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我最爱美食。其中我最爱的是三鲜馄饨。
三鲜馄饨是常州的风味小吃,也是我最爱的小吃。三鲜馄饨不仅味道香,而且看相特别好。一只只白里透红的小馄饨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胖娃娃浮在米黄色的汤汁里,四处“游荡”的紫菜就像迷茫中傲放的紫色小花。
一天早晨,舅舅带我去吃早饭,他说有一家馄饨店比较好吃。我便对这家店产生了好奇心。过了一会儿,我们到了,刚下车就看到这家店里塞满了人,我们好不容易才等到座位,不久后,馄饨也来了。
我望着这碗馄饨,它的样子很漂亮,我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搅了搅,我用鼻子闻了闻,一股说不出的香味便向我扑来,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啊!我比较喜欢在汤面上浇上半勺辣油,清汤味加上点滴辣油的香味,简直无法抗拒。不幸的是,我吃得太急了,一不留神儿,就被烫着了。看来这三鲜馄饨是个超级难对付的“拦路虎”啊!瞧,坐在我旁边的舅舅为了能够尝到馄饨的美味,竟摘下了他斯文的眼镜,看来,三鲜馄饨的香味真是无人能敌啊!
三鲜馄饨具有柔软爽口、馅料鲜嫩、汤清味美的特色,怪不得连文人也赞誉过馄饨:包的馄饨味胜常,馅融春韭嚼来香。汤清润吻休嫌淡,延后才知滋味长。
我还喜欢吃别的美食,但馄饨是我唯独百吃不厌的。馄饨,我的最爱!
一开始,我们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旁,开始互相寒暄。爸爸关切地问爷爷奶奶:“爸,妈,您们最近身体好吗?”“挺好的,不用担心。”然后爷爷奶奶就询问爸爸工作上的情况、我的学习等等。接着外公又嘱咐我说初三学习固然很紧要,但也一定要注意休息。总之,无非叙些家长里短不久,外婆和妈妈陆陆续续端来几道美味的菜,大家就又连连称赞。本来,我以为难得过节能这样一家人齐聚一堂,应该彼此有很多话想说,但谁知菜一上齐,大家就渐渐沉默了。有的开始只顾着看电视上的春晚,有的开始一心看手机新闻,最过分的是,连“吃”这一基本环节都被影响了,姑妈说:“各位稍等,请先别起筷,待我拍个照片发朋友圈。”她非但要将整桌子的菜摆成好看的形状,拍个“全家福”。还要给每一道菜都拍个特写。别人还可,两个年幼的表弟表妹可饿得等不及了,表妹撅起小嘴,抗议道:“这样光拍照,不吃,有什么意思呢?”惹得大家都乐了。
终于大家起筷,餐桌周围陷入了与春节的热闹气氛好不相衬的沉默之中。除了电视的声音,和手机的按键声,没有什么声音,偶尔有人在手机上看到有意思的新闻,说出来分享一下,也不过大家略议论几句就又安静下来了。别人没话说,表弟表妹可是非常想和大家聊天。他们不停的呼唤,餐桌旁的每一个人都喊了个遍,可是没有得到丝毫关注。最后,表弟无奈地说:“他们怎么都不理我们呢?不如我们两个一块儿玩算了。”于是两个小朋友就闷闷不乐地离开餐桌,一起到客厅玩玩具去了。
饭后,姑妈让我们上微信给她发的照片点赞。于是爸爸就找到她发的照片,给她点了赞。我看到照片旁还配了文字:“团年饭,一家人欢聚一堂,真是其乐融融!”可是,今晚大家都只顾着做自己的事情,餐桌旁缺少了应有的欢声笑语,只有尴尬的沉默,这样也能叫其乐融融吗?
餐桌前的谈话,不仅仅只是亲人之间的闲谈,更是寄托着亲人之间的爱与关怀。现在,交通条件比从前发得多,团圆已经并非难事。可是人们普遍变得更加浮躁,整天忙于做自己的事情,不懂得珍惜与家人团聚的时光,所以即使是在本该身心放松,与家人谈笑的聚餐时光,都只顾着看电视、玩手机等等,餐桌前的谈话就越来越少了。团圆的意味渐渐失去了。
一家人在餐桌前一齐吃饭,这是一幅美好的画面,而其中最美好的',便是餐桌前的谈话。我衷心希望有一天,餐桌前又总能听见温馨的谈话声。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读诗,品诗,亦是我之最爱。
──题记
诗是美好的向往,诗是感情的寄托,诗是灵魂的慰藉。
从小我就喜欢读诗。
手捧一本《唐诗三百首》,鼻子里留着哗哗鼻涕,这就是我。在几个长辈旁边,在她们的夸赞中,我用那稚嫩的童音一遍一遍地读着那些会读不会理解的古诗。这就是我小时的乐趣。
小学,我对诗的痴迷更进一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在老师的领读下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李白的《静夜思》,可奇怪为什么这短短二十个字却占了课本的整整一页。接着老师又说了李白的事迹和对这首诗的理解,我才深深知道李白的那种像明月一般透明的思乡情感在月夜宣泄,是一页纸远远承载不了的。此后,我对诗更痴迷了,每每发现一首诗便高兴地读几遍,就像探险家找到宝藏时那种不可隐藏的心情,然后便把这份宝藏记下,最后慢慢品读,品读一个诗人的情怀。
现在,诗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到晚上,我家便成为诗的殿堂。你看,一位美丽的妇女正拿着书深情地朗诵着乐趣的;你看,一位帅气的先生正对着窗外流利地背诵那古朴的诗词;还有一个活泼的孩子,他正在品味诗中传达的深切的情感,脸上显得很陶醉。没错,这就是我家。三人齐声朗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妈妈说:“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躺在病榻上不为自己的病体担忧,却想着为国家戍守边疆,多么可敬啊。”爸爸说:“做梦都是骑上战马驰骋边疆的情景,风雨飘摇中的宋代有这样忠贞的人们是多么可贵。”
一首诗歌,那么短的字数,却包含了一个时代,包含了一个民族的心声。还有什么比诗歌更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产生这种巨大的震撼力呢?
早上,爸爸洗脸刷牙,妈妈锅台边忙早餐,我整理书包,在晨起这紧张的交响乐中,我们不忘抢背一遍昨晚上品过的诗歌。诗歌,是我家三口的温馨剂,是我心灵的热鸡汤。我爱诗,更爱诗意的生活。
我读诗,读诗的韵味;我品诗,品诗的内涵。
读诗,品诗,是我之最爱。
当从隔壁班传来了琅琅书声时,我们却传来了阵阵欢笑。在其他班的同学排队做到快、静、齐时,我们却在吵闹。然而,我们却一次又一次地拿高分。也许,你会感到奇怪,为什么你们能轻松拿到同学们如此努力却依然是海市蜃楼般的500分?
晚上,轻轻地打开小窗,一股清风扑面而来,试图刮去我心灵的污渍。明月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虚伪的灵魂。在遥远的天边,几颗若有若无的小星星眨巴着眼睛,似乎看出了我的心事,悄悄地躲到了云后面去了。清风系不住流云,流云带走了岁月,我已经五年级了,为什么却还不及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诚实?心灵的泪水凝结了,那是无法弥补的遗憾,那是内心中深深的自责……
冬风席卷着落叶枯枝,抽打着大地。大家不情不愿的来到操场上做广播体操。突然,我听到一个人在叫我。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谢金颖,她说:“快把这匹红领巾给袁梦。”说完,一匹鲜红的红领巾像一片落叶似的从二楼飘了下来,飘到了我的跟前。我刚想俯身拾起红领巾,却止住了伸向红领巾。这样做可是作弊啊!可是……班里的分可就白白飞走了
怎么办呢?我的心里像装了15个吊桶去打水——七上八下的。
“快呀!”谢金颖催促到。忽然,两个小人出现在我的眼前。一个说:“別拣!这是作弊!这样做会丢五(2)班脸的!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要讲老实话,做老实人,不能为了一点利益而作弊呀!”我想了想,觉得她说得对,刚想好、将红领巾还给谢金颖时,另一个小人插嘴了:“哼!老实管什么用?拿了高分比什么都好!”我犯了难,到底该不该捡呢?最终,虚伪罪恶的'心战胜了善良的心。我将红领巾拾起来递给了袁梦。似乎在那一刻,大家在身后指点我:“原来五(2)班的分是作弊而来的!我说呢!怎么总是他们第一名,原来是因为她……”校长那句话又响在我的耳边“希望五(2)班做个名副其实的全优班……”
在枝头叽叽喳喳的小鸟好像也在指责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你不明白这样做是作弊吗?你为什么不脸红?在面对500分时,你为什么不脸红?”小鸟抖了抖翅膀,飞走了。
风铃依旧在窗前摇曳,似乎是诉说我的浅薄无知。
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严肃而有美德的人令人肃然起敬。
仿佛在一瞬间,一位美丽的天使为我换回了善良朴素的心灵。同时,它似乎也在向我呐喊:你为什么不脸红?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喜爱的事物,但对于我来说,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感受大自然的美好,就是一件幸福的事。
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时代,人人持有自己的美学观,人人都成了美的评论家。纷繁复杂的事物扑面而来,让人不知所措。不如去感受最原始古老的美——自然之美。
自然之美是最耐寻味、最灵动、最有活力的美吧!
走进大自然,一路上鸟儿鸣叫,树枝随风摆动,发出沙沙响声;轻风拂面,犹如母亲的微抚,阳光普照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一切,都散发着活力;一切,都弥漫着清新的味道;一切,都是那样美好,让人好不惬意。身心被最自然、最灵动的美抚慰着,包裹着,侵蚀着,怎能不说是一种享受?
在这般诱惑的驱使下,我们径直朝向大山,在泥土、沙石中漫步。累了,歇下脚,放眼望去,各色的花卉,粗大的树干,清澈的溪水,是那般静谧,那般悠闲。一切烦恼抛之九霄云外。剩下的唯独静静地感受、倾听。与喧嚣、繁杂的城市相比,大自然让人心旷神怡。
继续向山间走去,山峰间落差垂直的瀑布,那飞泻而下的银链,在阳光下闪烁。瀑布飞泻而下的气势,轰鸣般的响声,给人以舒畅的宣泄感,人的五脏六腑好似被冲洗,一切尘埃被荡涤无存,让人神清气爽。
大自然包容一切生命,在它怀抱里的生命,或宁静欢愉,或奔腾有力;或四季常青,或开落有时。但一切和谐相生,相互映衬。
领略这自然的宁静,领略这自然的粗犷,领略着这自然独有的美,身心无比轻松。舍这自然,该找不着这般享受了吧。
大自然,我的最爱。我爱你无私的胸怀,我爱你灵动的生命,我爱你率真的品性。
中国有许多古老的文化瑰宝,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才能得以承传下来,并发扬光大。书法就是我国的文化瑰宝之一。
四年级下学期,我和班上其他几位同学到一家书法工作室学习。刚开始,大家都兴致勃勃,一笔一划认真地按照要求写。可是,没过多久,有些同学开始不耐烦了。上课会开起小差,聊一会儿天……我却坚持不间断地训练。前不久,老师说我的颜体写得不错,接下来要我考虑临摹其他字体,我心里暗暗欢喜,但也感慨良多。
其实,练软笔是蛮累的。都是站着练习,长时间的低头容易导致颈椎病;刚开始学时,拿笔拿得手很酸;一本薄薄的字帖要练成百上千遍,追求笔画、个体、整体的融合……那段日子真不好熬,但我想到任何一位书法家的成功都是要付出非同常人的代价的,如果这点苦吃不了,还谈什么成功?在这样的自励下,我渐渐地开始享受这个过程。累了,就会趴下来静静地看看自己写的一笔一划,看看周围同学是怎样写的,再加以借鉴和学习,这也是个很享受的过程,我喜欢!
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张作品,工工整整地铺在地上,等老师来点评。这时候,走过来一位小同学,他从宣纸上跨了过去,也许是他刚洗完的毛笔太留恋我的作品了,将自己身上还未沥***灰黑色水汁留在了这张我自认为写得不错的书法作品上,惹得我又气又恼,可“作案凶手”已经带着他的“帮凶”远走高飞了。回到家后,我气的把东西一丢,直接扑到床上痛哭……
现在,练书法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我会临摹更多的作品,融合各家之长,盼望最终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找到我的感觉,写出我的特色,把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个文化瑰宝发扬光大。当然,这是我的一个遥远的梦,希望我能越来越接近这个梦!
与书法为友,其乐无穷!我只想说:书法,你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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