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一至100字作文(小学6年级100字作文)

六年级一至100字作文(小学6年级100字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2-24 21:13:15
六年级一至100字作文(小学6年级100字作文)

六年级一至100字作文【一】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六年级一至100字作文【二】

这个世界,从不会特定一个事实。

因为《昆虫记》中的昆虫们与法布尔的交流,不仅仅是眼神的探讨,还应具有一份饱满的真挚的情感。

他生于,长于乡间,虽谋得了一份教师工作,但一种乡土情感随时随地包裹着他,成就了属于他的一座荒石园,一个含满昆虫的大千世界。

从树上的蝉,至地下的胡蜂,上天入地,好比一座天堂,法布尔沉浸其中:国庆节的夜晚伴随着乐器的节奏声与人们的欢腾声,此时的法布尔却无法去涉足,他并不为此沮丧,反而是感谢?他陷身于绿阴丛中绿蝈蝈中儿的歌唱与朗诵,并也暗暗陶醉于其余的伴奏者,清亮的铃音由铃蟾小心翼翼地奏起,乐声家角当优雅演唱,不料,猫头鹰的不谐音也来凑一脚的热闹。只见草叶尖上伏起了一个黑沉的影子,却不见其有任何浮动。

区区几只小昆虫的小叫声,便引来法布尔的驻足,充满人情味的国庆夜晚,想来也不如心思细腻的昆虫间的一场演奏。

法布尔深情聆听,用耳来听出节奏,用心来诠释情感,此时,法布尔的默默无声胜过他要称赞的美好。毫无疑问,法布尔在昆虫身上嵌入了人的情感。

蚂蚁对蝉的掠食,暴怒的行为与性格,显露了人性的凶残、自私。

但从迷宫珠对还未出生的幼蛛的无私爱护,展现了母爱的深入与无私的付出。

一篇又一篇,看似是对昆虫做出的报告,却又不失对人性两面的思考。每篇不一一都正面出击,他却为我们在暗地里暗示了一切。

在昆虫世界里,领会到人世的你争我夺与和谐相处。法布尔与小昆虫们在默默地证实。

通过法布尔与昆虫的存在,我们感受到了情感,所透露了无言的事实。

六年级一至100字作文【三】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六年级一至100字作文【四】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六年级一至100字作文【五】

今天,我看了一位著名漫画家华君武的漫画——《假文盲》,令我气愤难平。

在寒风呼啸的一天,几位穿的厚厚实实、虎背熊腰的大汉旁若无人地在屋子上车处站成一排队“母子上车处”五个大字视而不见,一位穿着单薄的妇女正报着孩子无可奈何地望着假文盲,拿下大汉却对妇女无动于衷,脸不改色,心不跳,心安理得地站着,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这些大汉真可耻,真可恶,真缺德!

这些假文盲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方便却扔掉了自己的公德心,把道德出卖给了魔鬼,他们不为这样缺乏公德、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他们不是文盲,而是道德盲目,他们破坏了这个社会的公德,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当今社会的假文盲也屡见不鲜了:绿茵茵的草地上已贴着“请勿踩草坪”的标语了,而一些小孩却因贪玩,在草地上乱踩乱踏;在公共汽车上贴着“尊老爱幼”的标语,我却见一个坐在座位上年轻力壮的的青年的旁边站着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婆婆:学校里已有“请勿攀爬”的标语,有的人却因贪玩不顾后果地乱攀乱爬……

对这样的现象我们不能置之不理了,为了社会的风气,请大家从自己做起,做一个有公德心的人,不再作假文盲。

六年级一至100字作文【六】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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