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是培养和增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做好中小学安全教
育与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公共安全教育与专题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利用“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学第一课”、 “第十个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等时机,通过专题讲座、典型案例、主题班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特别是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防溺水、交通、消防和预防事故等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要加强法治教育,努力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完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坚持利用升旗、课间操、上下学等时间开展演练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提高师生应对和处Z突出事件的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做到课时、教师、教学资源三落实。各中小学校可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购买安全教育读本,按各年级不低于一个教学班的用书配备,供教学循环使用和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师生借阅,不得使用未经省教育厅中小学地方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安全教育读本,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安全防范薄弱学校“三防”建设的投入力度,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合理配备保安人员,安装监控、报警设备、防护装备,确保满足必要的防范需求,防止不法分子侵入校园。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人员出入登记、验证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完善寄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中青年教师护校队伍,加强巡逻,定时查铺。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综治、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管控可能对中小学生造成威胁的人员,防止造成现实危害。要切实落实《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全面做好日常管理,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要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要加强教职员工管理,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采取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义务,承担学生脱离学校管理期间的监管职责。对于父母都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要发挥其他监护人、村(居)委会、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加强关爱,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市、县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约谈、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将学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一票否决”范围。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强化同治安、消防、交管、交通、安监、质检、国土、地震、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各相关部门学生安全工作职责,形成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合力,为学生编织一张安全的保护网。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厅,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情况报基础教育一处,高中、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情况报基础教育二处。
基础教育一处联系人:刘xx 电 话:03Xxxx6 邮 箱:133xxx556@163.com
基础教育二处联系人:刘xx 电话:03xxx1881 邮 箱:Liuxxxx8@126.com
20Xx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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