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并不是一个温柔细心的人,全身上下着散发出青年的快乐的气息。
无论过了多入,我都给始终记得你的脸,一张黝黝的瓜子脸,脸上镶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虽然你长得相貌平平,但你从来没有自卑过,还戏称自己为非洲人。仿佛你永远都不知道悲伤是什么。
在父母老师眼中,你是一个调皮鬼,可在我们眼中,你却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妹妹。每次考试前,你都会玩得昏天地暗、不复习,你都会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定超过所有的人,稳稳登上120分的高峰。我听了暗暗发笑,这里的高手如林,怎么会轮到普普通通的你呢?再说老师也不一定会考得120分,更别说你了。果然,试卷发下来了,你面对着试卷目瞪口呆,你愣了一会儿,马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嘻皮笑脸。
我羡慕你,你在跑步中那矫健的身影,这使你每次跑步都是第一名。记得一千五百米跑的时候,我们看到你那矮小的身影与旁边的运动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时,我们不禁为你捏了一把汗,你却笑着说:“没事”,瘦黑的脸上充满了自信。一声刺耳的枪声――比赛开始了。一开始你就远远地落在了后面,我拼命地为你加油,但你的脚好象注了铅一样,还是被人甩在了后面……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口,我知道没用了,已经是最后一圈了,看来已经扭不过局面了,抬起头看到一掠而过的你:眼中还是充满了自信与希望。就是这份倔强提醒了我,在没有过终点之前,谁也不能轻易放弃,既然你努力了,那么就不要放弃,成功一定近在咫尺。刚才那失望随之而失,我心里默默地为你加油,终于你突然加快了速度,像脱了疆绳的野马,势如破竹,飞一般地冲过所有人,跑过了终点。你赢了,你的心里一定比吃了蜜还甜。
感谢你,谢谢你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坚持,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好朋友也是好“老师”。
我还记得,记得教室里那一张缺腿的木桌上,我与你曾经是同桌,当熹微的阳光照了起来时,依稀记得我与你嬉戏的身影,还记得我与你那欢乐的笑声……
事情早已过去很久,我不希望你会永远记得这里边位跟你半年的同桌,人生路上的匆匆过客,但我会永远记得同桌的你――梁清。
自懂事至今起,在我身边发生了不少危险的经历。
其中最难忘的,莫过于九岁时被狗追***的事了。
记得那天,刚完成作业的我下楼找伙伴玩。可是,他们都不在,我心灰意冷之际,狠狠地踢起一块石头。可石头却迎头打中了一只在街上觅食的狗。此时,只见它怒目圆睁,像一团燃烧的怒火,迅速向我扑来。在你追我赶的途中,我忽然发现地上有许多遗弃的矿泉水瓶。我急中生智,双手立马抄起水瓶,一个个地向狗扔去。果真,水瓶击中了狗的背部。只见它痛得嗷嗷大叫,更加愤怒地瞪着我,它不管我的阻挠,继续向我扑来。我想:只有向家的方向跑,才是上策。于是,我一鼓作气,拼命地跑回家。渐渐地,与狗拉开了距离。
可能狗疲于奔命,在没有心思追***我了。 回到家后,气喘吁吁的我急忙打开窗户,张望狗的去向。奇怪的是,映入我眼帘的是两只一大一小的狗在互相依偎,结伴前行。细看之下,原来小狗旁边的正是刚才追***我的那只大狗。 哦,我终于明白了,那大狗便是小狗的母亲,方才我踢石头时不小心踢中了母狗,它误以为我要对付它们。因此,母狗便向我穷追不舍了。 我与狗的这段难忘经历,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回想起当时被狗追***的情景,更多的不是恐惧,而是感触良多。狗对我的追赶与怒号表达了它竭力保护亲人的情感。
我深深地明白到:动物和人一样,都有自己的爱憎和情感。如果遭受到外界的侵略,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都会奋不顾身,与之对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与生俱来的爱是多么伟大啊!广东广州西关实验小学六年级:罗炜禧
曾经读过季羡林教授的一本《我的人生感悟》,让我对生活有了深刻的感触。生活在这个缤纷的世界里,我就是一个追梦人。梦与生活并存于我的人生当中。
生活永远是美好的,青春犹如绽放的花朵般美丽,忧愁算得了什么。在遇到生活的烦恼时,往往是理想战胜现实,微笑是最终的胜利。生活之余,喜欢幻想,幻想人生的美好未来和打算。更喜欢做梦,做梦也让生活有几分的向往和追求。
喜欢读散文。读那些名家写的人生感悟,读作者的\'思想和生平。读过余秋雨的《霜冷长河》后,再读《文化苦旅》。要感受这位天才作家的生平,就再去读《借我一生》。用他那触及到哪里哪里就会发出光芒的神笔写下的作品,让人真的感触深刻,也略懂了生活会造就一个人。
喜欢养花。记得老舍先生很爱养花,写过一篇养花的文章,乐在其中。的确,养花的乐趣远远胜过欣赏花。虽然年轻,但很耐得住烦恼,这是养花教给我的。经过自己的艰辛努力,原本毫无生气的小院全被我绿化了。夏天的静夜,坐在小院欣赏我的杰作,真有种收获的喜悦。
喜欢追梦。读过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后,也有增有减。我的人生有梦让我生活得快乐和自在,我就像大海中的鲤鱼一样时时想越过龙门。但是,回到现实,却又觉距离太远,因为我的梦有点长久,要花费我更多的努力去实现。不喜欢半途而废,因为我不想成为生活的弱者。
冰心说:爱在左,情趣在右,一路走来一路阳光相伴。这就是生活,阳光下的微笑永远是灿烂和美丽的,对待生活,我有足够的勇气和把握。读散文培养了我的生活情趣,养花磨练了我的耐心和意志,追梦让我对生活有了更贴近的感悟。还有什么不满呢?唯有的就是再去感悟生活。
人生因有梦而精彩,生活因有梦而充实。我的人生就是这样,在人生边上写些我喜欢的和感悟到的,供我茶余饭后去欣赏,也提供给文学爱好者,让他们去评价一下好与坏。
有人说得好:“不论财产多少,拥有一条狗,你就更富有。”
“对一只狗好,也许只花你一部分的时间,而它,却将一辈子回报于你,如果你愿意,狗,它一定知道怎样感动你的心。”
我家也养了一条狗,它叫“蛋蛋”。20xx年11月从我的外婆家带来的。很巧,这一天也是我妈妈的生日。
蛋蛋是一只贵兵犬,一身黑色,从远处看,像一个黑毛球。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身乌黑发亮的毛发,两只大大的耳朵隐藏在呆头的两侧。一只湿漉漉的小鼻,再加上那梅花爪印,就合成了谁呢?哦!原来是蛋蛋。它真是人见人爱。
蛋蛋对我有浓厚的感情。每天我一放学,刚到楼下,抬头就看见蛋蛋的黑脑袋伸在外面看着我,我叫一声“蛋蛋”,它立即跑到客厅汪汪地叫,好像是提醒在家里的奶奶快去开门。你说它是不是很有灵性啊?我进了家门,它立即奔向我,围着我转圈,还直摇尾巴。
有时候蛋蛋也非常的懒惰。周一到周五,我们都外出,家里只有奶奶。它见没人与他玩耍,就乖乖地回到自己的窝里,一直睡觉,知道我们回到家。奶奶多次从它身边走过,它看也不看。真是一只懒蛋蛋呀!
蛋蛋有时也很乖,比如说在我们吃饭时,它会跑到我们跟前坐下,一动不动,像个哨兵。好像在说:“我坐好了,快给我点吃的“。我们不得不给它一块骨头,它一见到骨头,那个馋样真令人捧腹大笑。它用2只前爪抱住骨头,两只后退撑住,津津有味地啃起骨头来。它在吃骨头的时候,我给它倒水,它以为我要跟它抢吃的,就发出“呜呜”的声音来,好像在警告我:“理我远点。”
蛋蛋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每天早上六点多准时跑上来叫我们起床。其实是它自己要出去方便一下了!
这就是我们的蛋蛋!一只重感情﹑又懒惰﹑又贪吃的蛋蛋,同时它也是我们的小闹钟。
我以前养一只小狗。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它全身上下都是黄的,而且它那时还很幼小,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黄”。 只可惜它在三四岁时就……得一种怪病,死了!想以前,我和它快乐的玩耍,又想以前喂它吃饭,和它睡觉……俗话说的好,快乐总是短暂的,想和小黄一起,总是被死神拒绝,无情的将它带走,离开这个世界。使我感到孤独,寂寞。
想以前,伯伯刚把它买回来时,说要送我,我听到消息后,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反正我也想要狗,就立刻跑到伯伯家接小狗。
一进门,就看见一只小狗捆在一个柱子上的,这只小狗是只幼狗,它不停挣扎,想要弄断绳子逃跑,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它,有时轻轻摸它一下,它也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它那眼神中充满了求生的希望,望我能放它一条生路。我想到这儿,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么好的机会,浪费了就再没有了。我再也想不下去了,于是将它的颈上的绳子解开,飞一般的向我家奔去。
一回到家,我就给小黄一些干鱼片,它吃完了还要,只到把我家的干鱼片全吃完为止。我心想:“养只狗还真不容易呀!”
小黄吃饱了,我就带它四处逛逛(散步)。小黄在散步时活蹦乱跳的,有时惹我生气,有时逗我发笑。哈哈,它真是个淘气鬼呀!
晚上睡觉时,它说什么也不肯睡,只在阳台上汪汪大叫。我根本被吵的无法睡觉,就对小黄看了看,小黄才停止大叫,当我又睡去时,它又大叫。没办法,我只能一个晚上陪它玩儿……
哎!如果你(小黄)没死,我们还可以创造更多快乐啊!
梦想不同于幻想,它需要为实现它而努力拼搏。追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春天,我撒下了梦的种子。
春天是播种的大好时节。我顾不上欣赏美丽的春景,每天都在努力着。太阳还未出来,我便早已在桌前苦读;月亮主宰了天空,我依然在练习册中游走。这一切,都只为了能够让刚刚撒下的种子尽早生根、发芽。但我知道,这还远远不够。
夏天,我仍在辛勤耕耘。
夏天的闷热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但我还是在一片蝉鸣蛙叫中苦读“蝉噪林愈静”,在暴风雨中大声地诵读“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啊!那颗种子已经发了芽,将要开出美丽的花朵,结出饱满的果实了!我日日夜夜在期盼着收获的日子。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曾经不起眼的小种子,经过辛勤的劳作和雨水的滋润,已经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结出了金灿灿的果实,在丰收中“听取蛙声一片”实在是令人喜悦。“秋日”的确胜过“春朝”,但我也明白,没有“春朝”的努力,又怎么会有这令人喜欢的“秋日”?但梦想绝不会因为丰收的“秋日”而终结。
冬天,是积蓄的季节。
若仅仅因为环境不适宜耕作而无所事事,倒不如好好准备一下来年即将播下的种子,为明年的发展好好规划一番。
也许种子的萌发到收获不仅仅需要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也许梦想的实现不仅仅需要一朝一夕的努力。但无论如何,我一定会为自己梦想的实现而不懈奋斗,直至种子能够结出果实,梦想能够最终实现。
朋友,让我们对自己忠诚,对自己的梦想忠诚,不要惧怕,不要放弃,成功就在于我们对梦想的执著和那“数十年如一日”的毅力与恒心。
为了自己的梦想,追吧!
我家刚养了一只小狗,它叫嘟嘟,一对又大又圆的眼睛,两只耳朵向下耷拉着,一身灰中夹浅褐色的毛,又细又短的尾巴,尾巴尖和四只脚都是白的,这让它看起来像穿上了白色的短靴。肥嘟嘟的身子,真是名副其实,让人看见了,真想亲它一口。
嘟嘟可爱又淘气,喜欢玩我小时候玩的娃娃,它用两只前爪抱着用嘴咬着玩。“圣诞老人”的胡须都给它咬掉了。把妈妈买的新书的一只角也咬破了,这让妈妈有些着恼,狠狠地骂了我和爸爸,因为小狗是我和爸爸要养的,她骂嘟嘟的话嘟嘟是听不懂的,所以只能骂我们了。我和爸爸就成了她的出气筒了。这还不算什么,更让她生气的的事情还有呢。昨天妈妈吃完饭照例坐到了电脑前,刚打开电脑,突然,她看见地板上嘟嘟撒的尿了,“你,你,你在地板上撒尿!”顿时,她游戏都顾不上玩了,向嘟嘟奔去,嘟嘟看见妈妈这样,似乎很懂人性,立刻跑回到它的窝里,身体蜷成一团,抬着头,用它那两只黑黑的亮亮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妈妈和我,鼻子低声的哼哼着,好象在说“主人啊主人,求求你不要打我了,我再也不敢了……”看见它那天真可爱的样子,我和妈妈不由得笑了。
把嘟嘟刚抱回家时候,妈妈竭力反对我养,还说最多养几天,周末送到乡下奶奶家里,理由是家里养着脏,更怕得病,我也只好无奈地答应了。可是才几天,我就发现妈妈比我还喜欢嘟嘟了,每天早上她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嘟嘟,嘟嘟……的叫,这时候嘟嘟听见妈妈叫它,它就会摇着尾巴欢天喜地的跑到妈妈跟前,扑上去跳起来用前爪抱妈妈的腿,围着妈妈蹦来跳去地撒欢,这让妈妈开心不已,连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嘴里不停地说着:打你,打你……嘟嘟真是我们家的开心果!
我爱我可爱的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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