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五彩斑斓,对每个人都充满了未知与挑战,道路选择众多为好奇之心,我们走向未来。成长充斥变化,合理引导方向,可实现自我,二者兼备,才能尽展天赋,把我人生。
好奇心是人类灵魂深处对陌生事物的向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更是每个人心底不可阻挡的用汹涌暗流。与生俱来的好奇心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儿童的命运,而要合理发挥其功能,则需父母的'正确引导,既不可任其发展,又不该完全扼***合理引导式教育的关键所在。
正确利用好奇心可收获,高晓松在儿童时代变热爱探索与钻研,每当遇到问题便去请教父母,父母会给他一张纸条,告诉他哪位邻居擅长这一方面,他在前去呗问。如此以来,家庭资源促使好奇心正向发展,好奇心咋促成了他日后的巨大成就?正是凭借好奇心的推动,高晓松才博学多识,为人敬仰。
有好奇之心,可推动科技进步。纵观历史画卷和为科学巨匠之所共有,无他,好奇之心不可或缺。一颗苹果换起了牛顿的好奇心,伟大的力学定律由此诞生。一座中百唤醒了伽利略的好奇心,真理之光由此闪耀。多样生物唤醒了达尔文的好奇心,进化奥秘中被发现自然。科学的探索者接因好奇而踏入无人涉足的全新领域,比较终开拓出另一片云淡风轻的世界的好奇心,是上帝人类发掘真理的惠赠,是的精神财富。
然而,缺乏判断力的儿童难免会因好奇心的错误引导向踏入歧途。俗语云:“好奇心害死猫。”但教训已向我们证明,好奇心不仅会害死猫,更有可能毁灭美好的人生。网络时代信息繁杂,难免会有不良信息吸引儿童,指引他们陷入迷雾,失去自我。不管是当下普遍存在的网瘾现象,还是骇人听闻的青少年犯罪事件,都与缺乏正确的引导密不可分。像这样更应引起父母,老师的注意,社会的健康发展,急需好奇心的正确引导。
好奇心的缺失,一颗限制时代步伐,当我们都拘泥于已知的世界,无人可帮探索与发现,那么时代的脚步则会停止。北京大学比较年轻的博导刘颖在接受采访时曾这样说:“正是对生命科学的好奇心,使我有了今天的成就。”而作为青年一代的我们,更需以好奇之心,去开拓别样的人生。
合理引导,永葆好奇,愿你我都能具有一颗探索之心,在好奇心的下,谱写人生的华章。
我们的童年大概是在“十万个为什么”里过完的。碰到一切新奇的、感兴趣的事都喜欢用手指着奶声奶气地问上一句:“这个是什么呀?”这完全是出于我们的好奇心。
何为好奇心?于我来说,不过三字而已:好,奇,心。
“好”,是一种***,求知欲学的愿望。孔夫子早就回答过子贡“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好”是一种态度,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陆游曾告诫后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好”也是对他人负责,面对别人的“好”,我们要“贤者以其昭昭而使人昭昭”。总之,“好”是认识一切事物的前提,有了“好”这种意识,才能去探求大千世界各种各样令人着迷的“奇”。
何谓“奇”?不过是遇到“奇”发现“奇”使之不“奇”。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人带着“猎奇”的心态去看待世界。然而,“猎奇”的人常常把一些不好的落后的事物挖掘出来,这并不是真正的“奇”。
这里所指的“奇”是牛顿对于苹果为什么会掉在自己头上的疑问;是伽俐略对于亚里士多德两个铁球为什么不能同时落地的质问;是李四光对中国“贫油论”的反问。
对于未知,我们“奇”;对于书籍,我们发现更多的“奇”。人类在“奇”的带领下更加了解我们所居住的美丽星球,更加知晓处在一片黑暗之中的宇宙太空。“奇”是我们必须拥有的探求品质。
“心即理也。”明代的王阳明是这样解释心与理的关系。虽有夸张和唯心主义的色彩,但却能看出人们对于“心”的重要性的认识。
古人说过“心如止水”。由此可见一份安静的心情是多么重要。假如你带着浮躁之心,尚不说研究学术,恐怕自己也会被这情绪所左右,再也无法发现和创造了。《礼记》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放在第一位,修身即修心。当“心如止水”时,你的视野将扩大,你的思维将更加活跃。
好而不奇是庸才,奇而无心是蠢才,只有用心好之奇之,才会有所发现,有所收获。人生凭“好奇心”而活,人类凭“好奇心”兴旺发达,永续发展。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双手握无限,刹那是永恒。这世界上每一个简单的物质,只要你心怀好奇心,去关注,它就是这样一个别出心裁的世界。
浓云在深冬的空中翻转,海水在遥远的天际涌流。生命是变化的,岁月是变化的。好奇心是对未知事物的渴望,好奇心引领人类踏进未知的领域。有了好奇心,生活中的一切,也就变得有趣起来;以好奇之眼观世界,生活就有了许多星星般的希望。
世界上所有伟大的东西都起源于一个问号。中世纪的欧洲,大多都信奉先进的思维是上帝给的。这是明显的无稽之谈,有时候灵感虽说是妙手偶得,可这实实在在的来自生活,来自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来自一双善于发现的眼。伟大的天文学家哥白尼好奇日晷的原理,并在这一领域多加研究,提出了著名的“日心说”,推翻了过去一直认为是太阳绕地球转“地心说”的错误说法。好奇心以思维力作引领,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智慧。一个人可以改变历史。可以推进人类的发展进程。在历史的长河中,也不乏有人在关键时刻,缺失了宝贵的好奇心而错失良好的机遇。德国著名化学家李比希不去探究。以致错失了发现新元素——“溴”的机会。
我们不仅好奇,更要做有心之人。古代忠义之士含冤被斩也有人只想看那刀磨多么锋利,血溅得多远。现在也不乏有人见老人倒地,邻院起火而无动于衷。这便失了仁义之心。也有人看着别人多么努力,多么光鲜亮丽。以好奇心观望别人的生活,自己却自怨自艾,不思进取。这便失了实干之心。古往今来,想要在某个领域取得成就,岂能缺失格物致知,多思多问的的优秀品格。好奇心不是平庸愚昧,而是细心观察并思考。
好奇心要把握尺度。很多事情总是成也好奇心,败也好奇心。西方的俚语——好奇心害死猫,绝非是空穴来风。好奇心越大,***就越大。人如果失去了控制好奇的能力,那它就会流窜入某个危险的领域,万劫不复。人类总是想要站在万物的顶端,改造自然的力量一旦染上利欲的污浊之气而肆意蔓延,其力量足以毁灭整个世界。好奇心是去踏足未知的领域,而绝非占有。
不拘泥于活在自己熟悉的生活里,保持晶莹莹的好奇心,哪怕抬眼看看天空,也会发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人很渺小,对这大千世界来说,有那么多没亲眼见过的大山大河,又有那么多自己不懂的知识与不认识的人。这些都需要你打开眼睛,打开心;去发现,去探索。
各个文明国度正是在彼此交往和凝视中,开出了令后人倾慕不已的人类文明之花
青春期的文明就像孩童,对自身以外的事物保持着天真烂漫的好奇,并因这种好奇而使自己渐渐丰富。唐朝就是这样一个充满好奇心的时代。当年风华绝代的长安城,不乏从世界各地辗转运来的奇珍异宝,充满国际化大都市的雍容气度。《撒马尔罕的金桃——唐代舶来品研究》正是关于这一时期的名著。
撒马尔罕是古代中亚一个出产金色桃子的国度,丝绸之路上的枢纽城市,代表着一段逝去的辉煌。7世纪时,撒马尔罕曾两次向唐朝献贡金桃,“撒马尔罕的金桃”也因此象征着风靡唐代的异域文明。本书作者美国学者薛爱华(爱德华·谢弗)是世界著名汉学家,一生精研唐代社会史和文化史,著述颇丰。早在上世纪90年代,这本《撒马尔罕的金桃》就以《唐代的外来文明》为名翻译出版,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唐代文明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正因如此,包括本书作者在内的很多西方汉学家,倾注一生精力研究唐朝,摹写那个流光溢彩的传奇时代。好奇心驱动着本书作者薛爱华的学术热情,他像博物学家那样,事无巨细地将全书分为十九章,按照家畜、植物、食物、药物、香料等分类,一一列举曾经在唐朝输入中国的各种舶来品,并对每一件舶来品的来源、词源、输入唐朝的曲折路程追根问底。作者精通十几种古今语言的功底,对历史语言文献的运用,加之他在民族学、民俗学和人类学等领域的丰厚学养,使本书呈现出开阔的视野与多视角融合的特点。
历史上的中国文化,既包含汉族的,也包含其他兄弟民族的;既有本土的,也有外来的。从这本书中可以领略,唐朝的外来物品是何等丰富多彩,而这些外来物品对中国社会、中国原有的文化又发生着怎样复杂的、多方面的影响。在长期交往中,很多异域元素逐步融入中国原有文化,最终成为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比如,唐代音乐中苍凉浑厚、引发几多边塞之思的西凉乐,就是龟兹乐与传统中国音乐交流融汇的产物,所谓“凉州七里十万家,胡人半解弹琵琶”。对外来事物态度不甚友好的大诗人元稹曾不无哀婉地叹息,“玄宗爱乐爱新乐”,这一“新乐”正是从西域而来,从宫廷到教坊再到市井少年的口中,最终融入唐朝文化的壮阔洪流之中。
文明的好奇心,不仅表现为对外来珍奇异宝的渴望,还在于通过这些跋涉千山万水而来的异域珍宝,想象一种未曾亲历的生活形态和文明样式。就像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在周末走进博物馆,不仅是为了开眼界,也是为了触摸一段逝去的或远方的文明,从而让我们的精神世界变得更加丰满。这种好奇心,在人类历史的各个辉煌篇章都能觅得踪迹。从古希腊人对近东的好奇、希腊哲学与东方神秘主义的融合,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人们在港口张望满载世界各地物品的货船,再到宋元时期,被马可·波罗盛赞不已的中国泉州,“番货远物、异宝珍玩之所渊薮”……各个文明国度正是在彼此交往和凝视中,开出了令后人倾慕不已的人类文明之花。
如今的撒马尔罕,是中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二大城市,连接着伊朗、印度和中国,依然是中亚地理的文明心脏。我们今天阅读《撒马尔罕的金桃》,追慕已经逝去的唐代文明,也充满希冀地展望未来的欧亚大陆,能够重现当年商贾云集、驼铃不断的文明交融之盛况。
我是一只可爱的小白鼠,生于一户人家的墙壁裂缝之中,与我一同生活在这家中的是一只可怕的猫。它的眼睛总是咕噜咕噜的打着转,每逢我们家要“外出觅食”时,它总会使出锋利的猫爪使劲地朝我们抓来,再使劲捏着我们的身子,直至将五脏六腑都捏出来,方狡黠笑起来。正如自古所说,“猫鼠天生水火不容”,而我偏不信这个邪,我并非大恶之鼠,觅食皆靠自己所劳,而猫捕得是大恶之鼠,说不准……还能同猫交上朋友呢!
可那猫也太骇人吧,瞧它绿莹莹的眼睛,仿佛黑夜之中蠢蠢欲动的幽灵一般;那长长、有力的尾巴,仿佛鸡毛掸子一般,轻轻一甩,便要叫人疼死;还有那锋利的爪子与无声的脚步声,在无声无息中偷偷靠近你,再如一把刀捅向你的心,可这些恐惧终不敌好奇之心,我决定冒险一试,尽管我只是一只白鼠,可我在那一刹那悟出了一条真理:好奇心会驱使着动物克服对天敌的恐惧,甘愿冒风雨去尝试,冒平素不敢、不能所做之事。
我便蹑手蹑脚地出发了,仿佛一个光荣的、即将为他人作出贡献的使者一般,庄重的、从容地朝着那只猫奔去。那只猫正在平稳地睡着,我轻轻用尾巴在猫的身上擦了一下,再用手抚摸了一下它的脸,猫猛地惊醒了,打了个冷颤,在那双冒着绿莹莹的光的眼睛环顾了四周,搜寻了半天,终于看见了我,它满脸惊讶地看着我,迟疑、疑豫着,紧皱着眉头,我讨好似的摇摇尾巴,眨眨眼睛,微笑着“吱”了一声。再用手摸了它一下,它仿佛懂了我的意思,狡黠地笑了一下,眼睛咕噜咕噜的转动了一会儿,转而变得友善、亲密,也亲昵的“喵”了一声,我顿时松了口气,心中暗自得意,我终是成功了,看来与猫做个朋友也并非很难嘛。
猫眨眨眼睛,示意我躺在它的身边,我亲切地“吱”了一声,躺下来,闭上眼,隐约之间猫将毛茸茸的手搭在我的身上,头靠在我的旁边,我享受着这般惬意。猛然之间,爪子掐紧我脖子,嘴巴死死地咬住我,我痛苦的尖叫着,也从中悟到了一个真理:好奇心害死鼠,看来猫鼠是真水火不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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