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响起儿时传唱的歌谣:“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到船头……”其实,孤独,或者执着的又何止是月?
还记得第一次发现月亮会跟着我的脚步走的情景,先是惊讶,然后便是兴奋。一个人在自家门前的院子里迈着稚嫩的步伐,一次次地印证着,还火急火燎地匆匆跑回家把大人拖出来告诉他们这个惊天的秘密,嗔怪地问,为什么月亮老是跟着我。这又似乎只是昨天的事情。月如旧,温和、清淡娴雅,一如往年。
月承载着一个人、一个乡村,或者一个城市的秘密。
我真正地走进月光里,是一个夏日的夜晚。我刚刚从城市回到乡村,结束了两天异常紧张的考试,带着劫后逢生的忐忑踏入这片土地。天已经完全暗下来,月儿早已爬上树梢,内心澎湃着的属于城市的喧嚣早已被乡村的安宁覆盖。路上有几个和我一样的行人,均是拖着行李箱,背着书包,他们有着和我一样的倦容,在茫茫的月色下显得更加苍白无力。我判断他们和我来自同一个城市,但是不一定是同一所学校,就这样我们却不约而同地走在了一起,彼此沉默,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我走进村口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窒息感,内心极度复杂,失落。没有人告诉我,我的家里正在发生着什么,又有什么是我始料未及的。总之,那天我披着月光走进家的时候,就发现很奇怪,一屋子的人围在正屋里,嘈杂和安静和谐共处。我的父亲就躺在凉床上,双眼微闭,脸色苍白如纸。我的母亲在一旁手足无措地低泣,神色灰暗,完全失了往日的神采。那些围观的人统统给我让路,站成两排,用同情的眼神盯着我。用几分钟了解了情况后我果断地拨打120,在颤抖中我的耳边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你好,××救护中心,请讲。由于我一直在极度压抑着眼中的泪水,颤抖的声音,和不够标准的普通话向她描述我所在的地理位置,费了很大的劲才让对方弄明白。哪个女子对我的断断续续的语言表现了极大的忍耐,或许这样的事情在她的眼里在平常不过。她甚至还安慰我,安顿好伤者,不要乱了阵脚,救护车半个小时之内到。
一通陌生的电话就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光亮。
我含着泪,像一只夜晚迷路乱窜的羔羊,不知东西,做着平时完全没有接触过的事。用最快的速度找出家里的现金和存折,给父亲拿换洗衣物,还有什么,还有什么必须要带的呢,我不停地在房间里转圈,想到一样拿一样,身份证,户口本。我不知道住院办手续需要那些证件,就把我能想到的都带上。当我们到达市人民医院的时候,已是深夜,我清晰地记得那时的月光,皎洁如玉。
三个小时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
急诊室里坐满了人,他们个个神色慌张,几个值班医生在一群家属的围问下显得有些不耐烦,语气冲得简直可以把人挡在一米之外。我胆战心惊地去挂号,然后排队,等候。我双手紧紧地捏着挂号的账单、病历本和找零的钱,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我竭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在这里,在城市的医院里我尽量不可以出丑,“扰乱军心。”只能再次望着窗外,看着圆盘似的月亮发出清幽、凄冷的光来,也许是我的心理作用,月也和我一起悲哀。我拭去眼角的泪珠,看向急诊室里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盯着我,带着无奈和仇视,好像是我扰乱了他们的心情一样。
终于轮到我了,医生给父亲查看伤势,手没轻没重地在父亲受伤的位置按压,看见父亲紧皱的眉头,我忍不住地求医生轻点。医生一脸的不悦和不屑,似乎在说,到底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紧接着,给父亲做一系列的检查。我跟在医生的后面,机械而被动,这里的一切我都无比的陌生,却又满是矛盾地对这里充满了好奇。
那个晚上,或者是说次日的凌晨,以父亲的输液而暂告一段落。月,似乎懂得人们的心理,悄然隐退了。我再一次望向窗外的时候,只剩下少许的星星散落在天空的角落,发出微弱的光线。我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看时间,却是黑屏,没电,自动关机了。
迷糊中感到一丝光亮,朦胧地意识到天亮了。于是,立马站起身来,父亲已经醒了,一直看着我却没有说话。我用手简单地梳理了一下头发,便对他说,去打点水来给你擦洗,就飞也似地逃出了病房。我不知道怎么了,看着父亲就想流泪,怕忍不住会丢人,只好暂时离开父亲的视线。
就这样,我和父亲就在医院里,这个城市里“安顿”下来,过着不属于我们的生活。医院不停地催缴住院费、挂水费、营养费,和一些杂七杂八的费用,每每有护士过来大声地叫道:“25床,缴费”,我都有种胆战心惊的颤抖和无奈。一次,我去住院部缴费的时候,看见护士在缴费单上漫不经心地划着或许连她自己都无法辨认的符号,一边还在和一旁的男士打情骂俏,说着属于他们那个阶段的黄色笑话。写好之后,机械地冒出一句:交多少?我战战兢兢地把手中都快捏出水来的五张纸币递给她说:先交五百吧。看着她那不屑的眼神,我心生厌恶,已经在心里痛骂成千上万遍了,只可惜她感觉不到。
我们都是这个城市的寄居者,她也并不例外。
城市的月光似乎更加清冷,夹杂着悲欢离合,穿过树叶的缝隙到达地面,斑驳的影子在风中跳跃,相互追逐,却什么也抓不到。医院里,每天都有人死去,重症病房门口总是会传来哭声,从一开始的嚎啕大哭,慢慢变成时断时续,然后是低泣,最后是完全失了声音。我不知道是哭哑了嗓子,还是认清了残酷的事实: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是留点气力给死者操办后事。总有围观者在事后议论这一家怎样怎样可怜,孩子小,担子重。我记得早上打水经过重症病房门口的时候,无意间瞥见那个病人,浑身插满了管子,无数个袋子挂在输液架上,只这么一会功夫人就没了。生命,在这里真的是微不足道,不断地有新的病人进来,也不断地有人离开,离开的人有的治愈回家疗养,有的却是和这个世界告别,永远不在了。
我不知道这个城市的秘密是什么,而承载这个秘密的月儿会不会和这个城市一样,深不可测?
乡村,或者城市。我一整个夏天就这么游走,像一尾鲤鱼,被炙热的太阳烤的通红,窒闷的气息纠缠得无力而乏味。在充满消毒水的病房里,我拿着笔一点一点地涂抹着我的高考志愿表,大学和梦想好像顿时变得遥不可及,我的所有动作似乎可笑到癫痫。没完没了的哭声、各个病房发出的痛苦***,好似一条条毒虫无时无刻侵蚀着我的骨髓,把焦灼的夏风弄得比冬日里的寒风还要凛冽。我的思想,在发霉、变质,最后像要当在大海里的帆船,失去了方向。
生活,真的就只能这样,如纸般脆弱么?我问月儿。
仍旧有月光从窗子射进,我闻到了腐旧的气息,现在的月儿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这样的光辉又要经过多少年才能到达地面呢?那么,是我多情了。固执地认为,月是通灵的,洞察人间一切,殊不知,是我自己执着地将自己的感受强加给了月儿。这个城市会有多少个人会和我一样,把秘密托付给月儿,我无法知道,也不知道在城市里“寄居”的人又多少,什么时候可以结束这种无奈的生活。
也许,只有月儿知道。月,始终温柔含蓄,赐予人们光和热,执着地开辟出一条条明朗的心路来。
蓝,是海的颜色;红,是火的颜色,我不学天空仿照海的蔚蓝,不像夕阳抄袭火的赤红。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不会为了追求那虚假的“完美”而刻意去磨平棱角,我就是我,站着能顶一片天,躺下能占一方土,我要对我的身影大声呐喊:“我是一道风景!”而且,这边风景独好。这就是我,一个自信的我!
“我要这个!”“不行,我先拿到的,是我的!”“可是,我就喜欢那个!”舅妈从香港带回两个史迪仔玩偶,让我和姐姐分,我眼疾手快抢到了一个漂亮的,可姐姐执意要我手中的,我不肯,姐姐便一哭二闹就差没上吊了。见如此情形,“唉,好吧,给你!”姐姐破涕为笑,对我又是亲,又是抱。这就是我,一个大度的我!
“花的木乃伊,感情库里永远没有热情,像只可悲的提线木偶,只会在深夜哭泣。花的`木乃伊,永远近不了天堂的门,因为,花的木乃伊,没有心。”“哎呀,妈呀!写得这么好!我简直就是现代的李白!”这就是我,一个自负才情的我!
还依稀记得一年级的第一节课上,老师问了大家一个问题:“雨落下来会变成什么?”“水”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可坐在角落里的我,怯怯却坚定地说:“老师,雨落下来会变成春天!”这就是我,一个富有诗意的我!
日夜颠倒,梦和现实对调,我要飞向幸福的远方,闭上双眼用心感应仿佛听得到,是谁留下的暗号,我要探索,解开暗号,打开大门。当我勇于追求时,我是勇敢的星火,我要让梦想编织“王者世界”,照亮整个宇宙,要一直闪耀到世界尽头。这就是我,一个勇敢追求的我!
一个小小的我,一个大大的我!
无论此刻正被光芒环绕被掌声淹没,还是孤独的走在寒冷的街道上被大雨淋湿,我们也要在心中坚定:我就是主角。
我就是主角是相信自己。爱默生说过一句话: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人总是要时刻保持自信,当第一缕朝晖洒拥大地,当远航的风帆高高扬起,当未知的一切在远方等待,我们要以绝对的信心勇敢向前。李白一生不羁豪放,一壶清酒赏遍天下,他以自信的姿态在唐诗的山峰上傲然挺立高歌:“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说,李白在文学上的成就少不了这凌人的自信。自信是溪流,自信是清露,自信是花火,自信是力量,相信自己是主角,谁没有挫折谁又没有苦痛,只有相信自己是主角,以坚定的信念攻克道道难关,那你便可在人生的舞台上绽放主角的耀眼光芒。
我就是主角是鼓励自己。一只狗的角色那位演员也会揣摩上百遍,每次揣摩他都在鼓励自己,即使演一只狗,也要演出世上最出色的狗,因为他是他自己心中的主角。那年鲁迅在日本留学,当看到电影里一个中国人被日本人五花大绑,当听到日本学生嘲笑讥讽,当看到一群中国学生麻木不仁无动于衷,鲁迅再也无法忍受了,他弃医从文,他用入木三分的话语唤醒沉睡的中国心,用发人深省的故事揭露批判社会风气。当别人对他质疑,当他遭受阻碍,当寸步难行之时,“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他如此鼓励自己,他坚信自己就是主角,坚信他能够尽他所能感染更多中国人。我就是主角,是一种鼓励,是迷茫大海上航行的指南针,是崎岖的通往成功路上的明灯。在任何时候,鞭策自己活出自己的人生,做自己的主角。
唐伯虎醉谈“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贝多芬与命运对抗,心中呐喊“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陶渊明远离官场,一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在空谷中悠悠回荡,张海迪向苦难微笑,依然坚持完成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价值。
纵古观今,文人墨客也好,卓越伟人也罢,都视自己为人生的主角,在自己人生的舞台上展现主角的华美光芒,他们创造过的思想与美,化作历史风沙中的一缕余香,缠绕亘古,永不逝去。
又有谁甘愿当配角,为他人鼓掌,为他人欢呼,用自己的血与汗铸就他人的光辉舞台?
是时候对自己说一句:我就是主角!
可是不知为什麽,老师在六年极时给我安排的同做是在我们学校出了名的假女子,我们冤家路窄,坐到了一起。那时他可是太伪娘了,手翘兰花指,上台演讲,腰东扭一下西扭一下。再身上喷香水,连女生都受不了,我这位仁兄一天喷好几升香水。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火山喷发也是有时间的关系。那天放学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可是他还是向个女生一样从讲台上走猫步下来,还问我怎麽样,我爆发了,要不是在上课我早就想暴K他一顿了。
“叮,叮,叮。。。。。。”终于放学了我以在他“和风西语”中忍了一下午。于是——爆发吧,我的小宇宙。今天我慢慢腾腾的收拾好书包,按他的说法就是生命在于慢和整洁,整东西越慢越好。趁老师走了,教室就剩我俩,我一下把他恩到桌子上凶神恶煞的看着他,没想到他却给我哭了,两滴晶莹的.眼泪从漂亮的脸蛋上流了下来。他本来就长的很好看,象14世纪的贵族,拥有吸血鬼一样苍白的皮肤,红红的嘴唇,如果是女生一定是个绝代佳人,弄不好第3次世界大战就是因为他而爆发的。
而我却没时间去看这些,我的目的就是教训他。我问道:“知不知道我为什麽想打你。”他哽咽的说:“不知道。”我问他想不想知道他忙点头。我低吼的对他说:“想知道就别哭。”这时我发现他很适合去演琼瑶剧,说不哭就不哭。于是我对他约法三章。1:不准喷香水。2:不准像女生那样哭。3:不准动不动就翘兰花指。4:不准动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6。。。。。。
于是在我的暴力领导下他已经像我希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现在也是我的好友。不过有的时后他还是像女生那样喷香水,像女生那样哭,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不过这比已前好多了。这还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就是我的同桌————王安逸
时间把生命中的每秒都凝固起来,像举办画展一样,逐一放出,赤橙黄绿青蓝紫。
度过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每一天,眼看着衣服一件件穿不上,叠在箱子里成为寂寞的过客。
猛然间冷静与清醒了,仔细想想,我,已有十二岁了。
盈盈笑脸,烛火灿烂,十二岁了,可我依旧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那份生日礼物,依然跳着嚷着切着大蛋糕,成为祝福声中的“寿星”。还是那么幼稚,那么贪心,那么爱笑。穿名牌,听流行音乐,追星,十二岁便学会了赶时髦,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迷惑极了。
原以为自己拥有了一份难得的纯真,却在不经意中发现,成长的岁月已将自己变得太复杂,知道的东西还不多,不算太健全的大脑想的事情太多太繁,心中太多疑问似乎已封锁了纯真的心门。
我长高了,妈妈却变老了。总用自己的伶牙俐齿来让事情有个意外的结局,因而把无奈的双亲晾在一边,自己却不管不顾地走开。一次又一次地与双亲对峙,才发觉原来自己已经有了叛逆心理。其实我也不想把太多的伤心留给父母,让无奈染白他们的双鬓。从来都没有想着去道歉,只为了那份茫然而固执的虚荣。
札记本上老师的表扬,已被我奉为至理。好想大喊一声:“我是天才!”却被理智压制住了这疯狂的举动。一脸的洒脱掩饰了这一切,满口的不在乎其实都是在乎。所谓好胜的我,其实一丁点儿都输不起,因此,独自一人时,嘟着的嘴和晶莹的泪便是脸上的常客。
别人面前,总是把笑容摆得那么巧,那策划得天衣无缝的快乐演绎得司空见惯,却把落寞冰冷的一面藏在心底,不愿承认的荒芜。
乘坐在诺亚方舟上,十二岁的我许下了愿望,立下了誓言:“我要读北大,我要读清华!”
得意洋洋的豪言壮语刚说完,却发现,小舟已被狂风恶浪撞出了轨道。有一种想要放弃的念头,让小舟随波飘荡,一股强大的力量却促使我抓起桨,为了那个愿望,为了那个誓言,奋力向轨道、向前方划去。那一刻我才发现,十二岁,那曾经什么都依靠双亲、总被困难吓倒、对困难屈膝的我,如今也学会了自立自强,为了自己心中那个神圣的目标而奋斗。
十二岁的我,总觉着自己的肩上多了一副担子,虽不清楚担子里有什么,却明白,自己也有了一份责任,前方,有许多事等着我去做!
朗朗乾坤,或许十二岁的我已变得太多,也懂得了太多的事,但是刚刚扬起帆的船,根本就没有搁浅的概念,青春的火炬,还刚刚点燃,成长的道路,才刚刚踏上!
哦,十二岁的`我!十二岁的风采,十二岁的追求,十二岁的责任!十二岁的记忆啊,你将永不褪色!
从初一起,篮球已是我的至爱。直到现在我可以讲一句:“我对篮球爱得疯狂!”我就是一个篮球迷。
“铃——”宁静的校园里响起了放学铃声,坐在书丛中自修的我,犹如出笼鸟,张开那“保养”已久的翅膀,飞到了篮球场上去。
球场离教学楼有三四百米,但热血沸腾的我为了早点打球,在短短的几十秒就冲到球场。一到球场,先来一个花式上篮——upandunder。才停下来放下身上的东西,接着就兴味盎然地一个个练射球。
同学们随后赶到,我们就“开场”了,我总是做“独食王”,只有在“敌人”围攻的时候才传球,但队友总相信我,这使我无疑成了“得分王”。
充分利用时间是我的强项,学校给我们的放学时间是下午4:40——6:15。这段闲余时间一共有95分钟,前90分钟我都在打球,而后5分钟就去吃饭,接着就百米冲刺跑回课室自修。
当然,爱打球的我必然喜欢看球赛。特别NBA的各种赛事,连吃饭的时间我都不放过。看到精彩处,更是让我手舞足蹈,欣喜若狂。
每次看完球赛后,我总会到附近的篮球场去模仿球星的动作。在球场上有时会看到别人偶尔使出一招半式的新球招时,我便马上逮着他不放。一直让他教会我为止。回家后,我会一次又一次从回忆中琢磨在球场里打球的每一个细节。每次总是越想越精彩,越精彩就越兴奋,接着就忍不住找一个地方反复练习,一练就是几小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心中只有球。
我呀,就是一个篮球迷!在与篮球的那份默契中,我也找到了青少年的那分蓬勃潇洒。
从小,老师就对我们说,要努力学习,成为栋梁之才。父母功更是千叮万咛:孩子啊,要争气啊,以后好光宗耀祖。于是,我们个个头悬梁,个个斩钉截铁地发誓:誓当珍珠,绝不做一粒沙。
于是我们羡慕余秋雨等文化名人到处游山玩水;羡慕体坛巨星的超高人气;更是追随大小歌星影星到处跑。这些人大概就是父母老师所谓的珍珠吧,耀眼夺目,光彩照人。
于是天真的砂们摩拳擦掌,个个跃跃欲试下定苦功。他们不知道珍珠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们的稀少,也不知道正是砂的陪衬才显得珍珠的高贵。
干嘛要求每个人都成为珍珠?干嘛认为珍珠就是最高贵而砂就是贱?干嘛不珍惜砂的价值?
我就是想做一粒砂。
砂,在我看来,不是平庸,不是低贱,更不是没有能耐成为珍珠。相反,它真实、平凡。是它筑起了一座座的混凝土高楼大厦;是它,成就了沙滩的浪漫,海水的柔情;也是它造就了古埃及漫天黄沙的异域风情和金字塔千年不败的雄姿。
做一粒砂,踏踏实实但要享受自我——我们都是凡世中的人,我们中大部分的人都成不了人们眼中认同的珍珠。但我们还要生活。柴米油盐,清风明月,做一粒砂,过普通的生活,享受凡世的乐趣。
做一粒砂,不高瞻远瞩——深深扎根于地下,不艳羡珍珠的\'高贵,摒弃有些珍珠身上虚化的品行,只要泥土般真诚的情感。
做一粒砂,与世界相连——人与人之间若能像砂一样,互相包容,互相交汇,肩并肩,头挨头,这个世界将会是友情的海洋。
做一粒砂,并不是我成为不了珍珠,珍珠在蚌里受的苦,我们也同样受过。雨打风吹,斗转星移,时间的风化比蚌里的磨练来得更甚。但我们不说。当电视媒体上珍珠们发表所谓的事业艰苦评论时,普通的砂们有可能在艰苦的生活中颠沛流离。
这个世界太过拥挤,既需要珍珠的光彩夺目,也需要有砂来映衬它的光芒。
所以,请在欣赏珍珠光彩夺目的同时,关注一下你脚下的砂。
是金子总会发光,让我们每个人都先做好一粒砂吧!
我叫胡xx,今年8岁,上小学三年级了。我的嘴巴小小的,红润润的,可爱极了。
我喜欢下棋,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缠着妈妈陪我下棋,有好几次我都打败了妈妈,声明一下,妈妈可从来没让过我呦!我还很喜欢看书,每次妈妈问我需要什么,我总是脱口而出——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每次我都会被故事中的人物所吸引,每当看见主人公开心时,我就会笑,主人公紧张时,我就会为主人公捏一把汗,主人公伤心时,我心里也会伤心难过。
我其实还很胆小,上次,我在墙角看见了一只小蜘蛛,吓得我冷汗直冒,赶紧要爸爸把蜘蛛弄走,这才放下心来。还有一次,天又是打雷又是下雨,我躲在被窝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我被蒙得全身是汗,爸爸妈妈都笑我是胆小鬼。
我的优点是从不跟小事计较,心胸开阔,从不与同学闹别扭,同学们都爱和我交朋友。而且我还会跳舞、弹钢琴呢!
我的缺点也有许多,比如说任性、耍小脾气,粗心大意,把“已”写成“己”,把“减号”看成“加号”,弄得我每回与100分无缘。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我,一个胆小粗心的我,但这就是真实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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