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我是一条鱼,在广阔的大海中游来游去,我有许多兄弟姐妹,每天都过得无忧无虑,晒晒太阳,吃吃水草。
“咳咳,这是什么味道,这么难闻,要呛死我啊!“我正在品尝着美味的水草却被一股气体给破坏了雅致,当我仔细观察时,发现那是一团黑色的滚动的液体。在源源不断的侵入我们的家园,海水不是那么清澈了,水草也没有了,我们不得已开始搬家,可我们游得速度还没有黑色液体污染的快,我的兄弟姐妹一天天的死去,这片大海上漂浮的都是我们的尸体。
“唉,真希望我是一匹马,那我就能在碧绿的草原上奔跑,不用喝这难喝的海水,是一只鹰也行,这样我就能在蓝天上飞翔。”我在海底游着,心里在向往那蓝天,草原。
“小鱼儿,我能帮你达成三个你的愿望,什么愿望都行”。突然,一道声音传入我的耳朵。
“真的,那我想变成一只马,我要在大地上奔跑。“我高兴极了,真是瞌睡时有人送枕头,口渴了有人送凉茶啊!
我变成了一匹骏马,我高兴极了,在大地上奔跑,享受速度带来的快乐,我大声的鸣叫,来彰显我心中的兴奋,我在大地上狂奔,不知不觉,肚子就饿了,我要去找吃的。我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广阔无垠的草原呢?为什么一棵草都没有,我走着走着,终于在一个垃圾堆旁找到了我一个同类,一匹老马,在垃圾堆中找吃的。
“大哥,草原呢?为什么没有,其他同类呢?”我问老马。
“怎么回事,这里还有一匹马,不是这附近的马死完了吗?只有我一个了,草原,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了。”老马感慨道。我的心凉了。
“我要变成一只雄鹰,这是我第二个愿望”。
我变成了一只鹰,在天空中迅疾的飞,不知不觉却飞进了一团黑雾中,呛得我头晕,我拼命张翅,才从那里飞了出来,原来那是烟囱,我心灰意冷了,为什么环境变成这样了。我还是做一条鱼吧。
我刚变成鱼,一到网就撒了下来。
“哈哈,多久没捕到这么大的鱼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一个人类说。
我只是冷冷的看着他,死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人类,你会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我总会想起那一米阳光下的那一条藏蓝色的围裙。
——题记
每次放假回家的时候,我总会在一个等车的地方买一些小吃,一方面是为了垫垫肚子,另一方面嘛,是来打发无聊的候车时光。
等车的地方人很多,所以各种流动的小吃摊也很多,但我总会在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女人那里买。
她的小吃摊里的东西没什么特别的,而且她的位置也只是在人群旁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她的脸上被时光老人留下了满满的痕迹,笑起来就如一朵牡丹花盛开的样子。万丝银发中隐现出几根黑,那也曾是她年轻美丽的标志吧!她总是围一条藏蓝色的围裙,上面零星着几点洗不去的油斑,有几个角已经破了,但却让人感觉是舒服的。
也许是我常在她那儿买东西的缘故吧,她每次看见我时就会微笑,但却叫不出名字来,就像是久违的朋友多年后再次相遇的感觉。也许是她的摊位在不起眼的位置,她那里的客人不多,但她对每个人都很和善,她总会很细心地说“小心烫,要不要加辣椒”之类的话。上次我刚买完东西在一旁,一位中年男子过来,胡乱地买了点东西,给了她五十拿了东西就急忙要走,而她却叫住中年男子,“先生,我还没给你找钱哦!”顿时,我感觉心中一股暖意涌现。
我最爱藏蓝色,所以每当我看见她时,她会觉得特别亲切,也许这也就是我一直喜欢在她那儿买东西的原因。那天我依旧在那里等车,正准备去买一些吃的时候,却发现那个角落没了身影,便觉心里一阵恐慌,她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当我走过她一旁的水果摊时,无意间听到两人说:“这女人真命苦啊,她好不容易将儿子供上了大学,眼看着就要享福了,没想到儿子却在武汉出了车祸,可怜她白发人送黑发人了……”后面的话,我已听不下去了,只是感觉脑袋一片空白,我还能不能看见她呢?我还能不能吃到她的小吃呢?我还能不能看见我最爱的藏蓝色围裙呢?
直到上个星期返校的时候,我下车时,才看见她依旧在那里,心里踏实了不少,只是她的脸色苍白了不少,仅有的几根黑发再也看不见。阳光很温暖,我还是习惯性地走向她那里,她依旧围那条藏蓝色的围裙,见我走过来,她还是露出了她那牡丹花般的笑容,如看见一个故友一般,她见我只穿了薄薄的两件,便轻问到“穿这么少,不冷吗?”我咧咧嘴说,“不冷”。依旧点了份炒饭,她在炒完后还特地给我加了根火腿肠,我说不要,但实在抵挡不住她的热情,就收下了。虽然有轻轻微风,但我却感觉到满满的暖。但同时心里也感觉心酸不少。
在这段日子里,我总会想起她,她也只不过是个平凡女人,但我从心里喜欢她,便觉她是这世上最美丽的人,她是一个真正用心在生活的'人,真正用生命在化妆的人。
我时常会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想起那条藏蓝色的围裙,想起那个用生命化妆的美丽女人。
——后记
冬去春来,夏末秋至,雁来雁往,花飞花谢,草长瓜熟。一年四季都被大自然的巧手悄悄地编织着,展现在我们眼前。
春·柳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一切都在春的呼唤下醒来。柳芽儿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欣赏着春天的美景。春光沐浴着它,使它慢慢成长。它在春雨、春雷的考验下长成苍天大树。它的视野更广阔了。看,那有一棵美丽的桃树,桃花咧开嘴笑了,粉红粉红的。柳树的枝条有千万条,条条都像丝带一样随风摇摆。哦,如此纤细精巧的柳叶是谁裁出的呀?原来是如同剪刀的二月春风。
夏·荷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夏天,随着闷热的天气来了。池塘里的荷叶一片接一片的,一望无际,看向远处好像接着天。荷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竞相开放:有的荷花很谦虚,白白静静的;但是有些很骄傲,觉得自己很美,笑红了脸。一阵雷雨过后,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风里带些凉爽,荷叶上一颗颗露珠晶莹透亮,风掠过荷叶,荷叶推推搡搡,荷叶上的露珠一不小心滚下去了。
秋·枫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山坡上,公园里红通通的,好像着了火,你问我为什么这样红?哦,因为秋天来了,枫叶红了。红色为枫树增添了一份美丽。枫叶也在为秋天盛开的野菊花高兴,它们一起装点着秋天。枫叶也会在秋天慢慢凋落,它不害怕,它掉落在土里做肥料,来年春天,让它们的子孙长得更好!
冬·梅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当雪花飘飘扬扬地落下,冬天来了。在寒冷的冬天,梅花依旧盛开,或许梅花就是要在这冬天里蜕变。树上一朵朵小花,鲜红鲜红的,还有几种颜色,每一朵都有五个花瓣,端端正正的,在冬天怒放,为人们树立了榜样,梅花昂首挺胸,让人越看越不怕冷。
春花秋月,夏云冬雪,给我们的生活涂上绚丽的色彩,使四季更加五彩缤纷,我为四季喝彩!
我爱花,尤爱花开时的阵阵清香,那是藏在心底的盼望和喜悦。
每次走到花店门口,看到那些娇嫩欲滴的花儿,就会觉得自己生活得很幸福。在花开荼蘼的世界,花海惊起层层香气,让人迷醉。
我爱花,尤爱花开时,人们发自心底的快乐。
还记得那年春天,到表妹家玩,她欢喜地拉着我的手来到阳台上,指着已发芽的一抹新绿和那一缕芬芳轻溢的花儿,眼底满是喜悦:“姐姐,花开了,真棒!”我也被这纯真的快乐感染,蹲下来,仔细端详那脆弱娇柔的花瓣,清丽淡雅的色彩在我心中添了一道光:“是呢,让我们一起为花开喝彩吧!”表妹喜笑颜开地拍起手来,那如春初的花一样怯弱绽放的容颜,成为我心底最深的牵绊。
我爱花,尤爱花开时,互相赠送的最纯真美好的笑颜。
那些年,白云山花团锦簇,一簇簇花影散去人们心中的阴霾。新郎挽着新娘在山上慢行。花童递上一枝花,新郎如珍宝般捧到新娘面前。即使我和他们相隔很远,也能感受那话语的甜蜜。新娘接过花儿,花儿映着新娘笑颜如花。那初绽的花儿寄托着新人的爱,纯洁美好。
还记得,撑着油纸伞走过青花小巷,又有一点,雨声滴答,花儿悄无声息地开,如那丝茧裹着的毛虫,蜕化成蝶,绽放倾世之美。
还记得,满山的花儿初绽如倾世美人的笑颜,莲袖轻舞,带起层层花香。还记得,往年的我们,如初绽的'花儿,青涩,纯真,美好。长大的我们寻找童趣却再找不回童年的样子。
生活处处是花开般的美好,只是缺少发现平凡之美的眼睛。让我们为新生喝彩,为花开喝彩!
父爱是一座山,高大威严;父爱是一汪水,深藏不露;父爱是一双手,抚摸着我们走过春夏秋冬;父爱是焦急的等待,一个饱含温度的等待……
已是初冬,寒风吹拂在人们的脸上,就像抹了辣椒水,火辣辣的疼。今天我去补课,晚上六点半才放学,此时的我是身寒肚内饥,寒风吹拂在脸上,从头顶一直凉到脚跟。我无精打采的走在放学的路上,失望地想:这么冷的天,父亲一定不会来接我了。我不停地搓着手,跺着脚,往脸上哈着气,独自回家了。
但是,看,一个人的身影在我眼前闪过,此人豆大的汗珠滑过黑而粗糙的脸庞,两排泛黄的牙齿咬得咯咯直响,还不停地吸着鼻涕,两排胡渣更显得他的苍老。潜意识告诉我,这就是我爸爸。他一见到我就如发现了宝藏,笑着将我搂进怀里,摘下自己的手套给我戴上,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散着热气的煎饼,递给我,说:“吃了吧。”煎饼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令我无法抗拒,我立刻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他一边笑眯眯的望着我,一边搓着他那已生出老茧的手,时不时还伸出手来摸摸我的手,问:“冷不冷?”又从后备箱拿出一张纸,折成长方形给我包在煎饼上。他望着我吃的这么香,内心好似十分满足。他咧着嘴,跺着脚,用土话关照我:“慢点吃,别噎着。”这句话如同一股暖流流进我的心田,如一缕阳光温暖着我的心。我们俩肩并肩,一高一矮,一老一小走在回家的路上。在这寒风中,父亲不知等我等了多久,在这看似平常的等待中,究竟包含了多少亲情?这时,我感受到了父亲对我浓浓的爱。
这时我才明白,我平时不该说爸爸不关心我。这种爱只是我还没有感觉到,亲情其实一直都在生长着。我感恩我的父亲,感恩他对我的爱,我为他喝彩。
一枝笔,刚画完前唐的雁平落沙,又滴淌出晚清的紫寥渔歌;一杆桅,刚降下暮春的清烟残月,又升起了霜秋的白荻劲风……
我巡游于历史的航道,寻找着能为之喝彩的独行者;同时,我也在求索着为之喝彩的理由。
当张骞浩浩荡荡走出一条丝绸之路后,昭君便在下一个世纪里,怀抱着祈愿,捧拾着浪漫的心情,独自踏上这条优美的征程。没有考虑自己的命运,她的心里只记得边疆将士沙场奋战,无辜的父兄惨遭屠***。国家的危亡,民族的苦难,呼唤着昭君的前行。于是,她用一纸婚约换回了边境的半世太平,而这一切,大概都源自她在平沙四起处那足以震撼苍穹的温柔。“青冢有泪犹识路,平沙无处可招魂。”如今,昭君墓成为一座不朽的丰碑,记叙着匈奴与中华历史万古常青的友好。
昭君出塞,赢来了历史与后人无尽的喝彩!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你也许不会为李白的轻狂喝彩,但你不得不为他蔑视权贵、宁折不弯的勇气喝彩。那一只骄傲的靴子,至今还留在高力士羞愤的手上,我们的诗仙却已不见了踪迹。那美轮美奂的皇家宫殿,容得下一代帝王包举宇内、并吞八荒的雄心,却容不下一个不羁的灵魂。我们的诗仙,早已厌倦了宫廷的纷争与世俗的纷扰,为了赢得精彩的人生,他踏上了独行的征程。诗仙的足迹遍布五湖四海,换回的却是后人津津乐道的诗篇。“酒入豪肠,三分啸成剑气,余下的七分化作了诗篇,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我想,这便是后人为之喝彩的理由。
我不会为戊戌变法的意义喝彩,但我要为变法而流血的谭嗣同喝彩。菜市口的鲜血,染红了中华大地。谭嗣同用自己的头颅,祭奠着百日维新。本有机会流亡国外,但他说:“今中国未有为变法而流血之人,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从嗣同始。”
英雄已殁,但“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诗句,仍在传诵。
翻越秋风秋雨,翻越汹涌的血涛,独行者的足音擦亮森林的黑夜,在身后激荡成一首泣血的颂歌,赢得了后人永久的喝彩。
小小的粉笔,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但是,你可想过,粉笔虽然外表不漂亮,不过是一种普通的文具,小的不值一提,但它身上却蕴含着崇高的品格。
丁零零,上课铃声响了,同学们飞快地跑到座位上,挺直胸板,等待着老师的到来。老师迈着大步走进来,开始了这节课的内容。她拿起了一支长长的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写者知识。沙沙沙,沙沙沙,粉笔在黑板上化作白色的痕迹,洁白的粉末慢慢掉下来,就像战场上战士们的鲜血一样一滴一滴流下来。每当下课时,黑板下零零碎碎的躺着许多粉笔头,这些粉笔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看着它们,此时,我想起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粉笔同那春蚕,蜡炬一样具备奉献人类的精神。
当这一支小小的粉笔为我们写出最后一个字,为我们传授最后一个知识,完成它最后一个任务后,便消失了。它虽然消失了,但它传给了我们知识却是永久不熄。粉笔,以它那短暂的生命把文明传播,把知识传播。它奉献了自己,教育了别人。
你的美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我赞美你,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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