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字作文写我最喜欢的动物

四百字作文写我最喜欢的动物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4 01:51:37
四百字作文写我最喜欢的动物

四百字作文写我最喜欢的动物【一】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那就是小白兔。

它浑身上下一片纯白,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两只长长的耳朵,仿佛在倾听着家中的一点点动静;它有一条短短的尾巴,它的嘴巴一张开,大大是两颗门牙露出来了,就显得它更可爱了。

小白兔喜欢吃的东西有青菜和胡萝卜。它吃起胡萝卜来用两颗大门牙“咔嚓、咔嚓”地咬着那美味的萝卜,吃得可津津有味啦!

记得有一次,我到外婆的邻居家里玩,他们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起先它不但跟我很陌生,而且还看都不看我一眼呢!我灵机一动,就想了一个好办法:我拿了一些胡萝卜丢在里面,我就走到边上偷偷地看。它看见没人了,就吃起胡萝卜来,我悄悄地走过去,小白兔跟我有点熟悉了,我很高兴。慢慢的,我就跟小白兔越来越熟悉了,就成了好朋友。

我和它继续玩。可过了一会儿,我就回去了。小白兔恋恋不舍地看着我,好象在跟我诉说:“记得以后要常来看我哦!”我也跟小白兔说:“好的,我有空时一定会来的,请等着我吧!”然后我也就依依不舍地走了。

这就是我所喜爱的小动物——小白兔。

四百字作文写我最喜欢的动物【二】

在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和爸爸来到宠物店里,选了一只小白狗。

这只小白狗真可爱。他毛茸茸的、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他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我给小白狗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露伊”。

露伊非常听我的话。记得有一次,我看见电视上的军犬很厉害,我也想训练露伊。于是,我叫出了露伊。露伊出来了他摇摇尾巴,瞪着两颗大眼睛,好像在等待我指出命令。我把他带到小区花园里的草地上,拿出塑料盘,拍了拍手,说:“露伊,等我飞出塑料盘,你去接。好了——接着。”我把塑料盘飞了出去,大叫:“快去吧!”露伊像飞了飞似的冲了过去,他跑到塑料盘快落下的前面的地方,猛地一跳,一扭头,接住了塑料盘它摇摇摆摆的走了回来,到了我的前面,急急忙忙的抬了头,嘴里吐出热乎乎的舌头,“嘿,嘿”的叫着,仿佛在等待我发奖励呢!

我们家的露伊给我的家添加了很多乐趣,他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这就是我和露伊的一件小事儿,这些小事儿伴随着我一天又一天的成长。

四百字作文写我最喜欢的动物【三】

几年前我们家养了一只刚刚满月的小狗,才养了几个月它就长大了,它胖胖的非常爱玩,我们家人就给它起了名字叫“哈斯尔”。它有一身雪白的毛,粗大的尾巴向上翘着,卷成一个圆圈,好像一朵盛开的白色大菊花,非常好看。

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哈斯尔,哈斯尔也非常亲近我们全家人。不管我们谁走走出家门,它都要跟着,好像不舍得让我们离开似的。放学回到家,它就在门口等着我,一回来还得先跑它,哈斯尔就像小孩子似的在我的怀里“撒娇”。我没有办法只好用手抚摸着它的下巴,和谐的说“好了,哈斯尔乖”。它才从我的身上跳下去。

它的耳朵很灵,就连几公里外的声音它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它的嗅觉非常好,无论是被埋起来的食物,还是被藏起来的食物,它都能闻到这些食物的气味。

它非常忠实自己的主人,其实非有益的动物。

我喜欢我家的哈斯尔,因为它给我们家带来了快乐。

四百字作文写我最喜欢的动物【四】

在我七岁那年,爸爸的朋友送给我一只泰迪犬,听说它只有1个月大,是个小帅哥。记得去接它的时候,正值寒冬腊月,我从阿姨手里接过睡篮,看到一团巧克力色的绒球蜷缩在里面,瑟瑟发抖,我赶紧抱紧篮子跑回车里。从此,我们家就添加了一个新成员——迪莫。

迪莫这个名字是我取的,因为当时我最爱的动漫人物就叫迪莫,所以毫不犹豫就把这个名字给了它。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一定要把它当作我的亲弟弟一样照顾。每天上学前,我会给他倒好牛奶和水,放好狗粮;每天放学后,我进屋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迪莫,带他去卫生间训练他大小便。出门遛弯是迪莫最喜欢的事儿了,一看我的手里举起狗绳,他就会摇着尾巴上蹿下跳。你瞧它那小小的身影,下台阶时还害怕地哆嗦呢!我不住地鼓励它:“迪莫,你可是个男子汉,勇敢一点,跳下来!”它像是听懂了我的话,跟在我的身后一蹦一蹦地下了楼……它最享受的是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我刚用盆接满水,它就迫不及待跳进去了,原本的“蓬松秀发”一沾水立刻贴在了皮肤上,让它看上去格外瘦。打上沐浴液,揉揉搓搓,它顿时被一团白泡泡包围了,只露出两只晶莹透亮的“黑宝石”,看着它这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给它吹风的时候,它总会张大嘴巴做出吞咽的动作,似乎想把这暖风都吞进肚子里。面对这个淘气的小家伙,我使出浑身解数才能给它把毛吹干,它是又帅又干净了,我则出了一身臭汗。

由于我们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妈妈觉得迪莫太孤单,跟我商量把迪莫送去姥姥家养。我虽然有点舍不得,可是也心疼它白天没人陪,就欣然同意了。

迪莫到了姥姥家更是受到了万般宠爱,没过多久就长得滚圆滚圆的。可是,我的迪莫是一只重感情的狗,并没有因为分离就把我忘了。每个周五我去姥姥家时,迪莫总会守时地趴在门口等待着我。他的耳朵很灵,能分辨出我上楼梯的脚步声。门一开,它就冲上来一蹦三尺高,一直往我身上扑,想让我抱抱。我假装不理它,进屋坐到沙发上。它会一路追过来,蹦到沙发上,用头拱拱我,用爪子挠挠我,死皮赖脸往我胳膊里钻。看着他那可怜兮兮的小眼神,我总会败下阵来,一把将它搂在怀里。它会瞬间安静下来,毫不掩饰它那一脸满足的样子。

转眼,迪莫已经陪伴了我们四年半了,由当年那个下楼梯都瑟瑟发抖的“胆小鬼”变成了能纵横驰骋的“英俊小伙儿”,我也由懵懂未知的儿童长成了翩翩少年郎。真的希望我们能继续陪伴彼此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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