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认为人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明白什么叫痛苦。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刚开始我骂过福贵,因为他实在是太败家啦,可是看到后面我又开始敬佩他,他是那么坚强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明白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当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当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当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夜深了,窗外的灯都熄灭了,只剩一些星星还固执地在云间发亮。淡淡星光洒进屋来,恰似一席纱幕;徐徐微风袭来,窗帘翻转,床纱微动,微微的凉意使人倍感舒畅。
我望着窗外,一点儿睡意也没有,忽然发现眼前之景似曾相识,又似乎少了什么, 我在脑海中不断搜索。终于,我得到些许零星的记忆碎片,对了,是父亲,今夜又少了父亲呀!
同样是这样的夜晚,同样是这样的情景,同样,我望着窗外不能入睡。 突然,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向我逼近,我忙盖好被子,闭上眼睛,佯装已入睡之状。
门被推开了,灯也被打开了,但房间里却没有半点声音,我微微地睁开眼,眯成一条细细的缝,小心翼翼的朝门口望去,父亲高大的身躯便映入了我的眼眸。我心中惊奇,父亲怎么到我房间来了?我心中虽十分惊讶,却依旧假睡。 父亲缓步向我走来,拉开床纱,轻轻地坐在床边,目不转睛地端详着我。好一会儿,他才起身在床纱内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
我心中愈加惊讶,父亲在找什么呢?会不会是……难道……正猜疑间,父亲厚重的掌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微微张开双眼,偷偷地张望父亲,模糊中竟发现父亲的手中有一滩红红的血迹与一只被压得变形的蚊子……
“傻孩子,也不知道先赶赶蚊子再睡。”父亲慢悠悠地说着,并继续赶着蚊子。 原来是这样啊!我心中不禁充满了对父亲的羞愧之情,很不是滋味,脸上也感觉火辣辣的。鼻子一酸,感动得泪水几乎要掉落下来。
没过多久,父亲就将蚊子消灭干净了,他轻轻的俯下身子,用脸贴着我的额头,微笑着低语:“这下可以睡安稳了。” 我痴痴地想着,脑子渐渐昏沉,眼前朦朦胧胧的,眼皮也支撑不住了,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过了多久,又一阵熟悉而浑厚的掌声在耳畔响起,我勉强睁开了眼睛,睡眼惺忪间,看见了那只熟悉的大手,带着殷红的血色和蚊子变形了的躯体……
我跟随着小学同学来到操场的尽头,这个地方是我们学校的位置,大家都站好了,分班也正式开始了,看着前面那个女的校长,她姓迟,短头发,看起来很干练,而且很年轻。她在前面喊着人名和几班,然而过了很久也没喊道我,我心里有点着急了,后来喊道七年十班,荷雨,我下意识感觉是在喊我,我就来到了我们班级的队伍,我们随着一个男老师,来到了综合楼的三楼,走进了一个叫七年十班的班级,老师给我们讲了学校的.校规,还有军训的注意事项。
第二天我再次来到这个学校,这个班级,看到教室里坐着几个陌生的同学,感到莫名的激动,我跟她们介绍了下我自己,可以说我在这个学校认识的第一个同学是一个女生,叫王月玲。军训的第一天开始了,我们的军训教官是一个帅气的男教官,很黑,很年轻,长得像只猴子,他叫刘鹏。之后的两个星期我们重复着第一天的训练项目。在军训的结尾,我们进行了一个汇报演练,我班第二名。
随着军训的结束,我们大家都认识了,我们也要开始了真正的初中生活。
我班的班主任是一名数学老师,脑袋很大,而且方方的,我们叫他老方,有时叫方正。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一个女老师,挺漂亮的,看起来年轻,我是不会告诉你们她都53岁了。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一个胖小伙,刚毕业,挺幼稚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们开始了新的学习。而且进行了第一次月考,我们学校是一个学期4次月考,一次期中,一次期末,每个星期一进行周考。天天,没意思!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个孤儿,但她是一个孤儿,但她是一个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她那淳朴善良的高尚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原是一位富家小姐,她爱上了一位穷牧师。他们不顾亲友的反对结了婚,富家小姐的父母因此和她断绝关系。他们结婚后一年生下了简·爱。可是就在简爱出生那年,他父母因感染流行风寒去世了。简爱成了孤儿,被送进了孤儿院。后来他舅舅把她接回府上住。可是不久舅舅也去世了,她舅母经常欺负她,在简爱十岁那年把她送到一个慈善学校。他在那地狱般的学校生活了八年,还当了两年教师,后来到桑菲尔德府当家庭教师。
简爱长得矮小,并不漂亮,但他聪明伶俐,正直善良。不久,主人罗切斯特爱上了这个无财无貌的简爱,简爱也爱上了比她大2多岁的主人罗切斯特。在教堂结婚那天,有人揭穿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老婆。简爱知道后便毅然出走,离开了这个她深爱的人,流浪了两天两夜。在她快要饿死的情况下,奥利佛一家救了她,还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乡村教师。
在这期间他继承了他叔叔的财产,成为了富有的人。当他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英镑,他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他知道她在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的简直疯了。他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力: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的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干得好,苦根也行啊。”小说一开始是以“我”——一个旁人的视觉来看、来倾听福贵的一生,而后在讲述福贵的命运时又转换为第一人称,虽然故事情节并未改变,但却给人一种更强烈的感触。
在我看来,福贵的一生是个巨大的杯具。家境败落,被强行征兵、身边亲人一个个的逝去……命运似乎有意与他作对,总是在他对生活有那么一点期望,想努力争取他的幸福时将这一切毫不犹豫地打破。命运给了他幸福的机会,却又让他眼睁睁地看着至亲至爱的人离去,只剩他孤身一人。
“今日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地,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对于小说的结局我既觉得意外,又觉得在情理之中。福贵被一个个噩耗打击着,受的苦也仿佛已经麻木,但却能强撑下去,没有轻易地结束自我,结束所受的痛苦与折磨,让我意外;可是,换个角度想,福贵在这些灾难中感受过幸福,尽管越来越小,但他以往有过欢乐,那么对他来说,或者也算是值得的,毕竟他经历过。又或者,福贵在与命运的抗争中练就了坚韧、忍耐:在亲人逝去时,他虽悲痛,但也会强忍着为了身边其他的人,坚持着;到最终只剩他一个时,他似乎什么都看开了,随着命运,好好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使此刻我并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但我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必然有存在的意义。
我来人间必有缘由。
不论现实变成了什么样貌,不论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要我们活着,也仅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有权利去追求自我想要的,这才能叫做真正的活着。我们不应当让现实决定我们怎样活着,而是应当自我决定我们应当以怎样的姿态活着。
活着,就要应对选择,仅有坚持理智,才能做出客观的确定,才不会让自我后悔。所以我们没有机会错过机会,在能够选择能够改变的时候,用心做一个完整自我,用自我的态度去看待“活着”。
先前对余华的作品也略有接触,他笔下的杯具一向是这样,大体上看似不卑不亢,糅合到一齐的时候又让人受不了。当你读完整个故事,回头整理这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才会不情愿、不忍应对的发现,原先把任何一个故事单独拿出来分析的时候都能真实的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难以承受的痛。他不屑于写那些下里巴人,而是用一些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着高度真实的生活。
文字里的安静,冷漠,无形间渲染了一种压抑沉闷的气氛,不断的痛苦从而不断的期待,想发泄却又束手无策,只能完整的看完,被这种单纯痛苦所摆布,甚至是被玩弄于股掌之中,令你无法自拔,也不想自拔。当你痛到麻木的时候,才能看清现实,在简单单纯的感情里看待理解生命,好好活着。余华深沉的讲述着生命的杯具,
对于杯具这件事我也有一点自我的看法,人之所以喜欢看杯具,喜欢被这种杯具所打动,无非是想寻求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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