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经很晚了,我做好作业后,爸妈都已工作好回来了,过了一会儿后,母亲去做饭去了。
母亲做好了晚饭后,叫我们去吃晚饭去了。
一坐下之后,我就和父亲再不知不觉中谈起了故事。父亲他是一个非常喜欢听故事,或者是由自己来讲故事的人,平时,父亲他总是在看故事书,一有空就去看的,可以称之为书不离人,再有时,他也会讲给我听听,如果我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之后,我就会把自己知道的一五一十地讲给父亲听。
你瞧!今天的这餐晚餐,我们俩就又开始了,你一言我一语的,讲个不停,母亲听了,脸上微微笑了,去盛饭去了,此时的'母亲也正好刚好吃完了一碗饭。要不就不讲,一讲我和父亲说得有点入迷了,这是在不知不觉中的。母亲听久了,似乎对这有点厌烦了,叫我们俩可以停止了。
停止后,晚饭我们已经吃好了,这就是个有趣的夜晚。
假如这是迎接美好明天的启迪,那么我会以此为乐;假如这代表了今天这一天的结束,那么我将会对明天更加的信心百倍,充满希望。一定,一定。因为我依然听到了仿佛是海在远出为我不断地喊叫,这是一种希望,也将转化为前进的动力,这是一股属于自己的真正强大力量。
我有一个同桌,他个子不高,一头乌黑的头发,眼睛非常明亮看起来非常的好看,鼻梁都是高高的,整天都穿的干干净净,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朋友。
但是如果这样想就错了,因为我的同桌有一个外号叫:“小糊涂”。为什么叫小糊涂呢?这件事情还要从上个月的语文课上说起。
有一个我们语文老师上课的时候安排大家默写课后的生字,告诉我们要在第二天找人到黑板上默写。大家回家之后非常认真的写,第二天到学校之后大家都说会写了。我看到我同桌趴在座位上非常开心,我就忍不住问他:“你后面的生字写完了吗?”同桌就告诉我说他早就会写了,昨天晚上回去之后吃好饭就开始写作业,练习写字了,他已经把生字写的非常好了,还得到了他妈妈的表扬。
我忍不住表扬了一句:“你真厉害,我也是勉强会写的。”同桌听到我的夸奖非常的开心。语文课上老师要找人默写生字,我的同桌一脸自信的主动举手去黑板上默写生字。可是没有想到老师提问的时候我的同桌却根本就不会写,一会之后脸上就通红一片,非常不好意思。我看到后大吃一惊,我的同桌作业不是会默写了吗,怎么这时候却一个都写不出来,我的心中充满了好奇。
老师看到我的同桌不会写,于是就问道:“你怎么不会默写呢?刚刚你不是举手说会写吗?”老师的问话让我的同桌脸上更红了,低着头不敢看老师,低声的说道:“我······我,我记错了,我默写的是下一课的,不是今天提问的,我以为您让我们提前预习呢。”我的同桌说完大家就哄堂大笑,我也不由的笑了出声,原来是记错作业了。
不过老师却没有批评我的同桌,而是摸了摸我同桌的头微笑着说道:“你还真是个小糊涂,比不过下次要认真听,不能再记错啦。”
于是,我的同桌就多了一个外号:小糊涂。
印象中,同桌的他是个长不大的.小男生,也是一个人见人爱的萌神。一头微卷的褐色短发,白皙的皮肤上镶嵌着几颗深栗色的小痣,又弯又长的眉毛下面是一双囧囧有神的眼睛,配上那个小巧挺拔的鹰钩鼻,真像一个地道的人。
可是,每次当我们喊起他的外号:”小非洲“的时候,他总是倔强地回过头来,装作一副十分生气的样子,腮帮子一鼓一鼓地吼出来:”不许叫我的外号!我皮肤这么白,应该是白雪公主……哦不,白雪王子才对!“说完,提着他的小短腿扬长而去,留给我们一个炫酷的背影。大家都笑起来。同桌的他就是如此幽默,像个不谙世事的小王子。记得那天下课,我抱着作业路过办公室,赫然看见他低着头,绯红着脸规规矩矩地站在老师面前挨训,他的手指紧紧缠绕在一起,可是尽管老师的话很难听,有些甚至是从同学口中听来的不切实际的谣言,可是,他却什么也不辩驳,只是耐心地听着,良久,老师停了下来,看看他有什么反应。出乎意料,他什么反应也没有,甚至没有一句话为自己伸冤,还深深地向老师鞠了一躬,说着:”谢谢老师!“然后,像个落荒而逃的兔子一样飞奔了出去。我跟着他走过去,试图安慰他几句,可是,他的举动再次令我大吃一惊。只见他飞快地迈动步子跑到学校窗台上,望着远处的高楼大厦,他自由地伸开双臂,神色轻松而平静,还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最后,他呢喃似的为自己打气:”加油,明天照样有太阳升起!你会成功的!“一瞬间,我被感动了,愣在原地久久无法言语。原来,需要安慰的不是同桌的他,而是我们,已经麻木的我们!
啊,幸好有你,同桌,是你教会了我什么是勇气与面对生活的希望。
在动物王国中,有成百上千种的动物。有人喜欢猫,有人喜欢狗,而我喜欢的动物是猴子。
猴子的样子非常可爱,它的全身长满了棕灰色的短毛,额头上光秃秃,几乎没有一根毛发,却布满了一道道皱纹,活像小老头.它漆黑的爪子上长着长长的爪甲,不时地抓耳挠腮,尾巴细长,遮盖不住它的那常被有人取笑的红屁股.猴子们在一起时,不停地追逐嬉闹,难得安静,但有时也眼睁睁的坐着,可能是想念自己的家了吧!猴子还喜欢成对成对的坐着,互相捉虱子.
最有趣的是猴子在吃食物的时候,常常尖叫的乱跑,那双滴溜溜的眼睛总是紧紧地盯着饲养员和游人们,好像在说:“再给我一点,再给我一点……
这就是我所接触的动物中,我觉得最有趣的就是小猴子,看了以上的描述,你认同吗?我相信一定会的!
家乡的秋天是一片金黄色的波浪,人们在田不停地忙碌,这是一片金黄色的海洋。
家乡的冬天是一个银白色的世界,风呼呼的刮着,让人感觉很冷,冷得寒风刺骨。
记得我5岁那年,我和爸爸妈妈回老家过年,由于路不通,我们的村庄只有用走,我拎着很重的东西一步一步的走,走的还是一条大约400分来宽的小路,而且是泥巴路,走了一会儿,我不幸地摔了一路,我呜呜大哭,爸爸把东西拎起来,一边拎一边说:“好好学习,长大有钱了,为家乡尽一份自己的'能力,修一条宽阔的大路。
清明节的时候,我在一次回到了家乡,我很惊讶,为什么我的家乡有一条宽敞的大公路,只是没有铺水泥,要不然的话是一条完完整整的马路,现在人们都过上了富裕的生活,春天人们吃了晚饭便去那果林里面乘凉,一股扑身而来沁人心脾的花香,夏天,人们去游泳解热,秋天,人们在田里收割稻谷,以前是用镰刀收割,现在用的是收割机收割稻谷,以前是用挑稻谷,现在是车子去拉,方便多了。
家乡的小学以前就只有一、二、三、年级,用的黑板是用木块作成的,去捡五颜六色的石头代替粉笔,现在的黑板是经过加工制作,粉笔是用石灰做成的粉笔,,家乡的小学是用瓦片盖成的的学校,现在的盖成平房,一至六年级,一个年级有三个班,有电脑,有多媒体教室,有钢琴房等,现在和过去简直是天壤之别,我的家乡变化很快吧!希望你们到我的家乡来做客,我的家乡变了。
在爷爷奶奶的鱼塘里喂养着一大群鸡,在这群鸡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一只大大的公鸡。
这只公鸡,头顶上有一个大红冠,好像戴着帽子。身披五颜六色的羽毛,好像披着一件漂亮的衣服。走起路来雄纠纠、气昂昂,神气极了。我喜欢它有三个原因,一是在我被谁欺负的时候,它就会帮助我。还有一个是,它一大早就叫,好像在说:“起来了,不然上学就会迟到了。”说完我就会起来。我喜欢它还有另一个原因,每当家里的母鸡被鹅追的嗝嗝的叫,公鸡看到了飞快的跑过去,骑在鹅的身上啄它的脖子。吓的大白鹅灰溜溜的逃到河里去了。公鸡帮助母鸡抢到了食物。
这就是我喜欢的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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