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很幸运我生长在苏州这块美丽而充满灵气的福地,而我的老家——西山更是天堂中的天堂。
故乡的秋天,就像一幅五彩斑斓的油画,在我的眼前慢慢展开,那颜色是那么鲜明,线条是那么的`流畅。而其间流动着的神韵,是多么得让我陶醉。
故乡的秋天是丰收的季节,瞧!大片大片金黄色的稻谷,在阳光的照射下黄得发亮,直逼我的眼。那沉甸甸的稻穗在微风的吹拂下,如波浪一样,此起彼伏,煞是好看。那满山遍野的桔树上结满了沉甸甸的果实,把树枝都压弯了。金黄的桔子在绿叶的衬托鲜得更艳丽,叫人垂涎欲滴,恨不得马上咬上一口尝尝。故乡的特产不止桔子,更有那驰名中外的银杏、板栗等。
故乡的秋天是个美丽的季节。秋高气爽,阳光灿烂。站在山坡上,抬头仰望,是湛蓝湛蓝的天空;环顾四周,是峻俏秀气的西山;俯瞰脚下,是一望无垠的太湖,真是令人视野开阔,心旷神怡。山坡上的草,已经枯萎变黄,好似给山穿上一件金黄色外罩;红叶此时最为茂盛,它充满着激情和活力,火红火红的,好像要燃烧起来,真可谓锦上添花;弯曲的小路旁盛开着点点金色的傲霜秋菊,更为山增添了勃勃生机。。
故乡的夜是宁静的。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皓月当空的夜晚使我想起“每逢佳节倍思亲”的诗句。想起许多在外的朋友,肯定会和我一样,每到这时回家走一趟,去走一走乡间的小路,摸一摸弯弯的小桥,亲一亲悠悠的河水,那感觉有多惬意啊!
啊!故乡的秋天洋溢着果香,充满着诗意,让人深深的眷恋,这一切怎能不使我陶醉!
田里的庄稼成熟了。玉米棒子鼓着大肚子,稻子沉得压弯了腰,好象告诉人们,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这时,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男女老少在田间忙来忙去。欢声笑语不时从田野里传来,在空中回荡,汇成一支动听的乡间小曲。果子也成熟了,有梨儿、柿子、葡萄等。那种大鸭梨,就像挂在树枝上的大葫芦,黄澄澄的,在秋风中荡来荡去,好似一个个金娃娃在打秋千,特别惹人喜爱。
如果你回到故乡,有一种感觉——温馨。不是吗?早上在城市的人一般都用闹钟起床。在乡下,鸡一叫便起来了,很方便。
河水清澈见底,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着,有时游在水面上,有时潜到水里,偶尔吐几个水泡,好象在呼吸秋天清新的空气,欣赏秋天的美景。清清的河水慢慢地流向远方,冲刷着河床上大大小小的石头,奏成一支轻柔的小曲。
秋天是甜的,果实、庄稼已经成熟了。
秋天是香的,空气里散发着花香,被秋风吹送好远好远。
秋天是美的,大自然勾画出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图画。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家乡的秋天和其他季节没什么两样,还是一样的微风,只不过这风中都有丝丝的凉意,才发觉秋天来了。你瞧,公路两旁盛开着各色的菊花,有黄的、白的……五光十色,煞是好看!它们正迎着秋风左右摆动,像是在翩翩起,又像是在向过往的行人招手致意,还像是许多顽皮的小朋友在做有趣的游戏。每次上学,望着它们,好像在向我微笑,又像在对我说:“小朋友,要好好学习,天气转凉了,要多穿衣服,小心感冒了,影响了学习。”
让我们去家乡的果园看看吧!果园里有许许多多的树,可是,我最喜欢的时桔子树。你看,桔子树上结了一个个像小灯笼的桔子,我馋得直流口水。我摘了一个,开来,小心翼翼地下一小片,放入嘴里,轻轻地咬开它,嘴上、头上同时染满了汁水,我不禁赞叹道:“真好吃啊!”
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到处都是金灿灿的一片,我爱秋天,更爱这家乡的秋天!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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