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总以为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可能,即使只有白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会发生,希望你不是这百万分之一。
黎舒,是一名19岁的少女,高中毕业后独自一人来到安市,开了一家卖杯子的精品小店。不爱看书不爱说话,唯一的爱好就是上网。
每天晚上7:30准时回到家打开电脑,输上×岁,在安市网吧工作”。
——“姓名:黎舒,20岁,在凤临街开店”。
两人同时看了对方的卡片,不约而同的轻轻一笑,吐出句“呵,好巧。”黎舒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男孩,平头,挺拔的鼻梁,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一丝暖暖的微笑。比视频中看到的更挺拔。黎舒的脸泛出了一丝红晕。杰也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浅笑,夕阳的余晖洒在了茶色玻璃门上,泛出一种特别的光辉,两颗年轻的心跳出了各自的胸膛,跳进了对方的身体。
继后,杰每天早晨5:00下班后。胡乱睡个两三个小时便精神倍加的冲到黎舒的小店,帮黎舒打理店,有时帮她擦杯子。那种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擦,黎舒是看到的,有时帮她搬货,顶着大太阳吉力总是忙前忙后,汗水浸湿了吉力的`衬衫,黎舒捧着奶茶斜靠在门柜上眯着眼微微的笑。晚上黎舒便跟着杰到玩吧陪他上班。听听歌,玩玩游戏,幸福好像也就如此,恋爱也不过这样,两个人互相找到了可以依偎的肩膀,可以拥抱的躯体,可以交叉在一起的手指,可以贴在一起的嘴唇。可是恋爱并没有改变两个人,黎舒从前爱沉默,恋爱后也不爱多说话,杰总是默默的看着黎舒的眼睛微笑。以前是,现在也没有改变。他们的感情开始时是用眼神、用表情传递的。如今只是更深入更尽情而已,这样平静甚至说是平淡的恋爱看似不起眼,但一定比起那些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来说更能长久。是谁说的呢,只要两个人都愿意,两个人都能相互接受,相互依偎,那么谁还去管它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幸福就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他们幸福,旁人为何要对他们摇头叹气冷眼相看呢。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我有一个同学叫做小猿,他是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
小袁,他非常胖,脸上肉嘟嘟的,让人想扒下来吃一块,但是他身子特别高,至少在同龄人中,他算非常高的。他还有着短而硬的头发,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后脑勺全是白发,我第一眼看时还以为是他有什么导致头发变白的病呢!他的耳垂非常大,像如来佛祖那般大,很有弹性,让人想摸了再摸。
小袁他非常小气。有一次我们班组织去秋游,可小袁和我在回来的时候非常渴,我们又没有带水,于是我俩就凑着钱买了瓶饮料,但是,我的火眼金睛看到了小袁的眼睛骨碌一转,我心想:他又在打什么小算盘呢?那瓶饮料瓶口小,瓶底大,于是他只是倒给我看起来的一半,我瞬间醒悟,原来他在想如何让我少喝点,真是小气啊。
小袁也非常爱吹牛,甚至对吹牛爱得深沉!有一次我的生日,我邀请他去欢乐谷,一到欢乐谷,他就开始展现他吹牛大王的实力,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网络流行——是时候展现我真正的技术了!他吹牛道:“我可是坐过这里所有的过山车呢,还玩过所有项目。”于是,我指着一个极限蹦极的项目和另一个高空跳跳蛙的项目,问“敢吗?”然后他对我说:“除了这两个。”我又带他来到另一个过山车旁,说:“敢吗?”“敢…有什么…不敢的?”他颤抖着说。于是我们俩就坐上了过山车,这过山车确实非常的刺激,感觉随时要被抛出去一样,下车后我问他:“感觉怎么样啊?”他说:“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他的脸已变得很苍白,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战一般。只能说他对吹牛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同时,他的辩论能力非常强,这不今天的作文就展现出来了。还有一次老师上辩论课时,我们许多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最后还是老师把他压了下去。还有就是在我们班里的一些套路,他也能轻松破解,比如他问别人:“你有没有绿豆糕?”当别人说:“我有。”然后他又会说:“绿豆高,你就只有绿豆那么的高呀?”
这就是胖,小气,又爱吹牛,辩论能力强的我的同学—小袁!
如果我问你:你见过苹果吗?你一定会回答:我当然见过。那我再问你:你见过苹果从树上掉下来吗?你肯定也会回答:我当然也见过!那我再问你:你想过它为什么会落地吗?为什么它是向下落,而不是向上升?我想,这个问题没有几个人会去思考。可是,牛顿去思考了。就因为他去思考,去研究了,经过一段时间,他终于发现了“万有引力”!
你也许会说:牛顿和我们平常人是不一样的,他天生就是一个天才!“天生的天才”,有吗?如果有,那我们人人都是天才!
告诉你,其实天才有时候离我们只有一念之差,只要我们对什么事情都多想一步,多思考一点,就有可能有新的未知的发现,就有可能获得成功。
当我们在探索未知领域的时候,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它可能是一路凶险,一路荆棘。这时候就需要我们拿出自己勇气,去拼搏!去奋斗!一些胆小`懦弱`没有恒心的\'人,受不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不得不停下脚步,口中喘着粗气,望着迷雾中那忽近忽远的成功,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其实,当你失败了次时,再考虑一下。如果你第次成功了,你仍然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者!
一个人的深夜,却一点都不觉得孤单。我想今夜我是孤独的,只是没有寂寞相伴。有月色,有清风,有音乐袅绕,还有诗意弥漫在心间,孤独此时便成了最美好的存在方式,可以独品夜色,听着老歌独自遐想着......
音乐循环的播放着,开心的,失意的,浪漫的,伤心的,一句句动人的乐曲,就像是为这夏日的星空特制的背景音乐。心绪常常会被音乐带入那遥远的梦境。飘渺的气息让我不觉的恍惚,现在的我身在何方?这是何时的我?这片现在的时光与人到中年的时光,不断的来回穿梭,相互缠绵,直至完全重叠,最后消失在迷茫的夜色中!
走到窗前,吸一口深夜的空气,品一杯深夜的清风,独自隐匿在深夜里,亦是一种说不出的惬意。抽着香烟,那些恍如云烟的情思,随着夜色在指尖燃烧起来,在不经意间陷入了世人解读不了的迷茫,远望夜空,一颗流星从天空中匆匆划过,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这流星宛如一颗投进心湖的石子,使原本平静如水的心湖,荡起层层涟漪,流星你是为爱殉情?还是不堪月亮的冷落?就这样你夜色里划过一道伤痕,独自消失在夜的寂静里!
一个人的夜晚,体验的是一种心境,也是品味一种生活,但无论在怎样的心境之下,只要能感受一下,释放一下,我想心中的港湾一定会绽放出更美的月夜。
七年级八班藏龙卧虎,英雄豪杰汇聚。和蔼可亲的“飞老”,举止优雅的“黎小姐”,一身文艺范儿的“朱少”……今天,我就聊聊“朱少”。
听到“朱少”俩字儿,有些人脑海中立马就浮现一个个公子哥的形象。千万打住,这“朱少”可不是什么公子哥,他可是我们个个骨骼精奇的八班的数学老师兼班主任!为啥给他取名“朱少”呢?原因有三:第一,我们的数学老师是1991年的,顶多也就二十六七岁,再加上他那一身的文艺气息,这不是“朱少”的气质,是什么?第二,“朱少”平常最爱穿的衣服就是白衬衫加黑裤子,在讲台上一丝不苟地教书的他,少爷气息扑面而来。第三,“朱少”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私下,整个人的举手投足间,就俩字儿——优雅!大家现在应该明白“朱少”的由来了吧!
八班,一个严重“搞事情”的班级,就这一点来说,真想对“朱少”说:“您真不容易!”而我觉得,“朱少”的眼睛才是他制胜的法宝之一啊!毫不夸张,“朱少”的眼睛占他脸部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常人是绝对不敢与他对视的!所以,我们班那些做了坏事的同学们,在“朱少”面前绝不敢说一个谎!而我们这些所谓的好学生,就很好奇一点,老师,您的.眼睛咋那么大呢?老师的回答是:“遗传!”呵呵,我竟无言以对!
要说我们八班的“朱少”,那是能文能武!你看,在数学课上,“朱少”用认真而又不失生动地讲课方式,使我们个个投入其中。“朱少”的标签,一向是思维缜密,认真细心,想必这是每个数学老师都应该有的吧!但身为老师的“朱少”,他则想把这些标签,传授给我们这些学生。“朱少”还特别喜欢打篮球,那球服一穿,那“朱少”立马就变得英姿飒爽起来!
不过,“朱少”也确实不容易,他教着几个班的数学,更何况,他还是我们八班的班主任,这真是让我佩服!我们八班这些“猴孩子”,整天搞事情,他仍然勇敢微笑着面对!
“朱少”,您为八班付出的是,汗水打湿的衬衫;您为八班付出的是,用温柔的语气罚写检讨书;您为八班付出的是,您那大长腿的来回匆忙。在这里,感谢您朱老师!您永远是我们八班上课认真、思维缜密的朱老师,也是我们心中可爱幽默的“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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