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新编范文作文350字

故事新编范文作文35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2 13:53:47
故事新编范文作文350字

故事新编范文作文350字【一】

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我对八篇《故事新编》情有独钟。觉得它们很耐读,在欣赏过程中也无时无刻不感受着先生文笔的幽默与犀利,读到后来,甚至想象着是一位阅历丰富的伯伯在夏日傍晚的大树底下给我讲述着不仅仅是“故事”的故事。

在这以前,我不否认我是绝对内容主义的倡导者。因为认为作品的内容是唯一的,它所传递的作家以独特的视角挖掘出的深刻的见地是其作为文学作品最重要的闪光点。同时,文学的另一组成部分——文学形式无非就是小说、散文、戏剧等几种,除去古老的诗、词、歌、赋,近现代的文学几乎可以清一色的归纳进前者所举的题材中去。而与此同时,至今被我们争相传阅的文学佳作都存在着互不雷同的思想主旨,这才是我们“为伊消得独憔悴”的部分。所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剖析中,渐渐地就将它与作品内容彻底隔离,甚至时常将其在思考中忘却。

是先生的《故事新编》将我从意识误区中拉出,慢慢地又找回了辩证的思考。是的,正是这八篇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的以拾取古代传说为基础,新构人物经历以表达情感的杂文化引发我对文本形式作用的重新认识与肯定。这种非常有趣的,全新的以杂文为基础的写作手法,对于作品的意义,明显已不再局限于类似散文体裁使文章诗化,倒叙使作品充满神秘感等类似的作用。应该说它是以一种全新的表达,展现着全新的思考。它产生的作用就像是通过对未来天气的假设性预报来表达当下环保的重要性一样,放大了说,是一种新的视角。

故事新编范文作文350字【二】

星期日,兔子给乌龟打电话:“乌龟,上次比赛是我大意了,这次我一定赢你!”电话一头的乌龟听完兔子的话,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于是,它们俩决定从公园跑到一棵大榕树下,那儿多远啊!从公园跑到大榕树下,要经过两座小山丘,两条小河,好多好多各种各样的大树!足足有五十米!

乌龟来到兔子身旁,看见兔子正在认真地做准备,兔子的脚上还穿着一双奇怪的靴子,像是人发明的。原来,是聪明的猴子发明的,兔子向猴子借了一天。

“三、二、一,开始!”兔子像子弹一样“飞”了出去,而乌龟呢?却像个老大爷,不紧不慢地走着。兔子刚“飞”出公园,就闻到了萝卜的香味,它跟着味道走进萝卜园。“啊!好香啊!”不吃,光是闻闻都要流口水。

兔子马上转身看看,乌龟跟上来了没有。“耶!乌龟还没跟上来,吃几根不过分吧?”说着,兔子就拔了一根,擦擦萝卜上的泥土,津津有味的啃起了萝卜。

兔子又吃了一根、两根、三根……“啊,好饱啊,反正乌龟追不上,我再睡一觉吧。”说完,兔子就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经过乌龟的努力下,它只剩下三步就到终点了。乌龟一边努力地走着,一边流着汗,“三步、二步、一步,我赢了!”乌龟再一次地赢得了第一名。

而兔子呢?刚刚反应过来,可是已经没有机会了,兔子又急红了呀。

机会永远都是给有准备的人的。

故事新编范文作文350字【三】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文集之一,因为我非常想了解鲁迅关于侠义类、传奇类小说的写作,所以买了这个集子。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黄牛皮纸的封面,加上内部厚重犹如版画的插图,让人有一种厚重的感觉,的确这也反映出作者的心思,和小说的意境。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铸剑》,其他的`诸如《出关》、《非攻》和《起死》类,整个故事的主干基本上古代文字记载的现代翻译本,然后又强行加入一些和民国时代相关的事情,完全是借古讽今,不在小说本身,所以我觉得立意一般。还有就是《补天》、《本月》《采薇》类小说,因为依据的古文本就描述简单,所以小说中大部分是鲁迅构思和扩展的,当然整个内容仍然是借古讽今,不过文章的内容和想表达的意思相符合,所以我觉的还行。但是《铸剑》不同,讲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整个小说虽然也一半出于历史文章的记载,另外一半是作者的构思,不过因为其中没有夹杂多少作者对现实社会的折射,所以整个小说还是比较丰满的,比之其他的小说,在文学意味上强了许多,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其实鲁迅对于小说大部分寄予的是对于现实嘲讽的厚望,所以我觉得莫过于用当时社会的事情去描写才更加妥当,比如《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等,既是当时的故事,又是架空的讽刺故事,比之借古讽今,让人除去了一种猜测,人物和事件到底是对应现代的哪些事情,又有哪些是讽刺,哪些是历史,除去这一层隔膜之后,顿时就清楚了,讽刺的归讽刺,历史的归历史。

不过我也不指责鲁迅,毕竟当时的民国是一个“因语获罪”的时代,文革也是一个,所以采用隐喻、借古讽今,都是保护自己也攻击敌人的好招数。

现在再来谈一谈《铸剑》本身的问题。

首先是情节的构思,本身这个情节就挺奇怪了,一个为了大王尽力的工匠反被***,遗腹子性格软弱却想报仇,一个不明身份的男人突然出现,借脑袋和剑帮助少年报仇,砍掉的脑袋还会唱歌,呜呼,这是什么诡异的情节?所以这个情节鲁迅本身就不需要加入太多自己的扩展,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很奇怪了。本来情节如果很奇怪的话,会削弱小说本身的现实含义,但是对于本就是一个荒唐的妄想——一个少年想***了大王,这本就是荒唐的事情,也许荒唐的情节反而能够衬托出故事本身的编造,是为了复仇的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反衬出现实的残酷。

小说的描写,我觉得非常的好,平实有力,栩栩如生。在语言方面,就显得生硬,接近口号性,而且作者故意将许多语言变的有力,而变成命令的口吻:“什么什么去”,“什么什么的”。用简短的名词短语去说话,表现出义无返顾,决不妥协。不过这样的话,是普通人说的吗?好在小说本身就是虚妄的,所以这些语言还算是应景。但是读起来,晦涩满口。

最后是小说的主题:“复仇”,中国古代小说,尤其是传奇小说中,复仇题材的非常的多,不过大部分是私仇,没有基于社会、种族的,我觉得鲁迅作为一个在民国,受过民主教育的文学家,应该是将社会的主题加入小说中,不过没有,小说的原因依旧是复仇,结果也是对于王的吊丧,但是没有革命的兴起,和社会的震动,剩下的还是麻木。这是为什么?不知道。

这个小说如果作为文学小说来说,我觉得给八分,不过其文学意境和思想内容,也就是五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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