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小物品,有很多:小汽车、乐高、恐龙、机器人、小台灯……我最喜欢的是文具盒,是妈妈给我买的。
它是蓝色的,是长方形的形状,上面有很多快乐的动物,有狮子、大象、兔子、猴子、狐狸、长颈鹿、火烈鸟、鳄鱼……它能装很多铅笔、钢笔、橡皮、尺子、黑笔、中性笔。它是我的小管家,自从有了它,我一支笔都没有掉过,我非常感激它。
有一次,我把钢笔放在了一边,一不小心掉在了地上,我看见文具盒哇哇大哭,伤心的说:小主人,你看你把钢笔放掉了。我一看,马上捡起来,放在文具盒里说:谢谢你,文具盒。文具盒笑咪咪的.看着我,好像在说:不用谢,我的小主人。
它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你,我的文具盒。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我有一个存钱罐,它是一只可爱的小金猪。它是我们去家具店买家具时,老板送给我们的。
小猪存钱罐是一个椭圆形,它头部是金色的,比较粗糙,身子后面是银色的,非常光滑。身子中间是金银相间的,只有一点粗糙。它有小小的眼睛,金色的耳朵,耳朵中间是红色,又粗又短的胖鼻子,还有一张樱桃小嘴,特别惹人喜爱。它的背上有两个闪电发光的铜币图案,身体两侧有招财进宝四个大字,只不过是合到一起的。
它的作用可不小呢!它可以帮我保管我的零花钱,还能陪伴我快乐的学习、成长。
有一天晚上,我在台灯下做数学题。做着做着,我遇到了一道很难的题,不会做。于是不想做了,站在窗台上的小猪存钱罐见了,好像对我说:你再思考一下,说不定就能想出答案了。再说了,今日事今日毕,如果不写完,你明天给老师教什么呢?而且你还是数学组长,是不能拖欠作业的。我听了开始继续讲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想出了答案,于是我把答案写了出来。
我真是太喜欢这个可爱的存钱罐啦!
我的书桌上有一盏很别致的猫咪台灯,它是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猫咪台灯全身是粉红色的,头上长着像金字塔一样的耳朵,大大的眼睛,脸上还带着一丝微笑,它的身体小小的,可它的用途可大了,在停电时就可以用它来照亮。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时,一不小心把笔掉在了一个角落,不管我怎么找都找不到,因为角落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我东望望,西望望,突然,看见了我的猫咪小台灯微笑地看着我,这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办法,我拿起台灯往角落里一照,一下子就看到了笔。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实在太累了,于是我趴在桌子上,自言自语地说:好累呀!但我突然看见书桌上的一个影子,我往上一看,原来是猫咪台灯,它还是微笑地看着我,给我鼓励,让我坚持。
台灯的作用是多么大啊!有多少人在为梦想而努力,而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台灯,默默地帮助了他们。
我有一个小闹钟,它是我过生日时同学送给我的。
它有黄色边框,里面有黑色的数字,和指针。还有两个耳朵,指针门不分日夜地跑着为我报时,从没问我要回报。
它每天为我报时,让我早睡早起,不管我睡得多沉,它都会把我叫醒,让我起床,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给我报时,为我服务。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的手机没有电了,没叫我起床,而我的闹钟把我叫了起来,从那以后我和闹钟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我还记得我的作业特别多,写了很久很久,睡晚了,早上小闹钟却没有响,我第二天迟到了,才知道它坏了,于是我把我让爷爷把修好了。
这就是我的小闹钟,它是我的朋友,它陪我成长,我很喜欢它。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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