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勇敢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把成功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

把勇敢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把成功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9-29 18:14:30
把勇敢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把成功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

把勇敢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一】

记得今年暑假,爸爸出差去青岛,爸爸回来时给我带来两只小乌龟,可别提我有多开心了。

最近我家又多了两只小精灵。它们的行动总是不慌不忙,慢吞吞的,脖子一伸一缩的,呈三角形的小脑袋机灵地转来转去。两只小眼睛像镶嵌着二颗黑宝石炯炯有神。小脑袋的两侧有两块红红的小圆点,总是东张西望的,不知道在看些什么,四只灵活的小脚总是在水缸里爬来爬去,还有一个又短又细的尾巴露在外面。脑袋两侧的耳朵颜色是深红色的。它们就是乌龟大家族中最负有盛名的巴西红耳龟。巴西红耳龟是一种凶猛的两栖动物,它的牙齿和爪子十分锋利。据说大的红耳龟情急时也敢伤人。它嗜肉。它生性喜热怕冷。平时都在水中吃喝拉撒。吃饱喝足了就爬上岸休息或晒太阳。我就在饲养盆里放一快大石头,两个小家伙经常匍匐在石头上酣睡。这两只小龟也颇有灵性。每当听到我的脚步声,就知道美味佳肴来了,于是就往我这里扑过来,伸着脖子,张着嘴。当我把鲜虾肉放进去,只见饲养盆里水花四起。别看它们平时动作斯文,在争抢食物时,它们的身手可灵活了,你推我搡。小爪子敏捷地撕扯食物。它们是不咀嚼的,生生地把食物吞咽下肚。有时食物太大,噎得它脖子伸得老长老长的。看着它们这副猴急相令人忍俊不住。

第二天,我写完作业来到鱼缸前,发现团团和圆圆正在游泳,他们热爱水,就想鸟儿热爱天空,熊热爱蜂蜜一样。晚上,我们吃过丰盛的'晚餐,我给乌龟端来大鱼大肉,一开始两只小乌龟还有些迟疑,但不一会两只小乌龟便忍不住心中的饥饿开始大快朵颐,吃完后娃把小嘴一张打了个饱嗝,引得我呵呵直笑。

有一天晚上,我发现小乌龟似乎想爬出去,我觉得他们想家了,我想把它们放回大自然,我跟爸爸妈妈商量了一下他们也同意了,可是要在那里放生呢?我想窗外望去,我的目光锁定住一片湖,没错那就是生民公园的人工湖。我踏着大步向人民公园走去,不一会我到了人工湖,小乌龟仿佛也懂了我的意图,爬到我的肩膀上,用它的小脑袋蹭了蹭我的脸颊,表示感谢,然后我对他们说:“团团圆圆,你们俩可别再被别人抓住了,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小乌龟从我身上爬下来,爬到沙滩上,开始慢慢的朝湖边爬去,我的目光一直随着乌龟消失在水中,顿时,我的心空荡荡的。我一直面对湖面发呆,不一会,团团游了回来,它的嘴里还有一只活蹦乱跳的小鱼。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把勇敢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二】

岁月匆匆流逝,我们终将会长大,我们是否会因为生命中不得不进行的离别而落泪,是否会因为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终将老去的年月而落泪?

岁月,流星般穿过我梦幻的心灵,如诗如梦的小学生活挥手与我告别,就要别了,我爱的母校,我深爱着的母校!我们在这里度过了美梦般的青春,蜜罐般的童年,六年的时光年华。

我要让青春像风帆一样,在狂风摇曳波浪敲击的时候,也要潇洒地走一回,哪怕最终被风浪淘汰,也无悔这一生毕竟经历了富有意义的旅行。

我要让青春像种子一样,在泥土重压冷水浸泡的时候也要吐一吐志向,哪怕最后在秋节里枯萎,也无悔这一生毕竟孕育了果实。

我要让青春象寒梅一样,在冰天雪地的日子也要吐一吐我的芳香,哪怕最后还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也无怨自己曾经拥有的美丽,

于是,我启程。只有启程,才会达到理想的目的地;只有拼搏,才会获得辉煌的成功;只有追求,才会放出生命的色彩。成功和喜悦从来就不是翻转手掌那般容易,金牌和鲜花从来就不是撞树而死的兔子,骄傲和自豪也不是滑天掉下来的馅饼。只瞄准不射击的猎手不是好猎手,只呐喊不冲锋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永远躺在摇篮里,四肢就会萎缩,永远在黑暗中,双目就会失明。心动永远不如行动,朋友还等什么呢,跟我一起上路吧!

征途是曲曲折折的小路,有寒冰,有大雨,有绊脚石。不知道前面的路是深不可测渊池,还是风平浪静的湖面;也不知道前面的路是崎岖坎坷的羊肠小道,还是布满鲜花的阳光大道。我不管,我不管路上的荆棘也不顾前方的危险,系紧我的鞋带上路。

辛酸的汗水伴随着我艰难的脚步,兴奋的泪水伴随着我成功的`喜悦,只要到达了的地方,都是昨天的历史,我追求的是明天的未来。当胜利再次悄悄来临,当掌声再次热烈的响起,我不骄也不燥。因为我知道前面的路还很长,因为我知道我还得付出更大的努力。当大雨再次冲刷过喜悦,当冰雪再次湮没过兴奋,我无怨也无悔。因为我知道我已经有所行动,有所付出,就有所收获,就有所成功。因为我知道,阳光总在风雨后,梅花香自苦寒来。

鲁迅曾经说过:“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而我想说的是:“人生路无须过多的忧虑,只要迈出脚步,路就在脚下展开……”

把勇敢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三】

“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抛家傍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萦损柔肠,困酣娇眼,欲开还闭。梦随风万里,寻郎去处,又还被莺呼起。

不恨此花飞尽,恨西园,落红难缀。晓来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苏轼的这首《水龙吟》写尽了离愁别绪,将一位深闺佳人的失落和伤感活脱脱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或者有类似经历的人会潸然泪下,然,那是古典美人于古典时代的情爱愁怨,于今天的知识女性并不相宜,时常听闻时代女性为了情爱不管后果如何,就如飞蛾扑火一般地跳入围城,直到“萦损柔肠”,更有甚者竟不能“寻郎去处“,唯一能做的只能”点点是离人泪"了,可哀可悲之情不知让人该心疼还是该生气。

曾经有一位经营珠宝的黄姐姐要帮同在一个商场卖货的女服务员抚养孩子,我就问她为什么你要帮她养活孩子,自己单身的原因还是学佛学以后有了无限的慈悲之心呢?黄姐就给我讲了其中的缘由。

那位商场的`女服务员认识了一位外地来的打工仔,小伙子会来事儿,又能干,女服务员家在本市,只有一位寡母,来往之下就同居了,俩人没有领结婚证就过上了夫妻生活了,结果,女服务员怀了孕,可不知为什么,那位打工仔却不见了踪影,女服务员只知道男方的家在黑龙江,具体在哪个村哪个屯就不清楚了,几乎托亲拜友在市内查访个遍也没有消息,她的“丈夫”就这样人间蒸发了,孩子可是不等人的,带着一颗赤子之心赤条条地来到还没有找到亲生父亲的人间,女服务员家境不好,孩子出生还是黄姐出钱帮忙雇的月嫂,黄姐说她也是单身一人的、没有负担,就打算帮忙抚养这个无辜的孩子。

我看着黄姐用手机拍下的那个可怜婴儿的一幅幅照片,黄姐的开心喜欢的介绍我却几乎一句也没听进去,只为那个婴儿惋惜投错了胎!今后没有父亲的婴孩如何在人前混呢?尤其是户口该怎么上呢?上不了户口又怎么办入学呢?一系列的“怎么办”就这样在我的脑海里盘旋。

前段时间家喻户晓的刘翔闪婚闪离事件轰动一时,大多数人从中汲取了不少教训,我觉得虽然男女平等,但是,无论时代如何发展,身为一个女性都该对自己的婚姻大事慎之又慎才是妥当,男人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换个老婆继续花前月下、柴米油盐,可是,女性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尤其是带个孩子讨生活,在出门就花钱的红尘之中就更是艰难困苦了。

闪婚闪离、试婚同居、轻易以身相许这些都是不可取的,社会风气是男女两性共同营造的,身为女性从为社会负责这个角度来说也不应该轻易就以身相许甚至私定终身!

当“明月如霜”、“圆荷泻露”的清幽秋夜在梦断酒醒后呈现,当“潇潇秋雨”、“寂寞无人见”的时候,我们总会心有所感,胸中自有一番凄凉之意,那么,“曾经沧海难为水”的人又会做何种感受呢?

把勇敢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四】

“一年之计在于春”,终于春天悄悄地来了。燕子在呢南,万物披上了绿色的新装,大地沐浴着春光,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来了,又是一个家乡的春天。

春姑娘的步伐多么轻盈!你瞧!小路两旁的油菜地莉开出了闪闪发黄的油菜花,一阵微风吹来,油菜花左右摇摆,像是在微笑着向人们招手,又像是在向我们问候。湖边的柳树婀娜多姿,飘起了长发,翩翩起舞,轻轻地从人们肩头飘过。一棵棵小草从睡梦中醒来,揉揉朦胧的睡眼,仔细的望着这个春意盎然的景色。

春姑娘来到了果园里,果园里的桃树开满了粉红的花。那桃花笑红了脸,笑的多么灿烂,多么甜蜜,连嘴都合不拢了。梨树、李树也不甘示弱,那洁白的花朵,如雪一般白得透明。我轻轻地抚摸着这些薄薄的花瓣,生怕一用力就弄坏了花朵。一群小鸟叽叽喳喳的叫着,仿佛在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春姑娘啊!我仿佛看见你正在向我点头,微笑。我爱家乡迷人的春天。

把勇敢写在青春里作文800字【五】

??情作文:在阳光出现之前勇敢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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