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格列佛他是1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人。他是一个勤劳勇敢、机智善良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勇者。
书中的第一部分“小人国之旅”中的小人国,描写了小人国王国中最高的职位要通过跳绳(不是以人的能力品德)来决定,谁跳得最高,谁就能获得最高的职位,实际上反映了在当时的英国平常人难以凭真才实学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书中的第二部分“大人国之旅”中的大人国则充分暴露了大人国国王对英国如此喜好战争也表示出极大的憎恶,这也正是作者借大人国国王之口来谴责战争带给人民的恶果。
书中的第三、四部分也分别表达了作者赞成和平制度和反映出由于历史的限制,作者无法找出摆脱人类丑恶的态度。
曹雪芹公园是我们丰润区的大公园,一年四季美不胜收。
春天,公园里生机盎然。一棵棵小草偷偷地探出头来,像刚出生的孩子一样,左看看,右看看,好像在说:“哇,外面的世界真美呀!我要快快长大!”小河里的冰融化了,叮叮咚咚,像一首动听的乐曲,路边的人都陶醉了。有很多人在放风筝,天空中飞满了风筝,有的像飞机,有的像小鸟,有的像蜈蚣,各式各样,栩栩如生。
夏天,公园里绿树成阴,鲜花盛开。老人们在树下一边聊天一边乘凉,小朋友在广场上追逐玩耍,年轻人在花坛边载歌载舞,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河水又清又静,清得可以看见河底的沙石。静得像一面镜子,倒映出蓝天白云的影子,游船从上面静静地滑过,几乎不留一点痕迹。
秋天,公园里多姿多彩。天气变得凉爽了,红的、黄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像美丽的蝴蝶一样。从上面走过,发出沙沙的声音。
冬天,公园里银装素裹。孩子们有的在堆雪人,有的在打雪仗,还有的在滑冰,坐在雪车上,从一个大坡滑下来,发出阵阵尖叫,滑完一次,还要再滑,真是乐此不疲呀!
曹雪芹公园是我们丰润人的乐园,其中的美景让人流连忘返。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凡卡正在熟睡中,在梦中,他梦见了自己的爷爷正在炕上念他的信,泥鳅摇着尾巴,卧在床边,静静的睡着……
“啪”的一声,划破了圣诞节前夕的宁静;凡卡尖叫着一声起来,他脏兮兮,黑乎乎的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疼,他想伸手去摸。朦胧之中,他感觉到右脸又被重重的打了一下,凡卡再次尖叫起来。“混蛋,谁允许你睡在这里的?”一个恐怖的声音传入了凡卡的耳朵,他以为这是一只野兽的吼声,但他想错了,站在他面前的正是拿着皮鞭的老板和老板娘。
凡卡立刻揉揉眼睛,哆哆嗦嗦地站起来。老板再次破口骂道:“混蛋东西,快滚出去,到你该去的地方去!”说罢,老板将凡卡拖出去,扔到街上;凡卡本以为老板会把他仅有的几件衣裳和一只破着洞的袜子归还给他——那是他唯一可以保暖的东西。但是老板不但不给,反而让店里的伙计把狼狗放出来,追咬凡卡,直到凡卡被追出几公里远,那两条狼狗才悻悻的吼了几声,转身离去。
凡卡这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给爷爷写完信之后太困,竟然忘了睡在自己的“床”——过道,而睡在老板的写字桌上了——老板是不会允许任何一个人坐在他那里,更别提睡觉这种罪孽了。
凡卡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他没有鞋,因为老板并没有给他鞋穿。他的脸已经冻得通红,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他冻得瑟瑟发抖。他尽可能的把身子缩得紧点,依偎的地方多一点。
凡卡这下彻底的绝望了。因为他在老板家,虽然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但是起码还有饭吃,起码还有衣服穿,有火炉可以取暖;如果爷爷愿意来接他,也可以来店里找他……现在可好了,他被赶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爷爷无论如何也不会找见他的,更不会接他回去;况且,他自己都不一定能撑到爷爷来接他的那一天,想回去真是痴心妄想。
这时,雪下得更大了。九岁的伊凡·茹科夫闭上了眼睛,人们不知道他是冻死了,还是睡着了……
大家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法国的著名作家法布尔写的,是世界著名经典文学。法布尔用一生观察昆虫写的一本书此乃奇迹中的奇迹呀!这本书里写了很多昆虫比如螳螂、蝗虫、萤火虫、甲虫、金步甲、斑纹蜂、大孔雀蝶、蟹蛛、萤火虫、…………等等。写了很多很多昆虫。我最喜欢而且特别感兴趣的是萤火虫、金步甲、蟹蛛。
萤火虫我们认为只是很好玩,其实在它发光部位有一根刺,只要戳进一个昆虫的身体里,不到一会儿那个虫子就会死,它就可以饱尝一顿。
金步甲是一种可怕的昆虫,不管是什么昆虫只要有伤疤,它就会把它吃了,即使是同类,也不放过,如果哪只昆虫完好无缺,它反而不吹。
蟹蛛非常有趣,它和螃蟹一样横着走路,它不会织网,就直接扑捉猎物。
这本书好看吧!你们一定要看哦!
夜深人静,我的目光聚集于书架,指尖从本本书的书脊上滑过,最终定格于《古典幽梦》。取下,翻开,嗅着那淡淡的墨香,阅着那清新的文字,我渐渐沉醉。
作者因朋友的疏忽而独自于空寂陌生的海边,入了迷途。不得不坐于基石等待天明。盈耳的涛声清洗了作者心中都市的噪声杂响。作者琢磨出了涛声单调乏味,但那是不经雕琢的自然声音。感慨之余又多了一份无奈与忧愁。今日的文明不断破坏着大海,也许涛声会消失,自然界的每一种声音都面临着同样的危机。作者就那样坐着,听着天外之音。
依稀记得,两年前的我也坐在海边,聆听大海的呼吸。那低缓而沉重的涛声安抚着我躁动的心,为它沁入了丝丝凉意。仅仅那一次而已。
同时,我多了一份沉思。我虽无法完全理解作者心中的愁苦,但也略懂一二。在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自然界种种生动、朴实的声音正一点一点地消逝,自然气息也一点一点地淡化,而纠扰的噪声此起彼伏。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被浮华蒙蔽了双眼。
有得必有失。科技的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与享受,却少了一份来自于自然的真实。山珍海味吃多了,谁的味觉不会麻木?五光十色看多了,谁的视觉不会疲劳?唯有回归自然,才能使我们身心得以放松。但是,现在的我们,会想到这点么?多数人只愿窝在家里,面对电视、电脑,着迷于花艳俏丽的电视剧或是紧张刺激的游戏,为一位位明星或是一本本小说而疯狂。我也相差无几。
也许我该悲哀,因为我失去了真实;也许我该庆幸,至少自己还保持着一份清醒。我渐渐有些迷茫,生在这个时代,是受眷顾还是遇不幸?无从知晓。无论如何,我已难以回归自然,享受那份真实了。
合上书,我无奈叹息,淡淡的墨香依旧缭绕于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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