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着一条小黑狗,小黑狗和我可好了,它每天都在门口接我送我。可是有一回,我却做了一件对不起它的事。
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看见炉子上的水开了,还呼呼的.冒着白气,就赶紧灌起水来。
忽然,“砰”的一声,哎呀!真糟糕!我把热水瓶碰倒了,热水瓶胆摔成了碎片。爸爸就快回来了,怎么办?我看着院子里的小黑狗,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爸爸看见地上有热水瓶的碎片,问:“这是谁打碎的?”我红着脸,说:“是小黑狗打碎的!”爸爸一听,顺手拿起一根木棍,朝着小黑狗就打。小黑狗“汪汪汪”地尖叫了几声,跑到院子里,用舌头舔着它那条被爸爸打伤的腿,又看着我,好像在说:“你怎么冤枉我呀?”
吃饭时,我小声的对爸爸说“爸爸,热水瓶是我打碎的。”爸爸温和地说:“你又不是故意的,但以后可不要撒谎啦!”接着,又语重心长地说:“记住,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如今,小黑狗长大了,这件事早已忘记了。我呢,却当做是昨天发生的一样,我永远记住了“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这句话。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的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做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爸爸妈妈今天心情好,平常吃完饭爸爸妈妈早就把碗筷收拾掉,洗掉了。可今天却到IPTV上去玩游戏了。不过这正好了却了我的心愿--总算可以帮爸爸妈妈做点事了。 我踮起脚尖走到餐桌旁,小心翼翼地把碗筷放进水池里。接着又悄悄地打开水龙头,把碗上的油垢冲洗掉一点。然后在百洁布上挤上一些洗洁精,仔细地清洁着碗。 洗着洗着,忽然手一滑,碗“当!”一声摔到了池子里,还好没摔破。可那声响已经被妈妈听到了,她急忙在房间里问:“宝贝,什么声音啊?你没事吧?我出来……”我一听到“出来” ,连声说:“不用不用!只是我冒冒失失地把杯子碰倒了而已。”“杯子碎了没?”“没有,好着呢!”
“呼”我松了一口气,刚才差点“穿帮”。我又继续洗起来,很快就把碗洗得闪闪发亮。正当我高兴的时候,一眼瞥到了旁边的\'电饭堡,里面的内锅的边沿粘满了饭粒。要不要把它一起洗掉呢?算了吧,我已经把那么多碗洗干净了,这个就……唉,还是洗吧,好事做到底嘛!想到着儿,我便在锅内放一点水,用“钢丝球”一点点把饭粒刮到锅内的水里,待我刮干净后,再一起把水和饭粒倒出锅内。最后,再整体地把里里外外冲一遍,一切OK!
这下,我可真的得意洋洋了。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虽然爸爸妈妈还不知道,但我想他们一定会很高兴的!
今天,当我阅读《高尔基的童年》这篇文章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
我一字一句地仔细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以前读书的情景。每当父母给我买回新书或自己借到一本书,我就如鱼得水,总是迫不及待地阅读。我虽然爱看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却极少。为什么呢?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自己与之相比较,我只是看热闹,反注意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从来不曾写读书笔记;也不曾体会文章的内涵;更未注意过他人作品、文章写作的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收益浅。我想高尔基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同时,高尔基认真读书的态度,不反反教育了我做任何事都要具有认真的态度。
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我是深有体会的。记得我在这学期数学期中考试时,十分失败,其原因就是――粗心。较难的题,一分未扣,而较简单的一道填空题,由于在草稿纸上是根号5,却因看错把根号5写成根号3,被扣去两分,这难道是我不会吗?唉,粗心使我屡次失败,我怀疑,它难道是我的影子,总与我相伴吗?可今天,我看到高尔基读书忘了一切,而抛开粗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认真交朋友,对,终于悟出,粗心并非与我相随,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只有甩掉它,放弃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持认真的态度。
今天,我细细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对\"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这句话更坚信不疑了。
人生来无善亦无恶,关键是正确的引导。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的羁绊;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从而使我们入神忘情,灵魂升华。
读书其实是在读人生。许许多多的人生。书中总是汇集了一些独特的魂灵。善于读书,其实是借助读书深深地翻阅自己。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每一个女孩的心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子,我们在寻找专属王子的过程中逐渐长大,因而明白爱的真正含义。
立志成为漫画家的转校生路茧遇见王子般的少年章夏理,他就像她的天敌,每一次都在她最尴尬和狼狈的时候出现,可她无法抑制自己的怦然心动。但是,与昔日好友沈嘉木得重逢却让她想起来真不可触碰的从前。
章夏理像王子般带给路茧温暖,路茧悄悄依赖上了他。而她所不知的是,温暖的后来是一连串的背叛,记忆,伤痛,赎罪,宽恕。
究竟要行走多久,遇见多少成长的痛楚,才能走回最终温暖的结局?
随着嘉木的背叛,章夏理的疏远,往事如同画卷般展开,三年前的与柯书潮的记忆,自己拼尽全力想要实现的梦想……
——章夏理,你真的是“我”的王子吗?
读了这么一本书,让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心中也默默地想为什么章夏理是王子,而“我”却不是公主呢?路茧为了寻找答案,唤醒昔日的自己,她踏上了独自一个人的旅程。她想再去看看她最初的王子,唯一的王子。当她面对当年夺走柯书潮生命的那个湖,忽然潸然泪下。为什么章夏理不是她的王子,唯一的王子?在毕业典礼上,路茧把自己画的关于王子的漫画绘本交给了章夏理。当翻到结局——再见了,“我”的王子。你是王子,却最终不是“我”的那个王子。她放弃了,放弃了“王子”……
人生总会像梦一样,有一个属于你的王子,也却会因某件事发现他并不是你的王子,让你留下伤痕。但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的王子……
星期天的下午,爸爸妈妈都出门了,妈妈临走时嘱咐我:“今天可能要下雨,别忘了收衣服!”
过了一会儿,天空乌云密布,看样子一场倾盆大雨即将来临。我想起妈妈的嘱咐,急忙放下笔向天台跑去。刚跑到天台就看见隔壁的王奶奶正费力的收衣服。王奶奶年纪大了,行动不方便,收衣服很费劲,于是,我赶忙跑过去迅速地帮她把衣服收起来。刚把王奶奶家的衣服收进屋里,大雨便倾盆而下、糟了,我家的衣服还没收呢!我冒雨飞奔去收,可还是晚了,雨把衣服淋湿了。
晚上,妈妈回来了,一看衣服,脸上立即“晴转多云”,大声斥责:“你这孩子,怎么连这点事都干不好!”我连忙向妈妈解释事情的原委。还没等我说完,妈妈又说:“一点点小事也做不好,还有一大堆理由。”我感到很委屈,双眼浸满了泪水。“妈妈!”我大声地说,“你听我把话说完。我去收衣服的时候,看见王奶奶正费力地收着衣服,行动很不方便。于是,我迅速得帮她把衣服收起来。刚收好,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可完了,自己家的衣服被雨淋湿了。”
妈妈听了,脸上露出了笑容。“原来是这样一回事啊!对啊,人与人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要懂得尊老爱幼。”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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