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似镜,风如纱,竹涛阵阵,流水综综(淙淙。正是个好日子,李白与阮籍同到神的脚下寻找快乐幸福之门。
神睁大眼睛看这两个人:李白,腰挂酒葫芦,身着白青纱,胯下小毛驴,顶上飘飘发,不时用手抚一下那长长的山羊须;阮籍,坐在只眼老牛的破车上,酒瓶东倒西歪,头发凌乱如草,衣服
上半只扣子也没有,用一支树枝挂住,潦倒非常。
神引他们进了一个房间,各给他们一只破耳壶,壶中装有半壶酒。阮籍摇一摇又往壶里看一眼,叹气道:“神怕是偏心这西域浪子,我只有半壶酒罢,他却有一壶吧!”李白笑了笑:“神看来是对我们很好呢,我有大半壶仙酒,喝,味道一定美极了!”
神饶有兴趣地看了两人一阵子,微微一笑,把他们带到一个分叉路口,让他们各自走去。
李白的路不好走。赖棘刺丛生漫路,泥淖的山石路让小毛驴弄伤了脚,他从驴身上落到了泥水中,青白衫顿时一片黄一片黑,鸟儿从树丛中惊飞。他哈哈一笑:“这回酒可醒了,可以好好走路,再说,八只脚总比四只跑得快。”他又呷了一口酒。走了不久去碰到断崖,无路可走了。他吟了一句:“无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小毛驴,你可不必受我压迫了,有缘再会”!说罢动手往山下攀爬。
阮籍也不如意。正当他看着那半壶仙酒叹气时,一只猴子抢走了他用来遮风挡雨的破帽子,他想抢回来,却打翻了大多半的酒,人也倒在路旁,棘刺刮破了皮肉,鲜血直流。他又叹:“唉!天不助我呀!”爬上车走未几刻,断崖在眼前出现了。他顿时悲从中来,忆起伤心往事,哭天抢地地喊了起来:“叫我如何是好,如何是好……”眼前一黑,他晕倒在车上。
李白历遍艰辛,终于爬到了山下,眼前是一片从未见过的美好境地;金色的树枝,宝石的果子,银白的叶片,云雾缭绕,花影丛丛,神正笑着对阮籍说些什么,他跑了过去。
神于是宣判他们寻找的结果。点了点他们的酒壶,一阵红光闪过,两人手中多了一把钥匙,一把刻着“悲观”,另一把刻着“乐观”,李白成功地打开了门,而阮籍,无语叹息。
神笑着说:“乐观就是劈(披荆斩刺的一把刀,悲欢则是阻道的石。你们也看到了各自的结果,乐观,则幸福快乐,悲观,则无所事成。”
顿时,两人心中,风清气爽,豁然开朗。
自10月3日收到《爱与自由》以来,我翻看了其中大部分内容。不时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比照。有时这种比照让我很心痛,是愧疚之痛。我对一些教育现象及其本质知道得太迟了。错过了多少教育时机,又造成了多少遗憾!比如昨晚看到的关于“神游”一节。“神游”指胡思乱想,想的跟做的不一样。这是心理障碍的表现:心里想做某件事,却受到压抑,不敢做,转而去做了另外一件事情,或者只是幻想、胡思乱想。这样的孩子何其多哉!昨天下午我带心悦去外边玩“钓鱼”游戏。有个男孩坐在那里用小鱼网捞鱼。他妈妈看见后迅速过来说,孩子,这鱼是让钓的,不能用手捞。说着,夺下男孩手里的鱼网,把一根鱼竿塞到孩子手里:你看,就这样,用鱼竿钓鱼。
那孩子自始至终脸上毫无表情,目光迷离。他的选择权被妈妈的好心剥夺了。他只是想用鱼网尝试一下,却被横加阻止了,而他的妈妈对此毫无知觉。我们玩了钓鱼以后去荡秋千。一个约5岁的小女孩正在荡,荡得很低。她妈妈显然对此很不满意,就口授“要领”:“宝贝,你把腿往前伸,然后往回缩;再往前伸,往后缩;再往前,再往后。”态度生硬,还有点漫不经心。那小女孩听了并没有多大反应,而是看了我们一眼。我感觉她的眼神里有一种难堪。在一个小妹妹面前被妈妈以教训的口气教授荡秋千,一定让她很伤自尊。经过一番指导,她荡得比刚才高一些了。又荡了没几下,她就跳下来走了。她根本没提起兴趣来。这位妈妈跟女儿说话的语气就像一位严厉的体育教练,不像一位母亲,生硬,没有感情,简直不顾及女儿的感受,甚至还因为女儿动作的不协调而嗤嗤笑了一下。而她的爸爸,就在一边玩跑步机,这一切似乎与他无关。说到父亲,我领着心悦在外面玩,见过好几个父亲,他们根本不管孩子,我是说,不教育孩子。虽然他们和孩子一起出来,但他们不跟孩子交流,不跟孩子一起玩,只是远远地坐在一边看着孩子玩,要么干脆望着别处。好像看孩子只是当妈的事情,他们不需要参与。也许他们认为,当爸爸的只要挣钱养家就够了。我怀疑,这是很多父亲的想法。我真替这样的人难过,他们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却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和孩子待在一起。他们没有意识到,父亲在子女的成长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现在生活好多了,但是有多少人真正重视教育呢?学校里有不少孩子,明显缺乏家庭教育。他们对很多事情都不懂,没有规矩,不懂节制。他们的家庭背景,恐怕都相似吧。
首先,我们从最基本的层面即物质意识关系的层面来看,世上任何事物都是客观物质存在,尽管万事万物之间有着普遍的甚而是密切的联系,但是矛盾的特殊性早就告诉我们,世上任何事物由于其结构、构成元素及存在方式等的不同,无一不首先是一种不依赖于它者的独立的存在,音乐尽管是人类的创造物,但在自然属性上它是音响实体,不过是声音的运动 一种独立存在的物质运动,就此而言它是自律的。我们不应忘记这样一个常识,即世界上除了人具有情感和精神内涵外,其它任何事物都是没有情感和精神内涵的,因此,音响实体当然也是既没有情感也无任何内容的。前苏联音乐哲学家玛雷舍夫以符号学的角度考察音乐,认为“音乐符号客体与其艺术意义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不同于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符号客体,作为物质构成物,本身不包括,也不可能包括精神意义,而在解释的结果中表达精神意义。音乐表象不寓于声音之中,而是在声音的影响作用之下,形成于解释者的意识之中。即使音乐符号结构体自身,如果避开听众的心理活动,也不可能进入音乐作品的体系。人们之所以会认为音乐具有情感内容,是人对不同事物具有通感或者说是格式塔理论中所谓“异质同构”的原因所致。如果说音乐是他律的或者说具有他律性的话,那是因为人的本性或者说是音乐的社会属性使然,也就是审美主体将审美对象人格化的这样一种本能而造成的。
其次,音乐的情感是独立存在的。音乐自身并没有情感内容,可是它却可以唤起我们的情感,并且这种情感与生活中的情感并非是一回事。我们最初听到某首乐曲时所产生的那种特定的感觉感受,是在生活中从未体验过的,是全新的感受。这种由音乐唤起的人的情感我称之为“音乐情感”。请问有谁在生活中体验过与门德尔松《e 小调小提琴协奏曲》一样的感受的呢?贝尔就认为艺术中所唤起的审美情感是一种特殊情感,与生活中的情感毫不相干,在艺术世界里“没有生活情感的位置”。音乐所引发出的人的情感同人在生活中的种种情感确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音乐的话,那么我们至今都不可能体验到这种只有音乐才能带来的异样的情感。尽管音乐有时能够引发或诱发起我们在生活中曾有过的相类似的某种感觉感受,并使我们联想到生活中某些经历体验,但这种共振是不具体不确定的,很宽泛的和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心境而异的。音乐给我们的只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人们认为贝多芬《命运交响乐》第一乐章一开始的动机是命运在敲门,这不过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和表述,我们也完全可以认为它是神的震怒,或是火山的爆发等等生活中一切与此相关联的事物。而在客观事实上,在自然属性的层面上它却什么都不是,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力度较强的,能够使人振奋的声音而已,这才是音乐的最基础的最根本的本质。
有一句著名的艺术定律叫做“艺术源于生活”,从音乐上讲则是“音乐源于生活”。此观点只能说是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正确性,而并非是绝对的。若将其绝对化便会全然排斥和从根本上否定掉音乐的自律性。对此定律我们一般可以作两种理解,其一,若是作最宽泛的理解的话,那岂止是音乐源于生活,人类社会中一切的一切都应是源于生活的,因为若没有生活,人类社会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这样看来“音乐源于生活”的表述也就显得毫无意义,其二,若是将“音乐源于生活”理解成是音乐的素材或音调、节奏等源于生活中的.事物的话,这便大可值得怀疑。因为没有生活素材的纯音乐只能是源于它自身,比如莫扎特的许多作品,包括 《C 大调长笛奏鸣曲》、《C 大调钢琴奏鸣曲》等便是如此,至于音调节奏方面,生活中原本就不存在音阶、和弦、音型、旋律、节奏等,也没有对位与赋格,列维。 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认为,在艺术作品中并不一定存在着它同现实之间的某种对应关系。艺术作品并不单纯地去“反映”现实或“记录”现实。作为一种结构、形式,它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塑造力量的“现实”。不可否认生活中也确实存在着律动、高低起伏、强弱变化对比、明暗交替等与音乐诸要素相通的因素,但我们显然不可以将“音乐源于生活”理解成音乐依赖于生活,从属于生活,没有生活原型音乐就一定不存在。音乐绝对不是,也决不应该完全成为生活的奴仆。音乐情感不但不依赖从属于日常生活,而且还开拓和丰富了人类相对贫乏的情感生活。
再次,音乐的自律性还表现在现实生活并不能为音乐全面提供素材或源泉,即使有那也只是对生活只鳞片爪的意向性的模仿,如鸟叫、教堂钟声、奔腾的河流等。我们的艺术理论总是近乎本能的习惯于将艺术与生活生拉硬扯在一起,这在某些时候确实是行之有效的,典型的如浪漫派音乐与社会人生等就有较多的联系。这样的联系也确有其心理学上的根据。与马克思所谓“自然的人化”一样,音乐与生活的联系也是“音乐的人化”。尽管音乐与自然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是由人创造出来的,后者是客观存在的。但究其本质不过是乐音有规律的振动,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本质上它与大自然是一样的。两者的区别只是“人化”的程度不同而已。因为音乐是由人创造,深深的铸上了人的烙印,所以,其人化的程度要远远高于大自然“人化”的程度。
音乐的自律性还体现在审美主体对音乐的表层欣赏上。欣赏至少应被分为自律欣赏和他律欣赏两个层次,自律欣赏又叫表层欣赏,它是纯感觉的、纯情感的,仅感受音乐的形式美,它不与生活内容发生任何联系,主体并不思考、联想与回味,属于生理性的物质性的。表层欣赏主要用于娱乐休闲和身心的放松。表层欣赏与我们品尝美味佳肴与身体按摩是属于同一个层面的,在这个层面上我们仅以获得生理快感为主要目的。李斯特在《柏辽兹和他的“哈罗尔德”交响曲》中指出:“情感在音乐中独立存在,放射光芒,既不凭借‘比喻’的外壳,也不依靠情节和思想的媒介。”此话若是就表层欣赏而言是非常正确的。至于他律欣赏,将在下文论述。
另一方面,音乐也应当被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足以引发主体思考回味的仅有形式的音乐,也就是所谓的纯音乐,这种音乐是没有内容内涵的。审美主体只能从中获得形式美的感受,莫扎特的《C大调长笛协奏曲》等就属于这一类作品。听这样的音乐恰如品尝食物,没有人在品尝了美味佳肴之后会提出“食物的内涵是什么?”这样一个荒唐而又愚蠢的问题,那么我们又为什么偏偏总是热衷于对仅有形式美的音乐这种精神佳肴频频发问呢?我之所以用食物作为例子,是因为两者都是人的感觉事物,只不过是前者作用于人的味觉,后者作用于人的听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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