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最开心的事情是和朋友们玩了一个我们自己改编的游戏--“警察抓小偷版捉迷藏”,游戏规则是警察看见小偷后还要抓住他才算赢,我们游戏范围很大,有花园,还有横七竖八的小道,我们可以在小道上尽情地奔跑,因为那里不会有车子开来开去。
游戏开始了,当警察的雨宏闭着眼睛开始数数了,“5、4、3、2、1,开始”!当小偷的我们偷偷摸摸地跑进小道,我和毛毛站在外面放哨,其他的人躲到墙角边紧张地等待着,不敢发出一点声音。雨宏睁开眼睛后,东张西望,突然,他看到了刚把头探出来的毛毛,就像冬天饥饿的野狼,箭一样地朝我们猛冲过来,我迅速地跑开了,其他的人看到我跑了也赶紧跟着跑,大家非常紧张地边跑边叫,横冲直撞,根本就不管边上的行人,生怕自己被抓到。差一点,雨宏就要抓到我,我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办法,假装惊讶地跟雨宏说:“看,天上有UFO!”雨宏还真抬头看了看,就在那一瞬间,我跑了老远,大笑:“哈哈哈,被骗了”!雨宏被气得是火冒三丈,只得认输了。
不一会,时间到了,大家都得回家了,我们玩得汗流满面,开心极了。
金色的童年里的游戏带给了我们许多欢声笑语,其中我们最喜欢玩得一定是捉迷藏。
这个游戏最好是找多个人来玩,才能显得热闹。规则是:先让一个人当“猫”,那个人想要找到一根柱子,然后合上眼,数十声,其余的人要赶快找到自己的藏身之处。十声数完后,“猫”就要开始抓人了,如果哪个人在没被猫抓到就跑到柱子面前,他就胜利了,“猫”也就要继续当“猫”。
有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和几个伙伴一起去玩捉迷藏。我们推选小王当“猫”,小王开始数数时,我们就已经躲在了一棵高大粗壮的树后面。数完数,小王就开始大规模搜捕,可我们不管左躲还是右藏,始终逃不出小王的视线。最后他还是发现了我们,我第一个反应过来,大声说:“快跑呀!‘猫’来了。”我们迅速往柱子跑去。猫见没有可乘之机,于是把身子弱小的小明当成了目标,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飞快地跑去,把小明一把抓住。我们在一旁既庆幸自己没被抓住,也在同情被抓住的那个伙伴……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我们结束了这场游戏。
在一次次“抓捕”过程中,让我们体验到快乐和刺激,当猫人需要足够的观察力和判断力,没当猫的人需要很强的思维性。正因为如此,让我们得到了无穷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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