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自考大专考试语文作文怎么写

成人自考大专考试语文作文怎么写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8 02:22:06
成人自考大专考试语文作文怎么写

成人自考大专考试语文作文怎么写【一】

1.噪音对人的危害。

2.按噪音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或:噪音对人的影响程度的大小顺序;逻辑顺序安排的。更清晰地表明强度不同的噪音对人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或:使文章条理更清楚。

3.变得越来越差列数字举例子作比较

4.A

成人自考大专考试语文作文怎么写【二】

考查的知识点不同,阅读解答方法也不同。解题方法不是绝对的,但要绝对避免容易给解题造成错误的方法。

不少考生为了节约时间,先看题,然后在文中寻找与题意有关的语句,以此来判断答案正确与否。这种方法表面上节约时间,实际上是非常有害的,因为答案的正确选择是建立在对文章全面把握的基础上的,如果带着问题去找答案,就有可能成了瞎子摸大象,答题片面而不完整。还有一些同学答题跟着感觉走。答案写得较多的就倾向于正确,答案写得少就倾向于否定;答案能从原文找到某些词语的就倾向于正确,找不到的倾向于否定等等。这些感觉都是不科学的,要记住,在原文能找到答案的不一定正确,找不到答案的也不一定错误。

成人自考大专考试语文作文怎么写【三】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问题。

①从医学角度分析,噪音往往能引发身体的疲劳和不适,对人的心理也造成一定的伤害。

②60分贝以下的噪音一般不会引起人的厌烦。假如在超过70分贝噪音的环境中,想要更好地休息就得服用镇静剂。当然,75分贝的噪音算中等级别,它能影响人的思维和情绪。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中,常有一些尖利的噪音,它们虽然比较短暂,但其激烈程度可以严重干扰人们的生活。例如:摩托车在行驶中的噪音可以达到100分贝~110分贝,其强度超过电锯锯木发出的声音;摇滚乐队的某些演奏可能产生140分贝的噪音,它大大超过喷气式飞机降落到距地面100米时产生的轰鸣。科学实验表明,超过115分贝的噪音能引起人的严重的烦躁和不安,这种情况相当于癫痫病发作时的一系列大脑变化;面对160分贝的噪音,动物有可能死亡。

③虽然我们生活在喧闹声中,但不是人人都能察觉。人的耳朵有一种掩蔽功能,能自动清除环境噪音,而把那些我们感兴趣的\'声音突现出来。因此,我们能听见站在人群中或公共场所的人对我们的讲话。耳朵还能将讲话人的声音分离出来,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忽略环境噪音。但这只是大脑的一种应对技巧,噪音已经丝毫不漏地进入我们的听觉和神经系统,其后果是,强烈和长时间的噪音会破坏声感细胞上的纤毛。这些纤毛就是我们的传声器,随着它们的逐渐被破坏,我们甚至可能失去听觉。长此以往,耳鸣和心悸将接踵而来,并且身体的平衡系统也会因此而遭到破坏。从国际上的一些统计数据可以发现,生活在喧闹地区的一部分居民的听力正在变得越来越差。在美国,64岁~75岁的人群中有1/4的人失去听力;在意大利这个比例达到了18%,是40年前的两倍。据一些国家征召新兵的人介绍,现在有听力缺陷的年轻人越来越多。

(选自《科学世界》

1.本文主要说明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10个字以内

2.作者是按照什么顺序来安排第②段内容的?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3.第③段画线句子表明人们的听力____________________,运用的说明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下列句子中,删去加点词语后对原句意思表达影响最小的一项是:(

A.常有一些尖利的噪音,它们虽然比较短暂,但其激烈程度可以严重干扰人们的生活。

B.耳朵还能将讲话人的声音分离出来,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忽略环境噪音。

C.摇滚乐队的某些演奏可能产生140分贝的噪音。

D.面对160分贝的噪音,动物有可能死亡。

成人自考大专考试语文作文怎么写【四】

在我看来,从辩题上面来看,反方其实应该是处于上风的,毕竟万恶之源这个词有点过于广泛,而用一个物品来归结原因,有点以偏概全。但是,纵观整场比赛,作为正方的武汉大学,却仍能稳稳地站住脚跟,与反方的马来亚大学打出了一场精彩的比赛。

正方一辩首先提出了三个观点,先从钱本身谈起,效用无限性以及占有有限性;再从钱会导致的后果,钱将非商品商品化,使得精神也被污染;最后从人的角度,人对钱的崇拜,使得人们将钱当做目的,进而衍生出恶。一辩的辞藻华丽,思路也颇为清晰,但我觉得,遗憾的是一辩没有对辩题中“万恶之源”进行进一步的阐述。

与正方一辩相比,反方一辩首先对正方的三个观点提出质疑,认为正方的观点缺乏全面性,也不能说明恶的根本,接下来提出了四个观点。首先对“万恶之源”进行了解释,阐述了恶是成千上万的,正方以偏概全只阐述了与钱有关的部分,在我看来,从一开始的立论开始,反方便站住了脚跟,纵使正方在二辩提出了“万”不等同一切这一观点,但可惜失了先机,虽然后面三辩口才确实很好,刚开始听的时候确实在理,细想却会有点诡辩论的感觉。

正方所提出的观点以及反驳对方的观点中,有几个点我认为打得相当不错。在反方提出邪教以及家庭暴力这样的恶并不是由钱引起的,正方的三辩举出了详实的事例,有邪教贩卖相关的物品,有人为了金钱出卖父亲,贩卖妻子,瞬间将正方从下风地位逆转;在反方提出了恶在先而钱在后时,正方同样举出了详尽的数据,说明在钱出现之后,恶的种类形式大幅度增多,而在原始社会阶段,所谓的恶并非道德上的恶,那时的人类还没有恶这一概念。

同样,在提出的观点方面,反方也有相当精彩的点。反方二辩一开始,就对正方一辩的第一个观点打出了十分有效的一个点:正方认为钱无限而拥有有限使得钱成为万恶之源,按照正方的思路,可以同理于健康、爱情等拥有同样性质的东西,这一反击着实漂亮。后面,反方还提出了钱并不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应当是人们追求钱的方法和手段,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该将责任推卸于没有主观能动性的钱上。

在自由辩论这上面,正方反方都提出了对于自己较为有利的事例,可惜的是,反方一直都纠结于负面话题上,而没有从正方提出的例子中找漏洞,双方提出的很多事例也很多没有回应,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正方反而做得好一些,正方懂得从对方提出的例子中,追根溯源地将之引到钱上面来,再反过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最后结辩上面,正方的四辩让我有些失望,辞藻十分的华丽,但恕我没有听到什么能够很好地打击对方又能巩固自己的观点,总的来说,正方四辩的观点就是“万”是指种类繁多而并非所有,对于反方的“为何有人用万恶之源开出了善之花”也只是略略地用人性一笔带过,有点太多单薄。而反方的四辩,先是说了正方的定义断章取义,接着从人没有恶的本性以及钱有助经济发展巩固自身的观点,最后,从正方的角度一点点地剖析对方打的点,得出自身的观点,四辩最后的结辩为反方增色不少。

成人自考大专考试语文作文怎么写【五】

在看到“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这个辩题的时候,就我个人而言,我可能刚开始会倾向于正方“美是客观存在的”,细思的话,却是更倾向于反方。

就正方而言,我所理解的,美如果是客观存在的话,那么,不管有没有人去感受,美都是存在的,不能因为没有人去感受它,而说它不存在。而美正是因为有规律可循才能形成所谓的美学。

众人所认为的美的不同,在于他们的审美感受,而不在于物体的本身,任何物体都是有它美的地方,当然也有丑的地方,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美丑,其实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们所存在的社会,人们用自己的审美去判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因此,我们所谓的美学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受到社会的各种影响,才产生了他自己的\'审美,但不管如何审美,有些东西有美的地方,始终会被发现,就如吴哥窟、金字塔等的世界奇迹,或许会因为不同的人的审美不同而短暂地被认为不美,但它们的美不会因为人觉得它们不美而改变。

在美不能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这一点上,正方没有充分把握自己的优势。他们虽然多次强调反方将美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却没有更深入地去阐述,美与美的感受有何不同。另外,正方在一辩的时候,提出了美是有迹可循,是有规律的,却一直没有举例给出一个标准。

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奥斯丁分校心理学教授朗洛伊丝教授根据研究得出,人脸美的判定,关键在于人脸是否趋近于一种脸的平均状态。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纵使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主观感受,但是,美是有标准的,美还是在那里,只是人的审美不同。

就反方而言,我所理解的,如果美是主观感受的话,那么,可以从美的起源来论述。美,其实是人类所制定出来的一个标准,因此,由此看来,倘若没有人的主观感受,没有人来定出这个标准,根本就不会有所谓的美,既然美是由人所制定的,如何能脱离主观感受?

而对于动物,它们不存在思考,因此它们所喜欢的,只是本能的驱使,更不会有美的概念。由此想来,没有美的感受,所谓的美与美学也就荡然无存。吴哥窟、金字塔这类的建筑,当初既然建造出来,便是由人而设计,有人的主观感受才会有这些人为美的东西。至于大自然的美,没有人去感受,没有人去进一步体验,没有人去灌注感情,大自然纵使存在在那,但并不会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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