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乡民俗文化为话题的作文

以家乡民俗文化为话题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16 00:53:21
以家乡民俗文化为话题的作文

以家乡民俗文化为话题的作文【一】

“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广告词――因为它虽精短,却包含了很深的哲理。

风景无处不在,因为它就融在我们的生活中。

我眼中的风景不需要雍容华贵,也不需要富丽堂皇,它可以是朴实的、善良的,在我眼中,晴天是一种风景,雨天也是一种风景。在晴天,我们可以沐浴在阳光下,贴近大自然的怀抱;在雨天,我们可以坐在窗口,看着窗外的风景,让思绪飞驰在千里之外,让心灵洗去忧郁,留下快乐,洗去灰尘,留下纯洁。

我眼中的风景不要多么的宏伟壮观,也无需中外驰名,它可以是清新的、自然的,在我眼中,一片不大的草地便是足以令我高兴的风景,我可以贪婪地吸着空气中淡淡的青草香,漫步在浅浅的草丛中,我喜欢裤脚被露水沾湿的感觉,我虽然不能象奶牛一样品尝青草的滋味,但我可以在草地上香香地睡上一觉,让大自然在梦中尽情的舒展;在我眼中,一株娇弱的兰花胜过那些名山大川,佛祖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可以嗅着淡淡的花香,听着花开花落的声音,用心来感受一切,我要与兰花一起分享花开的喜悦,感受花谢的壮丽;我要折下一支,献给心爱的人,献给我的母亲,让她们和我一起分享发现风景的快乐。

我眼中的风景不是风花雪月,也不是柔情似水,没有悲伤离合的动人情节,也不是波澜不惊的平静,我眼中的风景是“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出污泥而不染,濯青莲而不妖”、是“我欲与君相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我眼中的风景是夸父、精卫、愚公的执着,是牛顿、爱因斯坦的智慧,是特洛伊、古罗马战争的热血沸腾,血脉喷张……

我是一个善于发现风景的人,我可以为我所发现的风景欢、乐、喜、悲,风景可以不同但看风景的平和心态是相同的,我眼中的风景总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绚丽多彩……

我眼中的风景,正如一首歌词所表达――“你是那耀眼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我来为你爱我不顾一切,熄灭我将永不能再回来……”

以家乡民俗文化为话题的作文【二】

夹起一个在小碟里沾点醋送入口中,鲜咸适口,香嫩滑爽,再喝一杯茶水,这样油腻也能随之化解掉,真是色、香、味俱全的一道人间美食呀。老人们的享受还不只在吃,他们把那里当做了社交场所,谈论新闻趣事,互唠家长里短,增长了知识,促进了友谊。茶喝淡了再添新茶,商家们也大度的不予计较,形成了呼和浩特独有的一种早餐文化。

涮羊肉

看到这个标题,你也许会问,涮羊肉怎么会是内蒙古的美食呢,全国各地哪里不吃涮羊肉?我说的当然不是目前在全国遍地开花的小肥羊、小尾羊等不沾小料吃的涮羊肉,而是经典的传统火锅式涮羊肉,那才能真正吃出涮的味道来。

我曾经在包头工作过一段时间,东河区有一家老字号的清真饭店叫同和轩,那里的涮羊肉堪称一绝。他们有一种特制的仅供一人用的小铜火锅,火锅虽小,却和传统的大火锅构造完全相同,中间也有冲天的通风口,火苗从顶部喷薄而出,使得锅内的汤无论加再多的料进去总能保持沸腾。羊肉端上来了,肉质细嫩,色泽鲜艳,刀工精美,薄厚均匀,那真是薄如纸,软如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一涮就熟,久涮不老。再要上几盘各式蔬菜,蘸着喷香扑鼻的麻酱小料,就着酸甜适口、开胃解腻的糖蒜,真是百吃不厌的人间美味呀。而且,据权威人士公布,吃涮羊肉是最符合荤素互补、酸碱中和、营养搭配的健康饮食要求了。

其实涮羊肉的起源也在蒙古。传说七百多年前,元世祖忽必烈统帅大军南下远征,经过多次战斗,人困马乏,饥肠辘辘。忽必烈猛地想起家乡的莱肴——清炖羊肉。于是吩咐部下***羊烧火。正当火夫宰羊割肉时,探马突然气喘吁吁地飞奔进帐禀告敌军大队人马追赶而来,离此仅有十里路。但饥饿难忍的忽必烈一心等着吃羊肉,他一面下令部队开拔,一面喊着:“羊肉!羊肉!”清炖羊肉当然是等不及了,可生羊肉又不能端上来让主帅吃,怎么办呢?这时只见主帅大步向火灶走来,厨师知道他性情暴躁,于是急中生智,飞快地切了十多片薄肉,放在沸水里搅拌了几下,待肉色一变,马上捞入碗中,撤上细盐、葱花和姜末,双手捧给刚来到灶旁的大帅。忽必烈抓起肉片送进口中,接连几碗之后,他挥手掷碗,翻身上马,英勇地率军迎敌,结果旗开得胜,生擒敌将。

在筹办庆功酒宴时,忽必烈特别点了战前吃的那道羊肉片。这回厨师精选了优质绵羊腿部的嫩肉,切成均匀的薄片,再配上麻酱、腐乳、辣椒、韭菜花等多种佐料,涮后鲜嫩可口,将帅们吃后赞不绝口,忽必烈更是喜笑颜开。厨师忙上前说道:“此莱尚无名称,请帅爷赐名。”忽必烈一边涮着羊肉片,一边笑着答道:“我看就叫涮羊肉吧!众位将军以为如何?”从此,涮羊肉成了宫廷佳肴。

直到清朝光绪年间,涮羊肉才逐渐走向民间。成了我们寻常百姓家的美食。

以家乡民俗文化为话题的作文【三】

长大就像是一颗神秘果子,有的人歇斯底里的抗拒,有的人迫不及待的想要尝尝。但是只有长大才能使我们接触到更多,更好的世界。长大,是酸痛,是幸福。

不管一天又一天是怎样度过,太阳总是无休止的升起又落下,花儿总是这次第绽放又凋零,身边的车水马龙总是转瞬即逝,站在时光的`尾巴上,我们不停的追赶水雾一样懵懂的未来。

太多的人总是叹息时光的残忍和成长的无奈。其实,成长真的是一个毛毛虫羽化成蝴蝶的过程,总是要经历过蜕变的疼痛才能够更好的迎接巧克力一样未知的世界。所有绽放开的笑容或是没有人看见的眼泪,在若干年后回首时,都会是你意想不到的!未来的道路不管是崎岖还是畅通,都需要你一个人去独自品尝和。

张爱玲写过一篇文章,关于“路”,指的便是成长的路,这条路是人人都必经的道路。那些走过来得人劝正要走这条路的人不要选取这条路,因为它道歧且长,却被反驳道:“既然你能够走这条道路,我怎样就走不出来呢。”于是,一个又一个的人走过这条充满着艰辛的道路,也许这就是成长的真谛吧。明知自我有可能在其中沦陷,却还是执拗的自我选取。

我的成长大多数是快乐的:

我已经六年级了,和父母度过了十三个完美的春秋。在这十三年中,我遇到过无数阻拦我前进的“拦路石”,可我总能在父母的帮忙下、鼓励下,迎来最美丽、最灿烂的彩虹。就因为有他们的陪伴,我才能快乐地成长着。

从我“呱呱”坠地起,父母就向我倾注了他们最温暖的爱。在爱中我幸福地成长着。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总会碰到一些困难;在学习走路时,我总会有说“怕”的时候,这时,耳边总会萦绕着父母那亲切的话语“加油啊,你能行的!”当我能够清楚地背出第一首童谣、勇敢地跨出第一步时,我的内心又是多么快乐!原先,在磨炼中也能得到快乐呀!

随着岁月地飞逝,我也该读小学了。当我迈进小学的大门时,我很兴奋,因为我是一名小学生了。当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时,我更快乐了!快乐得像一只在空中自由翱翔的鸟儿。从此,我开始沐浴在知识的阳光中,在知识中快乐地成长。我变得懂事了,记得那一年的冬天,父母整天唉声叹气的,虽然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开心,但我总是当他们的“开心果”。我稚声稚气地唱起了走了调的歌曲,跳起了一支刚从老师那儿学来的舞蹈,逗得父母哈哈大笑。当时,我还一本正经地问爸爸妈妈:“你们快乐吗?”父母眼里噙着泪,重重地点了点头。我高兴地大叫起来:“耶!爸爸妈妈快乐了!我能为他们‘排忧解难’了!”原先,快乐是从别人脸上的笑容中得到的。

“在进步中成长,在成长中快乐。”这是我时常对自我说的话。如今的我最后清楚地明白成长――快乐之间的好处,在爱的阳光中成长是快乐的,给予别人也是快乐的。

以家乡民俗文化为话题的作文【四】

当老师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讲课,同学们在津津有味地听课时。它就开始渐渐变短。它什么也不说,它也不后悔,也不抱怨,像一位任劳任怨的警察,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当夜晚来临时,它站在粉笔盒中,看到自己以前高大笔直的身体变短了。它没有哭,也没有抱怨,它笑了,笑得比阳光还灿烂。它想:我终于要实现我自己的梦想了,我真为孩子们那一张张笑脸感到欣慰。这个时候,也许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个晚上,但我相信,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人……

第二天,它就这样一点一点地变短了。终于,在它还不到一寸长的时候,它以微笑告别了它的.一生。它不恨、也不怨。这就是一根粉笔伟大的一生、令人敬佩的一生、令人有所感悟的一生……

粉笔,它永远是那么宽容、那么无私……

以家乡民俗文化为话题的作文【五】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鸡妈妈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坪上严肃地教育小鸡们。说着说着,一只小黄鸡听不下去了,一溜烟的时间就跑到了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下高兴地说:“呼,终于甩掉了唠叨的妈妈。”就在这个时候,一只野猫正在大树底下乘凉,还津津有味地吃着鲜美的小鱼,可是野猫听见小黄鸡的声音就飞快地窜到小黄鸡的背后想吃小黄鸡。小黄鸡看见身后有个黑影,它就飞快地转过头来看,呀!一只大野猫,小黄鸡吓得撒腿就跑,嘴里还说:“叽叽叽,别追我,别追我。”大野猫露出了亮亮的牙齿,开心地说:“喵喵喵,快给我站住!”

就在这时,鸡妈妈听见了小鸡叫声,她想:“肯定又是那只可恶的野猫捉走了我的儿子,今天看我怎么收拾你”。想着想着,鸡妈妈想不下去了,越想越怕,迫不及待地跑去救小黄鸡,他用尖尖的嘴去啄野猫,啄得野猫哇哇大叫。

野猫终于被鸡妈妈赶走了,小黄鸡得救了,鸡妈妈摸着小黄鸡的头,温和地批评了小黄鸡,小黄鸡听了,羞愧的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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