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段,作为“职业书虫”的我,把早晨这个黄金时段,作为我一天读书之旅的开始。早上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在早上读书,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我喜欢在早上大声地读书,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作者笔下,畅游于作者构写的意境之中……正是因为晨读的乐趣无穷,所以我爱上了晨读,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晨读让我受益匪浅。
伴随着我朗朗的读书声,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早晨的确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段,正因如此,每天早上的晨读不但使我记住了许多东西,还令我的记忆力增强,更让我磨炼了自己的意志。
晨读,是一件挑战人恒心与毅力的事情,早上正沉迷于梦乡,就得和温暖的被窝“告别”,特别是冬天,更是一种挑战。晨读,它会使我们受到瞌睡虫的“攻击”,从而上午可能会疲惫不堪,不过,坚持下来,可以调整“生物钟”,不但让自己免受瞌睡虫的困扰,对学习的裨益无穷,更可以锻炼自己的毅力。当你真正地体会到晨读的`乐趣之后,便会对那些挫折不屑一顾,因为晨读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一种升华!
还是那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这个黄金时段我们一定要有效地利用起来,从现在开始努力。
读书是我们努力学习的第一步,晨读是我们为这第一步打下的基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为我们美好的未来打下扎实的基础!
我们经过15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后终于来到了向往已久的英国伦敦。那个在地球仪上几乎到了西安背后的城市。我第一次深深理解了“遥远”这个词的意义。
一走出希思罗机场,大巴车便等在了门口。大巴车上,一位名叫阿德的老师,是生活在英国八年的中国人,他对英国十分了解,于是给我们讲起了美丽而古老的英国首都——伦敦。通过阿德老师风趣而幽默的讲解,我们透过明亮的大巴车窗,连连发出“哇……”的惊叹声!每位同学的表情都在夸张地发生着变化,早已忘记飞机上人困马乏的疲惫。
当大巴车路过“伦敦眼”时,同学们都尖叫起来:“好大的摩天轮啊!”这时,阿德老师告诉我们:这座建立在泰晤士河畔的超大摩天轮于1999年年底开幕,总高135米,相当于40多层楼的高度呢!已成为伦敦的地标建筑之一。我们早已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与崇拜,两眼发着光,恨不得立刻就能坐上伦敦眼,去俯瞰整个伦敦的美景!正是因为它的高度可以将整个伦敦的美景尽收眼底,才因此得名:伦敦眼!
今天我见到了非常壮观的建筑,也不由得在心中佩服人类的聪明才智!今天我收获到了许多知识,对伦敦有了初步的认识,希望以后的旅程会更加精彩!
记得有一次,我洗完澡刚准备上床睡觉时,突然看见一本《三国演义》端端正正地摆在床头柜上,我的目光立刻集中在这本《三国演义》上了。它好像伸出了无形之手,紧紧拽住了我的心。看看时针,已经指向八点了,心想:太晚了,别看了。可是,那书似乎在说:“快看呀,张飞单挑马超了!”我被迷惑了,决定把它带到被窝中去,为了不让妈妈发现,我就关掉电灯,拿着手电筒,一下子钻进被窝,把自己盖得严严实实的,再留一点点空间,把书塞进去,打开手电筒。如饥似渴地看起来,一页,两页……九页,我似一匹恶狼般,贪婪地读着。不一会儿,胳膊酸了,怎么办?有了,用嘴巴咬着,这下胳膊不酸了,嘴巴可受苦了。牙齿要紧紧咬着那粗粗的.手电筒,那可真累啊……
嘴巴累是很累的,最重要的是书还是要看的。于是,我又积极地打开书一页一页地翻着。好!孙权火烧连营大胜刘备。太棒了,我就说刘备太骄傲了。一定胜不了……慢着,嘘,脚步声?啊!莫非是爸爸来“查房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于是我手忙脚乱地“吐”出手电筒,和书一起一股脑地塞到被窝里。脚步声越来越远,我才松了口气,虚惊一场。又匆匆拿出书,咬住手电筒,继续奋战。
过了片刻,我的嘴部肌肉开始发涨,我怕这样会抽筋,就想了个好主意,用头当“探照灯”,也就是说用头绳把手电筒和头发绑在一起。一试还挺管用的,既不累又可以好好享受我的最爱。就在这夜深人静的夜晚,在这温暖的被窝,我就这样缩着身子,手捧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头上扎着“探照灯”,嘴上还流着口水,如痴如醉地看着书……
不知什么时候,我不知不觉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才发现头上的“探照灯”依然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手上依然拿着那本书,眼眶中却长出了“黑眼圈”。
这就是我,在被窝里窃读的我。我爱看书,常常把心身沉醉于书中,有时看到搞笑时,我会前仰后合,有时看到激动的时候我会热泪盈眶……书,使我知识丰富;书,真正让我走进知识的海洋去遨游。
英国,一个文化可以跟中国媲美的国家,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和文化,爱丁堡和大英博物馆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我来了英国,自然是要来了解文化和学习来的。
妈妈带我来到了一个美丽的学校,这个学校有美丽的操场,足球场,还有宿舍,我在这里度过了开心的一周,没天有好吃,有好喝,还有各种各样的活动,让我们健健康康的在那里成长,但是可笑的是我把平板落在那里了,还交了一个猪一样的队友,请他帮忙,他竟然说:“有时间再说”呼······气死我了,但是他最后还是帮了忙,心里还是很感谢他的。
上完了夏令营,妈妈就带着我开始了愉快的“爱丁堡之旅”,我们首先去了苏格兰最著名的“爱丁堡城堡,”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件就是芒斯蒙哥大炮和一点钟大炮了,芒斯蒙哥大炮本是国王送给儿子的生日礼物,但因为战乱,芒斯蒙哥大炮也渐渐变成了武器,它的威力十分强悍,一发炮弹基本可以把一个大汉打出三千米左右,但他的缺点也显露出来了,威力强的大炮一般都很重,它重达六吨,炮弹重180公斤,拖着这门大炮,每天也只能推动3~6千米,最终退下战场,在重大事件上才能开炮,在庆祝一次皇后的婚礼时,是他最后一次鸣炮。
接下来,介绍的就是一点钟大炮,一点钟大炮,顾名思义,就是在一点钟开的炮,再整下午一点,他就会开炮,而且分毫不差,响彻云霄。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时间流逝,我坐着飞机回到了西安,然后爸爸就开着一辆小车来接我们,你觉得两个大箱子,一个小箱子,放得下啊吗?
今天是伦敦一日游。伦敦的街道已使用了几百年,因此马路狭窄,哪都是双车道,所以红绿灯特别多,十几米就有一个,特别堵!因此今天我们提前半小时出发,想错过高峰。我们的大车在路上行驶的战战兢兢,很多地方不能随便停车的,所以也是纠结啊。在去白金汉宫的时候,刚下车,就看到一辆马车悠闲地行驶在马路中间,后面护卫着两个很帅的骑士,可惜路上臭烘烘的马粪,完全打破了这份浪漫!
白金汉宫上旗帜飘扬,说明女王已经在上班。里面护卫不多但是严肃,我们在门口欣赏,广场上游客来来往往,热闹非凡,假如女王不在的话,我们是可以进去参观的,运气太好了,我们比较忙,没空接待女王啊!
我们接着去寻找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全世界能知道的名人基本都在这里能找到,居然还有一个苗人,由于坚决推崇英国新教而殉身,因而作为唯一一个东方人的形象入住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大本钟(Big Ben,(现在已经改名为伊丽莎白纪念塔),正对着的是丘吉尔的塑像,英国到处都是各种的钟楼,各种的塔,雕塑。
唐宁街10号,去看那个有名的10号,(首相官邸)可惜被大铁栅栏拦着,门口的侍卫们感觉很散漫,游客可以随便在旁边与他们合影。门外一片热闹,门里一片肃静,我们看得最清楚的额,其实是1号,导游指点,那栋唯一的红房子,才是10号。
继续寻找,来到英国的母亲河---泰晤士河边,河对面是伦敦眼,英国国家美术馆,河这面是大本钟河议会大厦,连接他们的是泰晤士大桥。上游轮,在烈日下,听游轮讲解员声情并茂地说着两岸风景,建筑历史,一直到塔桥(Tower bridge)下船,加宝估计没听懂几句。
午饭后,又连忙赶往大英博物馆,里面请的中文讲解员真不错,不走寻常路,还真是收获了许多知识。马克思曾经在这里借书,读书,播下了第一颗红色种子。知道了大英博物馆的建造史,建筑外形与希腊神庙的关系,古埃及,古罗马,古希腊的文化,艺术等,知道了徐悲鸿就是在这里临摹,学习了半年,才画出了有名的奔马图,知道了西方神话中,那些典故的由来,雕塑的历史,以及他们所代表的文化等等。
一直到下午4点多,导游带我们到牛津大街附近,路过维密店(victorla’s secret fashion show), 看到了何穗的靓照,总算让我们自由活动一会,可是购物狂们还是嫌时间短,我们在集合点边上的咖啡店里喝果汁,等的都快发霉了,疯狂的女人们才姗姗而来。多姿多彩的伦敦,差不多就这样了!
暑假的一个晚上,在我再三要求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哈利波特的机智、勇敢及书中紧张刺激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恨不能一口气读完。可正当我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沉浸在书中的情节里时,妈妈走了过来,对我说:“快十点了,该睡觉了!”只听见“喀嚓”一声,灯被关了。不甘心的我,开始有了一个大胆而又冒险的隐秘计划窃读!
夜深了,我像猫一样地竖起两只耳朵。当我听见爸妈房间里发出了鼾声,确信他们已睡着,才放心大胆地拿出了手电筒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缩进被窝,还小心翼翼地用被子蒙了头。一切准备妥当后,我便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心跟随着哈利?波特一起时上时下。我很开心――不必再担心父母的督促;我又很不安――做贼的感觉充盈在心头。另外,窃读的.滋味可真不好受:虽然开着空调,但是没过多久,我便喘不过气来,浑身也汗涔涔的,我只得先钻出被子,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翻页的时候,还要有足够的的空间,于是,我只能弓起背,把书页弯起来,轻轻地翻过去;手电筒被一层纱布裹着,光有些暗,时间长了,眼睛开始发酸,背和脖子也僵了。我又坚持了一阵子,直到上下眼皮子开始打架,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有趣的故事情节吞下肚子。我恋恋不舍地将书放回到床头的书架上,然后,舒展四肢,舒舒服服地躺倒在床上,回味着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伏地魔……突然,隔壁房间有了动静,我赶紧闭上眼睛,装作熟睡的样子。妈妈轻轻来到我身边,弯下腰,用手摸摸我的额头,并拉了拉被子,才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黑暗中,我睁大眼睛,兴奋的心情里突然生出了许多愧疚,这种方式的窃读一定会很伤大人的心,以后不读也罢。
吴老师评语:很生动地叙述了自己一次窃读的经历,特别能将窃读时切身的各种感觉很细腻地表现出来,传递着爱书的情感!文末突然的感悟让文章主旨猛的一转,但却让人回味无穷!
新书到手以后,我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书中还收录了《英雄石像》、《快乐王子》等多篇中外知名童话,还是彩图拼音版的,更引起了我阅读的兴趣。如果有谁问我,最喜欢哪一篇,我会脱口而出《一粒种子》!
故事说的是在世界上有一粒特别的种子,像核桃那样大,绿色的外皮很可爱,凡是看见它的人,没一个不喜欢它的。会长出碧玉一般的芽,开出最美的散发浓郁香气的花朵,可是从来没人种过它,自然也就没人见过它的美丽的`花,闻过它的花的香气。国王、富翁、商人、兵士先后得到过这粒种子,他们以不平常的心态对待这粒种子,精心地看护、培育,小心翼翼地,盼望这独特的种子早日发芽、开花,希望能带给他们荣誉、财富、地位,而这粒种子就是不发芽。农夫在耕田时很偶然地得到这粒种子,他把种子随意地种在田里,该耕就耕,该锄就锄,该浇就浇,没有把它看成是什么特别的宝贝,结果这粒种子开始钻出碧绿的嫩芽,不久长成了小树,并且很快开花了,发出浓厚的香气。所以这粒种子既独特又平常,要以平常的心态对待,给它土壤、水分、阳光、肥料,就能发芽、开花。我们是祖国的种子,不需要在温室里长大,我们要在阳光里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
妈妈读了这篇童话,也收获多多。说是“和孩子一起阅读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读这些书籍,能让我们在阅读中明白做人的道理。《一粒种子》也告诉作父母的一个道理---种子就是种子,不管怎么珍贵、异常,只要以平常心对待它,给它土壤、阳光、水等,就能发芽、成长。我们对待孩子不也应该如此吗?!”
一篇优秀的童话,能带给我们如此多的快乐和启迪;好的阅读习惯将受益终生。同学们,朋友们,我们都来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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