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一部好书,不仅仅讲述了中文翻译成英文中常见的错误,更揭示了英文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可以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来概括此书的脉络。
这个唯一的中心就是“表意清晰”。本书提出的所有注意事项,所有窍门方法均以此中心为目的。英文十分重视文字能”正确“、”简单“、”唯一“地反映作者意图,绝不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表意清晰”的要求指的不仅是“understandable”,也不只是“easy to understand”,而是“must be understood”。句子,文章应尽量节省读者阅读的心力,不需要读者有意识地去分析句子结构,而在字面含义上不给读者留下任何被误读空间。
围绕这一个中心,有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简洁”:去掉一切不必要的成分。任何多余的单词,句子成分都可能带来误解和歧义,都可能模糊句子的主干,都可能增加读者阅读的心力。由这个“能省则省”的原则出发,作者提出了几个要求:
1、应去掉句子不表实际含义的虚词,动词。
2、应去掉不必要的.修饰。
3、应去掉不必要的重复。这样在作者有意使用重复时,才能引起读者的重视。
另外一个原则是“关系”:必须尽可能体现出句子成分之间,句子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化之。英文中依靠词语,短语之间的关系来表达逻辑含义,句子主干。读者理解了这个关系,剩下的无非是查字典的工作。
因为这个原则,作者反对用名词去修饰名词,因为名词是“静止”的。不能合理表达词与词的关系。使用动名词,形容词,介词能够方便让读者判断句子的语法结构。personnel and materials transfer center 绝对没有 center for the transfer of pesonnel and materials 好懂。
因为这个原则,作者强调代词应该靠近其所指代的对象。利用词与词之间的距离来表明词之间的关系,利用词的位置来表明句子强调的重点。要特别警惕“悬空”的修饰词,代词,修修饰语都必须有根,有读者非常容易找到,不会被误解的根。
因为这个原则,作者突出了对偶排比结构的重要性。两个结构相似的句子,或句子成分并不仅仅给读者带来音韵和视觉上的美感,更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重复”突出了这两个句子,或句子成分之间是有逻辑联系的,应该放在一起理解。
好的英文写作准则同好的设计准则是相同的。“惜词如金”的风格同时下大为流行的“极简主义”有暗合之处。而词与词,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关系也适用于“亲近,对齐,对比,重点”这些设计准则。在平面设计中,设计师摆布的是图案和颜色;在英文写作中,写作者摆布的则是单词和句子。目标都是力求创作者“想说的话”让向听众更容易“听懂”。
原则好记,写来短短几句,但是仅仅知道原则是不够的。好的设计和好的句子不能只根据原则按图索骥,也不可能下笔有神,一蹴而就,而需要在实践中不停的打磨和淬炼。英语学习过程中,没有“顿悟”法门,只有“渐悟”一途,与君共勉。
暑假里,妈妈为我买了一本《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可好看了,我爱不释手,一回到家,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故事中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一位叫“盖比特”的老爷爷用木头做出来的。他可以说话,可以走路,还能上学呢。“皮诺曹”和老爷爷相依为命,生活很快乐。
故事发生在“皮诺曹”的一次上学路上。他被“老狐狸”和“坏蛋猫”抓走了,卖给了马戏团老板。马戏团老板看到“皮诺曹”不同寻常,就让他为自己赚钱,为观众表演。随后,又把“皮诺曹”送到了欢乐谷。“欢乐谷”里没有大人,没有学校,“皮诺曹”在这里尽情的玩乐,尽情的吃喝,过的不亦乐乎。
可是,没过多久,“皮诺曹”的良心——哲明理来到的时候,欢乐谷里却变成了荒凉破败的世界,“皮诺曹”也变成了一头驴子。直到这时,“皮诺曹”十分后悔,他在街道垂头丧气的说:“我要不这样该多好啊,现在,我是一头丑陋的、令人厌恶的驴子!”
不久,“皮诺曹”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到了“盖比特”老爷爷为了救“皮诺曹”,被鲸鱼吞到了肚子里,情况十分危险。为了救爷爷,“皮诺曹”毅然的跳进海里找鲸鱼,在鱼肚里,“皮诺曹”和“盖比特”老爷爷终于相聚了,为了逃出鱼肚,“皮诺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救出了老爷爷。读到这里,我眼睛湿润了。“皮诺曹”你真是一位男子汉,你的善良、诚实、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到这里,我真希望“皮诺曹”再活过来,再和喜欢他的老爷爷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
“皮诺曹”的精神感动了蓝仙子,她不仅救活了“皮诺曹”,还利用魔法把他变成了有生命的、真正的人。
读完合上书,感觉自己也和“皮诺曹”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让我如梦如幻,身临其境。
这书很好,光是北外高翻学院的考研指定用书就够吸引人眼球了,目前只看了二分之一,发别一下个人观点
1、和很多大牌翻译书类似,里面的句子政治性太强。当然了,毕竟跟作者的工作经历有关。如果例句的选择可以题材更加广泛就好了,因为可以有幸翻译政府文件的人太少太少了
2、作者的英文讲解很生动,很到位,但说实话,有些章节的核心内容其实很简单。那些语法是中国学生从高中就开始狠抓的,没有必要讲得太多。该明白的人,早都自己弄清楚了。如果有的基本语法还不懂的,看这本书就是浪费了。
3、中式英语,对于普通学习者来说,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词汇问题。如果这本书在vocabulary可以加大些比重个人觉得更好。
4、最后,个人在看书的过程中有点疑问,就是作者一直在强调concise,但其中有些方法和有些英文写作书的指导大相径庭,希望在本书看完后可以有更好的领悟。
总之,这是一本很好的书,但是个人认为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看此书可能收效不大。
因为对于翻译这门手艺充满了憧憬,就买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书回家研究,中式英语之鉴就是其中一本,读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唠唠。平卡姆老师在这本书中用的英语不是很难,单词平均难度在专四和专八之间,过了专四或者六级的人看应该会比较有收获,在“学习区”内,所以推荐一下这本书。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 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因为对于翻译这门手艺充满了憧憬,就买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书回家研究,中式英语之鉴就是其中一本,读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唠唠。平卡姆老师在这本书中用的。英语不是很难,单词平均难度在专四和专八之间,过了专四或者六级的人看应该会比较有收获,在“学习区”内,所以推荐一下这本书。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
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看完某一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观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观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看《美丽心灵》外国经典电影观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在上形势与政策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放了一电影——《美丽心灵》。那是第一次看,并没有思考这电影为什么叫《美丽心灵》;也没有仔细思考电影中的人物如何。只觉得其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对学术的态度近似疯狂,但不善于与人交往的人,仅此而已。我第一次看这部片子纯粹也是娱乐性质的。
回到家后,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又看了一遍。而后发现,这次再看却有不一样的收获,不一样的感受。我从这部片子中,得到了一定的启发,它激励着我去思考自己的人生,自己的目标;思考自己应该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要怎样成为自己心目中的自己。
电影的主人公纳什在学术上的近似疯狂真的让我佩服。电影一开始,并没有说纳什患有精神分裂症。那时我看到他在窗户上写的一条条我看都看不明的算数式子,连鸽子的活动的路径他都想研究出点什么来,我心中真的生出由衷的敬佩。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在我们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事物,科学家们都想研究出点什么来,或许这就是严谨的科学精神,也正是很多人都缺少的精神。但这种精神,却正是我们现在学习可贵而必需的。扪心自问,我自己却是缺少这一精神。从小学到高中,或许多是活在升学的压力下而学习的.,并不是为了获取知识而学习,而是为了获取高分而学习。其实现在回过头来看,真的觉得自己从小学到高中获取的东西真的少得可怜,除了课本还是课本。上到大学来回顾这些东西,发现自己的知识面真的是窄之又窄。我们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去获取知识,而不是为了其他。要想更好的活在这世上,就要拥有格物致知的精神,去考察我们的世界,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生活。如果认识到这一点然后再去学习,我相信,我们会学得更好。
等电影说到纳什原来是个精神分裂病患者时,我顿时惊讶了。一个病患者竟然都能在博弈论和微分几何学领域做出如此大的贡献,真的不是我们所能想象的。在他背后支持他的,除了他的妻子,还有他自己顽强不屈的性格以及对科学的热爱。在病魔面前,有多少人会觉得自己无能为力,又有多少人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而谦卑的纳什处在病魔的重压之下,仍然被那令人兴奋的数学理论所驱使着,他决心寻找自己的恢复常态的方法。绝对是通过意志的力量,他才一如既往地继续进行着他的工作,并于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奖,与此同时,他在博弈论方面颇具前瞻性的工作成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理论。纳什顽强的意志以及他对科学的热爱,正是他感动我们的魅力所在,正是他美好心灵的体现。其实,无论是在学术还是在生活上,我们都应该像纳什一样拥有永不放弃的顽强精神,拥有一颗美好纯洁的心灵。即使不能再学术科研方面做出什么成绩,不能对我们的社会有大的贡献,但至少我们凭借这股顽强的劲而认真努力地为自己的人生奋斗过,至此,我们无悔,我们这一辈子没有白活。另外,纳什的经历也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有目标的人,拥有了目标,我们的奋斗才有意义。
另一个感动我的是纳什实事求是的性格。当被告知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并询问他的病况的时候,纳什并没有为了上台领奖而隐瞒自己的病情,他实事求是的说出自己的实况,得到了大家的尊重。这一点也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凡是不要逞强,恰如其分地评价自己,也是我从纳什身上学到的。
而在人际交往方面,我觉得纳什是一个不善于交际的人。有时候,他过于直接的表达方式会招来别人的不理解与不满。这也告诫我们,在与别人交往过程中,有时候,有些事情不是你怎么想就可以怎么说,在不违背自己原则下,有些事情是可以委婉的表达出来的,有些事情,不要以为自己能够接受别人就一定能接受。有时候,要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其实,在大学这个小社会里,我也在努力地学习与人交往,我是一个内向,不善言辞的人,我希望自己在大学里面交际能力能够得到改善,我愿意为之付出努力。
生活中处处充满感动,关键是我们是否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一部电影,亦能让我们思考很多、学会很多。愿世上每一个人都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去找寻自己生命的轨迹,并为之奋斗!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 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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