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那天晚上,我和Z出去玩。我们看焰火,看汽车,看人潮,看芸芸众生都仰起头来然后幻想如果是自己在空中爆炸了那该多好,虽然死得算不上壮烈,至少有个万众瞩目……谁会想到,在那样汹涌的人的潮水中,我会低头拣起一个空易拉罐,然后迈开步子一路挤人走到45米开外的垃圾桶将它扔掉。
Z异常尖锐地看着我说:你堕落了。
曾经
郭敬明听听音乐然后几小时就做了《六个梦》,而我听了音乐同样震撼同样感动可为什么再给我几十个小时我还是连一个“梦”都做不出……
曾经。多么残忍的词
曾经梦里总出现一个人,穿着长长的黑色风衣,像树那样站在雪地里,白雪的.反光很微弱很微弱地照在他脸上,说不出的庄严,像远古的牧师,善良而沉默,总为人吟唱那些华美的祈祷。
人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没有别人可以代替,多姿多彩的.人生就是因为有了个性,才会越发的灿烂精彩。当然我也有自己的个性,这也让我的生活更加有趣。
我的个性可以用两个字表示:吝啬!
去年夏天,我们一家人去三门岛旅游。那儿的海鲜真是特别的好呢!于是,妈妈说要买几斤海螺肉回家尝尝鲜。我们来到海产专卖市场,一家店一家店的看。我们进了一家店,妈妈问:“响螺肉多少钱一斤啊”“100元一斤。”店主笑兮兮地迎上来,“要不要来一斤啊”我气急了,这哪值啊,摆明了要敲竹杠嘛!
我拉着妈妈就跑进第二家店。我问:“这响螺肉怎么卖啊”“80元一斤。”那店主眼皮子也不抬一下。哼!我又不高兴了,这什么态度啊有没有把顾客放在眼里啊我又走出店门……
“走了一个上午啦,就买50元一斤的那家吧,我累坏啦!”妈妈在后头喊着。我见妈妈累了,就说:“您回酒店吧,给我40元,我买给您看!”我一副斗志昂扬的样子,少花10元,累也是值的!妈妈拗不过我,扔给我50元就走了。我又看到一家店,上面写着响螺45元/斤。我对老板说:“这响螺40元卖给我一斤行不行”“小妹妹,我们的价钱已经很低了!”“可我只有40元,老板,你就卖给我一斤吧!”“唉,算了算了,40就40!”。哈哈!成功了!幸好妈妈给我散钱了,不然就不能圆谎了。
我提着响螺,心里美滋滋的,回到酒店,爸爸还夸我是小经济学家呢!
我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有的人说我象爸爸,有的人说我象妈妈,我到底象谁呢?
我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的我。在家时,我的欢声笑语充满我温馨的家;在校时,我的欢声笑语弥漫我可爱的校园...爸爸妈妈说我是快乐的使者,老师同学说我是欢乐的化身,而我认为,我就是我,活泼开朗的我。
我就是我,一个充满幻想的我。我总是憧憬着童话般的生活。想象中,我的小屋弥漫着童话的气息,下着甜甜的雨,吹着甜甜的风....我的小屋垂挂着棒棒糖,飘着肥皂泡泡,让我有一种脱离显示的感觉,但我更能接受现实,面对现实。我就是我,充满幻想的我。
我就是我,一个害怕孤单的我。我总是害怕天黑,害怕一个人的滋味。在孤单中,我不快乐,在寂寞中,我不快乐.....可是,在孤单中磨练自己,挑战自己,也是一种乐事。我就是,害怕孤单的我。
我就是,一个喜欢挑战的我。我喜欢攀岩,我喜欢蹦极,我喜欢冲浪,我喜欢挑战。我喜欢在冬天吃冰激凌,我喜欢在夏天是麻辣烫....我喜欢穿着短袖进冰场,我喜欢穿着棉衣烤暖炉....我就是我,喜欢挑战的我。
......
蓝,是天的颜色,我不会象海那样抄袭天的蓝;红,是火的象征,我不会象霞那样模拟火的红....
我就是我,独特的我。
我一直以为,我在这城市之间每天穿梭,足够了解这世界的样子:清晨是以一栋楼里几个住户孤独亮着的灯开始的,夜晚是以一排排路灯和一片片霓虹结束的。我以为这就是生活,但我错了。
过去的我从未注意到那些自然的细节,那些曾经来过却又告别的风物,那些被人类辜负的生存元素。比如河流,井泉,寂静,黑夜,流萤,虫鸣,水桥,城丘,荒野,鸽哨,燕巢,乡村······比如农历,节气,禁忌,故乡,耕作,女织,脚力,街坊,漫步,放学路上······
但是在我的生活中,我已经看不见他们了。
父辈把祖先的文化遗产交到我们手上,却没能把诞生那些佳句的空间和现场一并予之。当我们动情吟哦的时候,已经找不到多少相配的物境和诗意了。
让我们来看看吧:一边是秃山童岭、雀兽绝迹,一边是“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的书声朗朗;一边是霾尘浊日、黄沙漫天,一边是“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的诗情画意——现代人生生地将古人留下的美销毁了,现实空间里与那些风雅的诗句全无对应之物,却要少年人硬硬地抒情和陶醉,真是自欺欺人。不知何时,我们的世界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变化着:盖起的高楼,四通八的道路,高起的烟囱······不可否认,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新建的高楼让住宅更加稳固安全,发展的科技让生活更加舒适惬意。
古典场景的缺席,不仅意味着风物之夭折,更意味着众多美学信息与精神资源的流逝。不久,对原版大自然丧失想象力的我们,将对古籍中那些伟大的美学华章和人文体验彻底不明就里,如坠雾中。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太少了,生活中的.那些美好,到现在只能用来缅怀。当夜晚的静谧被浮躁的声音打碎,黑暗不再黑,当曾经的繁星点点化为闪烁不停的霓虹,我们又将从何处寻找当初的生活?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可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王开岭如是说。在工业化、城市化这条路上渐行渐远的我们,是否该回头看看,当初的信仰究竟什么?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我们不能把钢筋水泥当成家,不能把金钱物质当成生活。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梦想:自然质朴,一袭布衣,一壶好茶,两三个知己,淡然自处。我们张开双手拥抱这个时代,尽管她有诸多的不足;我们用一腔热忱去爱这个时代,因为我们生其逢时。我们爱她,就连那些憎厌不满,也都来源于爱。
“谁还记得从前的世界,谁还记得生活本来的样子?”合上书本,王开岭的质问犹在耳边。而我站在城市的中央,誓要回到那段自然无邪的岁月,回到那个清澈明亮的人间!我相信,世界在我去世的时候,要比我出生的时候,更好。
上回老师跟我说,要我去看看校门口摆小摊老头的手,现在没有摆小摊的了,学校门口不准摆摊。
上次就告诉你是“以前的事”,你没注意听。不过我相信,好多小学门口还有小商小贩的,都要做小学生的生意。
不过,星期天我和奶奶去菜场时,也看到卖菜的手。
我不明白,什么叫“卖菜的手”?不能这样说话,要说清楚,“卖菜的”是谁?
是菜市场一个卖菜的大妈,五十多岁,胖胖的,脸红扑扑的,系个大围裙,对人客客气气的,我们买了菜,她说零头不要给了;奶奶说那不行,在包里找到一个五毛的给她,她连声直说“谢谢”。
你这样说,我就清楚了;我就好像看到那个人的样子了,而不是“卖菜的”。说“卖菜的”,也不一定是不礼貌,但我想不出他是什么样子,听了你的描述,我就能想象出那个人的样子和动作了。你刚才提到“手”的,为什么会记得她的手?
比较黑,粗糙,有裂口,食指上裹着创可贴。
你把观察到的细节说出来了,这么一说,这个人的“样子”就更清楚了。你就把这些看到的,听到的写出来,就很好。当然如果写一写想到的,也很好。只要你真的有想说说的。
我觉得她卖菜,一定很不容易,特别是冬天。听她说,五点钟天没亮时就来了。
不知道她家里住得有多远,加上进货,理货,起得更早。
老师你只要看到她的菜摊,就会知道她的手为什么是那样的了。菜场没有暖气,菜都是冷冰冰的`,一个摊上那么多种菜,她的手不停地为顾客抓菜称菜,停不下来。她要是像我们这样只是写写字,手就不会那样。
我上回跟你说,看看那些人的手,就知道他们怎么生活了。你们老师教你们观察,你说不知道怎么观察。你心里有人,眼睛就会注意人们的生活。
我有次在公交站看到一个扫地的在吃中饭,印象也很深。
什么“扫地的”,又来了!很不好。以后说“清洁工人”,如果写到作文中,一定要规范。你们老师没说吗?
是的,是清洁工,穿着橘红色工作服,五十多岁。他坐在小超市门口的台阶上,脱下手套,打开塑料袋,里面是一个夹了咸菜的大烧饼,他大口地吃,小超市老板娘从里面出来,拿出热水瓶,给他的茶杯倒上水,还埋怨他什么,可能和他比较熟。
你的判断有道理,人们如果不熟悉,一般不会这样交流。
小超市老板娘对人蛮好的,每天放学时,她的生意就特别好。其他时间,总是坐在收银台眼睛直直地看手机,头也不抬;有一回饭菜煮焦了都没反应,顾客闻到了大喊大叫,她才“啊呀”惊叫一声,慌慌张张地往里屋跑,柜台上的东西都带倒了地上。
你上次说不会观察和描写,可是刚才这一段写得就很好。我猜想,可能是你以前没有把看到的事物“如实”地写。
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写的时候要记住,你看到的,别人不一定看得到;所以你要用自己的语句把你看到的事物客观形象地写出来,像描画一样,让读你作文的人脑海里出现和你差不多的形象画面,这就是会描写的好处。
我,早恋了吗?还是爱上了幻想和浪漫。后来写情书的男孩失学了,我伤心了很长时间,那阶段,是一张张凌乱的情书陪我度过,我觉得自己是爱上他了,假如这就是爱情。
16岁时,一个男孩对我说:当你穿过操场的那一刻,也穿透了我的`心。他说他爱上我了,我高兴极了,看着他斯文而且阳光的脸庞,我如痴如醉,可是我并没有爱上他,在写给他的回信中我对他说,如果我想哭泣的时候你能借我一支臂膀就足够了,他伤心了很长时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经常会想起他,他总是喜欢牵着我的手去散步,他每走一步都带着期盼的眼神,我知道,他还在爱着我,而我心里却在爱着我的爱。
他陪我走过了三年,三年里我承认我也爱上过他,在我伤心的时候,我第一个想起他,他告诉我:脚底下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如果你想回头,我还在原地等你。我哭了,我开始疯狂地满校园里找着他,他,去哪了,我想告诉他,我爱他,只是我们没有缘分,他毕业了考上了大学,他说放假的时候会回来看我。我等着他,这就是爱情吗?找来找去,连月老都不知道我的心在想什么,连丘比特的箭都迷失了方向,爱情已经离我而去了,我错过了今生第一个愿意爱我一辈子的人。他曾写信回来,在信中他对我说:你永远是我眼睛里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永远都不会变。如果这是爱,它让我学会了珍惜。
19岁时,我遇见了一个大我三岁的男孩,他说他可以擦干我脸上的泪痕,我抬起头看见他深情的眸子,我又一次陷入了爱的旋涡,可是高考结束了,我们就分道扬镳。爱情支离破碎,那时我知道自己是不该在读书的时候恋爱的,不该做那么多的错事,伤害了自己。假如这就是爱情,它就像一场梦,梦醒了,自己的眼泪还没有干,人成熟了,学会了坚强。
20岁时,我考上了大学,寂寞长伴我在学校园的每个角落,我遇见了他,他是我的高中同学,能在人群中遇见他是一种缘分,他曾对我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他就像是深水里的一颗救命稻草让我有了呼吸,我每天都缠在他的身边,我不知道是因为寂寞才爱,还是因为爱而爱,不过我和他的爱情只浓烈了短短几个月,在那个寒冷冬日子里我和他在一起度过,假如这就是爱情,它曾温暖了我的心,不过就在乍暖还寒时节爱情却瞬间消失了。如果这就是爱,它让我迷惘。
我该如何是好,我不能没有爱情,春天如期而至,一个如春风般温暖的男孩走近了我的世界,就在我还在悼念前一段恋情的时候,他对我说:我会让你爱上我的,看着他那么胸有成竹的样子,我的心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我还能找到真爱吗?我还有勇气爱吗?
他走到那里都会带着我,他说:我今生都不会让你孤独。这句话温暖了我的心。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象春天里万物充满了生机,我开始慢慢苏醒,我开始喜欢和他在一起漫步在春天的校园里,初夏我们开始相拥着欣赏校园的绿色,秋天的落叶加重了他的温柔和我的依恋,冬天我们依偎在一起看烟火,无数个日子过去了,他成了我生命的另一半,这就是爱情吗?经历了那么多纷繁绚烂的情节,当我遇见它时却没有一丝一毫的预兆,平淡中爱情慢慢曾长,真实里又充满激情,这就是爱,冥冥之中早已注定,这就是爱情,它让我的心找到了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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