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有一种爱叫“无情”的爱,饱含真情;有一种态度叫“毫不在乎”,充满关心;有一种性格叫“严肃”,内心温暖。
父亲一向很严肃,从没对我笑过,但从他的严肃里依然有爱的温暖。
每次回家,弱小的我手里拿着沉甸甸的行李,很吃力的前进着。无助的我眼里闪动着泪花,只能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加油啊,很快就到了。从楼上搬到楼下,再从楼下搬到学校门口,就这一段很短的路,我走走停停,在我看来像是“度日如年”的感觉,痛到骨髓里去了。强烈的风吹乱了我的头发,吹痛了我的脸颊,甚至吹痛了我的心田。
在朦胧的泪眼中,我的耳边仿佛有又一次听到了父亲对我说的话:学会自己承担一些,这样你就不会做事时总依赖别人了。此时,我坚定了信念,会办到的。
那一次,在中考结束后,我下了车去学校,在拥挤的人群堆里我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特别显眼的人。他额角上还有几条明显的皱纹,头发中夹杂着一些白发。他的头发乱蓬蓬的,像是触电了一般。他眯缝着眼睛,四处张望,不停地来回走动,脸上流下的汗水来不及擦干,我很明确,那就是父亲。于是我踏过拥挤的人群,冲上前去,来到他的身边,高兴地说:“吧,您来了。”父亲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说去取东西吧。
就这样,我感动得哭了,我一路狂跑,泪水随风吹打在周围的树叶上,我去取我沉甸甸的行李,但是已经感觉不到它的沉重了。微风吹好了我的`头发,吹暖了我的脸颊,甚至吹暖了我的心。我擦干了眼泪,避免被父亲看到。
随着我们踏上那回家的路,我看见了父亲那苍老的白发,苍老的布满整个的脸早已失去了活力。我知道父亲已经变老了,他已经没有力气来骂我了。我看见他粗糙的手被草割伤用纱布包裹着,不可以弯曲,我的心就像被针扎了一般。透过倒车镜,我看见父亲的眼神里充满了关心与责备。
爱隐藏在内心,不善表达。而在我认为的“无情”,其实饱含父亲深深的爱,因为爱藏在深处。
奶奶今年六十多岁了,可是还是那么关心我,是我最喜爱也是最敬佩的一个人。
奶奶有两个最大的优点,第一点是奶奶有一颗不老的心。还记得一次学校让我们合唱一首歌,我放学后便站在床上高声唱了起来。这时奶奶一听我唱的五个音跑了四个音,便对我说:“看你唱的,简直都找不着调了。应该这样。”说着,她自己便引吭高歌起来,唱的那叫一个好,简直不输歌唱家!唱完便得意的对我说:“明白了吧,就这样唱。”便认真教起我来。
奶奶第二点是很关心我。还记得有天晚上,我不想吃饭,反而快睡的时候打开冰箱嘎嘣嘎嘣地吃起零食。奶奶见了,生气地说:“少吃点,别消化不了。”我心里很不满地想:哼,我肚子可好呢!怎么可能吃坏肚子呢?想到这,我就放心的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可是到了深夜,我突然肚子疼起来,感觉就像胃部有一个孙悟空在大闹天宫,整个人都难受的要命,一时没忍住便趴在地上吐起来。吐完后,我忍着难受和恶心把沉睡的奶奶推醒告诉了她。她一听大惊失色,来不及穿衣服,就拿着电话给爸爸打了电话,不一会爸爸就开着车,带着我们一家去了儿童医院。一整晚奶奶都在担惊受怕。好在只是消化不良,医生给我输了瓶液就没事了,奶奶紧紧地抱着我说:“不怕,马上病就好了。”回到家了,奶奶还关心地问着我,疼不疼了?让你不听老人言……
奶奶有了这两个优点,怎么让我不喜欢,怎么不让我敬佩!我希望奶奶长生不老。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平凡的世界,故事从一九七五年开始,路遥先生带领大家把视角转移到一个小山村,小山村里的那一些人身上。我的感触一向杂乱无章,我也不想将它理好,那样会让我的情绪太过明了,若是这样,我想我会很累,会背负太多的精神负担。
小说从少平开始,又从少平结束,这个故事留给我太多的压抑。我曾为他们生活的艰辛而流过泪,我知道世上永远有那么几个地方,人们总是在为自己的生计而劳苦。我们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资格说,把一切都看开就好。我是一个期待圆满结局的人,我也希望人们可以从一而终。所以当我看到少安和润叶彼此喜欢时,我在祈祷,他们最终可以在一起。我也希望,晓霞不曾逝去,少平不曾受伤,他们两个也会幸福的走下去。
少平的一生,就如同现在的打工仔一般,一生都在奔波。他的一生受尽磨难,可以说最终也没有苦尽甘来。他选择了离开,拒绝了金秀,也许是在为金秀着想,只是这样的结局对金秀来说未必如意。也许他的后半生会一直呆在大亚湾,不过我想他不会孤单,他还有矿工的那些朋友。该怎样评价他的一生呢?或许就是努力过、争取过、尝试过,只是结果并不理想罢了!我祝愿他的未来会有一个体贴的女人陪在他身旁,给他温暖!
另一个主要人物就是少安了,恐怕他就是这个故事里唯一幸福的人物了,用一个词来形容他就是苦尽甘来。他的少年时代也并不顺利,幸运的是他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他用努力和拼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虽然在成功的道路上遭遇了许多挫折,他最终还是成功了。
联想到自己,我的抗打击力实在不敢恭维,当人生路上出现风浪的时候,我总觉得很揪心,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有时候会埋怨作者,为什么不能让他们顺利一些呢?后来我明白了,那样就不是真正的人生了。像我们常说的那般,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太过顺利的人很难成大事。故有“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之说。
路遥曾说: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对此,我的理解是,人的一生,不要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是一些类似纯真朴实而又努力向上的品质。
平凡的世界,讲述的是几个平凡人的一生,也许这会是我们某些人未来生活的真实写照。只是当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漂泊时,请不要忘了,在对自己狠一点的同时也要对自己好一点。生活真的很不容易,只有对自己狠一点,不给自己留后路,才能不留余地地努力,去获取成功。要对自己好一点,生活是用来享受的,不要对自己太苛刻。
如果有人问我我最敬佩谁?她不是举世闻名的明星,也不是钱花花不完的大富翁,她只不过是一位 普普通通的清洁员,也是“城市美容师”。
她四十多岁,瘦瘦的,高高的,一张苍白而疲倦的面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皮肤被火辣辣的 太阳晒得黝黑黝黑的,像是从非洲来的一样。每天上学路上,我一旦看见她的身影,我就会跑得远远的 ,因为我认为清洁员是那么低贱,而且十分臭。可是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对清洁员阿姨的看法……
那天,风和日丽,万里无云,我和姐姐一起去东湖公园玩。在路上,我们一直在玩石头剪刀布,开 心极了,可是,一阵风吹来,臭味扑鼻而来,我们连忙把手捏住鼻子,跑到下水道旁,哦,原来是下水 道里面有东西烂了,我们手无寸铁,只见,那位清洁员阿姨出现了,她也不顾有多臭,直接用已经被冻 得发紫的手打开下水道的盖子,然后抓起铁锹伸进里面,过了一会儿,下水道里烂菜叶、烂苹果……都 被阿姨给挖了出来,但是,下水道里还是很臭,清洁员阿姨说要用水来冲十净才行。话音未落,我就跟 阿姨说:“阿姨,我来帮你吧!”阿姨带着感激的语气说:“谢谢你的好心,小朋友,你们还是回家吧 ,这里有我呢!这臭味你忍受不了的,我干了几十年,已经习惯了。”我脸微微发红,想:我不能嫌弃 清洁员们了,他们多么不容易啊!
以后,每当我遇到他们,我都会和他们打招呼。
望着他们风里来雨里去的背影,我不禁想到著名的罗丹说过一句话:“世上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 发现美的眼睛”。而清洁员这个职位是多么的不起眼啊!她为我们的城市做出了多少贡献,为我们创造 了美好的环境,谢谢你们!
记得那是20XX年的暑假,我在一家酒店里做兼职工作,从此认识了我们的大堂经理——一个年轻未婚的女性。
虽然我跟她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太久,因为我是做兼职工作的,做了几个月就要去学校读书,但是我和她却留下了深刻的友谊。在酒店工作的时候我就发现她对待工作非常的认真,而且为人处事总是那么圆滑,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她都会用非常巧妙的话语去应对,因为我们当时做的是服务行业,谁大小都会承受一些委屈,都已经习惯了。我的假期还没有结束,她就已经开始辞职了,可能是觉得她不甘心只做这样的一个领导吧。就这样,我们开始了各奔东西,但也是经常联系,她也喜欢我的那份认真的尽头。由于一直的关注,我了解到她正在跟随一家大型企业学习,准备自主创业。就在前几天的时候,她邀请我去参加一次她的开业庆典,原来她在我们这所城市中开了一家茶苑,我非常感到荣幸,因为她还是那么看中我。我对她非常的充满信心,不管是论人脉,自己经营能力,还是管理能力,她都是常人所不及的。等到庆典结束后我留下来帮她收拾东西,她非常高兴的走到我的面前,几年不见了,她还是这样认真,我只是一个刚刚毕业没多久的学生,她还是一直让我给她提出意见。无意中我问到她的婚姻,原来这么多年她还是单身,其实一直没介绍,她长得也是非常的漂亮,她总是要以工作为重,自己的婚事先往后放放,这都是多少男人做不到的事情,今天一个女人竟把它做的如此完美。
一个好的朋友可以使你受益一生,是我们不断学习的榜样。
曾经耳边的炽热,和那有力的心跳声都已化为乌有,如今回应我的,竟只剩下冰冷的墓碑。
我闭着眼睛,任凭眼皮在阳光下晒出血红色,风就顺着我的脸划过,一大滴泪珠也就恰好从睫毛下溢出,在我稚嫩的脸颊上划出一道灼热的痕迹,却也因这风变得冰凉,冰的刺进皮肤似的痛,但心里却依然暖着,快要溢出似的暖着。我在这,你的墓碑前,竟站得那般直,那般坚定,这就你说过的成长么?
我在大太阳下闭着眼睛走着,就像小时的我一样,在那个满是花香的地方,伸长了两双小手,闭着眼,在花园里试图要找到你,我随着那股艾草的清香一跌一撞地跑着(因为曾祖母的衣服里总会放着一个香囊似的装满艾草的小包),突然地,我飞到了半空似的被你背起来,笑声,一下子充满了整个花园,那时你的背竟那样坚挺,我就这么靠在你的背上,你身上炽热的温度混杂着艾草的清香顺着我的耳朵淌满了全身,踏实地昏昏欲睡了,这时,你用你温柔地声音在我耳边说:“钱囡,你什么时候长大了,奶奶就不背你~”
回忆到这,眼泪又情不自禁地掉下,在脚下的草丛里系上思念。到了快要上学的日子了,妈妈要把我接去杭州,我分明看到你眼里快要坠落的泪珠,你却笑着拍拍我的头,用那样憔悴的声音,像是对着我说,又像是在喃喃自语,:“钱囡长大了,要读书了。”我趴在你身上,听你哼着从未听过的调调,从家门口一直到妈妈的车子里,你的背也变得粗糙了,积满了的是汗的味道,原来的艾草味也隐约的快要闻不到了。“奶奶,你怎么了?”
好多年以后了,我再回到这里,你已是另一个样貌了,原来土黄色的皮肤变得像褐色一般,岁月在你脸上留下了不知多少条痕迹,原先直挺的背已是弯得不成形状了,我不知不觉地流下了眼泪,你和我说,你老了,背不动我了。我却转过身大笑,悄悄拭去眼角的泪珠。
那天你坐在花坛上,听我讲着我的故事,太阳大得和今天一样,暖暖得撒在你身上,听着听着,你就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我什么时候,也变得可以让你依靠了?这是你说的成长么?
风吹过,竟是满满的艾草香,是你在这儿么?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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