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朋友是一种遇见,那么下一次,我们还会在哪里重新相遇呢?
一个城市有多大,我们生活了那么多年,直至今日方才认识;一个国家有多大,不过短短一年,你我就要分别,不知何日才能再见;一个地球又有多大,熟年之后,你我是否会相隔万里,再难重逢?
“我们注定无缘,”我曾对自己说了好多次,因为你我手掌的线总是无法重合,“所以你注定会离开。”我与你,也许只能算是萍水相逢。我们本是两条平行线,永没有相交的一天,只不过,不小心被一条垂线相交,彼此间才多出一道桥梁。但是过了桥以后,又重归平行,再也不能交集。
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一次擦身而过。”
一切都是人自己修来的吧,一切也都是缘,可如此辛苦的修行,总会有人耐不住而放弃。因而,千,我与你今生无份,只能做一年的朋友,也许,前世我们没有努力修炼。
蝶恋花
尘埃落定忆离愁,愁却满天,日暮现悲容。落也归根归何处?只见昔日黄花故。
长恨萧萧去别离,离至天涯,余日等闲度。长歌当哭哭谁人?只恨当初未能留。
千,还记得这首与你同写的词吗?你写了上阕,我补了下阕。你不明白我为何要你写词,现在我终于敢告诉你了,因为我想让你在我的世界里多留下一点痕迹。
千,假如我们的友谊只能算做黄昏,那么,你就是我的黄昏中,那一抹灿烂的晚霞。
又是一个离别的季节!
持久的干旱使天空似乎已习惯了昏暗,突然而来的淫雨连绵将天空阴霾得措手不及。这个六月,成了名副其实的黑色!
我迷路了,就在这个黑色的六月。
我突然开始害怕这个曾让我深爱着的世界,因为它已不再单纯,不再明朗,不再让我充满希望。这个黑暗世界里的任何一点风浪都足以把我击伤。第一次,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多么脆弱的孩子。
我还曾幻想,下一季仍有人为我遮风挡雨,陪伴在我的身旁。而如今,我却成了一个没人要的孩子,孤独的唱着离歌一个人上路!
妈妈说,十八岁就不再是孩子!可我还是固执的、甚至有些自欺欺人的称自己是个孩子,而且是个未长大也不会长大的孩子。我害怕大人们的世界,因为在边缘的匆匆一瞥已让我看透了这个空间里的丑恶和不堪。我宁愿永远活在那个单纯的时空里仰头看湛蓝的天空里洁白的云朵悠悠的飘!
陈小春唱着: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感觉到自己可耻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再也无法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了。大人们的世界已有了我必须承担的责任。我是一个男人,男孩只是我过去的代名词,我不知道这是作为一个男人的悲哀,还是一个男人要成就伟大的必须?!
也许,离歌最适合在这个六月唱起!
当我们在挥手转身的一刹那,离歌就在每个人的心头悠然响起!
又是一个离别的时节,又是一个离歌飘飞的时节!
我不再回头,坚挺的前行,我沉默着,将离歌在心底轻轻的唱响。
湿润的雨又一次沾染了西湖之畔的离歌。手指间似有花瓣坠落,不经意间便又忆起了那夜,那歌,那浅笑,那落寞。
他们的相遇是她一生中最美丽的痛楚。她,是他记忆中一朵拥有一夜绚烂的昙花,芳华刹那只是注定零落的昙花;而他,却是她短暂花期中一道永恒的虹,给予她唯一光明的虹。结局,在他们邂逅的那一刻已然定下,因此,她不曾启唇,他也不曾相守,只因她是西湖之畔的歌者,而他却是名满天下的太守。于是只留一抹浅笑,一缕萦绕于西湖岸柳的记忆,一份无言可诉的相思。剪不断,理还乱,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为谁把生命燃烧,为谁把鲜妍漫洒,独留惊鸿一瞥,绝代风华。
如果相遇,是美丽的错误。那么相爱,便是生生世世的幸福与痛楚。
雨笼西湖,月笼她,遥望西湖水,此生何牵何挂。就是这样一个个夜晚,他与她吟诗弹琴。相爱,仿佛只是在那不经意的一个瞬间。苦笑,如此一个男子,有谁不会爱恋,原来不光是我一人的错,因为相恋是双方。明知不可能,却还是在相信。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罢了,罢了,情已不在,何为永远/?弯下身,捧起西湖水,挥洒,人不复。
终于,泪落了。心,也落了。只望这一湖水,湿染了天的尽头。
时间不会真正地淡化一切,他曾对她说过。我不信,她这样对他回答。现在,却信了。因为她忘不了他,忘不了他给她的阳光,忘不了他给她的诗作,忘不了他给她眷恋,当然,也忘不了他给她的伤痛。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只是,此情无计可消除,只是,一切已无法解救。
她试问自己如果时光倒会那个春色明媚的午后,她会选择相遇,还是不遇。相遇。如果时光倒会那个雾霭迷蒙的傍晚,她会选择赴约,还是毁约。赴约。够了,这就够了。至少我确定了我已不恨他。这是宿命,是注定相知相爱的宿命,亦是注定相别的宿命。她,在暗叹。
走了,拿起包袱,退下痛苦。既然已看透宿命,又何必漂泊于红尘,长伴那青灯,寻一方归属与清静。因为,已明白了自己的心,这就足够。为何要苦苦地期盼,让时间定格于那个美丽的时候,记忆也定格于此。她笑了,因为这是解脱。
浅笑无痕,独留那回眸间的灿烂。
不开心。
陪我一个月的心爱的羊皮小手套丢了。可能是大年三十夜里放在楼道自行车筐里,被人给顺走的。
那是从一个东北人摆的货摊上买的。那个摊上挂着许多许多的羊皮、狐皮和猞猁皮的厚衣服,还有毛衣和厚毛的鞋袜之类。常从那里经过,看过,掂过,东西是好东西,可份量头儿太重,家里没人适合穿。只有一双羊皮手套入得眼,小巧玲珑又保暖,货主赶着要回家,极便宜,于是买下来。
以前也有一双类似的小皮手套,薄的,戴在手上,如同第二皮肤,跟着我在玻璃架间的空隙里穿行——偶尔,会有一只肥胖的野猫,尖叫着从里面跑出来。小手套保护着手,不至于跟别人那样,在不小心摸到玻璃时被剌破手指头。后来坏了,念念不忘好久。
看到这双新的,总是想起以前那双薄的,一样的柔软,随和,仿佛想起以前的日子,感觉前途是光明的,有希望的。
可喜欢的东西,总是不长久的。
正如
最喜欢的碗,往往先坏,而不喜欢的,用得日子却特别长久。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那个东北摆摊的已过年回家,有钱也买不到同样的小羊皮手套。
想起陪我度过寒冬的心爱小手套,突然觉得很难过,仿佛希望和光明也跟着它离开。一切都得重新开始,再艰难地跋涉一次。青春和美丽随着时光一去不复返,闯荡社会的勇气和决心似乎也丢了。
很厌倦,这么低的愿望,竟然也没了。
眼泪轻轻掉下来,想我心爱的小手套,还有那件永远不会回来的雨披。
离别,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经历的次数多了,仿佛,泪水也坚强了……
——题记
童年这个词,也许大家都很熟悉,可对我来说,陌生却要多于熟悉。在我的童年里,似乎找不到父母的踪迹,就仿佛他们凭空消失了一般。
时间还早,外边的天阴沉沉的,糟糕透了,那窗外的车鸣声,打破了我内心的宁静。我知道,这是父母即将离开我的前兆。
我曾经憎恨过我的父母,尽管我知道他们是为了我。憎恨他们为什么不管我!憎恨他们为什么丢下我!憎恨他们为什么离开我!可我没想到的是,他们其实一直在我身后默默守护我,不离不弃……
我常常在想,离别究竟是什么滋味。是像鱼儿那样离开水后不能存活,还是像植物那样离开土壤后不能生长?其答案为都不是。
也许,是我习惯了,习惯到竟对离别也毫无感想。我望着那提着行李的人,不禁叹道:“他们终是离去了!”
我躲在被子里,两肩不停的抖着,眼泪齐刷刷的往下流,但这一次,我连拭去的勇气都没有。那一刻,我突然醒悟,原来,我不是没有感想,而是不敢去想……
直到现在,我可能才明白,离别,或许并不是一件坏事,它是为了等待下一次更好的相遇!
有时候,离别是一句诺言,一句感慨;有时候,离别是一份牵挂,一份相思;有时候,离别更是一种释然,一种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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