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是支撑论点的材料,是作者用来证明论点的理由和依据。
1、事实论据:(代表性的事例、确凿的数据、可靠地史实)
2、道理数据:读者比较熟悉的或为社会普遍承认的
星期五,我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妈妈想养一只狗,妈妈问爸爸和我同不同意?不用说,我是万分支持,从小就想养狗的我,现在终于可以好好地体会一下养狗的乐趣了!
第二天一早,正在熟睡的爸爸,被我和妈妈叫了起来,爸爸不耐烦地准备接着睡,结果被妈妈揪着耳朵拉了起来,并朝着爸爸的耳朵大叫,这下爸爸彻底没了睡意,只好开车载着我和妈妈去外婆家取狗。
到外婆家后,我朝狗窝望去,一眼就相中了那只全身灿黄,耳朵和爪子却是白色的小狗,那只小狗可活泼了,让我几次都没抓住它,还是爸爸有办法,给它扔了馍块,越扔越近,最后一把抓住它,把它带回了家。
到家后,我把它放在地上,它似乎有些害怕,吓得直叫唤,我过去想安抚它,它却找到了藏身之地——沙发底下,害得我只能趴在地上看它,却摸不到它。
几天后,它不再躲着我了,我也给它取名“逗逗”,因为它是在太逗了!逗逗讨厌洗澡,每次给它洗完,它就到处乱窜,我家地板是瓷砖的,结果它一跑就会呈一个大字形趴在那儿,我准备跑过去帮它擦干,它却毫不示弱,继续乱窜,直到它再次趴到地上,我才能把它抓住。
跟它熟了,我就会无缘无故的想捉弄它,比如:在给它喂饭时,我会把馍举得高高的,让它站起来,走一圈才给它吃。
不过,它那次却使得我非常担心,那天,我回到家到处找不到它,我还以为它跑出去了,就叫上妈妈一起寻找,最后还是伤心地回家了。晚上,我听见阳台有动静,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它把自己锁在阳台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逗逗”,它总是把无限的欢乐带给我,但也把担心和忧愁带给了我,这就是我养狗的乐趣。
今年寒假,爸爸买来了三个水仙花的球茎,我要将它们种在盆里,看着它发芽开花,享受养水仙花的乐趣。
水仙花乳白色的球茎非常饱满,酷似一个洋葱头,在阳光下显得晶莹剔透。我找来了一个圆形陶瓷盆,盛了一些水,再把一小把白色的小石子铺在盆底,将三个球茎泡在清澈的水里。想象着它们开花的样子,我既兴奋又十分期待。
过了几天,我欣喜地发现,一个个黄绿色的小芽撑破了球茎,像一只努力钻出蛋壳的雏鸡。在球茎的根部也悄悄地伸出了零星的几根白色根须,只有两三厘米长。
每天清晨,我都会给盆里换上干净的水,再把瓷盆端到阳台上,让它们吸收充足的水分,沐浴柔和的阳光。在我的呵护下,原先的几片嫩芽渐渐变大,根须也已经弯弯曲曲地生长了不少,如女人的卷发一般。水仙花每天都在变化,每天都会让我有一点小小的惊喜。
又过几天,水仙花已抽出青翠欲滴的叶片。细而溥的叶片如一把把青绿色的利箭刺向天空。球茎下方伸出了无数细根,聚拢在一起,好似老人银白色的胡须,弯弯曲曲,参差不齐。
三个星期过去了,绿叶中已长出了花苞和花朵。有的羞涩地打着朵,有的已经冲破花苞,从中探出了几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还有的已经绽放出了六角星形的花朵,袅娜地开放着。雪白的花瓣,像美玉一般洁白无瑕。六片花瓣包围着中间金黄色的花蕊,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美不胜收,古人赞美水仙“银台金盏”,果然如此。一进屋,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就扑面而来,芳香怡人,虽没有玫瑰的浓郁芳香,没有桂花的飘香十里,却有一种淡淡的独特的清新淡雅,把我深深地陶醉了。
水仙花从生根发芽到开放出洁白的花朵,我都没有十分悉心地照料,没有施肥,只是换换水而已。这难道不就是老舍《养花》中所写的自已会奋斗的花草吗?
我注意到水仙花的球状部位有被切割的痕迹。带着一丝好奇,我查阅了资料,原来水仙花第一年是栽培在肥沃的土壤中的,用它的根须吸取营养,储蓄在球茎中,养分充足后,小小的球茎就会变得硕大而饱满,再将其叶片和根部割去,到了第二年,只需要一点水份,水仙花的球茎就可以依靠球茎中充足的养料抽出叶片,开放花朵了。能开出洁白美丽的花朵不仅是水仙花奋斗的结果,与它球茎中积蓄的\'养分也密不可分。在生活中不也是如此吗?只要有深厚的积累再加上勤奋的努力,才能厚积薄发,像水仙花一样绽放美丽,获得成功。
玫瑰在花园肥沃的土壤中吸收大地的养分,在风和日丽的春季开放艳丽的花朵;荷花在池底的污泥中扎根,吸收水池淤泥的精华,在骄阳似火的夏日绽放“出污泥而不染”的圣洁花朵;桂花扎根沃土,在秋高云淡的季节奉献出香飘十里的花朵。水仙花没有玫瑰的艳丽,没有荷花的圣洁,没有桂花的香飘十里,但它却高雅、脱俗、洁身自好,傲立寒冬,奉献它独特之美,给人们嗅觉、视觉上的享受,成为冬天一幅独特亮丽的风景。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它是爸爸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给它取名字叫“欢欢“。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给它取一个福娃的名字,因为我想让它幸福地生活着。
欢欢周身雪白,胖乎乎的脑袋上有一双机灵的眼睛,扁扁的鼻子,一张嘴巴不时鼓起来,好像生气了似的,没事总是歪着脑袋,朝天仰望,好像有点想妈妈了。
它特别爱吃肉,每当我端上肉来,它总会汪汪地叫着。扑上去,用后腿支撑着身体站立起来,抓盘子里的肉吃。我把盘子放哪,它就到哪,直到我把盘子放在一个固定地方,它立即把盘子压在身下,一个劲吃起来,生怕别人抢了去。吃完了,还舔一舔盘子,我看它贪吃的样子,不禁笑出声。
记得有一次,我给它洗澡。它一开始躺在盆里不安分,我给它身上泼了水打了香皂,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它可舒服了,竟不从澡盆里出来了,我费了好大劲,把它从澡盆里抱了出来。刚把它放到地上,五秒钟过后,我一看,它自己又跳到澡盆里去了,我找来妈妈,用它最喜欢的食物把它引诱了出来,这时它才肯罢休,渐渐地,我和“欢欢“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后来爸爸把“欢欢“送到了姥姥家,我可伤心了。每到星期天,我总会让姥姥带它到我家看看,和我玩一会儿。
我爱小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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