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放在书架里两年的书,终于有时间把书评写了,这是一本以女性的视角写的书,总的来说,不错:
修子向往的是曼特莱斯式爱情:既可以享受爱情的甜蜜,又可以享受独居的自由,况且还能避免柴米油盐的束缚,这就是做情人时的理想平衡状态,从修子遇见远野妻子的那一瞬间,这种平衡就被打破,并且一去不复返了;远野没有达到修正心目中对丈夫的要求,他并没有能真正理解修子的所思所想,但是主要也是修子其实也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更何况她从未与远野提及过她自己的所需所要;远野对离婚的处理,给了修子太大了压力,有推卸责任之嫌,同时对修子的求婚态度有问题,那边与妻子还没离婚,这边和修子也还没有水到渠成,便急急忙忙自作主张地要求修子答应和她结婚,况且是以咄咄逼人的姿态要求对方变态,这一点必然会招致对方反感;在处理两个人矛盾的过程当中,远野心态失衡,做出了很多失态的事情,导致修子不由自主地有先是疏远,冷淡,喜欢不起来,最后变成恐惧,反感,喘不过气的`感觉;如果修子稍微拜金一点,远野就可能不会被她吸引着,而恰巧是修子把他们之间的感情处理得恰当的距离,富有神秘感,也具有强烈的个人特性,所以更招人喜爱。
远野一开始找情人也许是因为新鲜感,刺激感,调节婚姻生活的平淡无味,毕竟之前的五年里远野还并不是一个完全不着家的男人,也没有过多谈及家庭情况。在远野婚姻破裂里,远野与妻子极少的情感交流及毫不挽留曾经也是由爱情筑建的婚姻,修子的存在是给了远野一个退路,一个婚姻之城崩溃后的一个保障。最后的结局:修子与远野的分手。其中修子最无法忍受的,是远野的那一句:我完全是为了你才这样做的。他把所有的一切强加在修子的身上,因为它强大的潜在词:因为你我才离婚的,因为你婚姻才破裂。如果修子接受这个说法,那就是潜在承认自己有意要求与远野结婚,在现实里给予双方一个坚固的枷锁,更是要锁住修子本人。
换句话来说,如果远野真的爱修子,应该在与妻子关系完全破裂之前,坦诚公开地与妻子挑明,分手,再向修子求婚,这才是修子所希望的。毕竟修子并不想以一个第三者的身份开始一段婚姻。但是远野并不明白,他如今这样而为修子贴上了婚姻第三者的标签。
情人生活令修子感到满意,一部分是折服于远野强大的男子气概里,一部分折服于远野时常的温柔与被爱的感情里。修子一直说爱远野。她沉迷于相互体现的美好品德里,所以她才能忍受,或忽视远野的缺点。一旦进入到近距离的生活里,修子便发现自己完全不能接受他既已存在的缺点:糟乱的生活习惯,工作狂不顾家等。她接受不了除去完美情人标签的远野。既想享受完美情人的体验:时常的温暖,温柔以及被爱的爱情,于此反向的责任负担是不接受的。只想享受,不负责任。我想这是完全自私的存在。我欣赏她作为一位独立的女性,但我欣赏不来她的爱情观,也不会赞同只作为情人的身份,那当然不会是作为第三者的情人。
我希望结尾的“找个好男人”,是真的。
我想下一个男人不是已婚的,从本质上修子不会再有着罪恶的心理,能够找个懂她的人,真的体会到爱与被爱的情感,毕竟修子还是不排斥结婚的。
以中秋为圆心,量取祝福半径,绘幸福之圆;以思念为圆心,量取友情半径,绘团聚之圆;以牵挂为圆心,量取关怀半径,绘希望之圆。
又逢中秋佳节,又是一年团圆日。每到中秋,我们都会回老家,和许久未见的家人团聚。嗯……还有“我的狗”。
经过数小时的长途跋涉,我们终于到了目的地——姥姥家。
“咬咬!”弟弟扯着嗓门喊着。
汪汪汪……
“来啦来啦。”咔嚓,门开了。
“咬幺?——”
“诶呦,快让姥姥抱抱,又沉了。”
“哈哈哈……”欢笑中夹杂着犬吠声。
“白,想我没?”我缓缓蹲下,它跑过来用头蹭蹭我的腿。
白是只小土狗,不是我们家的,但总喜欢往我家跑,每次回家下车,总能看见它从远处屁颠屁颠的往过跑。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看它那一身白毛,堪称是村子里最白的狗,索性,我就管它叫白。时间一长,它好像也适应了这个名字。
连续两三年中秋节,我身边总有它的身影,有我的地方,它从不缺席。听姥姥说,平时家门口一有车,它就屁颠屁颠的往过跑。我想,它可能通灵性,知道我每次来都会给他喂肉吃,所以便每天都期待着我的到来。
“快进家吧,饭都快凉了。”姥姥着急的让我们进屋,白也小跑着跟着进了院子。
欢声笑语不断,我悄悄地带着大家吃剩下的骨头跑了出去。“白,骨头来了,你的最爱!”听到我的\'呼唤,白突然从黑咕隆咚的地方窜出来,伸着舌头几下跑到我的面前摇摇尾巴,大口喘着气。“别着急啊,又没人跟你抢。”他不抬头,闷声且迅速的啃完了一块排骨。
晚上,我手里握着矿泉水坐在院子里,独自仰望星空。都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我看,十四的月亮也挺圆。想着想着,听到院子里某个角落发出了沙沙的声响,好家伙,属实给我吓了一跳。我提心吊胆的向声源靠近,想看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届时,白突然狂叫不止,说实话,我从见到它开始,它一直都很安静,很少汪汪叫个不停。我回过头,看看他,没多理会,又看向那个“神秘角落”。突然,它跑过来,一口叼走我的水,我赶紧向它跑过去,要抢回我的水,不到五秒,我刚抢回我的水,就听见身后啪,一声,房顶上的瓦掉了两片。我惊了,瓦片掉在我刚站的位置不远的地方,回过神来,白正吐着舌头摇着尾巴看着我。
我不敢置信的看着白,它居然救了我?不敢相信。
后来,我又从屋里拿了些肉喂给他,算是,奖励。
其实很多时候,狗狗对人的帮助真的很多,我也是在这次事件中,才体会到的。今年中秋,真令人难忘。
狗儿引领我们进入一个更慈爱,更温柔的世界。——美国哈妮
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我想起来,在抽屉最底层好像有一根蜡烛头儿。因为平时不停电,所以根本没人理会它,不知道它现在还在不在。我摸索着站起身,一边哼着刚学会的几句流行歌曲给自己壮壮胆,一边伸开胳膊探着路去找那个小小的蜡烛头儿。
谢天谢地,它还真在!在抽屉的最角落里平躺着,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压在它的身上。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心跳也明显地慢了下来。
我把蜡烛头儿点着了,黄黄的`光辉迅速弥漫了整个小屋。我用手围在它的周围,马上就感受到了一种特别的温暖,就好像是妈妈在默默地呵护着我。我望着这支小小的蜡烛,它也就一寸来长,也许是因为在抽屉里长期被别人“欺压”之故,它的“身子”都有点变形了,而且浑身沾满了过去流下来的蜡油,就像长满了疮疤一样,模样儿真的很难看。但就是这支其貌不扬的小蜡烛头儿,却燃烧着自己来陪伴我,让我在一眼看不到底儿的黑夜里变得不再害怕。我突然想,如果可能,我会把自己所有好吃的都拿给它吃,算作报答。但是不可能,它不可能从我这儿得到任何的回报。我愣愣地注视着小蜡烛上下跳动着的烛光,一下子感觉出了它的伟大。窗外依然是黑不可测,但我却一点也不害怕了,甚至从心里变得不希望来电。我不希望明亮的电灯夺走小蜡烛的光辉,我希望就这样在微弱的烛光中一直和它厮守……
一支不起眼的小蜡烛,在这样一个孤寂的黑夜里,默默无闻地牺牲了自己,温暖了我的心。我对它充满了感激与崇敬。
小蜡烛又在“落泪”了,莫非,它猜到了我的心思?
我用一个白天的时间,断断续续地,看完了《情人》。我告诉自己,不要从中寻求某个故事,不用从中找一种情感或语言的刺激,只是晾衣服后、铺床单前,静静地坐到沙发上来,有力气就轻轻地读出来,没力气就默默地看。两个月前曾翻开过这本书,看了十页左右。我知道这本书,绝不能用如饥似渴的方式来阅读。从而这篇读书笔记,我也希望能想到哪里写到哪里。不一定要为预设的读者写。
小学时知道《似水年华》,听名字以为是一部浪漫又深刻的青春小说,之后知道是意识流的,再之后有印象似乎是翻过,但肯定说不上去阅读。《情人》同样是先被我知道名气,知道王道乾翻译的文字有多美,然后我才慕名而来。
“情人”这个名字,以及一些人对全书内容所做的“越南殖民地上法国女孩和中国男人的爱情故事”的概括,可能都是不全面的,不过我也不打算说是不妥的。谁知道呢,也许所有的亲人,那想***死的、被***死的,都是为了把爱与死灌输在“我”身上,让我有那样一份与“情人”的唯一的感情;也许那炎热的天气、丑闻、多少年后觉得绝美的女子和树下徘徊的女疯子,都是为了让我“我”漫无止境的去想、去感受,去写一些别人可能永远无法明白的文字,去在黑夜里,并有一天在“我”的笔端,去思念“我”的“情人”。一切以此为因的果,一切以此为过的因,都可以种在这本书里,都可以结在这本树上。所以,也许,单独是情人。
一个人,是否需要勇气,或者还有经历、环境、心情,才可以讲出一段被人称为丑闻的自己的故事。不加辩解,不加情节,甚至称不上诉说。只是有那么一段时间,和生命里其他时间相关联又可能很不一样,有学校,有妈妈,有两个哥哥,有一副永远忘不掉的自己的形象,有一个世界之外的天地,有一天我忽然想说了,就一下子都说了。
没有语言,没有引号,都是我说的,我的回忆说的。也许有人会读到,记得一些人物,一些情节,但不见得懂得我的想法、明白我的领悟,那都是专属于我一人的。因此我自由地写,写绝望,绝望是我的世界,是生出我的根,写爱,我确定却又说不出的爱,写身体、肉体、躯体,写洗房子的水和洗浴的双耳瓮里倒出的清水。我自由地写,用来报复我曾经不能自由地活。而我当时似乎也是自由的,甚至对我的自由还有神秘的预见性。金钱也不是肮脏的,我只为大哥的战争性感到恐慌惧怕,没有羞耻。回忆对于当时总有一种冷眼旁观的凄美,当时也料定了今后在回忆中的那种喧嚣和冷峻相矛盾的氛围。就像湄公河的水卷起一切流向大海,在那漩涡之中,死尸和死灰,浮上来时,都成了回忆,却也是一种依旧存在,并未成历史。
一个人,又是需要怎样的心境,才能把妈妈写成那样,把别的语境里与命运做斗争不屈不挠的母亲写成一个疯子,把一段十六七岁的青春岁月写成一种在疯子和情人间的钟摆。爱是通往上帝般的快乐,可离开房间后就有偏见,有遗传的无礼的尊严,却都不是那么清晰明了,仿佛那整个炎热的世界就是一个火炉,空气热得扭曲,看什么也就不真切了。
人究竟要不要记得曾经的`苦。在幸福安逸之后,要不要去想儿时受过的所有的痛,那写满书后整整一页的死字,被翻出来像伤疤一样被人看时的恐惧与无地自容,那时时想到的死,恨别人却想让自己去死,或者当时也想别人去死。那段黑暗的岁月,如今想来甚至阳光明媚,尽是欢声笑语,现今的阳光照得进去,正如如今的善良重新诠释了一切。记得的,又已是不一样了。那还要去拨散也许并不存在的阳光吗?人与人毕竟是不一样的,所以可以把妈妈的绝望认为是自己的幸运。人与人,写作者与写作者,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别人的绝望和爱我也是不能体会的,至多只能像看即将远行的渡轮,流几滴不知为何的眼泪,挥一挥不知为谁的告别。渡轮是自由的,可以在海上生等到岸,也可以死得被永久抛弃,岸上的人如何,无人知也不自知了。
亲爱的老婆: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昨天在家和你大吵一架,你趴在床上哭,我却只说了一句“有活,我先走了”,没有更多的去安慰你、去跟你道歉,因为最近煤价稍微好点,有活了!
现在,我在离家500公里的服务区,刚吃过泡面和咸菜,对你还是放心不下,趁着休息给你发微信,一来是想跟你道歉,二来是想跟你说些心里话,告诉你我为什么昨天忍无可忍。
老婆你昨天怪我老喝酒,其时平时在我出车你告诫我不喝酒,我都乐呵呵地接受,因为我的驾照就是咱全家的饭碗。可是你知道吗?我回家喝酒是因为它能解乏,能让我尽快入睡,因为有时困得太厉害了,反而睡不着了。
老婆请不要嫌我脏、满身汗味、满脸灰尘。还记得我们的结婚照吗?我也是西装革履,一身帅气。然而,过日子,要生活。拉煤司机这活,怎么可能?累了倒地坐、困了车上躺,白衬衣也只有过节穿……
老婆其实我每时每刻都在想你,还有咱的妞儿。上周五凌晨2点我还没回家,你还对我疑神疑鬼,却不知那是因为夏天高温导致爆胎,修好之后我就急着往回赶,其实就是为了赶时间回家见你和宝贝孩子。
老婆每次我跟你说我很累,其实我想听到你说“多注意休息”,可你却总说开车就是旅行有啥累的,却不知度假旅行对我们拉煤司机实在是太奢侈了,拉煤车怎么可能进了大城市,我们只是与城市擦肩而过。其实,有时真想病一场,因为只有熬到生病打吊瓶才能休息,我真的想想放松一下,好好补上一觉。
老婆我一天不知道要开多少公里,头脑不知要记住多少路,一些家庭琐事我真得不想再记了,你就多担一些吧。
老婆请不要再说比我强的男人多的是,这几年煤炭市场不好,车多活少,可我一直在努力,到处找活,有时可能连饭都顾不上吃,吃也是泡面咸菜,一天不知要抽几包烟,我也烦呀。
老婆商量个事,下次跟我吵架之前能不能看看我厚重的眼圈和疲惫的眼神,握紧我看似坚强其实隐忍的双手。
老婆下一次我在家休息一下你不要抱怨,因为我把家当成了唯一可以放松的港湾。我想你,想家。
老婆最后我想说跟着我辛苦你了,常常不能陪你,但我会争口气,让你衣食无忧,让咱孩子争口气不再干我这一行!
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了,本来一本不算长的小说是用不着这么长时间的,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中间有三个星期都没有看,今天再看起来也完全没有断层的感觉。之前对于《情人》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完全没有与书有太多联系起来,将其作为拥有较多独立性的存在。直到再次拿起书一口气读完最后的几百页才豁然理解“情人”这个词起着怎样点睛的作用,修子对于爱情、对于婚姻的看法其实跟我理想中是很像的,当爱情锁进婚姻的契约里就很难保持爱情的纯粹了,所以现在有很多婚后感情破裂的例子,我们能说他们当时都不是相爱的吗,显然是不能的。
在古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封建意识也很浓,所以我们基本不会看到会有感情破裂的婚姻,好像之前每一对人都能从一而终,白头偕老。而现在,人们活到六七十岁实在是太平常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里都深刻的爱着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的可能性,我想真的不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生活的琐碎不仅能磨灭理想,更能浇熄爱情。不是说一起旅行是检验情侣合不合拍的有效方法吗,一起生活能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对方。很多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不是爱上了他(她)的全部,我们爱上的只是一部分。所以对于修子不想做妻子只想做情人的想法我还是挺能理解的。“情人”和“妻子”,看起来似乎都觉得“情人”更好看一些(微笑)。当然,我并不是为那些有外遇的人士找借口,也不是提倡外遇,只是想说,如果你已经对自己的爱人做出了承诺,那就别招惹承诺外的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每个人都应该的。暂时就说怎么多吧,要去吃饭了。
亲爱的老婆:
你好!一直犹豫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给你写这封信,我怕我笨拙的文笔因为用词不当而引起你的误会,但内心压抑的情绪实在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希望你理解!
我们在一起快一年了。我很庆幸上天能将你送到我的身边,在我最迷茫、孤独的时候你这个快乐的精灵来到我的身边,从精神上拯救了我,使我对生活有了信心。我从内心深深的感谢你亲爱的老婆!
去年的11月11日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间,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那时的你是虔诚的倾听者,我一股脑将我压抑已久的情绪向你倾诉,也不顾你是否愿意听,只管我说的痛快。你默默的倾听着,偶尔会发出爽朗的笑声。那一夜我感觉的无比痛快!
半年后,因为相爱我们正式住在一起,住在那个狭窄的小屋,屋子虽小,但快乐充满小屋。还记得那时你对我说的“袜子每天要换,换下的放在床底下,晚上你来洗”,“头发最少两天洗一次”“来,我帮洗脚”“当你顾不上接电话时,电话信号差时记着给我电话,我会担心”“我做的饭好吃吗?”“老公,话费已续,安心工作”等等。那时的你充满浓情蜜意,对我的爱犹如淳淳美酒。
时间可以让人忘记过去的伤痛,时间也可以让人忽视了感情上的细节。从7月开始,我没有上班,赋闲在家,充但起了全职先生的角色,做饭、收拾屋子、帮你办一些你及你家的事情,租房子、搬家、整理新家……虽然外人看来三室一厅的新家住起来远远比小屋舒服,但我却很少感觉到那时充满小屋的快乐和爱。或许长时间没有上班,没有群体的生活,人会变得拘泥细节。你的工作不尽满意,你每天早上上班,晚上我做好饭等你回来,然后,你看看书,练你的瑜珈,就上床睡觉了。我白天在屋里,偌大的屋子一天没有人说话,晚上睡下,想和你交流,交流,听听你工作中的快乐与烦恼,但你说其实没有那么多话说,你想早点睡。
明天我就考完试了,考完了就赶紧找工作,人不能没有工作,或许,忙起来会好一些。
婚姻不仅仅是了两个人的事,但我想首先是从处理好两个人的事情开始,我一直努力的在经营咱俩的爱情,尽量的满足你的想法。你要去北京面试,虽然那时我并没有钱,但我还是借钱和你一起去,因为我想让你开开眼界。尽管这段时间经济紧张,但你买衣服,买你喜欢的东西,我从不说什么。我只想让你快乐,只有你快乐了,我才会快乐。有时候有些话想说,但我害怕你误会,我就放在心里。也许在你看来我的要求太高,但我想那个男人都希望自己的老婆入的厨房,上的厅堂,都希望别人羡慕自己有一个好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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