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是教了我们一年半的英语老师,好有一头长发,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一个秀气的鼻子,长得也算漂亮,她态度和蔼,对我们很亲切。然而,有一件事令我刻骨铭心,我一生忘不了,那是一堂小学阶段上的最后一节英语课——
在临近小升初的一段时间时,我们班的纪律不怎么好,特别是在英语课、思想品德课、科学课时,我们在教室时不是说话就是做小动作。最后一节英语课铃声响了,张老师带着模拟小升初席卷走进教室,然后我们组长发试卷。张老师说:“这次考试,我们3班考的最好。”我们纷纷鼓起掌来。张老师笑了一下,随后开始上课。上到一半,张老师顿了顿,说:“静下来了!最近班上很吵,你们要听讲啊——”“不!”一个调皮的男孩半开玩笑地打乱课堂秩序。张老师没有理会,说:“不愿意上课的举手!”几个成绩不怎么好的同学把手举了起来,又挠头,手一直放在那,张老师一看,没有人不愿上课,于是就继续上课。到后来,教室里简直揭开了锅——除了一小部分人在听讲以外,大部分同学在讲话、做小动作、玩游戏……张老师无奈之下放下了卷子,说:“停下来!你们知道吗?可以这么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分钟。每一堂课老师为你们的心理状态精心设计的。你不听,老师为什么要花那么多功夫?都是为了你们啊!和你们3班在一起的日子,我感到很快乐。在我看来,你们每一个都是聪明的孩子,只是有时候不愿意学罢了。我希望你们不管是什么课,都要认真听讲。上了初中以后,你们更要听清老师说的每一个字,把单词认真记好,了解语句的形式。这样你们的成绩就会蒸蒸日上。同学们,这是你们在小学的最后一堂英语课,要把每个字烙在心里,过了这堂小学的英语课,下一节就是初中的了!我看有一些人态度并不好。这样,上完这堂课,你们就自由活动吧!”几个调皮的男生和着说“耶!”张老师的眼神扼制住了他们这种行为,张老师看起来好生悲伤,而且,我看见了张老师眼中的泪光……
下课了,几个成绩好的女同学目睹老师远去的背影,哭出了声……
在小学的最后一堂英语课就这么度过了,我的心塞满了苦涩的泪水,并感慨:同样是一个班的学生,差别怎么那么大!?
六年的小学生活过得飞快,一眨眼,我即将离开小学,到另一个天堂去展翅飞翔。在这6年里,我经历过许多难忘的镜头,其中,有一堂语文课,我永远难忘。那就是老师讲《匆匆》这篇课文的那堂课。
以前,很多老师都说要珍惜时间,可那些话总是从左耳进,再从右耳溜走了。学了这篇课文,我才懂得了时间的宝贵。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作者开头就以对比的手法,写出了日子一去不复返,同时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的无奈和留恋。”老师振振有辞的说道。我的心情也受其影响、随之触动。是啊,时间是逃去如飞的,是一去不复返的。我不仅没有好好把握时间,还常常抱怨上课40分钟太长了,期待着下课10分钟的到来,想着下课与同学们打闹的情景……我是多么幼稚,多么无知。
老师又对我们说:“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过了8000多天,你们算一下自己已经活了多少天了,再想想你们在这么多的日子里做了些什么。”我们一个个都认真地算着,算到我们已经活了4000多的`日子了。但是我们什么做了什么呢?我们什么也没做。就连上课的40分钟,我们也没法静下心来专心听讲,更别说有什么辉煌的成就了。
正是那堂课,我才真正知道时间的宝贵;正是那堂课,我才加深了对自己的认识,原来我这么空虚;正是那堂课,我才有了人生目标……那堂课,我受益匪浅。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堂课。
难忘,难忘那堂课!
——题记
那堂课教会了我要热爱生活,要有勇气,有毅力,有信心。让我刻骨铭心的那堂课!
“热死了,热死了!”知了在树上慵懒地叫着,我望着窗外,只见那满世界都是白晃晃的阳光,闪闪烁烁的碎银片从空中飘落,人们都躲在装有空调的室内休息,或者在绿藤架底下,沏一杯茶,细细地品着。街上几乎没有行人,偶有一个也像烧焦了的'禾苗似的,慌慌地逃着。四周可怕的空旷、寂静。我边看边想:酷热天,睡觉天!随即,将空调的风调到最大档,温度降至26℃,蒙上头接着午睡,立刻便进入了梦乡。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踩”碎了我的梦乡。
“是谁呀,吵死了,暑假天还让不让人午睡了!”
“是我,妈妈”妈妈边说边走了进来。
“干嘛?”我语气生硬地问道。
“干嘛?还不起来?2点半多了,写作课都快迟到了!”妈妈急吼吼地,扭着一张苦瓜脸对我说。
“不嘛,我不去!”
“再热的天也必须去!”妈妈像将军在下达军令似的。
没办法,唉!母命难为啊!刚出大楼,一阵热浪像饥饿野狼似的向我扑来,我奔奔走走,到树荫下等车。商店的广告声,西瓜商贩的叫卖声,还有建筑工地的嘈杂声一起***扰着我的耳朵,心里载不动一个“烦”字!
我环顾四周,突然,我的目光像是被建筑工地的打桩机声所吸引住了,只见有人在焊接,有人在操控打桩机,而我却看到一个仅仅比我高一个头的工人,十四、五来岁的样子,他在扛着一袋袋沉重的水泥。他瘦得如一根豆芽似的,脸色蜡黄,眼睛里充满了血丝。他那身尘土扑扑的工装由蓝色变成了黑色,骡马似的大口喘着气,脸上、脖颈上的泥垢让汗水冲出道道亮沟儿,又用手一抹,活活一帮京剧舞台上的张飞、关云长,皮肤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一双骨节粗大的脚穿着一双破旧不堪的鞋子,整个儿身体像抽了筋,散了架似的,正步履艰难地、慢慢地向我这儿走来。我的心生疼生疼的,为了能给上海增添一色美丽,为了能给上海增添一色繁荣,为了能给上海增添一色昌盛,他几乎要把命给搭上了。我跑过去,问问这大哥。
“大哥,你应该读书啊?”
“读书?读书?哪有钱读书?俺要多挣些钱,回头给家里寄去!”大哥带着一口夹杂着浓重的重庆口音的普通话回答我道。
是啊,哪有钱去读书?突然,我眼前浮现出那大哥为了养家,不惜背井离乡,或许是为了给家里病重的老人攒钱治病,或许是为了给自己的妹妹买一个她喜欢的书包,或许是为了带自己的弟弟去看一次世博会,或许是为了还清还欠下的债,或许……
看着那大哥不畏艰难和酷暑在烈日下工作,宛如在给我上一堂人生之课:人要有勇气,有毅力,有自信,要热爱生活!
倏地,心中感觉清凉了许多,空气中仿佛弥漫着一股薄荷味,这时,133路公交车来了,我一个箭步上了车,感激那大哥给我上了一堂课,给予了我动力,我怀揣着对大哥的感谢之情,怀揣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去补习班上课。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学习上碰到一些困难时,我就会想起那位大哥,想起他给我上的那堂“课”,便不停地在草稿纸上演算,终于做出来了。
这堂课时时激励着我,鼓励着我要热爱生活,有毅力,有勇气,有信心。这堂课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让我把它埋藏于记忆的深处,让我难忘。
难忘。难忘这堂课!
难忘这堂课!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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