文学性,趣味性和哲理性为一体,产生了奇妙的效果。出版后一鸣惊人,一举攻占37国小说畅销榜首,三大奥斯卡影后争演电影女主角。
故事以悬疑开场。“感觉不对劲,卧室看上去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个地方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家。但我一定是在这里过的夜。一个女人的声音吵醒了我,刚开始我以为她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然后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念新闻,播报声是从收音机闹钟里传来的。睁开眼我就发现自己躺在这儿,在一间完全陌生的屋子里。”
这样的开头,在读者心里埋下了几个疑问,她是谁?这是哪里?她的家在哪儿?为什么会躺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些疑问吸引着读者跟着女主角一步步地去寻找答案。
克丽丝是个失忆病人,20年来,记忆力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完全忘记昨天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和她爱的人,每天她都要从洗手间墙上贴满的照片中重新认识自己,重新知道“本”是她的丈夫,重新记住这个家。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她没有办法独自找到自己,只能被动接受身边人的说的一切。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丈夫“本”,他每天和她同床共眠,许多的照片也证明他是她的丈夫,她别无选择,只能相信这一切,所有疑惑只能求助于丈夫解答。“本”告诉她失忆是因为遭遇了车祸,儿子亚当在阿富汗战场上死了,她的闺蜜克莱尔去了新西兰,失去了联系,不过,不用担心,他爱她,会陪伴她一辈子。
医生纳什,因为对克丽丝的病例有兴趣,为了学术研究的目的,主动来帮助她寻找记忆,由于“本”的反对,纳什和克丽丝只能瞒着“本”,偷偷地治疗,采用写日志的方法,让克丽丝每天记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碎片化的回忆。一天又一天,克丽丝的碎片记忆越来越多,却出现了问题,发现“本”的讲述和她的回忆之间有许多的不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经历,该相信自己的记录还是“本”的解释,克丽丝陷入困惑之中。
如果“本”是虚构的,那么他为什么这样做,是因为爱吗?是为了保护她不再受伤害的无奈之举吗?如果“本”是真的,那么就是自己的回忆是虚构的,那么回忆还有意义吗?
克丽丝联系上了自己的闺蜜克莱尔,那个除了丈夫之外,记忆中唯一参与自己过往的闺蜜,她从闺蜜处证实到丈夫“本”深爱着她,自己的碎片记忆中也有和“本”的欢爱场景,感觉自己不该对丈夫隐瞒事情,于是和“本”公开了自己治病的事情和私密日志。故事到这里所有的悬疑似乎都解决了,只有失忆事故这个疑点没有真相,看起来也难有真相,除非她自己能够想起来,没人知道。
假如故事到这里结束了,这不过是一个平淡的故事。作者高明之处就在于运用反转的手法,设计了一个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冲突高潮,在高潮中结束,让读者意犹未尽。原来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是冒充她丈夫”本“的迈克,而迈克是她婚外恋的情人,当她向迈克提出分手后,迈克冒充”本“,邀请她去海边布赖顿度过浪漫之夜,就是那夜,他把她打伤,掐住喉咙把她的头浸入浴缸导致失忆,失忆后的克丽丝有受虐幻想和暴力倾向,使得儿子亚当不解和害怕,她的闺密在帮助照顾亚当的过程中和”本“产生感情,上了床。“本”面对医学上无法康复的妻子,选择了自以为正确的选择--离婚,把她留在了“韦林之家”,希望开始新的生活。迈克趁机把她带回了家,希望失忆的她能和他从此永远生活在一起,处心积虑地为她虚构了一个人生,切断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中断了所有治疗。
当他阅读了她的日志,知道她的闺蜜和医生发现了真相,就以度假的名义带她去海边布莱顿,回到了20年前发生悲剧的那个旅馆的那个房间,冲突再次发生。最后结果,迈克葬身火灾,克丽丝重新回到爱她的丈夫、儿子和闺蜜之中,日志烧掉了,医生担心,一觉过去,所有的回忆还会被统统抹光,不过克丽丝相信,她的记忆又回来了。
这部小说只写了五个人物,克丽丝,迈克,本,克莱尔和医生纳什,克丽丝和克莱尔是闺蜜,她俩在一次派对上认识了本,克丽丝和本恋爱后结婚,生了儿子亚当,婚后的平淡的生活,使克丽丝失去了写作灵感,于是她经常去咖啡馆看书写作,从而认识了迈克,迈克疯狂追求克丽丝,俩人坠入情网。当克丽丝想从这段关系中抽身时,迈克诱骗她进了旅馆,施暴于她,导致她严重失忆。失忆后漫长的康复岁月中,丈夫本和闺蜜克莱尔发生了关系,接着本和失忆中的克丽丝离了婚,去开启他自己的新生活。克莱尔也不再关心她,迈克没有放弃,冒充“本”,把她控制在自己身边。多少年过去了,没人过问,没人打听,没人探望,直到医生纳什为了自己出成果,主动联系上了她,帮助她康复。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没有一个人不是自私的,不管是丈夫、闺蜜、情人、医生,包括克丽丝本人,这就是人性。
中国有句古训,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这世界上本就没有什么完美无暇的东西存在,即使在完美,也终究会有一丝丝缺陷。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人都不止一次犯着同样的错误——过分的追求完美。
有个哲人说:“完美本是毒。”每一件小事都过分的追求完美,怎么做都觉得不满意,那么最后受损伤的总是自己。
从前,有一个渔夫非常幸运的得到一颗硕大而美丽的珍珠,可是珍珠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斑点,于是渔夫为了追求最完美的珍珠,就想把那个斑点去掉。
他便削去了珍珠的表皮,可斑点还在,后来他又削去,没想到斑点依然存在,他依旧不放弃,一心想把斑点削去,就这样,一层一层的,最后,斑点削去了,可珍珠么荡然无存了。后来,渔夫痛心不已,并一病不起。临终前,他无比懊悔地对家人说:“如果当时我不计较那一个斑点,现在我手里还会攥着一颗美丽的珍珠啊!”
如果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过分追求完美,接受现有的,不去要求什么,也许,我们会过得更快乐些。
白璧微瑕,正是由于那么一点瑕疵才让碧玉如此珍奇。有些时候,其实过分追求完美,也不一定是件好事。
一个被敲去了一小块的园想要找回自己,从而踏上了找寻那块碎片的路途。它由于缺少了一小块而滚得非常的慢,领略了沿途的风景,后来,他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那一块碎片,它完成了心愿。然而,作为一个完美无缺的圆,它滚得非常快,错过了许多沿途的风景。它很快意识到这一点,便毅然决然舍弃了历尽艰辛才找回的碎片。
也许正是不太完美的我们才成就了我们现在的快乐,过于完美的我们不一定能领略此时的感受。
雪莱曾说过:如果你过分珍爱自己的羽毛,不使它受一点损伤,那么你将失去两只翅膀,永远不能再凌空飞翔。人生在世,很多时候鱼和熊掌难以兼得,人生总有缺憾。我们不必过分追求完美,应懂得舍弃。
农夫因一麦穗子未成熟而失去了一地麦子。这样过分追求完美,不懂舍弃,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庄子便是一个懂得舍弃的人,他放弃了繁华与富贵,可能也曾心系江山社稷,愿以一身经天纬地之才去践行那保国安邦之志,可面对官场的黑暗,他更愿“曳尾涂中”过着清贫的生活。于是他超脱、他豁达,追求那绝对的精神自由。试想若庄子为名利牵绊,不懂得放弃功名富贵,可能也就是一名极普通的官员罢了。
包袱太多,执念太多反而影响我们前行,舍弃一些不必要的东西,反而能让我们走得更远。因为不懂舍弃,海子选择了卧轨,以期在来世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因为不愿再遇尘世阴影,三毛——这个撒哈拉的精灵,自了香魂离我们而去。他们追求极致的完美,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可是,人生总会有遗憾,太完美的人生倒显得不真实。正如余秋雨所说“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一些瑕疵与不足是生活的调味剂,有了它们生活更五彩斑斓。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不必苛求完美,因为人生本来就难以完美。为了未知的诱惑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有时忽视细微的瑕疵不会影响全局,反而收获完美。生活中勿因小而失大,正如有光的地方就有阴影,光和影角质才形成了完整真实的世界。人生有晴天也有阴雨。我们需要在美好时引吭高歌更应在缺憾时泰然处之。自古文章憎命达,史铁生在“缺憾”中自嘲“职业病,业余在写作”,他没有过多的抱怨,直面现实,坦然面对,这可能也正是他能写出如此之多好作品的原因。
你若不动,风又如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何必过分苛求完美,断臂的维也纳依然魅力无穷,轮椅上的霍金照样贡献伟大,及时付出,收获成功。
洛克菲勒说:“等到所有的条件都完美以后才去做,只能永远等下去”。理智放弃人生中的那一颗青穗,你将收获一片金黄、遍地麦香!
所谓父母子子女一场,不过是看着对方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还没考完期末,女儿就列好了暑假的行程,给我留言:“妈,暑假我想出游,路线是北京-呼和浩特-兰州-西宁。”
从去年高考完,女儿就有了独自出游的计划,第一站便是南京。她从未独自离开过我们,自己想背起包就走,来一场一个人的旅行。一个女孩子,我们说什么也放心不下。于是,一家人开始了一场关于出游的“战争”,谁也不想妥协。女儿说,我已经18岁了,你们就放心吧。
做妈妈的就是女儿的贴身保镖,高中时晚自习后超过5分钟不到家,我就心神不宁。大冬天,我会毫不犹豫地裹上外套到大门口相迎,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地等她。再等不到,就顺着街道往前走,直至看到那个一阵风般熟悉的影子,才一言不发地跟回家。
为什么不跟同学一起或者跟团呢?这样可以安全一些。但是孩子有自己的想法,要独自出去走走。看到她那么坚决,我只好妥协了,条件是晚上住到我同学的家里,而且,我那个可爱的同学也开出了条件:到达之后,两个小时一汇报行踪。她私下里对我说,青奥会期间很安全的,放心好了!南京之行非常顺利,由此,我也相信,女儿的确也有这样的能力。自己设计的路线玩得很开心,为了寻找一个心仪的概念书店可以徒步十几里路,直到筋疲力竭地找到那个小巷。这样的毅力,相信我自己也做不到。她说:“妈妈,你知道吧,这是跟团所没有的收获!”
大学,让孩子第一次觉得有了翅膀,想离开父母的视线,飞得远远的。女儿的志愿,便是一直向往的南方。于是,一下子便到了长沙。送行的路上,她是兴奋的,像出笼的鸟儿,不时看着飞驰而过的窗外的风景,跟同学汇报着自己的行程。送到学校,她甚至说:“你们不必在这里了,我自己能行。”我们还是心情复杂地帮她领了一大包沉甸甸的生活用品,抬着送到了6楼。而她,早已跟两个学姐聊得跟熟人似的。我们在学校住了一夜便离开了,她拥抱了我们,但告别的时候,她只轻描淡写地说了两个字“拜拜”,完全没有我同学孩子上大学时的号啕大哭,我和老公都有些小小的失落。在高铁站离别通话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
去年元旦三天假期,女儿便定好了去武汉的行程,还是自己独行。相隔千里,无力阻挡,只能嘱咐:加强联系。看到她发来的图片,知道她一大早就到达武汉,因为太早,独自坐在江边等待日出。我虽一夜没睡好,但终归是稍稍心安。之后一切顺利,新年这天,好心的老板还给两个住宿的姑娘煮了汤圆。
回程的时候,说好了到长沙报平安的,结果早上没看到音讯,一再追问,却毫无消息。老公出差在外,我一个人在家急得团团转。时间沉重缓慢,情绪不断上涨,我终于忍不住告诉他女儿暂时失联一事。于是一起打电话,同学的、老师的,还有我武汉的同学也在帮忙寻找。上午10点多,大家开始着急了,作为母亲,我已濒临崩溃。电话里对着20年未见面的同学,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老公做了马上飞去长沙的准备,甚至打了长沙的报警电话。在我们找得天翻地覆的时候,手机里忽然有了女儿的.信息,轻描淡写地问:“怎么了?妈,我手机没电了。”那一刻,我仿佛蹦极一般从天空落到了地面,也轻描淡写地说:“平安就好。”
之后,又是西安、广州,虽然仍是担心,但是慢慢地,我们学着放手。女儿一再说,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坏人,不能因为你们担心,我就天天躲在家里。
她说得虽有道理,但是哪能理解妈妈一颗牵挂的心。终于,在“五一”之后,我想去看看她的大学生活。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出远门,竟有些惶恐。她说:“没事的妈妈,我会先到市里接你。”但是航班延误,到长沙的时候已经晚上9点半了,当时长沙下着雨,我迷路了。找到女儿的时候,快11点了。她已经定好了房间,在街口等我。刹那间,感觉我们换位了,在陌生的城市找到了亲人,我忽然有了依靠。
第二天,我跟着她穿街走巷地逛遍太平街、大商场。面前的女儿穿着白衬衣红裙子,长长的披肩发,不管我承不承认,她真的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以及我看不到的世界。之后的几天,她很细心地照顾了我的吃、住、行、玩,外出时她必定跟着公交车把我送到车上,到了目的地必须跟她汇报,回程时会有温馨提醒:过了5点钟就没有回程车了啊,老妈赶紧回。这一程,我感到了母女亲情的温暖,当年叛逆的孩子,已渐渐长大。
龙应台在《目送》里说,所谓父女母子是一场缘分,是今生今世目送孩子渐行渐远,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但,追逐孩子的背影,是父母血液里的执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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