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春日,风,我只喜欢风筝飞起的风。
凄凄秋日,风,我只喜欢迎风转旋转的风。
冷冷冬日,风,我只喜欢枯叶飘飞落地的风。
若问风在哪里?我想说,风在四季,风就在我身边。
芭蕉扇摇爱不停。总是很清楚地记得,小时候喜欢在炎炎夏日的夜晚里伏在妈妈的`腿上让她用手摇的芭蕉扇为我扇风。那个时候条件不好,不像现在的空调、电扇随处可见,因而每到夏日的夜晚热得睡不着觉的时候,妈妈就会用那长满粗茧的手轻轻地温柔地为我和哥哥扇风、驱蚊,直到我们都睡着了还会一直扇到很晚,很晚……
也许这就是直到现在我还是对芭蕉扇情有独钟的原因。每当夏日来临时,我总是会先想到芭蕉扇,然而当我拿起扇子扇风时才感觉到小小芭蕉扇并不像在妈妈手里那样运用自如,很快就感到手酸。那时方感到:小小芭蕉,沉沉母爱。
风筝飞舞爱不断。每当看到那些手牵着风筝奔跑在田野上的孩子们时,总是会看到自己小时候的影子。小时候的我总爱缠着爸爸带我去放风筝,喜欢看着风筝在春风和煦的蓝天下轻舞飞扬,自己却牵着线小跑在开满紫云英的田野中。更深刻地记得当风把风筝吹到屋顶上爸爸爬上去帮我拿风筝的情景。尽管有时他会不小心划破手,跌了腿,但他仍会露出慈祥的微笑并耐心地告诉我,要怎样去引导风筝飞得更高更久更远……
当孩提时代过去,自己再拿起风筝时只感到:轻轻风筝,厚厚父爱。
迎风转动爱不散。“快吹,快吹,它转起来了!”这种场景经常在我脑中浮现,这是小时候缠着哥哥帮我吹迎风转的情景,而我总会边催促着他边拍着手欢快地跳着,看着手中的迎风转飞快地旋转着,而哥哥却累得面红耳赤地喘着气……
当哥哥离开家去上学时,我接过他送给我的迎风转,任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直至泪流满面看着车消失不见,那时我已懂:小小迎风转,牵挂永相伴!
喜爱夏日的炎热,因为有风:喜爱春日的天空,因为有风;喜爱秋日的萧瑟,因为有风,更喜爱冬日全家坐在一起烤火,门外是枯叶落满地的风,屋里却温馨热闹。
风,在夏天,在春天,在秋天,在冬天,在我身边!
当然,开头运用景物描写,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写景的文字不能过多,不能一写到景物,就没完没了,无始无终,结果,景物写了很多,显得头大身子小,文章不匀称;二是要重点突出,主要景物多写一些,次要景物点一下即可,不能样样都写,结果都没有写好;三是写景是为人和事服务的,要与文中所写的人和事有密切关联,景与人事不能脱节,更不能把景物写成了文章的累赘。
请看下面这个开头:
瓦蓝瓦蓝的天,丝丝缕缕的轻云如烟般缭绕,夕阳的光辉洒满田间,万条金线接天浮动,玫瑰色的光彩,映在绿得发黑的菜上,叶面上像抹了一层油,亮闪闪的。
这段文字,是习作《路过天堂》的开头,用的.全是景物描写,主要是仰视之景,夕阳下的美景,蓝天、轻云、夕照的光彩、碧绿的菜叶,渲染了美好的情境,为写“我”下文“路过天堂寨”提供了优美的环境背景。读后有身临其境之感,令人心驰神往,显然是一个好的开头。
可能会有很多我的同胞来问我:“那些普通的人类有什么好的,我们为他们做了那么多的事情,他们不来感谢我们,反倒来骂我们,真是不知好歹!不如你跟我一起吧,跟我一起环游世界,那多好玩!”而我一定会坚定地摇摇我的'头,因为已经我决定了,从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了,为人民服务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人能动摇我的心。
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我和妈妈飘在空中欣赏着周围的美景。突然,一阵闷热的风吹来,我急忙躲在妈妈的身后,偷偷地看到底是谁在“偷袭”我们。望着前面怒气冲冲的太阳公公,我知道了原因:一定是太阳公公又丢了东西,所以才站在那儿生气。哦!我的脸似乎已经开始冒汗了,不经意间,我瞄到了那些站在大地婶婶身上的......的,先不说他们是什么,让我再仔细看一下:他们穿着破旧的衣服,有些人的衣服甚至已经褪了色,还有多处地方有着大大小小的补丁。我想他们应该就是大地婶婶经常说的“人”吧!他们捏住草的“腰”,向上一拔,草就连根拔起,这就是传说中的除草吧!我真想对他们竖起一个大拇指,天气越来越热,农民伯伯们的额头上也渗出了汗,可他们仍然没有停下手中的工作,依然埋头苦干着。我又开始敬佩他们了,可是太阳公公发出的气让我实在不能再继续欣赏铺在我脚下的那幅渺小而美丽的农家风景图。突然,正在我困扰的时候,突然吹来一阵阵清凉的风,我顿时觉得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了。抬头看,原来是妈妈看见了农民伯伯们辛勤的劳动,而赠予他们的;低头看,农民伯伯们似乎也感受到了那阵清爽,展开了欣慰的笑容。我想:我能做些什么来帮助他们吗?啊!有了,我可以像妈妈一样在他们疲倦的时候吹一阵风啊!于是,这个奇特而渺小的理想便在我的心中萌发生长了!
虽然我的这个理想看起来很简单,但是一定的难度还是有的。
为了能尽早的帮助农民伯伯,我决定从今天开始要锻炼锻炼自己的身体,因为如果你没有搞好自己的健康,那么又怎样为别人分担忧愁呢?所以我为此定制了一个计划表,希望能在这一方面得到补充。春天,我要变成一阵和风,用我那柔和的旋律奏起新的前奏,带领着农民伯伯开始新一年的工作;夏天,我要变成一阵熏风,满怀激情地驰骋在田野里,让人们感到无比的舒服;秋天,我要变成一阵金风,满怀喜悦地跟落叶打交道,夜深了,我就把农民伯伯一天的苦恼统统扫去,送给他们一个开心的好梦;冬天,我要变成一阵朔风,快乐地刮起漫天的雪花,和小朋友们打雪仗。
我想许下无数心愿,送给人们无穷的快乐,带给他们无尽的幸福,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繁荣。最后,请你们记住我的名字——一阵风。
当我很坏的时候,就会想要恶作剧。我会把农夫伯伯的农作物,吹得东倒西歪,通通把它们卷走,害农夫伯伯没有好的.收成。但在那同时,我也会害人们无家可归。有时遇到墙壁伯伯,他也会生气的说:“你看,你做的好事!你害农夫伯伯没有好收成,还把人家的房子吹倒了。”同时我也听到墙壁伯伯家的主人说:“唉!景气已经那么不好了,又来了一个台风,不知道蔬菜有没有涨价?”由于我的恶作剧,造成人民的痛苦,也让我心生愧疚了起来。
因为我的调皮恶作剧,带给大地灾害,而被大树伯伯、墙壁伯伯还有人们所厌恶。但我只想做一位人人喜欢跟我亲近的风姑娘,所以我要记取教训,以后不可以再随便捉弄大地了。最近我有一个朋友“台风”正想虎视眈眈,扰乱大地,我要马上去劝导它,不然大家可又要说风的坏话了。
这部小说集于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出版社出版,集中有《狂人》、《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出版后得到很大回响。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鲁迅又谈到他把《狂人日记》等小说投稿到《新青年》的经过。他曾问办《新青年》的朋友:‘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于是他便写了《狂人日记》,此后还陆续推出了另外十余篇。鲁迅是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叫醒‘铁屋’中的人,使国人得救。谈到《呐喊》的名称,他说:‘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轻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这三部小说集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其《呐喊》中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不仅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补天》),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从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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