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龙族6000字读书笔记)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龙族6000字读书笔记)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22 05:50:08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龙族6000字读书笔记)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一】

读《龙族3》,很多人可能会说,这本玄幻小说不值得未成年人去阅读。因为这本书所讲述的故事并不真实,但是我不这样认为。

龙族,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做路明非的中国少年一步步成长为可以独自担当起大任的一名顶天立地的屠龙勇士。他本来就是一个废物,从小就生活在叔叔婶婶的家里面,爸爸妈妈每年会寄回来一些钱,正是因为这些钱,才能让叔叔买上一辆小排量的宝马,让路明非和他的堂弟路鸣泽可以在一所私立贵族高中上学。

路明非从小没有父母,显得格外孤独。每当放学之后,路明非和一群同学走在大街上,看着同学一个一个的被父母开车接走,路明非感觉很孤独。鼓起勇气要去表白的女生,结果被别的男生抢走,投出去的自荐信,全部又被寄了回来。直到有一天,一个名叫卡塞尔学院的贵族大学向他发来邀请函。

在通往学校的火车上,路明非明白了这所学院的任务:屠龙!到校的第一天,路明非就两枪将全校最厉害的两个学生打死了,这使他一战成名。后来,路明非一步一步的成长起来。但是,在卡塞尔学院的每一个人都拥有龙族血统和言灵,路明非在面对召唤龙族血统的言灵:皇帝,竟然没有一点反应。

在第一部的最后,路明非用了自己的四分之一生命和恶魔做了交换,换来了无敌的超级言灵,怒火全开***掉了青铜与火之王诺顿,拯救了自己的师姐和无数人类。

路明非,这个普普通通的少年,在第三部,用了自己最后的生命,拯救了这个世界,而路明非也永远的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从这本书里,我读出了一个少年的孤独与悲伤。他那种与生俱来的孤独,让他变得极其落寞。他曾经***死过龙王,曾经被喜欢的女生抛弃,曾经为了一个承诺而牺牲自己最后的生命。因为他孤独,他害怕失去自己的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付出一切。

云层里透出神秘的吟唱:你也有神奇的父母,你也有热血的同伴,你的血管里流动着龙族的血液。而你的目标将是——屠龙!

读完了龙族这本书,我感觉我被触动了,因为路明非,因为他的精神,那种后来的不服输的精神,那种顺我者生逆我者亡的霸气,那是龙族的帝王才能够拥有的真正君临天下的王者之气!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二】

在我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有一个杞国人,总是担心有一天会突然天塌地陷,自己无处安身。他为此事而愁得成天吃饭不香,睡觉不宁。

后来,他的一个朋友得知他的忧虑之后,担心这样下去会损害他的健康,于是特意去开导他说:“天,不过是一些积聚的气体而已。而气体是无处不在的,比如你抬腿弯腰,说话呼吸,都是在天际间活动,为什么你还要担心天会塌下来呢?”

那个杞国人听了,仍然心有余悸地问:“如果天是一些积聚的气体,那么天上的太阳、月亮、星星,会不会掉下来呢?”

开导他的朋友继续解释:“太阳、月亮、星星,也都只是一些会发光的气团,即使掉下来了,也不会伤人的。”

可是杞国人的忧虑还没有完,他接着问:“那要是地陷下去了呢?又该怎么办?”

他的朋友又说:“地,不过是些堆积的'石块而已,它填塞在东南西北四方,没有什么地方没有石块。比如,你站着踩着,都是在地上行走,为什么要担心它会陷下去呢?”

杞国人听了朋友的这一番开导之后,终于放下心来,十分高兴。他的朋友也为他不再因无端的忧愁而伤身体,感到了欣慰。

其时,有位楚国的思想家名叫长卢子的,在听说了杞国人和朋友的对话之后,不以为然,他笑着评论道:“那些彩虹呀,云雾呀,风雨呀,一年四季的变化呀,所有这些积聚的气体共同构成了天;而那些山岳呀,河海呀,金木火石呀,所有这些堆积物共同构成了地。既然你知道天就是积气,地就是积块,你怎么能断定天与地不会发生变化呢?依我看,所谓天地,不过是宇宙间的一付小小物体,但它在有形之物中又是最大的一种,其本身并未终结,难以穷尽;因此人们对这件事也很难想像,不易认识,这都是很自然的。杞国人担心天会塌地会陷,这确实有点想得太远;然而他的朋友却说天塌地陷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也不对。天与地不可能不坏,而且终究是要坏的,有朝一日它真的要坏了,人们又怎么能不担心呢?”

对于这场争论,战国时的郑人列御寇也有说法。他认为:“说天与地会坏,是荒谬的;说天与地不会坏,也是荒谬的。天地到底会不会坏,我们目前尚不知道。不过,说天地会坏是一种见解,说天地不会坏也是一种见解。这就好像活人不知道死者的滋味,死者也不知道活人的情形;未来不晓得过去,过去也不能预测未来。既然如此,天地究竟会不会坏,我又何必放在心上呢?”

如果用今天的科学常识来看待天和地,我们完全可以断言,那个杞国人和他的朋友,以及古代思想家长卢子和列御寇的观点都有偏颇。但这则故事仍然说明:对于一个时代所无法认知和解决的问题,人们不应该陷入无休止的忧愁之中而无力自拔。人生还是要豁达些好。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三】

一年不见,高德荣装束未变:藏青色西服,贴身白衬衣,只是青色已泛白,白色更暗淡;人瘦了不少,可别着的国徽依然耀眼。

高德荣性格直爽。碰上没有调研就发言的领导同事,他直接打断;遇到没做足功课就采访的记者,他立马就赶。虽然直爽,可高德荣向来有一说一。当县长期间,有位即将提拔的干部被他公开狠批,第二天县委组织部长找到高德荣征求任免意见,他一听就急了,反问“怎么就不能提拔”?

对有些人,高德荣还会格外关爱。今年4月独龙江隧道打通,高德荣天未亮就带着独龙族群众采来野杜鹃花送给修路官兵。每年春节,老县长都会把留守独龙江的干部职工请到他的培训基地,热热闹闹吃顿团圆饭。

因为严苛的要求,对身边人,高德荣要么“不闻不问”,要么“铁面无私”。儿子考公务员连考三年他不管,女儿婚礼中途他两次离开处理公务,姐弟两人买房高德荣没给过一分钱。

高德荣对孩子“不管”,让他们清白、独立做人,不养“官二代”,难道不是另一种爱?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四】

刚刚是第五次读《龙族3》了,从来没有任何书让我读的如此费劲。这算是破例吧,不过我却读的心甘情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站在天台上的小衰仔——路明非。你说他怎么这么衰呢,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都是他***的,最后荣耀却被冠给了队友。如果是我,我就会立刻站出来,夺下这些荣誉。这些是我自己的,心安理得!

但路明非没有这么做。他自认为是个丝,把属于他的诺诺藏在心底,然后独自一人去屠龙。他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诺诺,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楚子航,从来没有为自己献出生命。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是个很好的演员,他表面装成一个小衰仔,但心里是一只疯狂的狮子。

我觉得路明非很幸运,他有酒德麻衣和苏恩曦在背后替他支撑着,会有路鸣泽替他服务,甚至还可以遇上了另一个真正喜欢他的“陈墨瞳”——上杉绘梨衣。但他没有要,他还是在天台上的丝,他还是一个穷衰仔,他只是固执的喜欢着诺诺。他会把绘梨衣送回真正属于她的蛇岐八家,会替恺撒挡下那一枪……

但狮子也曾经发怒过,是目睹源稚女、源稚生还有上杉绘梨衣都倒在王将的脚下,是看着王将如何利用源稚生和绘梨衣变为八歧大蛇……最后,他勇猛的拿出了四分之一生命,和路鸣泽合体成为黑王打败了八歧大蛇。

很多时候,路明非都会变为一个路人甲,但是,在我心里,他是那个站在天台上、默默的看着黑夜的小衰仔。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五】

身边有人多人在看《龙族3》,很多人在谈论着,甚至以看过它为荣。很多人对我说:“这书真的很好”“很感人,很热血”“江南大人你快出III吧”……我很奇怪,到底怎样的书才有这么大的号召力,于是去看了。

故事不华丽,人物设定也很简单:一个叫路明非的,很衰的,住在叔婶家的,成绩差只会打《星际争霸》的,很缺爱的18岁小孩,在这个紧要关口,却对未来不抱希望,只会坐在天台上幻想自己有一天也会震惊世界。却没想到,会有一所美国私立名校卡塞尔(实际是研究龙的龙族混血学校)向他张开了怀抱,打退了所有精英,只对他赞不绝口。一个衰小孩,就此成了万众瞩目的“s”级。

但他的命运多变:路鸣泽的契约,3E考试,冰仓被抢,失去至亲,***死龙王,无一不把他推上风口浪尖。除此之外,还有不断的小事,引起他们的深思,“血之哀”令他们与人类彻底隔绝。又是强者又是孩子的他们,在慢慢长大。

当初一口气读完之后,除了本该的热血沸腾,我还有深深地……悲哀。

当路明非***死龙王时,我由衷的开心。可当路明非站在地狱乞求的望着唯一能救他的天使时,而天使却毫不在意的飞向上帝;但路明非在万丈皆籁远远望向已不属于他的明亮的窗户时;在楚子航站在高速路上把手深深地抓进沥青时;当诺诺将死时那一声不要死响起时,我的心,亦痛的支离破碎。可心痛的声音太小,只有他们自己听得到。

他们还是孩子,但他们承担的一切让他们不得不长大。

“我们还没老,为什么现在就要如此,我不忍心。”

“世界是我们的,也迟早是他们的。”

“是的他们很小,但他们在长大。”

因为如此,他们没有童年,或还没有开始就已结束;正因如此,他们心里,有一些或多或少的遗憾,和眷恋没来得及告别。

所以,他们每人心里都有一个死小孩:倔强地守在记忆的角落。守着不愿忘去的事。

现实中,每人心里同样有一个死小孩。那些在分数中度过童年的孩子,在社会中打磨的没有棱角的大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改变了自己,但小心翼翼的,在心里留下了自己,真正的自己。在心里幻想着美好的事,让自己再次信心百倍。在实在走投无路时,听听那个孩子的,发一次疯,错了也不会有遗憾。

《龙族》里的他们,现实中的我们,心中都有一个死小孩,守着我们珍贵的记忆,和真实的自己。那么你的死小孩,在哪?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六】

我看完了《龙族3》这本书之后,我就深深的被这本书迷住了,大家都知道,我是那种不怎么喜欢看书的小孩。可是,在我第一眼看见《龙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是为什么呢?那你们就看下去吧,看看我是怎么喜欢上这本书的。

《龙族4》,这是一本科幻小说,里面有讲白龙裔和黑龙裔,每个人都是有龙族血统的,有分纯种和混血的。纯种:在人的体内的龙血超过人体的血的百分之50,龙族血统会把他变为龙的。混血:在人的体内的龙血没有超过人体的血的百分之50,在50以下,就不会产生异样。其实,每个人都有龙的记忆,只不过,被人类原有的记忆封存着。

这本书带有幽默和恐怖,你不能不看呦!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七】

伯乐善于相马是很有名的。一天,他买到一匹千里马,高兴不得了,暗地里发笑,说:“我能得到这匹良种千里马,何愁不发财!”

于是,他用千里马拉货。马力足,运量大,无论刮风下雨,白天黑夜,都逼着千里马拉车运货。同时,还要它代牛耕田,代驴拉磨……

由于过度劳累,千里马就瘦得皮包骨头,连走路也上气不接下气。伯乐仍要它日拉货物,夜耕水田,不久千里马就累死了。

第二年,伯乐又相得千里马一匹。他吸取了去年的教训,把千里马饲养于圈,倍加呵护,日夜伺候,同时在饲料中加强高级营养,把它养得白白胖胖。马毛梳得光滑,马嘴戴上金嚼环,配备了精致马鞍和缰绳,请名师制作了鞭子。

有一天,他牵出千里马去给客商送急信,但它却蹒跚着步履,连百里也跑不动了,以致耽搁了一大笔生意。

这时候,伯乐唉声长叹:“看来,我只会相马,而不会用马,永远也发不了财啊。”

用龙族的文笔写作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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